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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尤其当在烈日下赶路,一只鸟突然的啾啾飞过,一晃眼就到了我要去的山上。那只鸟也许早上还在田野上觅食,午后,它已经飞过好几个市镇。飞机比起鸟来是笨拙的,因为即使我有飞机,也不能看到一片芦苇美丽就随兴飞入。

但这世界上只要有鸟笼,有遛鸟的人,我就知道我并不真的想做一只鸟,只想有鸟的心情罢了。

风知道山

我躺在田野上看山,山不高,但姿形优美。

我努力的想象着山那一面的情景,也许它刚播种不久,有一片新芽的绿,也许它已经是收割后的苍凉,虽然我那样想着,但完全不能确实山那边的风景,除非我站起来,爬到山的顶上去看。

阳光从山那边转来,它知道山那边;风从山头吹过,它知道山那边;鸟飞过群山,它也知道山那边;只有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上山。这时我感觉在山之前,我是多么渺小,那不是一座高山,因为我懒得上山,它就格外高了。

海拔五百

有时候只要往上走几步,不要太高,只要走到海拔五百米,世界就完全不同了。

本来我们是抬头看世界,可是就在海拔五百米的地方,我们既可以俯视也可以抬头,天更广了,平芜拓得更大,人的心也就远大了。

我们不必像爬山专家,到五千米或者一万米的地方,把名字刻在石上,他们说那是“征服”。但是,有了征服,就没有完全自由的心情。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米的乐趣。

声音的灵魂

深夜里坐在小屋中听音乐,是我最爱的事,音乐固然是美的,但就是看着唱片上旋转的唱针,也可以把人从时空中超脱。

那唱针一圈一圈画着唱片,竟好像是磨着音乐家细致的灵魂,却在千百里外千万年外的时空被不同的人磨着,借着灵魂的苦磨,音乐洗涤了更多的灵魂。灵魂真是个奇异的东西,愈磨愈清明。

我的家

我走过一座黑暗的树林,遇到一位住在林中的人,除了他的木屋,他几乎没有财物,可惊的是,他还是一个青年,并且安之若素。

我问他:“你这么年轻而强壮,为什么不到山外去打天下呢?”他疑惑地望着我,指着那一片树林说:“这儿是我的家。”以一种无比肯定的语气。

走出树林,已是黄昏了,我看到脚下的城市华灯万盏,那里是许多人的家,也许住了很多富有的人,但从远处看,每一个人的家只是一个小小的窗口。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

张晓风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开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白得那样凄凉,美而孤独。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鬃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在现实生活里,我同样喜欢山。

我喜欢看一块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她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的早晨我走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他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我特别喜爱读者的来信。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在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去叩湿湿的大门。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雨云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然起来。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

我喜欢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地分配时间,不喜欢紧张地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旧东西,我喜欢翻旧相片。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

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于星期天在黎明的道上一起赴教堂。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逐渐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滑行。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的泪水纷纷扬扬,我知道是我自己伤害了自己:蝴蝶的爱情长了翅膀,它无拘无束。

蝴蝶的爱情长了翅膀

聂彩霞

在我避开正组长的耳目,鬼鬼祟祟地叫过副组长华梓请求再背一遍《诚实的孩子》来代替别的课文时,我绝没想到,我和华梓会在十余年后重演这段历史。与十余年前不同的是,那是背课文,而这是有关爱情的承诺。

那时我们上小学二年级。我7岁,华梓8岁。

准确一点说,是14年后,当我听说华梓毅然辞去在青岛的工作而开始单干时,我不由得对华梓刮目相看。在我的印象中,他好像不是那种很有魄力的人。不然的话,他不会在小学二年级就在一个女组长旗下甘愿当一个副的而且为庇护一个下属还得偷偷摸摸,更不会和我同了高中四年学还是不咸不淡让我这个很善于观察人的阴险人物对他置若罔闻。不过,他也干过一件可以称得上是事的事。

事情发生在我们同甘共苦的高四。我兴高采烈地逛商场,出来后乐极生悲:我的自行车不见了。但祸兮福所倚,在我一筹莫展正准备以步代尺量量商场与家的距离究竟有几何时,华梓出现了。华梓很有魄力地把他的自行车让给我骑,而他骑着一辆不知主人是何人也没上锁的自行车在警察眼皮底下兜风。结果很惨,那辆没上锁的自行车是警察下的诱饵,表演英雄救美人的主人公华梓被打了一个鼻青脸肿。

后来有人问我华梓为什么肯为你冒那么大的险时,我答非所问地说他追的那个和我同名还是班花的女孩怎么那么差劲?

我决定去看华梓。

华梓穿着一件很白很款的衬衫,那件白得气派的衬衫让他充满了男人味而不再有丝毫的孩子气。

而且,还沧桑。

恍惚间想起一个阳光很均匀的下午,华梓穿着一件大大宽宽的休闲服在街头喊我的名字,然后露出几颗被虫蛀过的小黑牙挠挠头望着我笑。

毕竟几年过去了。

只一年的社会经历便让我的灵魂好像漂泊了一百年,为什么他不?正如他所说,想起每一件小事,他都想哭。而我又何尝不是?我们的成熟只集中在了大学毕业的第一年,包括思想,包括感情,这是毛毛虫变成蝴蝶的重要环节。

华梓对我说了他对1100元的认识。他为公司推出了11万元的商品,领导升他为主任,工资上调为800元,而且还给了他1100元的奖金。他说他从内心里感到高兴。然后某一天他听说他应得的奖金是1100元的10倍而不是1100元,刹那间他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就像一只表演的猴子为主人赢得了一大块面包而主人却只给了它几片面包屑,而它却沾沾自喜以为占了莫大的便宜。为什么,它不能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最后华梓调侃说他的价值差点被那点小恩小惠所埋没。

那天我出奇地沉默出奇地深沉。然后我给他打传呼,只一个,好像能表明我的什么也能表明他的什么。

他没回电话。

我知道他周旋在几个女孩之间,我不算其中的一个。我只是他的一个“哥们儿”,和其他男同学一样。而我也乐于用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己,还有,我那从自行车一直延续到今日臻成熟的爱。

我奇怪为什么每个女孩都对华梓含情脉脉而华梓对每一个女孩又都温情款款。我曾强烈要求看过其中一个女孩的相片,暗暗比较的结果是没我漂亮但比我时髦,最后我言不由衷地下了结论:牙真白。

华梓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的表情在刹那间失去了遥控。我知道我的心情华梓能理解。

我决定认真地对他说。

华梓很严肃地回答我,你是我的哥们儿,我不想伤害你。

我的眼泪已经预测到了结果,但我还是用牙把眼泪狠狠地咬住,沉默如金。

华梓说,我要先挣钱,我要做父母孝顺的儿子,妻子依靠的丈夫和孩子自豪的父亲。一个让孩子受不到最后教育的父亲是有罪的。

我一字一顿像14年前那个二年级的小女孩那样说:我可不可以用别人来代替你?

我的目光绝望地盯着华梓,爱情的承诺可以置人于死地。

我的泪水纷纷扬扬,我知道是我自己伤害了自己:蝴蝶的爱情长了翅膀,它无拘无束。

一个孤独的农村弱女子,终于拥有一扇很小很小的窗口看外面很大很大的世界了。

我仍纯洁

罗西

一个漂亮女孩的故事

认识郑春梅,是缘于这么一件事:一天晚上,她一个人匆匆经过福州花巷时,有个长得很帅的男孩向她“求爱”,她不搭理,继续走她的路。那小伙子貌似正派人物,实际上是个流氓,见软的不行,便来硬的——掏出匕首,要郑春梅陪他去一个地方玩……

郑春梅想,今晚是撞上真鬼了!也好,趁机“实践”一下刚刚学的几套武术招式,原来她刚从武术教练康先生家出来。想到此处,郑春梅飞脚一踢,再加一记疾拳,便把对方制服在地上,很快就把那家伙扭送到派出所。

因此事,郑春梅的名字登报了。她的名言是:与色狼没有外遇!敬佩之余,我前往采访这位有个性的女孩。要拍照时,她婉拒了,理由是:我不是英雄。

很小的时候,有人就捧着她称她是“小公主”。实际上,她来自闽北的连城,地道的农家妹子,家境贫寒。

县职业高中毕业后,她开始陷入苦恼:学的是装潢设计,可在一个小小的县城里,很少有机会派上用场。一天,郑妈妈说:梅梅,要不找个对象,看看行不?母亲的心情,她明白。一个无依无靠的农家女子,惟一的出路就是找个好夫君,从此一辈子生活有了保障。但那似乎又不是幸福。春梅常在心中暗暗比照两个公众人物,那便是周洁和宋祖英,一个跳舞的,一个唱歌的,她们在各自的领域里红透了半边天。而她们最初又都是农家出身,经过一番努力,终于走向人生的辉煌。这一切,令春梅好生羡慕。

春梅想去大城市一试身手,于是她来到广州,成了一个又激动又怯生的打工妹。经一个同学的姐姐介绍,终于找到了工作,在一家歌舞厅当“跑堂”。这位同学的姐姐笑着对她说:多亏你有张好脸蛋。她感激地笑了笑,而心里却在说,是的,但这不是我最后的王牌。

这一夜,春梅为一个城市的灯海而感动得泪流满面。一个孤独的农村弱女子,终于拥有一扇很小很小的窗口看外面很大很大的世界了。

她很快适应了自己的工作,她心里也很清楚,在这种地方,鱼龙混杂,自然得多几个心眼,春梅在一天天成熟起来。动人的微笑,轻声的问候,温馨的招待,常令一些“倾心”的男人自作多情。为了保住饭碗,为了不改初衷,往往要应酬得有礼、有节、有理,还要天衣无缝。她和几个姐妹关系不错,常常联合起来,一致对外。往往若一个被缠,另一个便会上前通报:“请去帐台”或“老板请你去一趟”……

一次,有个不三不四的男人,拉着春梅的衣袖说:“小姐,陪我喝几杯。”情急之下,春梅指着一旁沙发上的两个小伙子说:“先生,对不起,我的男朋友在那边,另一个是他的同学……”趁那男人发愣的时候,溜之大吉。

那两个小伙子很面熟,是大学生,这儿的常客。事后,春梅红着脸走近他们,想解释一下,并表示歉意。那个被她指为男朋友的男生,站起来说:“没关系,人在江湖嘛。其实,我也早想做你的男友。”一句幽默的话,不再令春梅忐忑不安,她坐下来与他们闲聊了一会儿。

这男生姓李,山东人,平头。他是自费上大学的,他本想在这个假期出去打工,找点感觉什么的,最终什么也没找到,便常到春梅所在的歌舞厅来玩。

很快,春梅把初恋全给了李。感情这东西很怪异,春梅接受他的爱,也仅仅因为他皮肤黑,而且是山东人。后来才知,李家很富有,他父亲与韩国人合作经营一个公司。

但最终,李离她而去,他要她做他的情人,仅此而已。李说,他们之间有距离,城乡距离、文化距离,这两种距离如果存在于情人间,那是美好的,如果放在夫妻间,那就危险了。

“到头来,原来仅仅让我做情人!”郑春梅愤愤不平地说。她不解也不甘,为什么漂亮的一定当情人?她说,我还有贤惠,还有能干,还有许许多多的好品质。

在一个阳光暖人的下午,她平静地送李上了飞机。春梅尊重爱,但也遵循一个信念:不做情人。随后,她去了福州一家大酒店当公关部经理。这次是她自己真正的选择。

在工作中,常有人恭维说:小姐,你好漂亮好迷人。春梅只好客气地说:谢谢。但她心里却一遍遍地说:美丽是重要的,但尊严更可贵。她有一个朋友是做秘书的,这位小姐说过这么一句话,只做秘书不做情人。公私区分得眉目分明。春梅很是敬重这个小姐妹。一天,春梅的几个伙伴,指着一本杂志里登的一则征婚启事笑作一团,原来这则启事的内文里有这么一句话:本人,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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