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两个新概念。它们既有不同的内涵,又有共同的特点。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回答的是“什么叫发展、怎么样发展”这一根本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回答的是“什么叫和谐社会、怎样建设和谐社会”的问题。显然,科学发展观是管总的。但是,它们要解决的问题和根本要求,却都是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也就是要在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中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尤其是协调好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复杂关系,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全面考察这两者关系,可以进一步看到,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和根本保证,同时它也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第一,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十六大的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用20年时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完成这一任务的关键,一要牢记“机遇”这两个字,即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二要贯彻落实“全面”这两个字,即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了贯彻十六大精神,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前提下,进一步强调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做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而且要实现“社会更加和谐”这一重要目标。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包含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阶段。这就决定了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
第二,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就要求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建设”、“发展”等范畴,有一个全面的理解。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建设”、“发展”首先指的是经济建设、经济发展;同时,经济的发展不仅会带来政治、文化、社会的进步,而且也需要政治、文化、社会的同步发展和有力支持。因此,我们所讲的“建设”、“发展”等范畴,应该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建设、全面发展的含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它所强调的“五个统筹”,以非常鲜明的态度和语言,阐述了我们所讲的“建设”、“发展”都是全面的建设、全面的发展,满足了实践的要求。因此,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根本保证。
第三,科学发展观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和谐社会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属性或特点,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已经形成,同样也需要经过很长的发展过程才能完善和巩固。今天我们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又具有新的时代特点。这就是,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我国从利益关系、经济结构到社会生活出现了一系列“多样化”,进入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一“黄金发展期”与“风险凸显期”并存的特殊发展时期。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大问题。党中央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时候,提出了三个重要的理念:一是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二是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三是统筹兼顾,达到全面、协调、可持续,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综合起来,就是要在统筹兼顾中达到以人为本的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在发展中不仅要协调好国民经济内部的各种关系,而且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各种关系。这就告诉我们,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当前工作来讲,是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但是从其理论内涵讲,又不仅仅是为了实现这一近期奋斗目标,而是为了更好地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按照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科学发展观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观。
(二)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有持久奋斗的思想准备。当前,我们可以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针对性地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起,使社会更加和谐。
在今天的时代条件下,重点要解决什么问题呢?五中全会回答了这个问题。这就是《建议》在论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时所强调的四个着力点:一要在扩大就业问题上下功夫;二要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上下功夫;三要在理顺分配关系上下功夫;四要在发展社会事业上下功夫。
根据这样的要求,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完善管理体制、提高领导能力等方面着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一要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二要学会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三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这样抓下去,就一定能够积极地促进社会越来越和谐。
(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需要深入探讨的几个问题
第一,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都是在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众所周知,邓小平同志强调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仅是建立在对社会主义本质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的,而且他对我们工作中出现的“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问题非常重视,说是我们在工作中的一个“失误”;他强调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历来是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联系在一起的,历来是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联系在一起的,历来是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联系在一起的,他作为“中国人民的儿子”,心中的最高利益、最高标准就是让人民群众满意和高兴;他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重大举措,其目标就是为了达到共同富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样如此,既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又强调发展必须是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面发展,还包括人的全面发展;既强调发展要有较快的速度,又强调速度要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还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既强调一部分地区可以率先实现现代化,又强调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切实关心和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等等。因此,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正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关发展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第二,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靠发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经济一腿长、社会一腿短”的问题,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把“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机地统一起来。因为,不讲发展的发展观绝不是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就是发展;不在发展的基础上求和谐不可能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发展提供的物质基础上。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发展。当然,这种发展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因此,还是要牢记十六大报告中一句十分有影响力的话:“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三,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科学地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有重要指导意义的。问题是对于“以人为本”这一高度抽象的命题,要有科学的解释和正确的理解。在阐述科学发展观时,尤其在强调“以人为本”时,要把“以人为本”与“全面、协调、可持续”统一起来,而不能有意无意地形成两者的逻辑矛盾。只有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理解和发挥人的作用,才能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形成良性的协调关系。
第四,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提出来的,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也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也就是说,我们在关注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决不能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可以这样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只能分阶段、有层次地循序推进。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来看,提出的目标和口号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往往是欲速不达、群众不满;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则发展迅速、人民满意。只要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求真务实,团结奋斗,开拓前进,就能一步一个脚印地达到预定的目标。
总之,我们要根据经济发展能够提供的条件来解决好社会问题。这里的关键,是要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正确处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八、科学发展与“十一五”规划
(一)整体推进“四个建设”是“十一五”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已经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为“十一五”规划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全面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事实上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学发展观在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更加突出地强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强调城乡的协调发展,强调区域的协调发展,强调可持续发展,强调以人为本;更加突出地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强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宏观调控,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解决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所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在发展中始终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基石;一是把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总体过程。这是“十一五”规划期间科学发展的基础。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召开之前的考察和调研中强调,做好“十一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做到更好地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四个建设的发展,根据五中全会的精神,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应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