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我的情感旧事,D的伤心往事,同学的爱情故事在心中重叠,《分手摆在胸口》的老歌在耳边响起:“也许这么做,有一天受伤的是我,找不出一个借口对你说想要分手。日子就这样地溜走,留也留不住岁月的脚步。告诉自己找一个角落,独自去承受。”歌词仍有淡淡的哀怨,我喜欢的是这个歌名,还有这种独自消化苦痛的韧性。真的,如果我们不再相爱,一定要分手,那么,就把过往美好的一切都放在心上好吗?把分手也当做一个美丽的休止符放在胸口好吗?
老伴
后半山园通往城墙的豁口处正在施工,瓦砾遍地。老头急急地欲穿过缺口,老太在后边追着喊:“老头子,你慢点!小心扭了脚!”所谓老伴,就是这种到了生命老境比年轻时更细致的呵护,更小心的叮咛,就是这种黄昏岁月不离耳畔的提醒和惦念。
医院走廊的长椅上,老太把保温瓶里的水小心地倒在瓶盖里,端到老头嘴边,老头沉着脸把水放下。老太说:死样,给你喝水还绷着个脸,都绷了半天了!所谓老伴,就是这样老来对他依旧的宠和惯,就是这样含着挚爱的嗔怪。
公交站上,老头一把拿过老太手上大大小小的菜袋,护着老太先上车。坐定后,老头把菜放在自己脚下,始终就那样微笑着,满头的银丝也飞扬出笑意。所谓老伴,就是这样到老也依然不变的对爱人的心疼,就是这样几十年来一直伸过来的一只帮援的手。
一对盲人夫妻,手拿着二胡,跌跌撞撞上了汽车。老头紧紧拽着老太的手,摸索着走到最后一排,小心地把老太太安顿到座位上,老太又把老头拉到座位上。一天卖唱的劳顿,丝毫没有影响老头老太的这种细腻。所谓老伴,就是这种苦难中更深的相依相伴。
大学校园里,款款走出一对衣着鲜亮的老人。老头着藏青的呢大衣,老太则是大红的呢衣呢裙,脖子上是鲜红的围巾。老太亲昵地挽着老头,不时说着什么。所谓老伴,就是这种暮年时依然双双洋溢着的青春,就是这种如绚烂晚霞般相互的映耀。
行路中,老头老太还在争吵着。“老头子,你看他们家装修得多好,我就喜欢那窗帘。”“我们可以买其他式样的嘛,为什么一定要和人家一样呢?”“别人好的为什么不学呢?”两人不再搭理,但老头的步子仍然紧跟着老太。所谓老伴,就是到老了还在为建设共同的家园不息操劳的那颗心。
怦然心动
总有许多时候会怦然心动。
薄暮时分,下班归来,走在那些寻常小巷中,油香菜香扑鼻而来,伴随着刀铲与铁锅欢快的磨擦声。举目望去,家家户户厨房里,都舞动着一个忙碌的剪影。那一刻,不由怦然心动。多少人试图用最华丽的词藻去装饰“家”,多少人企图在“家”中挖掘出足够煽情的猛料。其实,“家”又何必用劲去诠释呢?它不就是黄昏时分一缕温馨的炊烟么?也许锅中只是一把青菜,也许只是清水汤面,但只要锅是热的,心就是热的。“家”,就是这种至淡里深蕴的至醇。
匆匆探家,离家出门时母亲又把我唤回。原以为有什么事要交待,谁知她只是帮我系上了第一粒纽扣。那一刻,不由怦然心动。六十岁的母亲给四十岁的儿子系上纽扣,这一细微的动作让我明白,什么是永远的母爱,什么是母亲眼中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那天在岳父家吃过午饭,躺在沙发上休息。忽然,已经在卧室躺下的岳父,又起身抱着一床毛毯出来,说皮沙发冷,一定要垫上,免得受凉。那一刻,不由怦然心动。要知道,成天徜徉在书画海洋里的老岳父,是从来不操心这样添衣加被的琐事的啊!
偶翻歌本,许多歌其实并不会唱,但总有一些词让我怦然心动。2002年的第一场雪,对我并无特殊意义,但这样的歌名,蕴含了人生无数“第一次”的歌名,又怎能不似飘飘白雪,落在每个人怀旧的心头?涛声依旧,于我也并无特别的体验,但枫桥停泊的温暖渔火,又怎能不勾起我千年的感动?
夜色中,单元门前,一个老先生正对着寒风,深情地唱着《真的好想你》,他一定是在等人的。打开门上得楼去,三楼一个老太太正哼着歌下楼,她唱的居然也是《真的好想你》!那一刻,不由怦然心动。他们必是一对了,这首歌也必是他俩共同的喜好。在银发飘飘的季节,他们真诚地喜欢这首歌,或是用它表示一种久远的,只属于他们俩的恋情吧?
冬日的书店里,两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就那样席地而坐,凝神细读,不时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那一刻,不由怦然心动。冰冷的地面驱不散清贫学子对书的热情,我仿佛照见了自己的昨天,也坚信她们会有亮丽的明天。
做客友人家。第一道虾上得桌来,人人举箸歼之。但见友人细心剥好两只,一只置于女儿碗中,一只放于妻子盘中。那一刻,不由怦然心动。在他来说,这也许只是一个多少年来已习惯成自然的动作,可悠悠岁月中,多少人能为爱人孩子作这样普通而持久的坚持?
忽如一夜秋风来。走在层层叠叠的落叶中,“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伤秋的词句袭上心头,不由怦然心动。那一刻,我仿佛走在古诗词铺就的金色地毯上。我为自己能在古人遥远的感伤面前,依然鲜活地感受四季和生命的轮回而心醉不已。
漫步在月华如水的夜色里,眺望远处高楼上的灯光,不由怦然心动。灯光里,也许是高朋满座,也许是曲终人散,也许是欢歌曼舞,也许是夜读正酣,也许是雏稚娇啼,也许是情侣私喃。白昼的故事不正在灯光里延续么?明天的故事不正从这里展开么?
夜阑更深,远处隐隐传来阵阵车声,近处响起卸物之声。那一刻,不由怦然心动。“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那些夜驰的车啊,载着多少离别的惆怅,载着多少重逢的缱绻?想着那些深夜卸下的物什,会成为多少人明天的早餐,成为多少人篮框里的菜蔬,心中便生起扯不断的对人间庸俗而情深的牵挂。
十多年枯坐伏案,无数的公文从指间流走,流不走的是依然会感动的心;无数的日子被刻板的流程所框束,无法框束的是属于自己的思情。年过不惑,理性渐长,但感性依然。总有许多时候会怦然心动,为一花一木,为一菜一蔬,为一举手一投足,为一顾盼一回眸,为这尘世间一切美好的所有。
穷孩子
(一)
身家百亿的超级富豪霍英东,出生于香港一个贫困的水上人家,从他祖父开始,全家就离开陆地,长年居住在舢板上,被人称为“舢板客”。他的幼年时代,全家穷得连鞋都穿不上,无论寒冬酷暑,都是赤脚行走。霍英东7岁那年,父亲不幸去世,生活的重担都落在母亲身上。母亲目不识丁,却要求儿女一定要读书。霍英东12岁那年,考进皇仁英文书院,他学习刻苦,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侵占香港,霍英东被迫辍学。他先后做过轮船上的铲煤工、船坞上的打铁匠和启德机场的苦力。为了省钱,他每天步行两个小时去上班。后来,他与人合伙开了一家杂货店,生意日渐兴隆。抗战胜利后,香港运输业急需发展,霍英东将手头不多的资金全部投到父亲的驳运旧业上,收购战略剩余物质后再转手卖出,获利丰厚,积累了最初的创业资本。
朝鲜战争爆发后,霍英东抓住时机,以极大的勇气冲破港英政府的封锁禁令,向内地运送物质。这既给他带来了商业利益,也奠定了他作为最早的爱国商人的地位。凭借朝鲜战争中掘得的“第一桶金”,霍英东先后创办了立信置业有限公司和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全面进军香港房地产市场。1965年,他当选香港房地产建设商会会长,成为地产业的“龙头大哥”,跻身超级豪富之列。
勤奋创业,使穷孩子成了富翁。
(二)
高尔基出生在伏尔加河畔一个木匠家庭,父亲早逝,母亲易嫁,他由外祖母抚养成人。外祖母家贫,他11岁就外出谋生,曾在鞋店、圣像作坊当学徒,在轮船上帮厨,做过脚夫、锯木工、园丁、面包师,早早地经受了生活的苦难。他在俄国各地流浪,了解他灾难深重的祖国。他把贫民窟、码头当做社会大学的课堂,体验着日后成为他思想库不绝源泉的流徙生活。他还顽强地自学了欧洲古典文学、哲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他一边做工,一边进行革命宣传,1892年,以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笔名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马加尔·楚德拉》,从此,一颗耀眼的明星升上了文坛,他最终成为一代文学巨匠。这个他自己取的最初笔名的意思是:最大的痛苦。
直面磨难,使穷孩子成了“无产阶级艺术最伟大的代表”(列宁语)。
(三)
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安徒生,出生在欧登塞城一个贫苦鞋匠家庭。他早年在慈善学校读过书,当过学徒工。11岁时,父亲病逝,母亲改嫁。为追求艺术,他11岁时只身来到首都哥本哈根,经过多年奋斗,终于在文学创作上崭露头角。
正因为他对贫苦生活有着亲身的体验,他才创作出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样流传不绝的童话作品。大雪纷飞的除夕,小女孩看着别人屋里的圣诞树和两个孩子手里的糖果纸,想到了生病的妈妈和死去的奶奶,伤心地哭了。没有人买她的火柴,饥寒交迫的她把火柴一根根点亮,她在火光里看到了铺着雪白台布的桌子,美丽的圣诞树,明亮的星星,还有她的奶奶。她扑进了奶奶的怀抱,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起来了,飞到了没有寒冷和饥饿的天堂里了。她幸福地闭上了眼睛,永远。
追求艺术,使穷孩子写下永恒。
(四)
希特勒出生在奥地利北部布劳瑙一个海关职员家庭,母亲是家庭主妇,体弱多病。小学时,他显示出对于音乐和建筑的爱好。中学没毕业,他就到维也纳追寻他的艺术梦。之后,随着初恋之梦和艺术之梦的破灭,他一直过着闲荡的生活,他拒绝找个正当的职业来帮助体弱多病的母亲。1908年12月,他母亲因乳癌去世,贫困和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生计问题。此后五年,是他自称“一生最悲哀的时期”。他写道:“对我来说,这个逍遥自在的城市名字所代表的就是五年艰苦贫困的生活。在这五年中,我被迫求职糊口,开始当小工,后来当小画家,收入之微薄,不足以填充我每天的饥肠辘辘。”他的世界观开始在畸形中生成。他恨维也纳,咒骂它是个“种族大杂烩”,特别是犹太人使他厌恶。随后他到了慕尼黑,他又仇恨现代派艺术,指责它们是退化的艺术。他认为,自己担当着把他“亲爱的故乡同我们共同的祖国德意志帝国联合在一起的使命”。
仇视一切,使穷孩子日后发动了一场腥风血雨的大屠杀。
(五)
陕北。记者与放羊娃的对话。
“为啥放羊啊?”
“挣钱。”
“挣钱干啥呀?”
“娶媳妇。”
“娶媳妇干啥呀?”
“生娃。”
“生娃干啥呀?”
“放羊。”
因循怪圈,使穷孩子永远还是穷孩子。
(六)
2007年元旦清晨,我来到一家路边的早点摊吃早饭,要了一碗馄饨。这时,来了一个约摸六七岁的男孩,被风吹得无比粗糙的脸,破旧的棉袄,脖子上围着一条毛线织的、也非常粗糙的围巾。他也要了一碗馄饨。待到馄饨端上来时,他看到别人吃的面条,突然要改面条。摊主大声斥责道:“已经下好了,不能换了!”小孩也倔,大声嚷道:“面条!面条!”摊主不再理会。我看不下去,把那碗馄饨端了过来,让摊主另给他下面条。孩子感激地说:“叔叔,你是好人!”然后,他就絮絮叨叨地说开了,我没有全部听清,大意是他没人管,每天都是自己出来吃早饭。一旁吃早饭的人都用诧异甚至厌恶的眼光看着他。
我不由一阵心酸。不用说的,他一定是附近外来民工的孩子,他脖子上围的围巾,一看就是手织的围巾,一定是出自他妈妈的手。如果妈妈在,为什么她不管他?如果妈妈不在了,父亲为什么不管他?是因为夜以继日的劳累,还是根本不想管他?过早地走进社会,可以成就一个穷孩子,也可以毁灭一个穷孩子啊!
飘泊无依,使多少穷孩子的明天扑朔迷离?
那曾经鲜活的生命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