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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春分(2)

想到前几天,电视预告台湾知名人士沈富雄隔日要开记者会,告诉大家他曾否陪陈由豪去阿扁家送政治献金。前一晚电视谈话节目中,有个来宾预言:“沈富雄一定会说实话,因为沈很自负,甚至有点自恋,自恋到不屑于撒谎。”他这话讲得真好。当一个人有他的人格自尊,就会衡量自己“不合法”的行为“值不值”?我这么说,是因为一个人不会有“绝对”,如同女人可以很矜持,但那矜持不是绝对,当她真正遇到心仪的人,就不再坚守底线。这也好比慎重的投资人,手里攒着钱,看着盘,当他有了十足的把握,才下手。我刚来美国时,去同样的花市买花,算账的时候,明明发现柜员少数了一样,也不吭气,还窃喜自己赚到了。很简单!因为那时我穷,穷人难免有不坚持。但是换个角度想,难道富人都坚持吗?错了!如果是守财奴,就算有亿万家财,也要贪小便宜,取不义之财;就算不是守财奴,甚至以清流自居,当大把银子,令这个耿介之士都不能不睁大眼睛的时候,还是可能动心。有个美国朋友很狠,说连总统夫人都能卖,端看对方出什么价码。当时我笑骂他缺德,那老美居然理直气壮地说:“想想!如果她卖一次,就能避免世界大战,可以解救苍生,她卖是不卖?女情报员为什么上床?难道她们是天生贱货?还是她们为了情报,觉得值,所以卖?所以,”他指着我说:“连你,也有个价钱。”

院子巡了一圈,看到那么多冻死的树,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于是回房拿了花剪,一路修。我只能修小的,因为大的剪不动;但是剪小的又担心,如果剩下的干枝子伸着,妻的小外甥下星期来,跳进跑出,被扎到怎么办?只好又找来锯子,把那些较大的枯枝也锯掉。我知道园丁很快就会开始工作,现在把那些枯枝朽叶留在地上,园丁看了便知道我已经作过整理,于是他更会敬慎,不致摸鱼。

大树枝一根根连着朽叶被我拖了出来,一边拖一边想,死了这么多,非得到花市再买些补进去才行。可是清理完毕,再巡一遍,又觉得没必要了。那些经过修剪的部分确实空,但又非真空,因为旁边活下来的树,一年比一年大,大得足以“压住”空下来的地方。好比一个原有十人的单位,如果大家愈来愈能干、愈有效率,就算走了三个,剩下七人仍能轻松应付。我甚至想,如果许多树没被冻死,只怕还因为都长大了,变得密不透风;下面的根又太靠近,造成营养不良。如此说来,那死亡是不是大自然的淘汰,使剩下来的,或是战胜的,能够活得更好?许多战争,都是一枪就解决了,当某方的领导者被一枪打死,或一刀砍下了头颅,举起来!战斗的双方可能就此停手。战事结束!世界一下子平静了!难免让大家想,这是两个人的战争,还是两个族群的战争?恐怕只是一山难容二虎,于是老虎打斗,连猴子和乌龟也加入。当其中一只老虎死了,就一切归于平静。

怪不得早期欧洲议会,在议事堂里不合,就约好出去决斗,背对背,走多少步,然后转身、开枪。什么对错正义与公理,就这么一枪定案了。

台湾地区的领导人选举正闹得全岛不宁,我突然想起洪承畴的名言——

杀吾君者,吾仇也;杀吾仇者,吾君也!

尘泥(三月二十八日)

让我想到九岁时披麻带孝,手里拿着哭丧棒,在风里和路人的注视下,跟着父亲的棺材和一路哭泣的母亲去火葬场;看着棺材被推进深深的炉子,母亲的哀号变成尖叫,然后,一声,铁门关上……

下午,为整个院子的花树都施了一遍骨肥。

“骨肥”的英文名字是BoneMeal,顾名思义是用骨头粉做的肥料,而且植物一定爱吃。从二十多年前,我刚开始有个小小的花圃,就买这种白色袋子,一包十公斤的骨肥;袋子上印的文字强调,绝对是自然的有机材料制成,不会伤害植物。又印了三个阿拉伯数字4—12—0,意思是含有4%的氮,12%的磷,而且完全不含钾。园艺书上说氮肥管茎叶、磷肥管花果、钾肥管根,所以这骨肥能促进花果的发育。

打开袋子,是白白的粉末和颗粒,怎么看都像骨灰。我相信八成是将一大堆牛骨、猪骨、羊骨,放在炉子里烧干烧脆,再磨成粉。说得明白一点,“骨肥”除了没有舍利子,跟人的骨灰应该没什么不同。“尘归尘、土归土”这骨肥就是把死掉的动物,还原为大地的一部分,再去丰富土壤、滋补植物、养育吃植物的动物。在整个生生死死的轮替当中,骨肥应该是最直接的一种。

每年春耕,我都先施骨肥。骨粉很细很轻,书上说必须先平均撒在根的四周,再用耙子刮一遍,使骨粉跟泥土混合,才不致被风吹跑。但我有坐骨神经痛的毛病,不耐蹲在树下一点一点刮,所以都先撒骨肥,接着施牛粪,让牛粪盖住骨粉。尽管如此,每一把骨肥,不论我多靠近树根撒下去,还是会荡起一阵白烟,随风飘散些。

伸手到袋子里抓骨肥,有很特殊的触动,让我想到九岁时披麻戴孝,手里拿着哭丧棒,在强风扬起的尘土和路人的注视下,跟着父亲的棺材和一路哭泣的母亲去火葬场;看着棺材被推进深深的炉子,母亲的哀号变成尖叫,然后,当一声,铁门关上……

铁门再打开,下面的大铁盘被抽出来。棺木不见了,黄锦缎的枕头、父亲深蓝色的寿衣全不见了,蜡黄着脸孔的父亲也没了影子,只剩下一片白白的,有大有小的骨块和骨灰。火葬场的人拿来一双筷子,叫我捡骨灰进匣子。我迟疑了一下,因为见不到父亲,怎么捡?被母亲狠狠推了一把,才开始由大块的捡起。我也奇怪为什么给我筷子,父亲又不是食物,他是爸爸,活着的时候他总拉着我的手,他死了,烧成灰,难道就成为鬼,不能再去碰触?

不记得我一共捡了多少,只觉得心里有好多矛盾与抗拒,抗拒父亲已死的事实,也抗拒眼前这盘白灰作为父亲的代表。但在往后的四十多年,我常想起那一幕,想起自己只顾捡大块骨头,放弃了细细的粉末,因为用筷子夹不起粉末。我也常想,那一天收在骨灰匣里的是不是父亲的全部;会不会有许多骨灰,都因为我不愿捡或夹不起来而被抛弃?抑或捡骨只是让“孝子”做的一个象征动作,火葬场的人最后还是会把整盘骨灰倒进骨灰匣子?

这三年施骨肥,又多了一分感触,是因为四年前往生的母亲。告别式之后,把母亲送去布朗克斯的火葬场,棺木被高高安置在墓园教堂里,牧师带大家祈祷、唱诗,又发给每人一枝玫瑰,排队放在棺木上,然后离开。火葬场没让我看着棺木进炉,说他们会料理一切,接着就叫大家离开了。我回程一路想,他们会不会只把母亲的遗体送去烧,却将昂贵的棺木再卖给别人?还有,他们会不会像新闻里说的,不送火葬场而把尸体往树林里一扔,根本没有火葬,后来只是拿“骨肥”给丧家,于是孝子贤孙们捧着牛羊猪的骨粉,回去哭泣、膜拜?

再没见到母亲,连母亲的骨灰也没看到。因为从火葬场迎回的只是一个重重的纸盒,外面用厚厚的塑料布封着。我没立刻把母亲下葬,只是将骨灰供在她生前的卧室里,前面摆着照片和鲜花,每天都进去鞠三个躬;太太和女儿也不忌讳,尤其小丫头,每天放学回家,都要打开奶奶房门叫一声“奶奶好!”我们就觉得老人家还活着一般。

一个多月后,送去墓园下葬的那天,虽然早订制了铜质的骨灰匣子,必须把盒里的骨灰倒进去,可我还是没见到骨灰,因为墓园的经理坚持由他做。我后来想,他为什么不让我动手?是因为怕我伤心?不小心打翻,弄脏了他的办公室?还是他里面房间有特别的器材处理?又会不会因为他看骨灰甚多,匣子不够大,怕装不下,于是决定他自己装,装不进去的就倒进马桶?我又一次开始怀疑,骨灰匣子里装的是不是完整的母亲。我还想,母亲入殓时,我没摘掉她的金戒指和玉镯子,会不会被火葬场的人摘走了,又会不会被墓园经理从骨灰里挖出来?只是,我退一步想,如果棺木被回收利用了,金子或玉镯被偷走了,只要在我心里,它们与母亲俱去,“人亡弓,人得之”,又何妨?

为母亲挑个红铜的骨灰匣子也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放在陶瓷的、玻璃的匣子或瓶子里,埋在地下,只怕千百年都不能融为大地的一部分。我曾听懂风水命理的朋友说,骨灰如果不葬在土里,而放在墓室,也最好搁在地上,或放在水泥类能导引地气的台子上,因为这样死者才能与大地通气,平平安安成为大地的一部分。否则就像暂厝,终不能化为尘泥。

我并非迷信者,甚至从不算命,但对这朋友的话印象深刻,深刻的是他“化为尘泥”的观念。所以我很欣赏一些伟人逝世后,用飞机将骨灰撒在江河大地的做法。一个为广大土地和人民活过的人,就应当这样回到山川与人民之间。至于那些为几个人活过的凡夫,我则欣赏英国酒馆,在高脚凳底下放“老酒客”骨灰的妙招,既然生时同饮、同醉,死了便还是留下来同乐。至于小肯尼迪驾飞机失事之后,遵照天主教会的规定,即使海葬,仍要放进密封的瓷瓶中,则是我不以为然的。难道生时贵为王公贵冑,死了还要与“大化”隔绝,睡在海床上千年万载,寂寞地成为孤魂野鬼吗?想起有一年在飞机上遇到个老兵,左手一个、右手一个,沉甸甸的,都是他连上的弟兄。“说好了,谁最后死,就得把先死的带回家乡。”老人咧着没牙的嘴,“活着看他们没二两重,死了,烧成灰,可真沉哪!”我问他拿回家乡,埋在哪儿?“没钱买坟地,说好了,撒到河里。”他又笑道,“真不想带他们回去,你想嘛!撒进小河,流进大河,最后八成进了太平洋,到了台湾海峡,冲回台湾的沙滩,跑这么远,何必呢!”

为院子里每棵树都撒完骨肥,太阳已经落在树梢,红红的,把光秃秃的树干映得火红,甚至有点桃花的艳红。晚风起,从湖上吹来,还是春寒料峭,赶紧回屋穿厚夹克,一边穿,一边从窗间往外看,那风居然一阵比一阵强,就见我撒下去的骨肥,化为一道道白烟,没几分钟,已经所剩无几。我这半天工夫真是白费了,为什么没等我去盖上厚重的牛粪,就刮起这么大的风呢?我看那些白烟,都才离地一米,就消失,大概化成风的一部分,一直飞、一直飞,不知肥了哪家的园子,或荒郊野外的树林。

又想起母亲的金戒指,会不会没烧熔,甚至没变形,而今正套在哪个美丽女孩的手指上?

包养(三月三十日)

他说他专去大学的运动场上打篮球,借机会认识一二年级的小女生,接着包养,带那女生吃喝玩乐睡觉,等女生毕业,则给一笔钱,让那女生出国留学,从此莎哟那拉。

岳父说我真厉害,原本奄奄一息的曼陀罗,经我那么两三下,就长得浓浓郁郁。太太也说我真厉害,原来无精打采、好久不开花的白兰花,不知我用了什么妙招,才几个礼拜,就长出一堆花苞和绿油油的新叶。

其实我哪用了什么妙招,我只是为这些花作了一番修剪。虽说是“一番”,根本就是“两三下”,尤其曼陀罗,连三十秒都没用,只是咔咔咔三下,才三秒钟就搞定了。

曼陀罗原来奄奄一息,是因为长了螨。那叶子本就柔软,适于螨吸食汁液,加上叶子的背面高高低低,更适于螨在上面发展组织。我一月回来的时候,还为她喷过两次杀虫剂,想救一救,后来发现已经病入膏肓,几十片叶子全被占据,即使救下来,山河破碎,也没什么意思。于是狠下心,过去连三剪,把上面半米多的枝叶全剪去,只留距根半米多的树干。曼陀罗是草本,“长得快”也便“生得软”,看来粗粗大大,直径足有三厘米的树干,却不费什么力气就能剪断。又怕剪下的枝叶带虫,感染了其他植物,于是扔到室外的冰雪上;只是扔出去又后悔,怕那“余孽”强悍,冻不死,反感染了花园里的树木。只好又捡回,封进垃圾袋里扔掉。

剩下光秃秃的三根树干,既不忍心再去看它,也不值得我去看,所以除了每星期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浇水,连正眼都不曾多看几眼。没想到才过不久就冒出新芽,又一下子,像变魔术般长得惊人繁茂。这绝对可以用“惊人”形容,那新生的叶子足有一尺长,宽宽大大,翠翠绿绿,而且一层叠着一层,加上她在厨房的窗前,正好迎着西下的太阳,逆光望去,薄薄的叶子就更交织成各种“绿的美”,而且在大雪天开了花。

提到逆光,我发现白兰花上长了螨,也要谢谢逆光。因为当早上的太阳照到二楼走廊,每个白兰花枝叶的最尖端,显出一丝一丝的蜘蛛网,才让我及时发现。螨的本事不大,它们很怕水、怕湿;又因为口器不强壮,对付不了结实的树叶,碰上软软的曼陀罗还可以,遇到白兰花,就只能欺侮新生的嫩芽。等把嫩芽糟蹋得差不多,嫩芽也不嫩了,那些螨就“弃守”,“转战”到下一片嫩叶。这让我想到有一次在旅行团里遇到个花花公子,除了抬起手腕,教我什么是真正的名表,还得意地说他包养大学女生。又说他专去大学的运动场上打篮球,借机会认识一二年级的小女生,接着包养,带那女生吃喝玩乐睡觉,等女生毕业,则给一笔钱,让那女生出国留学,从此莎哟那拉。我当时问他,何必呢!在一起那么久,多不舍?何不继续?他一笑,还指我笨,说女生年岁一大,不但日日见老,而且要求愈来愈多,也愈麻烦。加上女生进入社会,留在身边,后患无穷。何不重新再去包养一个“新鲜人”?他虽如此说,但是当旅行团到某首府的时候,他就不见了,因为要约会一个曾被他包养的女生,而且那女生已经结了婚。

我修剪白兰花时就想到那个当时四十多岁的老小子,想他就是“螨”,老牛专吃嫩草。我也想,当那些嫩叶长大,看来还是不错,一点没有虫蚀的痕迹,有谁知道她们年纪轻轻时,早已经被螨糟蹋了?话说回来,如果糟蹋而不留痕迹,甚至拿一笔钱,可以出国读书,修个高学位、嫁个好老公,又算是被糟蹋了吗?老牛是极狠的,他不像“初涉人事”的毛头小伙子,碰一下女生的手都要浑身发麻;当小伙子还在发麻的时候,许多老牛已经“上”了。怪不得有问卷调查,女生多半被性骚扰过,那骚扰是什么?是“暴露狂”?公交车上偷偷摸一把?是同事的言语挑逗?还是当她十八九岁,甚至更小的时候遇到的“无耻老豆”?

白兰花虽然被我发现了螨害,但真正刺激我下刀的却是“硬介壳虫”,我起先还抓,两只手指上下一捏,就见那躲在介壳后面的虫身爆掉,成为一汪黄水。但是后来发现抓不胜抓,而且因为介壳虫属于可以“胎生”的昆虫,在它们的肚子里或许已经有“小的”,我这一捏,反而可能帮它把小的散布出去。加上园艺书上说盆栽的白兰花一定要修剪,免得树型过大,又能促进开花,于是终于也咔咔咔。只是,这剪法与对付曼陀罗不同,曼陀罗我是“强修剪”,一直杀到主干;白兰花则用“中修剪”和“弱修剪”,剪到靠近“芽”的地方为止。所以对白兰花我用的时间较多,一点一点看,先找到枝子上有“可能冒芽”的痕迹处下刀。

果然没多久,那些芽就喷了出来,“喷”这个字真棒!因为她们冒得奇快,也跟曼陀罗一样翠绿,一下子整棵树的面貌全变了;好像一家商店,以前进去只见一堆老家伙,要死不活、有气无力地应付你;突然关门一阵,再进去,全换成笑脸迎人、动作麻利的小伙子。何止如此啊!在那些新叶之间,还蹿出好多好多尖尖圆圆像青辣椒的“苞”。我知道,没多久,这走廊上就会漫着一股浓浓的白兰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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