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86年以来,我国金融领域陆续出现了资金体外循环、货币发行失控、三角债、对农民打白条、银行押汇押票、同业拖欠、贷款质量下降、银行清偿力危机、社会乱集资和巨额违法案件等一系列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都是现行货币金融体制同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冲突。面对问题的存在和发展,1993年以来人民银行已经先后采取了收缩信贷、提高利率、派购融资券,对打白条、银行押汇押票和同业拖欠多次发布禁令,清理民间集资、限制同业拆借和股票债券发行等一系列措施。显然,这些措施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因为这些措施全都属于直接总量控制,而不是针对导致总量失控的原因,这些措施的实行,还要依靠传统体制行政权力的加强,而不是革除传统体制的弊端,解决根本的矛盾。这些措施虽然也能暂时把问题压下去,但是根本的矛盾不解决,问题迟早还是再要暴露,而且可能来势更凶猛。所以,面对现实,我们惟有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来指导金融改革的全面深化,克服体制弊端,建立起能够促进经济金融加快发展的新型金融制度。
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任务和手段
建设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由此决定当前的基本任务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要使整个社会的物质财富以最快的速度增加,解放生产力是要克服一切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使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最充分的发挥。为了使人民尽快富裕起来,首先必须有国民经济的加快增长,因为只有经济增长才是人民富裕的物质内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判断生产力是否发展、是否解放,最终的尺度也是经济增长的速度。以最终的目标和基本任务来衡量,计划和市场就只能都是手段。世界历史证明,市场经济制度是一种高效率的选择,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使社会资源的配置处在不断优化的过程。相反,排斥市场的集中计划经济制度可以帮助社会渡过最困难的时期,但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统治扩展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必然抑制经济发展的活力,最终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障碍。
我国传统的经济思想,曾把市场等同于资本主义,计划等同于社会主义,使得市场和计划互相对立,排斥市场,然后又把计划简单地理解为全面的行政控制。在实际的工作中,又以坚持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和行政控制的权威取代经济增长充当首要的目标,抑制市场的发展,对此,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停滞的历史已经作了彻底的批判。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市场经济并不排斥计划,而是把计划当作一种手段。建设和发展现代的市场经济制度,不是要搞盲目竞争和放任自由,而是要根据经济生活的内在联系把整个国民经济高度组织起来,要求微观经济行为在严格法制的约束下自觉遵守健康的行为规范,宏观经济则由政府的职能部门进行科学计划的调控和管理,克服盲目性引起的经济波动,达到持续稳定的高增长目标。
二、市场经济区别于计划经济的性质
传统计划经济的性质是分配为基础,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再加上对经济生活的全面行政统治。与之相对,市场经济的性质是交换基础,平等竞争原则和在全面立法的基础上组织经济生活。市场经济以广泛的货币交换为基础,延伸出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权利和竞争,使得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有可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由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广泛交换带来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不断的技术进步,由资本商品交换和所有权的自由转移形成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的过程。这些特点决定市场经济的组织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获得最高的效率。集中计划经济的基础是分配,平均但不平等,消费者权益、生产者权益和社会资源的配置全都取决于分配的平均主义原则和为实现这一原则而建立起来的广泛的行政等级制度。等级制度排斥平等权利和公平竞争,必然导致经济活力的下降,排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换,供求不对口必然造成浪费,排斥商品交换和资本所有权的转移,必然缺乏资源配置优化的自发机制,所以集中计划不能避免低效率的结果。对此,实行集中计划经济制度的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停滞已经作了最充分的证明。
广泛的交换要以个人和法人单位的充分独立和平等权利为基础,无数个人和法人单位的分散决策,有着不可避免的盲目性,历史上,曾经是市场波动和经济周期变化的重要原因,对此传统经济理论有正确的认识,但是传统理论缺乏经济发展的眼光,误以为以平均主义原则和大一统的行政分配制度彻底取代交换,就能根除盲目性,近而把维护平均主义和固定不变的价格制度当作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完全无视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错误理论的实践结果是盲目扩张的行政分配权力严重抑制经济增长的活力,计划的盲目造成了比市场盲目更大的浪费,经济发展因此而长期停滞。现在,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现代的市场经济决不是放任自由,无限竞争,而是明确要求解放生产力,以达到最快的经济增长为目标。以此为前提,根据经济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内在联系,全面组织市场,并以全面的立法约束严格规范一切的交换行为和分配行为,进一步通过宏观经济的有计划调节达到克服市场波动和经济周期衰退的目的。
计划经济的基础不是交换而是分配,以分配为核心建立起来的集中计划经济制度,同以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发展必然会有不一致的矛盾冲突,在经济加快发展的时期,这种冲突就尖锐地表现为个人和各种法人单位的独立性和平等权力意识的加强,力求摆脱对传统分配制度的依赖和抵制一切代表政府行政权力的干预,如果没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正确组织和引导,冲突的结果必然是国有资产流失和政府财力削弱,造成宏观经济调控缺乏必要的财力和导致产生权力垄断滋生腐败的一系列问题。事实上,这些问题已经正在发生,面对现实,回归旧体制或者固守旧体制的约束已经没有出路,惟有加快改革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才有可能根本克服现行体制的弊端,彻底解决问题。
三、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
货币金融服务于广泛的交换和资本积累,为商品交换创造各种便利的结算手段,促进交换、专业化分工和市场的扩大;为资本积累创造各种长期信用条件,促进新技术的应用、生产能力扩大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加速。交换是市场的基础,资本积累是国民经济长期增长的源泉,所以,货币金融的发展与发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货币金融的发展来推动。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专门经营货币信用的金融业也是国民经济第三产业的一个重要部门,不仅服务于整个国民经济的消费、生产、交换和分配,而且同样以专业化的服务创造新的产值,经营的规模越大,技术含量越多,创造的产值也越多。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为金融业的发展与繁荣提供基本的条件,经济增长,金融业的产值比重越大,经济也就越是发达。
在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发展不仅在于本国境内的交换不断扩大,到了一定阶段,国际间的交换,对于经济增长的持续也会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市场开放伴随国际间的竞争,国内金融业将面对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是商品出口,打入和占据国外市场,吸引外资加快国内经济建设需要金融发展的支持;另一方面,金融业自身作为一个产业,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也有全面革新加快发展的任务,必须尽快提高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改进服务和壮大实力,使得各方面的能力达到国际大银行的先进水平,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经济发展加快的时期,对货币金融的发展还有日益增进的要求,不仅要有数量适度的货币信用供给,以满足交换扩大和资本加快积累的需要,而且要求金融业的整体素质也要有一个充分的提高。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如果在规模和范围都已经十分扩大的条件下仍旧以粗放和低水平的方式从事经营,不能通过严格管理和提高技术来充分降低风险,则风险必然随业务量扩大而递增,威胁整个社会的货币信用稳定,直至影响社会政治的安定,一旦出现混乱,也必然损害经济的稳定增长。对此,世界经济历史有很多前车之鉴,所以,金融发展在数量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必须在整体素质的方面有一个大的提高,包括业务技术和经营管理的水平、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政府监管、市场组织和法制建设、金融机构的组织和从业队伍的基本素质等都要有一个迅速的提高。
我国传统的集中计划经济排斥交换,自然也排斥金融业的发展,所以很长时期,金融业只能在充当分配工具的有限范围内极度萎缩地存在。改革开放后,金融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对经济发展也起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这种发展还主要是数量型的扩张,在提高整体素质的方面,比较对外开放和加快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特别是当前出现的各种货币金融问题,很多都是金融业整体素质严重落后于发展需要所导致。所以,当前的金融发展,必须在提高整体素质的方面有一个根本性的进步。
四、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
金融改革是金融发展的要求,因为传统的金融体制仍旧在阻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金融改革又根源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因为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已经动摇了传统金融体制的基础,要求通过全面的金融改革建立起新的发达的金融体制来取代。
经过14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传统经济体制有了比较大的变化,市场经济也有了显著的发展,表现为:
1.货币商品的交换已经不再仅仅限于消费品,而是扩大到全部农产品、生产资料、公共服务、房地产和所有权商品。在此基础上,横向经济联系有了很大发展,使得直接服务于商品交易的商业信用因此而自发地迅速发展起来。
2.个人和企业单位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力意识普遍加强,经济行为受利益动机的驱使取代了对上级行政命令的屈从,使得传统体制依赖政府垂直行政命令的各种有关货币金融的禁令丧失了基本的约束力,变得形同虚设。
3.政府对经济生活实行直接行政干预的经济力量已经明显减少,消费品的分配基本上由市场自发完成,投资构成也有了质的变化,代表政府权力的中央财政投资已经由传统体制下占投资总额的90%以上降低到最近几年的不足7%。
与此同时,服务于企业投资的市场直接融资迅速发展起来,有规范合法的,也有盲目违章的,所有这些变化终于动摇了传统金融体制的基础。但是传统体制的削弱,并不等于旧体制的消失,更不等于新体制的建立。在没有新的制度措施取而代之的情况下,传统体制的削弱一方面使市场自发的货币金融活动有可能摆脱局部制约,获得数量型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满足经济加快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为扭曲、盲目和落后的货币金融活动造成了发展的机会。改革以来的历史表明,在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的条件下,一旦银行信用受到限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就会获得加快发展;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受到限制,商业信用和市场直接融资就加快发展;规范的金融发展受到限制,不规范和盲目违章的货币信用活动就加快发展,这个趋势的发展必然伴随金融体系的风险上升,整体从业队伍的素质下降、社会整体降低对经济前景和信用安全的信心,证明金融体制的盲目守旧不仅没有出路,而且还会严重损害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因此现行的体制必须实行全面深化的改革,建设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发达的金融制度取而代之。
五、金融改革的历史和现实要求
回顾历史,对现实的改革形势可以获得更加清楚的认识。我国的金融改革与发展,自1979年以来,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79~1986 年,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第二个时期是1987~1993年,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出现了金融领域的各种混乱现象。前一个时期的改革与发展表现在:放弃了传统体制对商业信用和银行投资于固定资产的禁令,恢复和成立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放弃了对吸引外资和利用债券发行筹集资金的禁令,在改组银行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央银行和存款准备金制度,新成立了为数众多的城乡信用社、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短短6~7年的时间里,采取这么多重大的金融改革举措,在中国的历史上是十分少有的。这些改革措施基本解除了金融压抑,促进了发展,所以同期的国民经济实现了较为持续的稳定增长,金融体系也保持了健康稳定的秩序,并且为进一步的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与第一个时期相比,1987~1993 年,虽然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而在金融领域的重要改革只有解除企业股份集资的禁令,批准成立了几家证券公司和少数几家商业银行,试点性的组建了证券交易所和外汇调剂中心。这些属于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的改革固然十分重要,但是进展并不顺利,到1993年还只能充当改革试点的窗口。证券业只能服务于企业筹资,还不能从事企业产权的商品化改造(指企业改制),外汇交易只能调剂计划分配的余缺,以人民币自由兑换和控制汇率调节进出口的目标来衡量,还存在巨大的差距,还完全不可能担当起构筑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以推动企业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任,同前一个时期相比,显得大为逊色。
第二个时期不仅改革的进展不顺,而且还出现了一些传统体制复归的迹象。新成立的中央银行作为专业的政府职能机构,不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两大职能的建设,相反,而是继承传统信贷计划体制的行政权力和手段,沿袭政府行政机构落后的组织方式,权力不断增大,效率随之下降,特别是在货币紧缩的时期表现得更明显。由于中央银行的职能建设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面对金融领域不断出现的各种问题,就很难制定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面对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只能采取回避和拖延的办法,致使专业银行的改革滞步不前,产生贷款质量下降、银行流动性危机、货币发行偏离经济目标和日益增多的金融违法案件等一系列问题。在任何一个国家,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贯彻法规条例和调节宏观经济,都是一个国家金融制度的代表,直接决定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我国金融改革的滞后和当前出现的各种金融问题也因此不得不归结为中央银行的守旧与落后。
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因为前一个时期所确立的基础,现在已经占据经济发展的主流,对货币信用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需求,与此相对,落后的金融制度却在阻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体制问题只能由体制改革来解决。所以,历史和现实都足以证明,当前已经到了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关键时刻,要继续发展、要克服传统体制的弊端、要解决现实问题,惟一的办法就是全面深化金融改革。
六、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
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为指导,根据当前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要求,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可以概括为“严格规范、加强管理、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十六个字。具体的内容:一要贯彻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和平等竞争原则,全面制定各项金融法规,严格监督执行,彻底改变目前无法可依、有法不循的混乱局面。法律法规的内容必须充分科学、具体、细致和完备,提高政府执法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减少腐败和盲目违法现象的滋生,引导金融业沿着健康的方向不断发展。二要根据强化中央银行职能的要求,改革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机构组织,促使充分提高效率、改进宏观经济调控、提高金融监管的效果。三要通过制定具体的行为规则和处罚条例,严格司法、执法和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商业信用和市场直接融资,把白条、三角债、企业内部集资和长期债务拖欠改造成规范的商业票据和企业融资债券,再由银行通过票据贴现和抵押业务,把这类信用活动置于政府监管之下。四要对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全面的监管制度,通过严格市场准入和提高开业条件,促使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改善机构组织和经营管理;通过严格监管日常业务和市场交易,促使保持必要的流动性,提高资产质量,降低风险和保证信用安全。最后要对金融系统的全体职工队伍进行有计划的分期分批的业务技术培训和金融法规教育,并以立法手段强化职工教育,使之成为一种制度,确保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适应金融业加快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我国1984年组建的中央银行并不完善。根据市场经济和金融发展的要求,中央银行必须强化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两大基本职能,但是我国中央银行成立之后并没有在强化职能的方面努力改进,相反,却在向着传统体制靠拢,继承传统的信贷计划行政管理体制,成为贯彻传统体制的新的机构。在货币政策的方面,不是努力自身范围内的现金投放和货币调控,而是以行政手段控制各家商业银行的信贷;在银行监管的方面,不是制定明确的银行机构从业标准和银行业务准则,据以实行对银行业的严格监管,促使改进经营管理和健康发展,而是随意禁止金融机构的设立,又对现有的银行疏于监督,放任自流;在自身的组织方面,不讲究效率和经济,随意设置行政机构,越权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干部队伍中的专业人员减少,行政人员大量增加,专业素质整体下降,官僚主义日益严重,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要求了。所以,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在当前必须首先从中央银行开始,完成中央银行的机制和职能转变,成为真正能够驾驭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服务于市场经济的中央银行。
建立全面的银行监管制度,有一个前提,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要以构造其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为目标,核心是建立资本约束。这就要求明确银行资本的界线,然后才能对资本/债务的比率和资本/资产的比率作出规定,以资本约束银行的债务和资产的规模,促使降低风险,确保整个银行体系的信用安全。资本界线的划分和银行机构的组织要确保国有商业银行的每个独立经营的分支机构都在中央银行的直接监管下开展业务,把盲目竞争和违法经营的现象减少到最低的限度。
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在市场经济和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时期尤为重要,金融业是高比例负债经营的行业,对存款人和投资者负有很大责任,金融业又是高度专业化的服务行业,对经营管理的技术和水平有很高的要求,加快发展必然会对专业人员有迅速扩大的需求,特别是金融业务的日益更新和对外开放,还对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有一个迅速提高的要求。对此,解决问题的惟一途径就是全面普及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金融改革与发展,解决现实的体制问题,建立发达的金融制度,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和赶上先进国家的水平,关键都是人的因素,不仅是少数精英,而且是整体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没有人的素质提高,金融改革与发展都会最终因为人的落后因素而停滞,所以在经济金融加快发展的时期,必须高度重视金融队伍的教育和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