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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在那遥远的地方

那天我必须走三四十英里路。我害怕停下来,害怕自己招架不住那种失落、罪恶、寂寞的感觉。最后我走进一个洞里,生了一堆火。我希望自己会因为累得半死而倒头就睡,什么也不想。现在的我处于一种奇怪的状态。我原以为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结果却冷静、理性、坚强地接受事实。我决定在威卢纳结束旅行,不是我想逃避这件事,而是我觉得旅行本身已经结束,在心理上获得了结论,觉得很圆满,就像小说的最后一页。那天晚上,以及往后数个月的大部分晚上,我都梦到狄吉蒂平安无事。我在梦中会颠倒事情发生的顺序,而且最后她活得好好的,也原谅了我。她在这些梦里大都已经和人一样,会和我讲话。梦境鲜活逼真到令人难过的地步。我醒来后面对孤独寂寞的现实,对于使我接受现状的那股力量感到诧异。

死亡的阴影

一条狗的死亡竟然对人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或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然而你要知道,由于我的孤僻,狄吉蒂才能成为一个宝贵的朋友,而不仅是宠物而已。我相信,假如这件事发生在城里,而我的四周又有人陪伴时,影响绝对不会这么大。在沙漠里,在那种心理状态下,死了一条狗所造成的伤痛和死了一个人不相上下,因为广义上来说,她已经代替了人。

亨利·华滋曾在地图上指点我该在哪里转向南走。从我在地图上做的记号看来,似乎我已经在走过水塘好几英里的地方。我显然犯了一个错误,一路向正西方穿过单调、毫无变化的平地,看着我以为是山口的地方在身后消失。那天晚上,我在一个小沙丘上露营。这座小沙丘看起来像是被潮水冲刷过的小岛,是个奇怪又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方。此地平坦,上面覆盖白色石灰,散置着一丛丛咸咸的多汁植物,平均间隔约十二尺。这片辽阔的平地偶尔隆起一波波静止的沙浪,上面长着更高的树和灌木丛。这里散发出一种被遗弃的特质,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那晚我决定用那令人讨厌的无线电呼叫亨利,确定方向。此时,不舒服的感觉甚于惊慌。我想找人说说话。万籁俱寂,没有狄吉蒂可以玩、说话或抱一抱。我花了半个小时把这个讨厌的东西装好——把一条长长的金属线挂在上方,再把另一条线放在地上。没有声音。我带着这个怪物走了一千五百英里路,搬上搬下几百次,到了需要它的关头,却不管用。说不定它一直都是有故障的。

晚上,我被我听过的最令人胆寒、毛发竖立的声音吵醒。一种轻而尖锐的声音愈来愈大。我晚上从来没有胆怯过,就算听到什么难以分辨的声音,也不太会害怕。何况,我一直都有狄吉蒂在保护和安慰我。可是这是什么声音?我的背脊发凉。我起身在营地四周走动,每样东西都完全静止,而那个声音现在转成持续不断、毫不压抑的呜咽声。我开始惊惧恐慌了——这个声音一定有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我又要抓狂了,再不然就是某种鬼怪会让我抓狂。然后我感觉到一阵轻风掠过。是嘛,我听到的声音就是风拂过树梢时发出的声音,但是地面上丝毫看不出风吹过的迹象。拂晓前的风,那股持久不退的冷空气,不但把我吓得半死,而且使燃烧的煤炭烧得红红的。我颤抖着爬回睡袋,尝试继续入睡。在那一刻,我愿意用一切代价换取那个熟悉温暖的狗身躯来抱抱,这种渴望像身体的疼痛一样令人难受。没有她,我突然变得脆弱、容易恐惧,不堪一击。

那个星期,或是十天左右,我过的是没有时间性的日子。我浑然无所觉地走着,直到环境使我从这种心理状态中惊醒。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是固定不动的,而我脚下的地面一直任我摆布。

我走到一个快要干涸、青绿腐臭的水塘,里面都是腐烂的牛马和袋鼠的尸体。水塘的四周尽是大片大片耸立的石墙,我怀疑那是原住民打猎时藏身的处所,而且可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这些墙刚好堵在前来喝水的动物的逆风处,猎人于是躲在墙后耐心等待,伺机拿着他们的矛跳出来。从前他们会保持这个水塘的清洁,但是现在已没有人留下来清理并照料这个本来可以很美的水塘,就连我的骆驼们也对这里不屑一顾。这是一个很可怕的臭水坑,闻起来有死亡与腐烂的味道。那晚在放骆驼出去吃草之前,我先确定水壶里的水够它们喝,以防万一。还好,天气没有冷到它们不愿意出去的地步。

大约在同时,我走到一处可能是沿途最美的风景的地方,并在这个超现实的风景地探索了一天。一个大洼地从崎岖的高原凹陷,围绕着地平线的山影有各种梦幻般的色彩,有些是耀眼的白色,有些是粉红色、绿色、紫色、棕色、红色等等。洼地上覆满海蓬子。海蓬子的英文是samphire,我当时以为是sand-fire(沙火)。名字取得真好。这种草一枯萎就会变成如彩虹的五颜六色,与悬崖峭壁上斑斓的色彩相互辉映。在这个失落的世界里,雕刻得稀奇古怪的石墩和石头星罗棋布,仿佛是透过五彩玻璃看到的火星景色。我捡起一块小石块,一侧凸得尖锐,是光华夺目、淡粉红色的沙岩。

即便是这段探索的路程也让人觉得空虚。我必须强迫自己去做这件事。现在我都是勉强着自己去做每一件事。晚上也不煮东西吃,只在袋子里搜索一些吃的东西,强迫自己在肚子不饿的状况下吃一点。

另一种吸引我在途中停下来的怪异地形是淤泥浅洼地。这些平坦如席、呈咖啡色、坚硬的几何表面绵延数英里,寸草不生,既没有树也没有动物,更没有三齿桴,只有尘雾被吸入灼热、几近白色的天空,形成一个又一个高耸、淡薄、令人不舒服的棕色柱子。凝视这些淤泥浅洼地就像眺望平静的大海,不同的是你可以在上面走。在洼地旁边是一个缩小的复制品,直径大概有一百码吧。这是一座荒地舞池,一座内地的圆形剧场。我把骆驼拴起来,让它们休息,然后在灼热、洁净、明亮、干燥的高温下,脱掉衣服跳舞,一直跳到跳不动为止。我在舞动中忘掉一切:狄吉蒂、旅行、理查、文章,还有一切的一切。我又叫又喊又哭,跳起来,扭动我的身体,直到我的身体拒绝再动为止。我爬到骆驼那儿,浑身脏兮兮、汗流浃背,因为疲累而颤抖,我的耳朵、鼻子、嘴巴都是灰尘。我倒头睡了一个小时左右,醒来时,顿觉整个人已经痊愈,可以做任何事了。

我现在感觉很好,我真的又走到畜牧区了。此地的路径经常有人往来。我在下一个水塘里洗澡、游泳、洗头发、衣服,然后把衣服吊在鞍具上晾干。这大概花了五分钟。我一面走一面向自己保证,等到晚上要好好吃点东西——我现在头很晕,几乎无法继续做我原先做的事,我需要平静下来。

媒体接踵而至

我看到一辆汽车飞驰而来,扬起大片红尘滚向天际。我心想,一定是牧场的人出来检查水塘。我匆忙穿上衣服,尽量集中精神,以便与住在这地区的人做一些简短交谈。他们通常话不多,我怕的其实是那部车子。

结果不是这地区的人,而是一家大众化报纸的狗腿、寄生虫、贱民。等我发现长镜头对着我时,已经走避不及,也来不及拿出枪来轰走他们,更不用说意识到做这种事是疯狂的了。他们走下车。

“给你一千元,让我们报道你的故事吧。”

“走开,不要烦我。我没兴趣。”

我的心像被逼到角落的兔子,狂跳不停。

“那么,好吧,看在老天爷分上,喝罐冰啤酒总可以吧。”

他们很懂得人的心理,知道无法用一千元收买我时,想到用一罐啤酒贿赂我。我接受贿赂,我希望得知一些外界的消息,以及他们为什么会到这里等等。他们耍滑头地问了一些问题,有些我应付着回答,有些则不置可否。

“你的狗呢?”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避这些人,也忘记了游戏的规则。我不是打穿他们的脑袋,然后逃之夭夭,就是陷入默许的颤抖,一面努力控制自己。

“它死了,不过请你们不要写出来,免得认识它的人看了难过。”

“好,我们不会写。”

“这是不是保证——你保证?”

“当然,当然。”

当然,他们还是写出来了。他们带着这则独家新闻飞回珀斯,然后编了个故事,一位浪漫、神秘的骆驼女郎的传奇于焉开始。

那天晚上,我在远离道路的茂盛树林中宿营。这完全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我看到那些小飞机整天飞来飞去,心里好奇它们是干什么的,没想到竟是冲着我来的。那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注意到那些记者说到新闻报道时都有点歇斯底里。他们说:“这是世界性报道。”我才不信!然后他们又匆匆赶回去,在这出以“社会大众有知情的权利”为幌子的丑陋闹剧中扮演他们的角色。我决定留在当地等几天。如果媒体真的是在追踪我,我最好还是躲起来,等事情过去再说。

先前那个横越大陆的家伙陷害了我。他回到文明世界后,因为想出风头,就说了他和一个奇女子在沙漠“共度一夜”的故事。在这则报道里引述一些他的话,如“很浪漫。她裸露的肩膀从睡袋里伸出来,铃铛在包袱上面响着,我在月光下和她聊了好几个小时。我没有问她为什么要旅行,她也没问我为什么要横越大陆。我们互相了解”。文中对这位汗水涔涔、与骆驼为伍、包袱肮脏的疯子没有一句不好的话。这个烂人,他说不定以为这么做是帮我的忙呢。

当第一批车子、电视台的摄影机涌到这里时,我隐身丛林。这些蠢蛋还带了一个原住民同来,不过现在我的战斗精神已经恢复。他们笨得可以,这些人——他们根本不属于此地,至少我在这里拥有优势。我轻声地笑,在伪装物后面悄声做印第安战争的吶喊。我向右绕着丛林转,穿过丛林,到距离他们只有二十尺的地方。我扎营的地方都是沙,就算是瞎了眼的笨蛋也找得到我。我的足印像霓虹灯的招牌一样显眼,就像沙丘上的卡车胎印一样。

“好啦,伙计,她在哪里?”一个脑满肠肥,汗水滴湿红色栽恤,圆胖的脸上挂着不耐燠热、不悦表情的家伙对着皮肤黝黑的原住民说。

“这个嘛,老板,骆驼女郎可能很聪明,会掩盖路径,我看不出她往哪儿去了。”

他摇头,摩搓着下巴,一副迷惘的样子。

哈哈。我听了他的这句话真想跳出去亲他。他明明知道我在那里,但是他和我是一国的。胖子诅咒了一阵,心有不甘地付给他十元工资。这位原住民笑着把钱放到口袋里,然后两人上路——沿着泥土路开一百五十英里回威卢纳。

我返回我的营地,把火生得更旺。我有被侵犯的感觉,好像身体的皮肤被撕开一般。我觉得自己不堪一击,胃也紧张得纠结成一个冷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以前就有人像这样旅行过,为什么我会引人注意?我对外界的这股狂热到达什么程度毫无概念。我想到掩盖我走过的路,可是骗不了原住民,他们总有人会找到我的。我想到开几枪吓走他们,继而立刻放弃这个念头,因为这只会成为他们笔下的另一则故事而已。

然后我瞧见理查的车如疾光闪电般驶过,后面被几辆车追赶着。“天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理查五分钟后回来,驶进我走的路,朝我开过来。他只能约略向我说个大概,便见那些车蜂拥而至。有伦敦来的记者,有电视台的记者,也有的是澳洲报纸的记者。我对他们发出嘘声、吼叫,咬牙切齿。我踏着重步走进树丛,然后在近处的一株树后叫他们放下摄影机、照相机。理查后来告诉我,我的表情和行为举止简直像个疯婆子,和他们预期的一模一样。我在盐水塘里洗过头,所以头发像一卷泛白的电圈从头上伸出去。我已经精疲力竭了,又被太阳晒得黑黝黝的,加上已经一个礼拜左右睡眠不足,因此眼睛像猪眼,只剩一条缝,眼睛下面还有黑眼袋。我从树后走出来。我还没有从失去狄吉蒂的伤痛中恢复,也无法处理这种在我看来犹如星系的军阀侵略。我的态度很强硬,也很紧张,因此他们尴尬地移动步伐,按照我的吩咐去做。我走了回来,然后像个呆瓜似的,态度有点软化。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现在回想起来,我对自己感到诧异。我很惊讶自己为何立刻向这些准备轻蔑地对待我,而我也加以抵抗的人俯首认错。我仍然不允许他们拍照,所以其中一个人赶忙对着我的营火照了一张相。“我不能两手空空回去,会被炒鱿鱼的。”

有一个人甚至辩称电视是一个媒体,而且温和地批评我不让自己公诸大众是不对的,之后又向我道歉。他说:“奇怪,真理似乎总是成为阻碍。”

其他人为我的讨厌和惹人侧目找理由,他们说(后来也刊登在报纸上)我已经答应为某家杂志撰稿,我是为了这家杂志社才展开这趟旅行,因此不能对别人谈这些事。他们为何不能理解有人就是不喜欢出名,人一旦出名,有钱也买不回无名小卒的日子?理查扮演保护者的角色,我很高兴他在场,因为我已经虚弱、混乱到无法保护自己。再说,他也了解他们的立场。他们终于走了,理查和我可以自由地交谈。他告诉我他自己受到的磨难,说他在外国一些小报上看到关于骆驼女郎失踪的报道后,四天没有合眼,并想办法抢在一波波的记者之前找到我,还怀疑我是不是死了。他在威卢纳遇到这些记者,虽然尝试摆脱他们,但没有成功。他给我看他收集的报纸。照片上的我在对着镜头笑。

我震惊地问:“他们怎么会有这些照片?”

“游客卖给报社的。”

“天——啊!”

有些报道至少有点娱乐性,诸如“戴维森小姐靠浆果、香蕉(罗苹从未提过她吃香蕉——译注。)度日,并说她如果饿极了会杀掉她的骆驼来吃”,或是“有一天晚上戴维森小姐遇到一个独行的神秘原住民男子,这个人与她旅行了一段时间后消失不见,来无影去无踪”,或是(这段引述自美国一家丛林者杂志)“本周对骆驼女郎罗苹·戴维森来说没有意义,她蓄意残害澳洲当地的骆驼。或许她认为自己正在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打猎活动”。白痴!

敌人突然倒戈了。艾丽斯斯普林斯那些眼睁睁看着我在简朴、名不见经传的日子里吃苦受罪也不曾助我一臂之力的人,现在也搭上了宣传列车。他们说:“我当然认识她,她对骆驼的一切知识都是我教的。”

至此我才明白我给自己招来什么麻烦,至此我才知道自己有多笨,竟然没有设想到这种结果。女人、沙漠、骆驼、独自一人——这些要素的组合迎合了这个时代无情、痛苦的心理,激起了这些人——自认为与人疏离、无权无势、对一个已经疯狂的世界无能为力的人——的想象力。我选择了这些组合,运气真是好啊。这种反应实在难以预料,而且非常非常怪异。我不是公共财产,现在却成为女权运动者的象征,也成为心胸狭窄的性别歧视者揶揄消遣的对象;而且我被视为既疯狂又不负责任的冒险家(只不过疯狂的程度不及我失败时别人所认定的疯狂程度)。最糟的是,我因为做了某件勇敢,且不是一般人敢抱以希望的事,而成了一个谜一样的人,这与我想和别人分享的事情背道而驰。任何人都可以做任何事情。如果我可以跌跌撞撞走过沙漠,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做到。对长时间以来习惯用怯懦胆小保护自己的女性来说,尤其如此。

这个世界对小女孩来说是个危险之地。再说小女孩一般比小男孩脆弱、娇柔、敏感。“小心、注意、留神。”“不要爬树、不要弄脏裙子、不要搭陌生男子的便车。听听就好,不要学,你用不到的。”因此蜗牛的触须长得愈来愈长,注意这个,小心那个,留意事情背后的一面威胁。因此小女孩浪费很多精力去打破那些线路,推开不计其数的尝试,压抑精力、创造力、力量、自信,使她在可能性、胆量的四周筑起藩篱,使她因自卑而画地自限。

如今他们创造了一个传奇,我在这个传奇里显得卓然特立,因为社会需要一个这样的传奇。人们若开始实现幻想,拒绝接受正常的无聊,就会变得难以驾驭。他们给了我“骆驼女郎”的名号。换成我是个男的话,《威卢纳时报》会提到我就算不错了,甭指望国际性的媒体会对我有所报道。我也无法想象他们会发明“骆驼绅士”的名称。“骆驼女郎”带有一种赞助、保护、轻视的意味。贴上卷标、归类——真是个杰出的花招。

重回甘宁公路

理查在镇上认识一个名叫彼得·穆尔(Peter Muir)的人。他以前专猎野狗,是一个出色的追踪者,而且在我认识的垦荒者中是最杰出、最多才多艺的一个——一个快绝种的人。他带着妻子多莉(Dolly)和孩子来看我们。能见到一些恬静、愉快、安静的人真好。我们聊到我刚走过的地区。彼得对那些地区的了解可能胜过任何人。他一生都在白人和原住民文化间徘徊,而且融合了两种文化的精华。他告诉我们威卢纳发生的事:镇上拥入大批记者,他们悬赏找到我——一种包围;警方彻夜接听国际电话,现在恨不得勒死我。这倒不难理解——搭乘飞机出诊的医师的无线电现在也是信息不断,结果真正的急事反倒无法传达。我现在真的很生气,怒火中烧。奇怪的是,镇上所有的人(威卢纳大概有二十个白人,郊区有一大群原住民住在小棚屋)都站在我这边,他们一听说我不喜欢被注意,立刻出动保护我不受干扰。全镇的人个个守口如瓶。彼得与多莉提供他们的距离威卢纳数英里远的第二个家让我躲藏。康约(Cunyu)的人邀请我,让我把骆驼放在他们的马棚,而且在别人打听我的行踪时三缄其口。

“骆驼女郎?对不起,老兄,不知道。”我和理查驾车到威卢纳,然后他透露他已安排珍妮和托利到此地来看我。好个善解人意的理查,他们正是我想看到的人。我们在躲藏的地方备足了奢侈品后,开车往西到西面一百英里、面积较广的米卡萨拉(Meekatharra),去机场接珍妮和托利。我看到他们时说不出话来,只是把他们抱得紧紧的。我们到镇上喝咖啡,聊一些愉快的事情。看到他们,摸到他们,就像是一帖强心剂。他们也了解这点。他们抚平我乱七八糟的羽毛,强迫我对这些不正常的事一笑置之。那种有如被追缉罪犯的感觉顿时被冲淡,我开始觉得自己像个正常人。我以前说过,友情在澳洲某些小地方的重要性几乎和宗教相当。这种亲密与分享的感觉,在那些认为友谊只是几场可以幽默地聊工作和事业的晚宴,或是一些“有趣”但彼此猜疑、提防,唯恐自己不够有趣的人在一起聚会的文化族群看来,是难以形容言喻的。

还有邮件,多得可以用排山倒海来形容。都是朋友、挚爱的人,以及许许多多不认识的人寄来的,大致上都说“你做了一件我也想做,但一直鼓不起勇气去尝试的事”。他们的口吻几近道歉,这些信让我一头雾水,也让我很有挫折感,因为我一直要告诉他们的是,这件事和勇气的关系不大,倒是与好运和坚持的关系比较大。有些信来自年轻男性,他们会在信纸的第三页事无巨细地介绍自己(通常是高大、金发、英俊之类),然后说他们知道秘鲁有一个很大的丛林,问我是否有兴趣和他们一起去探险。还有退休的老人和儿童寄来的信,精神病院患者寄来的信也出奇地多。这些信立刻成为最有意思,却是最难回的信。还有很多我自信在一个星期以前一定看得懂的图、箭头、奇怪的密码信息。一封老朋友发来的电报上写着:“他们说瑞欧安(Ryo-an)的沙漠更是广袤无穷尽……”我喜欢。

那天我们开怀大笑、彼此开玩笑,也流了几滴眼泪,随后就去当地酒馆打撞球。酒馆里有一位女士(美国国家广播电视台驻当地的通讯员)看见理查的相机,便问他知不知道骆驼女郎在哪里。理查回答,听说她会在一星期内到达米卡萨拉,再从那里向南走,不过理查请她不要报道出来,因为他知道骆驼女郎对这些使她引人注目的报道非常反感。她说好,又说真是糟糕、可怜的孩子等等,然后立刻偷偷摸摸赶回家发了一则使每个人都迷惑不已,但是令我们捧腹大笑的消息。理查说那些话时,脸上一副无辜的表情,并且请她行行好,做对的事情,然而心知肚明她绝对不会让骆驼女郎置身事外。

我开始明白理查的伪装技巧有多高明,多么有天赋。接着,我们在车上装了更多食物,火速开回我们在威卢纳的藏身处。

我们全都挤在一间火光熊熊的房间里扎营,裹着毛毯坐在那儿,烤药用蜀葵来吃,一边聊啊聊啊聊的;我们还喝了真正的咖啡,做菠菜饼及其他点心,然后去康约探望骆驼们。由于我对曾经走过的地区已经着迷,当时觉得自己因为狄吉蒂的死过于伤感,因而错过真正了解这个地区的机会,所以我们决定再开车回去沿着甘宁公路走一遭。

第一段路还算顺利,牧场道路的状况蛮不错的,可是等我们进入沙漠,速度马上减缓到时速五英里。就在我赞颂这片荒野尚未被驯化的纯净特质,以及该地区的魅力、冷清孤寂、自由之际,车子转了个弯,我们看到一架直升机停在溪畔。是勘探铀矿的人。难道没有什么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吗?

我们在甘宁过了两三天乐不思蜀的日子,然后返回威卢纳。威卢纳正在举行竞技活动,方圆数百英里内的牧场几乎都参加了。穷乡僻壤的社交活动不多,因此即使处于干旱期,大家仍会尽力共襄盛举。这个古老的鬼城镇有很多无人居住的建筑,这些建筑在黄金盛产期极为繁荣富庶,如今却被涂得乱七八糟,满地碎玻璃。镇上的房子通常是警察、小旅馆老板、驿站长、零售店店长所居住,现在成了荒野中的大都会,有着以前繁华时代的影子。那天晚上有一场舞会,我和我的朋友们都受到热情的邀请。然而在我们到达的时候,一个穿着西装的彪形大汉站在破败的厅堂上,他表示不认识我们,并说我们不能进去,因为没有打领带。这是不让原住民进去的客气方法。一群群的原住民围集在门外。

眼前的情况让我很为难。珍妮和托利对原住民受到的待遇愤愤不平,我夹在两种真理之间进退维谷。我喜欢牧场的人,他们向来认为自己没有种族歧视。环顾城镇四周肮脏的营地,他们看到的只有暴力、脏乱,而且缺乏清教徒的工作伦理,因而觉得难以理解。他们通常屈尊就驾,对年长的原住民怀有一份敬意,但是他们无法抛开目前迫切要做的事,也无法突破自我的价值观,去理解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以及无论就传统或现今,他们面对这个情况所处的位置。威卢纳有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是一个说明文化毁灭可能导致的后果的最好的例子。

一天后,我们离开威卢纳。我和珍妮、托利在行进途中共度的最后一晚,终于让他们相信骆驼其实和人没有两样。我的骆驼习惯围在营地旁,看看我们会不会喂它们吃东西,或是趁我不注意,偷偷把它们伸着长长舌头的头钻进食物袋里。我们那天晚上吃晚餐时,被杜基逗得好开心。它知道有一大罐蜂蜜藏在我位置旁的袋子里,就一直想弄到这个罐子。我叫它靠边站。接着就是一场“试探罗苹的耐性可以到什么地步而不挨巴掌”的游戏。它无动于衷且得寸进尺。它如果是个人的话,你看到的它会是双手放在背后,眼睛看着天空,一边吹着口哨。我们假装专心吃东西,其实都用眼角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它把头伸进袋子里,我轻轻打一下它的嘴唇,它退了六尺远。我们继续吃东西,然后,最让托利爆笑的是,杜基假装在吃一丛已经枯死的草,眼睛却骨碌碌地转着,用它晶亮的眼珠子盯着蜂蜜。等它觉得它那副无辜相和分散我们的注意力的伎俩已经得逞时,又把头伸进袋子里,想把蜂蜜罐弄走。

“好了,罗苹,我收回以前说过的话,你一点儿也没有把它们拟人化。”

在沿着炮管公路行进时,巴布做的好事让我从惨痛的经验中学会晚上把食物绑紧。那次我开了一罐樱桃(这是在野地里最奢侈的享受),吃了个过瘾后,留了半罐在行囊旁边准备第二天当早餐。结果隔天早上醒来,发现巴布的头在我的大腿上,嘴唇上都是可疑的樱桃渍。要改变它们这种坏毛病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再说,我也有点喜欢它们的这种毛病,常会让我捧腹大笑。

我不时会省点东西给它们,加强它们这种坏毛病。它们倒是来者不拒,我可以从它们正在吃的无脉相思树枝挑出一根来,它们也可以你争我夺一番,只因为这根树枝是从我手里拿出来的。

更改计划

接下来,和理查共处的几周过得轻松愉快。在沙漠和另一个人相处,很奇怪的一点在于,你不是和他成为死对头,就是变成死党。刚开始,我们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但是现在,感觉他对我进行掠夺的压力已不存在了,或者说我已经接受现况,再加上理查也有所改变,这份友谊就更加巩固了。这份友谊有一种称为共同经验的坚固基础,或者说是看到别人的优缺点后所发展出来的包容性,脱去所有的社会价值观——只留下一个人的本质。他从这次旅行中学到很多事情,有时候,我觉得他的收获比我还多。我们一起经历了一些非凡的经验,使我们两个人都有很重要的改变。我想,我们非常了解彼此吧。此外,他现在已经从相机之后走出来,成为旅行的一部分。

此时骆驼吃的牧草十分缺乏,比我预期的严重。不过有理查在,倒没有造成困扰。他实在太棒了!他必须开车走一千英里,帮我从米卡萨拉运来一捆捆的燕麦和苜蓿。

他对狄吉蒂的死感到非常难过。我想他以前从来没有养过宠物,这是他头一次与动物建立亲密的关系。他们彼此喜欢到令人恶心的地步。我不曾看过狄吉蒂这么喜欢过一个人。离开威卢纳几周后的一个晚上,理查开了数百英里颠簸的路途去载牧草后回到营地,人已经疲累困乏,而且不舒服。他把我从一个梦中叫醒,梦里狄吉蒂绕着营地呜呜叫,可是我怎么叫她,她都不肯过来。理查累得有点神智不清,他朝我走过来时说:“喂,狄吉蒂在那边做什么,我开车回营地时差点轧死她了。”他忘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那种情形,也不打算这么做。这不是那几个星期中唯一的一次。

现在我们两人轮流牵引骆驼。或者说,我勉强而且紧张兮兮地允许理查偶尔牵引它们。他处理得很好,不过有时候杜基会因为吃醋而讨厌他。唉,真是让我窃笑不已。如果理查想和杜基一起做点什么事,杜基就会转动眼珠子,抬起头、鼓动脖子,摆出它记忆里公骆驼的威胁姿态,似乎在说:“你又不是我老板,如果你胆敢碰我一下,我就会像折树枝一样把你折成两半。你这个小人。”我知道杜基不会真的伤害理查——好吧,我是百分之九十九确定——不过理查乐得把杜基交给我处理。这真的有点好笑。我会站在理查身旁,要他把鼻绳套在杜基头上,杜基往往会故伎重施,然后朝着我低下头,一面嗅着鼻子,一面啃,做出各种亲密的举动,为的是要让这个不请自来的家伙知道它喜欢的人是谁。

骆驼的好处说也说不完。它们最后还是得到蜂蜜了。理查和我开车到一个畜牧场发消息给《国家地理杂志》,等我们回去时,整个营地已经被搅得翻天覆地,蜂蜜撒得到处都是——包袱上,睡袋上,骆驼的嘴巴上、眼睫毛上、屁股上,到处都有。它们知道自己干的好事,所以一看到我,拔腿就跑。

我在那个地区所遇见的牧场的人,全都好得不得了。不过,从他们脸上看不出干旱正在毁坏他们的一切。他们提供食物给我们和骆驼,直到我们像个小布丁似的滚着前进为止。他们告诉我,卡那封无疑会有一个欢迎会。卡那封是我预定抵达的滨海城市。还好,可以更改计划。几个月前我在路上碰到一些人,马上我就喜欢上其中一群人。他们在卡那封以南数百英里处靠近海边的地方经营一个牧羊场,他们邀请我顺道去看他们。我决定这么办。如果他们准备好照顾骆驼的话,无疑就解决了我的一个大问题。

在我距离终点不过数百英里路时,最后一场灾难发生了。有理查在身边,使我产生一种虚假的安全感。当然,现在不会再出什么差错了,我们已经历这么多事情,走了这么远路,再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当时我们正走过加斯科因河(Gascoyne River)沿岸的牧场,牧草似乎茂盛了一点。有理查在,一切看起来都很好。这时齐莱卡出现内出血的现象。

我无法分辨血是从阴部还是尿道流出来,只能暂时诊断它是尿道感染,一天给它吃四十颗药。我把这些药塞在橘子里,并替它注射大剂量的抗生素,接下来便是抱着最大的希望。它一路都在喂歌利亚吃奶,自己瘦得皮包骨。理查开车到下一个牧场达吉堤丘陵(Dalgety Downs),看看是不是可以找到一点人工饲料和药。齐莱卡不肯吃东西——我想它快不行了。

达吉堤的人让理查满载食物而归,并且开了一辆载牛的卡车来载齐莱卡,让它可以舒舒服服地被送到牧场,在那边好好休息,吃人工饲料。这就是牧场热忱待人的方式。

齐莱卡病得不轻

顽固的老母骆驼不肯与那部卡车有任何瓜葛。我们想尽了办法,帮它搭了一个斜坡,还是没有用。不论我们怎么贿赂它、哄它、打它,它就是不肯踏上那玩意儿一步。我决定上鞍具,走到达吉堤,放开齐莱卡,让它可以跟着我们。这时候,它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它不管歌利亚,掉头就往艾丽斯斯普林斯的方向走。我试了两次,两次它都笔直走往东边——家的方向走。我把它绑在后面,慢慢往达吉堤前进。

第一个晚上,我们在一个水坑旁露营,并且听到上空有小飞机盘旋的声音。它绕着我们转了几圈,机翼倏忽下沉,令我们诧异的是,它停在起伏的土道上。理查开车过去,想看那个英勇、疯狂的驾驶员是何方神圣。十分钟后他回来了,车子前座坐着一个头戴一顶大帽子的男子。他跳下车热情地握着我的手,把我的关节握得咯吱响,然后自我介绍。他听说我有一头骆驼在生病,所以过来看看我是否需要帮忙。他拥有一座牧场,稍早我们曾经路过,但是现在距离那牧场有一段距离了。我带他到骆驼旁边,他忙着告诉我他父亲早年也养过骆驼,所以他对骆驼略知一二。我操着流利的内地语言:“是啊,它病得不轻,可怜的老女孩。”此时看起来像奥斯威辛集中营(Auschwitz,波兰的纳粹集中营——译注。)幸存者的齐莱卡,站在另外两头健康的公骆驼旁边。这个人平静地朝杜基走去,若有所思地看着它,然后缓缓摇着头,沉重地说:“唉,你的骆驼真的病得不轻。可怜的老家伙!我不知道你还可以为它做些什么了。”这个人继续告诉我们和骆驼有关的事,我和理查极力忍住才没有噗哧笑出来。理查开车载他到飞机停放的地方,飞机扬起大片尘雾飞上云霄,机翼忽高忽低,他飞回家去了。我们一直笑个不停。

一天后,我们浩浩荡荡地走到达吉堤。玛歌与大卫·史提德曼夫妇(Margot and David Steadman)一看见骆驼便爱上它们,把它们宠得无以复加。过了一周,齐莱卡的情况已经改善得我认为它可以不费力地走到海岸。我想游泳会对这个老女孩有很大的好处。我把歌利亚关在牧场的围栏里,与齐莱卡隔离开来,这也可以使它加速复原。这头小骆驼不停地尖叫、呜咽、诅咒我,即使我给它一桶又一桶的牛奶与糖蜜依然如此。小猪猡!齐莱卡也很痛苦,它不断试着把乳房从栏杆里挤出去让小骆驼吸吮。经过一周的关怀和照料,它看起来比旅行途中任何时候都来得好,清晨时甚至可以勉强跳跃一两次。

再次遇上贵人

我决定把它们全带到伍德莱(Woodleigh)牧场,珍与大卫·汤普森夫妇(Jan and David Thomson)早就热切地期盼我们到来。牧场距离印度洋只有五十英里路,距离卡那封、欢迎委员会、媒体是一百英里。我对记者依然感到紧张不安,因此为了确保他们不会一路追着我,我们决定用史提德曼的双向无线电,以我的名义发一封假电报给理查说:“齐莱卡的病还没有好,我会在十一月中旬到卡那封。”这是个卑鄙的手段,但我后来发现这却是个不错的招数。最后这一段短短的路程我要自己走,于是和理查说好数周后在伍德莱碰面。天气在变化着。现在沙漠里没有明显的春夏之分,天气不是冷,就是热死人的热。天气真的会热死人。虽然达吉堤附近牧场的土壤十分肥沃,但与我向南走沿途的牧场却截然不同。忽高忽低的红色沙脊上覆盖着发育不良,称为万玉(wanyu)的卡其色灌木,属于无脉相思树的一种,本是骆骆可吃的饲料,但是我的骆驼却拒吃,因为它们以前没见过这种植物。没有几天,它们在达吉堤养好的体态已开始走样。我尽力说服它们这种植物很可口,它们依然不理不睬,完全不信任我。可是当地除了万玉,什么也没有。在我到达伍德莱之前的一个牧场卡利塔拉(Callytharra)时,又开始担心起它们了。

这次救我的是乔治(George)与罗娜(Lorna)。我到达他们的牧场——一个有瓦楞铁的迷人小棚,位于炎热的干旱区,四周围绕着死气沉沉的机器和已驯服的野生山羊。我对这两个人感到惊讶,他们什么也没有,没有电,没有钱,旱灾又使他们受到重创。可是这两个不平凡的人却让我分享他们的一切。一瓶不知道已被罗娜藏在床底下多久的啤酒被拿出来庆祝我们的到来。

她给我的骆驼吃昂贵的牧草,照顾我就像在照顾一个走失很久的女儿。他们是澳洲著名的“真正斗士”(real battlers)的最佳范例。罗娜年约五六十岁(很难看出来),依然可以不用鞍具驯服野马。乔治以铁丝和用脚踢的方式,使牧场上所有的水塘和机器运作。他们的日子还是过得下去,对人亲切、慷慨、温暖,一点抱怨也没有。我离开他们之后的那个晚上,他们开着那辆老爷车帮我载来更多的牧草,以及一瓶温的柠檬水。车子在路上抛锚,幸好乔治什么都会修。他们很晚才抵达营地。在我沿途遇见的所有内地人中,乔治与罗娜最能够代表垦荒精神。

再走几天就可以到伍德莱了。当然,每样东西现在都已开始分崩离析。包袱突然出现破洞、裂开,鞍具一夜之间开始摩擦骆驼的背,我最后一双耐穿的凉鞋也坏了。我不得不用绳子把鞋子绑起来,因为我没办法再光着脚走路。现在在沙地上打个蛋都会熟。这个地区到处都一样,水塘的水又咸又热。我一心想到伍德莱,坐在阴凉的地方喝几杯茶。我踉踉跄跄地走到牧场时,早已经热得脱下衣服。地图上的标示错误,结果我少走十英里路就到了牧场。我连忙穿上衣服,对着屋子大喊大叫。

很难说珍与大卫比较高兴看到谁——我,还是骆驼。我知道我这些骆驼可以在他们无微不至的照料下,高高兴兴地在此地养老。直到今天,这两位伍德莱的朋友仍是我唯一可以疯狂地和他们讨论骆驼的行为,而且知道他们会了解的人。他们和我一样溺爱它们,甚至可以说是它们的奴隶。杜基、巴布、齐莱卡、歌利亚已经站了起来。这是它们的新家,它们立刻就取得主导地位。

数日后,理查到来,从他在外界处理的事情中尽快赶来,一副生气勃勃的样子。这次他从波尼欧(Borneo)搭直升机前来。他告诉我前一天他去卡那封修车时,车厂的技工说:“嘿,你有没有听说你女朋友发生的事?她的骆驼病了,要到十一月中旬才会来。”

告别我的骆驼

珍和大卫提议用卡车把骆驼送到距离印度洋只有六英里的地方。我没有意见——我不是严格遵守传统的纯粹主义者。再说,天气又那么热。这次我牵着骆驼上车,最后才把歌利亚挤上去。它没有找我们半点麻烦便跳上车,因为它可不想看着自己的母亲被车子运走。

我和骆驼一起下车。珍和大卫答应在一周内再来接我们。我放上鞍具,骑着骆驼走最后几英里路,心里充满忐忑不安。我不希望这次旅行有结束的时候,我要回到艾丽斯、甘宁或是任何地方。我喜欢做这件事,甘之如饴,我甚至对此很在行。我想象自己后半辈子成为一个吉卜赛人,带着一群骆驼在沙漠里游荡。我爱我的骆驼,想到要离开它们就让我受不了。我也不要理查在海边等我。我要一个人做这件事。我请他至少不要再拍照,他脸上显现不高兴且备受打击的表情。好吧,好吧,我一面笑一面冷嘲,在心里思忖:开始就已经是这样了,结束时一样又有何妨。没有那么重要的。真是恶有恶报!

现在我可以看到午后的阳光将最后一座沙丘后的印度洋照得闪亮耀眼。骆驼也闻到海洋的气息,开始变得神经兮兮的。我已经接近旅行的尾声,每件事看起来都和刚开始时一样模糊、不真实。在理查的镜头下看着自己在夕阳下骑着骆驼走向海边,就像和朋友站在一起,挥手告别那个带着骆驼的疯女人和告别周遭让人发痒的尘埃气味一样容易。我们的眼中流露出太多隐藏不语的恐惧。旅程结束有一种不可言喻的喜悦,也有一种痛苦的悲哀。

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我不相信已经结束了,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也许有人在某个地方夺走了几个月的时间。倒不是抵达印度洋是一种虎头蛇尾的骤变,而是强烈觉得我好像错把倒数第二站当成最后一站了。

我骑着骆驼沿着美得脱俗的更新世(Pleistocene,距今约一百六十万年前——译注。)海岸线走下去,巨大的太阳凸出在地平线上。此刻,我所有的感觉是一切结束得太突然了,以致无法注意到已经结束的事实,也无法注意到我再度看到心爱的骆驼和沙漠,可能是数年后的事实。我没有时间做好心理准备,以迎接一连串的冲击。我失去了感觉。

骆驼看到海洋时大吃一惊。它们从没有看过这么多水。一团团的泡沫涌上海滩,搔得它们的脚痒痒地,它们因而四蹄翻扬向前奔跑——巴布差点把我抛到半空中。它们停下来,转头看着这些泡沫,然后跳到一旁,消遣地看着彼此,再瞪着泡沫看,向前跳。它们全都挤成一团,把绳子扯得乱七八糟。歌利亚笔直冲过去游泳,它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小心。

我神志恍惚地在那片海滩上度过一个星期,然后在一条美丽绝伦的海岸线上结束旅程,不过这完全是机缘巧合。海岸边缘有一个称为哈姆林水塘(Hamelin Pool)的海湾,一道湖苔形成的门槛阻挡海水流进来,使得这座广大且相对之下较浅的水塘的水非常咸。这对已存在五亿年的原始生命形态来说是一个生存的机会。这些奇怪的原始岩石像一群石化的钱尼斯(Lon Chaneys,美国演员,擅长演骇人的角色——译注。)伸出水面。

海滩本身是由微小的介壳石组成,每一个都像婴儿的手指甲那般完美、柔软。在这种疏松的贝壳后则是紧密的贝壳。这些贝壳经由石灰的过滤,形成一种坚固的岩块,伸入地里四十尺以下,当地人都用锯子锯来盖房子。贝壳岩块上面长满节节疤疤、发育不良的树和多汁的植物,这些都是骆驼绝佳的饲料。在这些之后是沙漠的石灰平地和起伏的红沙。我去钓斜竹筴鱼,在我见过的最清澈的青绿色水面上游泳。我带骆驼(除了即使在浅水中都坚决不肯走的齐莱卡之外)一起游泳,走在一片白得刺眼的海滩上,看着玻璃似的绿色和红色植物;在火红天空下火光般的光线中我完全放松。骆驼还是对海水感到茫然,它们仍然坚决认为这些水是可以喝的,虽然它们一次又一次地拉长脸把水吐出来。它们经常在黄昏时走到海滩上,站在那儿瞪着海水看。

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情绪高涨。我把我的行囊缩减到几乎什么都不剩,只留下一个求生包。我有一件脏兮兮、适合天热时穿的旧布裙,一件短上衣,几双天冷时可穿的羊毛袜,还有一些可以垫着睡在上面的东西,加上一点可以吃喝的食物,这就是我所需要的一切了。我觉得逍遥自在,一身轻松;我要一直这样保持下去。希望我可以一直保持下去。我不想走进外面那个疯狂的世界。

可怜的笨蛋,竟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做到。我忘了每个地方的真理未必相同。你满身骆驼屎味,自言自语地走在第五街,人们都会像躲瘟疫似的避开你。这时即便是你最好的美国朋友也希望他不认识你。我最后残余的浪漫、天真,即将在纽约市永远地干枯。我会在纽约停留四天,届时将受到玻璃和水泥大炮的威吓;我会发现冒险家的新身份不适合我,它让我浑身不自在;我会回答一些问题让我觉得自己应该去经营宠物店;在别人说“亲爱的,你的下一个冒险是什么?踩滑雪板横越安第斯山脉吗”之类的话时,为自己辩解一番,同时梦想一个不同的沙漠。

最后一个早晨,我在拂晓前做早餐时,理查睡眼惺忪地撑着手肘坐起来,以一种责怪的眼神注视着我,说:“你怎么把那些骆驼弄来的?”

“什么?”

“你把它们的爸妈都杀了,对不对?”

他嗤笑了一秒钟后,又昏睡过去,醒来后却对这件事毫无印象。那个梦基本上有一点道理。

珍和大卫开着卡车来了,我把那几头现在已经长得圆滚滚的骆驼弄上车,把它们载回日后颐养天年的家。它们在那里有很大的地方可以徜徉,有人疼爱、宠它们,除了面对圣地养老,看着它们的驼峰生长外,无所事事。我花了好几个小时向它们告别。和它们分开让我十二万分痛苦,我一次又一次地走回去把头埋在它们的肩上,告诉它们,它们有多棒、多聪明、多忠心耿耿,以及我以后会多么想念它们。之后,理查开车载我到位于北面一百英里远的卡那封,我会在那里搭飞机去布里斯班,再转机到纽约。我对开车途中发生的事情不复记忆,只记得自己一直尴尬地努力隐藏像瀑布般流泻而下的泪水。

卡那封是一个和艾丽斯斯普林斯差不多大的城镇,我在当地承受未来几个月使我不安的文化震撼的第一波。我觉得自己直到现在还没有从这波震撼中完全恢复。那个勇敢的“包迪西亚”(Boadicea,古不列颠爱西尼亚人王后,丈夫死后,领导反罗马人起义,战败后服毒自杀——译注。)何在?她说过:“纽约也罢,《国家地理杂志》也罢,我是不屈不挠的。”可是现在,她在那些看起来奇奇怪怪的人、车子、电线杆、各种问题、香槟、佳肴美食的攻击下,遁入她的壳里了。当地的行政官夫妇请我吃晚餐,开了一瓶香槟。我吃到一半就受不了,吃力地走到外面,对着一辆无辜的消防车大吐特吐。理查扶着我的头说:“没关系,没关系,一切都会好转的。”我喘息着说:“不会,才不会,我好难过,我要回去。”

现在我回顾这次旅行,一面从小说中厘清事实,也尝试回忆自己在当时,或是旅程途中的感受,想在脑海中重新经历那些已被埋藏心底,被残忍扭曲的往事时,一个事实从这片泥沼中浮现。这趟旅行走起来很简单,比穿越马路、开车到海边、吃花生危险不到哪里去。我从中学到两件重要的事,就是:只要你愿意,你就会强健有力;万事起头难,做第一个决定更难。其实当时我已经知道自己会一再遗忘所学到的这两件事,而且必须一再回想,重复那些已经无意义的字,然后努力记住。当时我也已经了然于心,以后我不会记得这次旅行的真谛,只会背痛复发而已。骑骆驼旅行,就像我长久以来的疑惑,而且即将得到证实,它没有开始或结束,仅仅是换一个形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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