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似血,秋风如刀。
旧而残破的城墙低矮,老而迟暮的柳树枯槁。
秋风去了又来,来了又去。
如今,已是第五个秋天。
“你倘若觉得亏欠我,那么你便帮我做件事。”
如今,这件事就要完结了。
旧的事情完结,新的事物即将新生,这凄冷的秋天过去,春天就已经不远。
实际上,一如小马的目光,虽然秋风萧瑟,老木凋零,但是老木鼓鼓的芽包,正显示出来年的繁盛。
更何况,小马比护城河旁的老柳更年轻,更有活力。
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怎么可能没有活力呢?
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就算小马一无所有,但是有这两个字,他也已经可以骄傲的活下去。
更何况,小马还有一身很好的武功。
他并不知道自己的武功有多好,“很好”两个字,是教他武功的人对他的赞许。
实际上,教他武功的人常常告诉他:“我并不是教你武功,而是教你怎样杀人。”
杀人这种事,本来是无法去教的,因为只有一个真正见过鲜血的人,才会知道怎样去杀人。
正如世界上的大多数事情一般,想要知道怎么做,只有去做了才知道,想要学会杀人,也只有去杀人。
小马还没有杀过一个人。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生活的权利,为什么自己要去剥夺?自己有什么权利去剥夺?
小马或许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因为他还年轻,这些事情,或许必须要经过鲜血的洗礼,才能真正明白。
所以他没有刻意要求自己,只是隐隐觉得,杀人的感觉或许不是很好。
可惜的是,这一点也是要经过无数鲜血才能证明的,甚至尝到鲜血的味道后,很多人都已迷失,推翻了原来的观点。
甚至否认这观点的真实性。
就像吸毒,一旦粘上,最后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哪怕没有死,他也已经不能再算是个活人。
小马还有大好的青春,人生还有太多的美妙等着他去享受,也还有太多的痛苦等着他去品尝。
等到杨柳抽新、枯草复萌的时候,他也许就能自由自在,就像一只蝴蝶。
可是在这之前,他必须做一件事,这件事是他自己要求来的,所以他一定要完成。
每天守在城墙上,看夕阳西下,看断肠者归,就是他做的事。
他在等。
等人。
他不知道自己等来会是什么人,男人,女人,老人,年轻人。
只不过,不管来的是什么人,小马都会让他变成一个死人。
死人小马见过很多,作为一个流浪儿,可以说他每天都在与死亡打交道。
死亡很可怕,不过别人的死亡并不可怕,很多时候,这甚至是件值得庆幸的事。
杀人或许不好玩,不过真的要杀,那也没什么。
小马就如常人一般,有着如是的想法。
所以当“他”说出让小马去等一个人,然后杀掉他的时候,小马并没有拒绝,甚至连犹豫都没有。
小马的武功,本就是“他”给的。
“他”是另一个流浪者,六年前,在一家妓院,小马与“他”一齐被妓院小斯打了出来。
小马虽然被打得很重,但几乎是笑着的,因为他吞下的酒肉已经足够维持他很多天的生命,而且,烈酒已经让他麻醉,大大的减少了疼痛。
而“他”的眼睛中,三分讥诮,七分萧索,淡漠如岩石,仿佛谁也不能走近他,谁也不能对他施与同情与怜悯。
小马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眼睛。
实际上,他也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如此乐观的乞儿,如此容易满足。
那时候起,小马就和他走在了一起。
也就是那时候起,小马的人生才出现意外。
意外,就是让你永远想不到。
这,也许就是人生的快乐所在。
这,也许就是人生来就有的东西,人生最大的悲哀,所谓“命运”。
“他”并不是小马的师傅,因为他不承认。
甚至,连小马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能用一个“他”来代替。
“他”就像雾一般,来到小马的身边,而后散去,无影无踪。
“他”说话简单扼要,从来不会多说一句。
甚至,“他”就像一场梦,在梦中,小马学会了杀人的技艺。
也就是这场梦,让小马陷入另一个更可怕的梦。
一年前,“他”离开,只留下一句话。
“你倘若觉得亏欠我,那么你便帮我做件事。”
这件事就是等来一个人,然后杀掉他。
小马的衣服很简朴,一袭青衫已经洗得发白,有些忧郁深沉的眸子中,带着一股蓬勃的朝气。
这种朝气,是什么样的苦难也无法磨灭的。
哪怕是造物的变迁也无法改变,一如此时,夕阳将没,夜色将合,秋风深凉。
在垂垂残阳中,欢快的蹄声传来,十几骑漂亮的骏马一如十几个漂亮的少年少女,出现在小马的视野中。
马肚上悬着的猎物丰硕至极,其中甚至还有两头强健的花豹。
这些少年少女不但长得英俊漂亮,而且都有不弱的武功。
洛阳城中本来什么人都有,豪商巨贾,达官显贵,但最多的还是江湖人。
这十几人中倒有一半是武林豪客的后人。
这些少男少女朝出晚归,带猎而回。
只有看到他们的时候,小马眼中的朝气才会被无限放大,露出稚子般的光芒。
可惜的是,这光芒一闪即没,恍如流星。
流星闪过,小马沉默如初。
“丁”一声,一只羽箭钉入小马身侧的柳树,兀自颤抖不停。
箭并不是平白无故的射来,至少箭上挂着一袋银两。
“小爷今天高兴,这袋银子,便赏与你了。”
那少年锦帽貂裘,腰悬宝剑,背负雕弓,手中拖着一个纯金打造的精致鸟笼,鸟笼雕花刻兽,笼中金丝雀欢快跳动。
这人便是“洛阳神枪”郝达的独子郝冲。
小马却连看也没有看他一眼,眼光注视着夕阳下,就像没有这么个人存在一般。
郝冲沉下脸来,用余光瞥了一眼身旁骑白马的美丽少女。
少女一身雪色貂皮,身姿婀娜,骑着一匹雪白马儿,全无一丝杂色,人马相得益彰。
此女乃是洛阳镖局总镖头赵烈的爱女赵琳。
赵琳并无异色,也像没有看到一般。
郝冲沉声问到:“你是什么意思?”
小马淡淡瞥了他一眼:“你又是什么意思?”
郝冲意味悠长的说道:“你难道不是个乞丐?”
小马沉吟了一下:“不错。”
郝冲道:“这一袋钱,抵挡上你一个月的费用。”
小马道:“哪又如何?”
郝冲似乎恼火:“既然如此,你难道没有看见?”
小马看着他,一字字道:“我没有问你要,你就不能‘赏‘!”
实际上,小马几年前已经不用再乞讨,因为他的本事已经足够他从城北郭大富商的财库中取出足够的银两,足够他从城南绸缎庄取出足够的布匹,甚至,他还可以去最有背景的摘仙楼的厨房中吃一顿好的。
只是他曾经乞讨,所以便留下了乞丐的标签。
你做了好事,不一定能让人记一辈子,但倘若你做了坏事,人们永远会记住且时不时拿出来取笑一下。
做乞丐也是一样,就好比**永远无法从良,哪怕她真的有心从良,并且嫁了一个好夫婿,别人见了她,心中也会有“婊子”两个字。
可是,**也有选择客人的权力,乞丐也有选择施主的权力。
我不要,你便不能给。
这或许是乞丐最珍贵的底线,**最珍贵的操守。
郝冲人如其名,性格很有些火爆。
他搭弓,箭指小马。
小马自箭上轻轻取下银袋,捻起一块银子,微微一笑。
“嗖”一声,箭已射出。
郝冲名家子弟,武功本不弱,这一箭去得极快,极猛。
可惜的是,这一箭在中途就已经夭折。
箭刚刚被打落,又是一声响,郝冲手中的鸟笼忽然被打断了一条柱子。
金丝鸟展翅飞出。
郝冲一愣,还未反应过来。
郝冲身旁,赵琳忽然一笑。
她的一笑,仿佛令秋风化暖,枯木逢春。
这样的笑靥,就像天使般美丽。
郝冲回头,几乎看得呆了。
“你这少年,倒很有意思。”
小马当然也在心动,只是他明白,自己的心动是个危险的信号。
十岁那年,小马因为和一个漂亮的小女孩玩了一场躲猫猫,禁受了女孩父母的毒打,这也是十八年中最恐怖,让他最难以忘怀的一次毒打。
或许当时打得并不重,只是心灵的创伤却是最难以弥补的。
尤其是小马这样一个流浪儿,在漫长黑夜,只能像匹孤狼一般,独自舔着自己的伤口。
所以每一个伤口,都显得格外的痛。
因为吃过很多苦,所以他在两年前就已经明白,必须让自己过得开心些。
所以他直接打破了郝冲的鸟笼。
因为这样他开心。
赵琳的声音清丽,甜美,沁人心扉。
郝冲怨毒的看了小马一眼,只是他也已经知道,多半有高人在帮小马。
他并不相信小马会武功,程度正如他相信自己在洛阳城无所不能。
因为他的父亲姓郝,叫郝达。
“洛阳神枪”郝达,几乎可以说是洛阳城最有名、武功最高的人之一。
十年前,洛阳镖局一单大生意在雁荡山被雁荡十三寇劫下,洛阳镖局总镖头赵烈被剧毒所伤,郝达单枪匹马,挑了雁荡山十三寇,身受十三刀,夺回了这趟重镖,为赵烈取回了解药。
自此,洛阳郝达名满天下。
小马忽然扭头。
夕阳已没,余晕犹存。
秋风起,在远处,慢慢渡来一个孤单的身影。
孤单却桀骜。
除了他手中那把剑,谁也不能和他亲近,甚至,他自己也就是一把剑。
一把锋芒毕露、气势凌人的剑,一把让人心颤,无法忽视的剑。
他看着前方慢慢走近,一袭白衣。
来人的脚步就像风一样轻,就像山一样稳。
当他走近的时候,所有人都感觉到一股压迫感。
仿佛间,就像君王发出了一声冷嘲。
当他缓缓经过城墙的时候,寒光忽然一现。
寒光闪过,瞬息之间,这人像换了个人一样,先前的气势全然散尽,返璞归真,就像一个平常无奇的江湖剑客。
只是小马已经知道,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恢复刚才的气势。
这样的人,或许真的很可怕。
白衣人已经走进洛阳城。
坚硬的城墙上,却已经多了四个字:任红尘,死。
字写的并不好,甚至可以看出这个人的书法非常之拙劣,可是字的一笔一划都充满了一股肃杀凌厉的气势。
就像死神的书卷,最后一个死字,更像是有种特别的魔力,要将人吞噬。
这四个字,乃是用剑划成。
刚刚的寒光一现,郝冲等人根本没有看清是怎样的来龙去脉,甚至,他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把剑。
小马看清楚了,所以他的脸上第一次有如此郑重的表情。
这个人的出手,至少比自己快五倍,自己也仅仅只是“看得清”而已。
快一丝自己就已经无法战胜。
关键的是,小马很清楚,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个一般的武林人,而是个杀手。
杀手中的佼佼者。
“任红尘,死。”
小马仿佛听见了:“小马,死。”
自己去杀这样一个人,是不是找死?
不错,此人便是小马要等的人,要为“他”杀死的人。
郝冲仔细看着这四个字,脸色忽然刷白。
他已经知道这人是谁。
死神夜行。
姓夜,名行,绰号死神。
死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