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在面对突然而至的巨额资金,表现出不知所措,真有点‘穷人乍富’的感觉,对上市融资来的钱,缺少责任感,乱挪用、乱投资等现象层出不穷。”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尤其是海外上市的公司,首先它的业务必须是要暴露在阳光下的,既然上市了,那就是属于社会投资者的企业了,你所有活动都要置于投资公众的监督下去开展,包括董事会的每一个成员。”
“我们不能漠视投资者的权利,哪怕是一个小的微不足道的个体,我们也不能出现一股独大的思想。”
——陈志列
一、上市是企业国际化的筹码
2003年10月10日,研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以配售的方式发行11680万股H股,每股作价0.9港元,集资总额为1.05亿港元。
陈志列被灌输资本市场的理念是在1999年,当时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陈志列跟随朋友去参加一个名为“高新技术与资本市场”的研讨会,这在当时,是我们国家第一次举办这种主题的研讨会。本来是想陪朋友,陈志列没想到“一下子听进去了”,记了整整两大本笔记。
这之后,陈志列就经常参加类似的会议,并邀请IDG等早期的创投公司为自己做资本市场的知识普及。所以,到2003年正式准备上市的时候,陈志列已经“被教育了五年”。
至于选择在香港上市,还是在A股上市,研祥公司内部曾经产生过争议。早在2001年,研祥就已经请长城证券做了A股上市的辅导,就在即将准备向证监会投递报告的时候,研祥内部用20天的时间,开了两三次董事会。最后,大家统一了思想——选择去香港上市。当时,研祥主要看中了香港的监管比内地严,而且香港遵循的是国际会计师准则和国际化的公司治理架构,这些对研祥以后开拓海外市场都有好处。除此之外,陈志列说有一件事情对他影响颇大——1998年,陈志列去德国参加一个博览会,遇到一个丹麦客户,这个客户拿着研祥公司的程序指出了26处语法错误,这使得陈志列大为吃惊,他问对方,那你还买不买我们的产品?对方说:“不买,我去查过了,你们不是一个上市公司。”而且这位客户还提出,由于不遵从同一个会计师准则,所以研祥公司的报表毫无参考价值。当时陈志列很震撼,他认识到,如果不在海外公开市场上市,就会被人视为异类。所以当时他就坚定了一个信念,即使成本高一些,也还是要在海外上市。
正是因为把上市看做企业国际化的一个筹码,所以和国内的其他许多上市公司不同,研祥上市不是为了“圈钱”。所以上市五年来,研祥从来没有增发过股票。
陈志列还指出了上市的另外一个原因——研祥公司从成立起,从没有引进过风险投资,所有的董事会成员都来自公司内部,所以客观上需要“外部的监管,一个约束,一个提议,或者一个检查”。这从研祥目前的董事会构成可以看出来。研祥公司一共有七位董事,四位外部独立董事中有两位是金融和财务背景,另有两位是行业专家的背景。按照香港的上市规则,在某些重大问题上,内部董事并没有投票权,要由独立董事来决定。本来按照规定,研祥只需要设立两名独立董事即可,但是研祥公司主动增加到四个。陈志列认为,三位内部董事代表了高管的意见,如果他们在董事会里又有决定投票权,那实际上不是一个现代公司的治理架构。在现代公司的架构下,应该是由董事会任命或者废除高管,同时起到监督的作用。
陈志列认为,四位独立董事的存在使得研祥的一些重大决策更加理性,不会有头脑过热的情况出现。提出每一个决策前,内部高管都要反复讨论,以防止被外部董事否决。除此之外,陈志列认为,内部董事天天在公司工作,难免会“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而外部董事从第三者的角度看企业的运营,可能会更加客观一些、理性一些。所以,陈志列认为外部董事对研祥的帮助非常大。
研祥上市三部曲
一、路演(Roadshow),是公司上市前向投资者所做的企业介绍活动。在香港及其他国际市场上市时,IPO发行量、发行价及发行时机,都与路演好坏有很大关系。
对于研祥来说,路演中最困难的不是辗转奔波的辛苦,也不是与中外各类人士沟通的习惯差异,而是如何在短短的半个小时内,让对方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自己的股票值得买。经过一个月马不停蹄的努力,研祥的路演取得了成功,研祥股票以计划的上限价格获得了数倍的超额认购。
二、聆讯(Hearing),是上市委对联交所上市科举行听证会,以最后确定拟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规定。届时,保荐人(证券公司),拟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必须在保荐人办公室等候提问。
在长达近半年的准备工作中,研祥回答了上市科的各式问题近300多个,其中每个问题都可能导致上市进程延期,甚至终止。只有通过重重审核后,才能有聆讯的资格。
三、挂牌。2003年10月10日,研祥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各中介结构的代表共40多人被允许进入联交所交易大厅参加挂牌庆典仪式。研祥股票以8285的代码,开始了自己的资本市场之路。仪式结束之时,香港联交所负责人交给研祥一件礼物——猪头猪尾,暗示希望研祥有头有尾。回到研祥在香港的办事处,研祥的人才发现,礼物并非原先想象的那样是一件工艺品,而是烤熟的乳猪头和猪尾。原来,根据习俗,这个猪头猪尾必须由公司的人自己吃掉,才算是功德圆满。
二、上市就是暴露在阳光下
上市是一种责任而不是手段。如果企业家仅仅是抱着融资的目的去海外狂捞一把,显然是不能长久的。对于上市“圈钱”的行为,陈志列深恶痛绝,他说:“现在有的上市公司上市目的就是为了圈钱,然后挖东墙补西墙,这种情况在国内上市的企业中容易出现。一些企业在面对突然而至的巨额资金,表现出不知所措,真有点‘穷人乍富’的感觉,对上市融资来的钱,缺少责任感,乱挪用、乱投资等现象层出不群。”带着脚镣去实现产业重组,确实是让人沮丧的。
陈志列说,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尤其是在海外上市的公司,首先它的业务必须是要暴露在阳光下的,既然上市了,那就是属于社会投资者的企业了,你所有活动都要置于投资公众的监督下去开展,包括董事会的每一个成员。
“作为在香港上市的公司,我们在上市公告中就对投资者承诺了我们的理念:诚信、祥和和永续经营。”陈志列告诉记者,作为大多数国际化的上市公司,工作核心必须要同时满足“三个满意”,即股东满意、客户满意和职工满意,只有这样才会让股东有信心,也才能培育市场。
“其实,一家负责任的上市公司,应该把上市看成一种责任,而不是看成一种到资本市场圈钱的手段。”陈志列谈到如何对社会投资者负责时说,我们不能漠视投资者权利,哪怕是一个小的微不足道的个体,我们也不能出现一股独大的思想。
三、从H股到A股
2007年,研祥职能股东应占溢利1.54亿元,增长88%,营业额增长了1.16倍,达到6.03亿元。在香港上市以后,研祥没有遭受过一次公开谴责,是证券市场里面的“好孩子”,这也意味着研祥向监管相对不那么苛刻的内地A股回归,将会比较顺利。
面对自身在股市的良好表现,陈志列和研祥的董事会开始考虑向A股“回归”。因为公司90%的销售额来自内地,而且内地几乎所有行业都有研祥的客户,许多客户在购买研祥的产品时,也对投资公司的股票非常感兴趣。为了照顾投资者和市场的需求,研祥决定筹备在A股上市。
在国内企业中,也不乏从H股回归到A股的企业,如潍柴动力、中国人寿以及交通银行等等。重返A股一方面是顺应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及时把握下一步的发展机会,寻求股东回报的最大化;同时也可以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市场形象。更为重要的是,回归A股市场,可以建立一个新的融资平台,扩大股东基础。
在回归A股的过程中,陈志列再次表现出了他善于学习的特点。2007年,为回归A股的事情,陈志列去监管部门接受询问,随身带上了纸和笔。按照询问的例行程序,应该是监管部门的领导发问,陈志列作为上市公司的主席作答。但当主管领导问了第一个问题后,陈志列提出了一个反问,对此,主管领导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但由于当天主管领导心情不错,就回答了。陈志列赶紧拿出纸和笔记了下来。由于他态度诚恳,虚心请教,所以主管领导一下子把剩下的十九个问题全忘了,他花了两个小时,把对研祥的看法和回归上市的障碍讲得清清楚楚。这为研祥回归A股铺平了道路。
编者点评
对民营企业来说,上市将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一个不断规范和透明的过程,对民营企业家而言,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是对原有观念的挑战。中国目前的民营企业很多都是家族企业,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家对上市都存在恐惧心理,认为企业一旦上市便成了公众公司,自己容易丧失企业的控制权。这种想法在老一代的企业家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他们认为自己多年积累的财富,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但上市后,资金的使用就需要通过董事会的同意。
其实民营企业上市也有利有弊,想上市的民营企业大多通过前期的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而为了实现进一步快速成长,还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上市融资是相对而言成本较低的途径。而且上市后,企业的业务、财政收入等都会受到严格的监督,有助于民营企业向现代化企业的过渡。
当然,对于一些不按规则做事,或只想通过上市套现圈钱的企业而言,上市或许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由于不遵守法规而遭谴责甚至锒铛入狱,由于不良行为被曝光而使企业形象大受损失,等等。因此,对企业来说,必须将上市看成一种责任,而不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