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有许多事情是人们不愿意揭晓的,就像步彻寒的苦衷,就像月璃的苦恋,就像银子的体重。
当然丹卿也有不愿意提及的伤,那就是魔王,每次提到魔王她总会想到还在沉睡的陌君,如果不是魔王,陌君也不会至今沉睡。
现如今,魔王的封印有异,不管是为了什么,她做为九重天的公主都有义务去看一下,顺便加固封印。
当她和琰赤来到魔王封印之地时才发现,并非是封印有异那么简单,而是有人有意想要放魔王出来,只是被人发现的早阻止了而已。
拂缘一身白色僧袍,缓缓走到正望着魔王封印之地沉思的丹卿面前,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公主殿下,小僧在此等候公主多时了。”
“啊?你等我?干嘛,难不成我们四个凑一桌斗地主么?”丹卿莫名其妙的望着拂缘,心道,这个和尚除了光头之外还挺帅的。
还没等拂缘说话,琰赤首先插嘴,摸着下巴疑惑道:“你怎么没头发,我瞧瞧啊……”
拂缘无语刚要说话,谁知琰赤又道:“这个……没头发是病吧!得治啊!”
拂缘满头黑线,强忍住揍他一顿的冲动,好脾气的解释道:“我佛慈悲,我佛家弟子剃度之后烫上八个戒疤,意为八戒。”
琰赤撇撇嘴:“变态!”
然后琰赤就挨揍了,至于原因,我不得不说一句,嘴贱到哪里都挨揍,这是大自然的定律,包括神,仙。
拂缘揍完琰赤,双手合十微笑的看着丹卿:“公主殿下,我们刚才讲到哪了?”
丹卿很认真的回忆:“……讲到你没头发是病了!”
拂缘终于知道,为什么每次去哪都只有这两个二货一起了,原来他两的智商,彼此彼此,俗话说的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是这个原因。
听完拂缘的介绍,丹卿他们才明白,原来当初的陌君已经料到会有这一天,所以有先见之明的把魔王封印在西天脚下。这样,佛祖就可以无时无刻的瞪着魔王这个小婊杂了。
佛祖说,此劫关于拂缘的前世今生,所以此劫得由拂缘化解,只是丹卿郁闷了。佛祖的能力那么大,灭了魔王分分钟的事,干嘛要派拂缘这个小光头来绕圈子?
佛祖又说,世间因果轮回,有因皆有果,如果不是魔王还是人类的时候,受到也还是人类的拂缘夺妻之恨,他也不会为了报仇坠入魔道,而拂缘也不会因为逃避报仇而上了梁山,不是,佛山!
佛祖还说……
二十万年前,拂缘还不是和尚,魔王还是个偷偷暗恋邻家女孩的青葱少年。拂缘当年叫书缘,魔王当年叫……二狗,这个不好听,叫狗蛋吧!魔王当年叫陈狗蛋。
书缘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风度翩翩风流倜傥,文采出众。在当初他们的那个小郡县里属赫赫有名的人物,而陈狗蛋,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市井混混,人人避而远之。
由于书缘家世良好,又是高富帅,所以许多未出阁的少女都芳心暗许。包括陈狗蛋的爱慕的邻居姐姐,刘梦雅。
其实他们这个小县里美女还是挺多的,刘梦雅虽然漂亮却不是最出众的,但是她的温柔善良却是郡县里出了名的。
小的时候,因为陈狗蛋家里穷,所以刘梦雅没少拿饭救济陈狗蛋,那个时候,陈狗蛋就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只对刘梦雅好。
可是刘梦雅喜欢上了风流倜傥的富家公子书缘,这让本就自卑的陈狗蛋更加自卑了。
人家又帅,又有钱,又会哄女孩子开心。自己呢?邋里邋遢,游手好闲,长得又丑,连个穷**丝都算不上。
所以陈狗蛋一度自卑的活不下去,但是陈狗蛋有信心,凭他对着刘梦雅的一腔热血,对她钟情多年,所以他要为自己爱的人赌一把。
可是自己怎么跟人家比?拼爹?自己父母双亡。比帅?自己基因突变。比文采?自己斗大的字不识一个。
另一边,书缘因为家世良好,所以广受女孩子欢心,这就免不了要被热闹冠上花心的帽子,弄得许多女孩子碎了芳心。
可是刘梦雅不在乎,男人嘛,三妻四妾很正常,更何况像书缘这样优秀的男子。
在一次刘梦雅上街买胭脂水粉的途中,看见小乞丐,就买包子给人家吃,这一幕恰巧让去逛妓院的书缘看见了,他被那夕阳下温馨的画面所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