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他们翻过了两座山,穿过了三个山谷,跨国了两条小河之后终于发现,几天没吃东西的小东西已经饿的奄奄一息,翻白眼了。丹卿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小东西是凡物,不像他们不会饿,它要是不吃东西几天就饿死了。
于是从自己的收纳袋里掏出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吃剩下的一根鸡腿,日族带的热带水果,月宫带的桂花糕……
丹卿找了一块布,把食物都放在上面,把那个小刺球也拎出来放在布上。此时饿了好几天的小刺球再也顾不得害怕或者什么害羞了,抱着一根鸡腿大口大口的啃着,又看见有仙桃,又抱着仙桃啃,结果很光荣的噎着了,噎的眼睛泛白,两腿直蹬,丹卿连忙倒了一杯酒给它,结果又把这可怜的小东西辣的去了半条命。
小家伙醉的晕晕糊糊的时候,琰赤称热打铁问小家伙是什么动物,于是在小家伙灵活的比划之下,在琰赤的天才理解之下,他们了解到,小家伙是一只刺猬,比较罕见而又高贵的白色品种。结果就是在荒草凄凄寸木不生的山里特别显眼,全家七八口子刺猬都遭到了猎人的追杀,就它一个躲在草丛里躲过了一劫,却幸运的遇上了他们两个去妖界旅游神仙。
唉,多么悲伤而又坎坷的身世。小刺猬成了孤儿,出于怜悯之心,丹卿就把它带在了身边,当个小宠物养。不过却遭到了琰赤的严重鄙视,这么个凡间的小玩意,当个玩物养养还差不多,怎么能当宠物?要知道神仙的宠物跟神仙自身有很大的联系,有时候神仙跟看不顺眼的人打架,灵宠的较量也占一部分的。就比如:陌君上仙的灵宠是银色的凤凰,珍贵就不用说,能力也是一顶一的,要不怎么配的上当抚尊大人的灵宠呢。在不济就拿他自己来说吧,他的灵宠不算差,是个上古麒麟之子,不过到迄今为止还是一颗麒麟蛋。此事不提,丢人现眼。
白捡了一个小可爱,丹卿不以为意,开开心心的整天带着小刺猬,为此琰赤被扎了不知多少次。丹卿给小刺猬去了个很萌的名字:肉肉。这个又呆又蠢又傻又萌的名字包括名字的拥有者被后来丹卿的一个优雅的要死的灵宠狠狠地鄙视、嫌弃了不止多少次。
肉肉自身也表示很无奈,这个名字太掉价了,有损它美男子的形象,不过跟着人家女神混口吃的,也不敢得罪女神,它也只能忍着了。
在两人一畜好不容易到了人间有人居住的地方,他们找了一家客栈要了两间上房就到屋子里一头倒在床上睡了过去,用他们的话说,走路真不是神仙受得罪,可是如果用仙法被人发现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