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苏,快来看蛮族的徽章!”荣锦松得意的晃着手里的一片黑色圆形石牌说,“你看,这块石牌上刻着双雀衔月纹,是蛮族王室苏佳部的徽章!”
在大夏人眼中的蛮族,其实是由六大王族,六十六小贵族组成的元老会共同领导的部落联盟。六大王族现在是以叶锦的家族叶佳氏为首,但是在十年前,则是被威远大将军荣震天灭掉的苏佳部一统天下的。
上官舒看了一眼荣锦松手里的石牌,两只抽象的鸟雀一上一下对着一弯新月,它们舞动的羽翅化作蔼蔼祥云,灵动曼妙,这徽记可比叶佳部的曼陀罗花纹徽记漂亮多了,但是上官舒对叶佳部的曼陀罗印记很熟悉,却从来没有看过这消失十年之久的苏佳部的徽记,不仅疑惑道:
“怎么知道这真的是苏佳部的徽记?”
“嘿,你竟然不信本少爷,你睁大眼睛看看,这可是用灵石雕刻成的,外面想仿也仿不出来。” 荣锦松像被踩到尾巴的猫儿一样跳了起来,用一副“你们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的不屑表情看着上官舒,也不知他使了什么法子,手中的黑色石牌忽然闪了一闪,发出莹莹的光亮来。
“这……”上官舒的惊讶的叫起来。
“这就是灵石,它看着不起眼,其实蕴含着天地之间的灵力,如果激发的得法,小则可以激发人本身的力量,大则可以用来做法施咒,我听我爹说过,以前蛮族的法师用灵石施法,可以呼风唤雨,飞沙走石,我们大夏之所以老打不过他们,就是吃了没有灵石的亏。”
“那现在呢?”
“现在么……嘿嘿,叫一声好哥哥,我便讲一个故事给你听。”荣锦松收起石牌,又开始嬉皮笑脸的凑近上官舒,想占便宜起来。
“你想讨打的话,不妨靠的再近一点。”这种时候上官舒对荣锦松是从来不假以辞色的,虽然出身将门,比京城的那些花花公子们要难对付些,但是荣锦松的身手在上官舒面前还是不够看的,他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故而见上官舒板起脸来,只有自讨没趣的讪讪退开,
“小松也长本事了,什么时候学会讲故事了?”一个懒洋洋的声线扬起,上官舒和荣锦松齐齐回头,不知何时,门边倚着一道颀长的身影,白衣宽袍,手中玩着一支长箫。
“祁……”一个名字在上官舒脑海中呼之欲出,然而只是灵光一闪,瞬息之间便又熄灭了,上官舒猛地摇头,她还是想不起来,可是门边那个身影却缓缓走了进来,只是白衣变成了青袍,长箫变成了马鞭。
莫非刚才眼花了不成?上官舒知道不是,不是她看错,而是脑海中有一个人的身影占据了她的眼睛,恰好与眼前的洛安远重叠了起来,那道身影是如此熟悉,可惜又是如此的来去匆匆,甚至不给她一点搜索回忆的时间,就蓦地又消失无踪了。
到底是谁呢?
“爱哥哥……”叭儿狗一样的荣锦薇又紧紧的跟着洛安远跳了进来,一进来还是立刻抓住机会拿她的弟弟开涮,“小松这张笨嘴哪会讲什么故事,他要是会讲故事, 那连狗都会讲故事了。”
“什么……你家的狗才会讲故事!”荣锦松的脸又涨成紫红。
“是啊,我家的狗就会讲故事,刚才就有条小狗想讲故事给人听呢!”荣锦薇得意的冲着荣锦松扬起了下巴。
“你……”说不过姐姐的荣锦松开始皱眉、提气、握拳。
“好了好了,你们都少讲一句。”洛安远今日的声线不似初见时那么冷,开始有了一丝温度。
“爱哥哥,还是你来讲吧,你讲故事最好听!”荣锦薇像只乖巧的小猫儿一般躲到了洛安远的身后,还冲着气急败坏的荣锦松努起嘴巴做了个鬼脸。
“呵呵,你们两个是想跟紫苏姑娘炫耀荣家的光辉战史么?”洛安远从进门开始,目光便没有片刻离开过上官舒的脸,上官舒虽略有不快,但是碍于他既是此间主人,又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也不好发作,遂客气的应道:
“久闻荣大将军威名,十年前将蛮族苏佳氏灭族一战,更是彪炳史册,震烁古今,紫苏当时年幼,所知不多,还请公子赐教。”她说的文绉绉的,其实不是所知不多,而是就算知道,现在也想不起来了。
“呵呵,赐教可不敢当,紫苏若是想听,我讲给你听便是。”洛安远微笑着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起大夏朝几乎尽人皆知的那个故事——
天启十年冬,大夏皇朝的都城内一片肃杀之气。演武场中,十万禁军身披甲胄,腰佩长剑,手持戈矛,整齐的站在广场之中,等待着点将台上那名身着金黄色龙袍的男人的检阅。
当朝皇帝南宫临晔站在点将台上,手中紧紧握着一尊用明黄色绸缎包裹起来的印台,在他的旁边,则是此次统领禁军出征的主帅威远将军荣震天!
南宫临晔看着台下那散发出凛冽气势的十万禁军,心中也是豪情万丈,这英姿俊发的十万大军是他苦心经营多年的精锐部队,能否将北方的蛮族一举灭族,就看这次的行动了!
北方蛮族苏佳部建立的苏佳王朝一直以来便和大夏皇朝国土相连,大冲突年年都起,小冲突月月不断,双方边境上的百姓都是经常受到对方的奴役之苦,双方因此而结下了不可磨灭的仇恨。
在南宫临晔被封为太子的当日,他便穿了一副金甲走到他的父皇跟前,慷慨誓言长大后一定要征服北方蛮夷之族,让边境上的百姓不再受战乱之苦!
可是,不等他登基为皇,就发生了一件让他痛彻心扉,终身难以释怀的憾事——他青梅竹马的恋人被封为和亲公主,代替父皇那些尊贵的女儿们被送给了蛮族苏佳部大可汗为妻。
南宫临晔,这个目空一切的骄傲太子,尚未将蛮族踩在脚下,就永远失去了最为挚爱的女人。
他恨过父皇,但那也没用,反而会动摇他的太子地位。从那时起,南宫临晔便暗中筹谋,不择手段的为心中的目标造势。娶豪门贵女为妃,纳官家千金为妾,既然已经牺牲了****,婚姻便成为培植势力的一种辅助手段。终于,南宫临晔将错综复杂的各派朝廷势力都牢牢的握在了自己手中。
即位之后,南宫临晔励精图治,大力发展军力,天启三年,便第一次下令出征北方的蛮族,那一次,十万大夏将士在南宫临晔的长子——太子南宫明晟的率领下厉兵秣马奔赴北方,南宫临晔和满朝文武都以为这次北伐必定会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大胜,这样的话,南宫临晔的功劳将会超过历代先祖,仅次于建立大夏皇朝的太祖皇帝!
意气风发的南宫临晔在太子大夏明晟率领大夏将士们出征之后,每天都会在皇宫的北城楼上朝着北方翘首观望,等待着将那传过来捷报的信使,也等待着最信任的长子完成他交托的秘密使命——带回苏佳部大阏氏,他心底最珍爱的女人。
天启五年十月五日,南宫临晔照例风雨无阻的走上城楼,在城楼上朝着北方期盼着,等待着信使传来消息。这一次,他终于等到了他想要见到的人。
城楼外的官道上,一匹骏马正在奔驰,马蹄声轰鸣,沉重而有力,四蹄踏在地上,溅起漫天灰尘,那灰尘还未消散,但是骏马早已奔驰而过,拉起一路尘影,灰尘在空中弥漫,仿佛就像是一条翻滚着的黄龙。
骏马背上,还驮着一名看上去非常狼狈的信使,身上的衣服早已破败不堪,破裂成碎片的甲胄上还铺满了一层黄沙,从那衣服上破了口子的地方看去,是一条条还未愈合的伤口,伤口里发黑发紫的腐肉向外翻卷着,散发这恶臭,还有一条条肥白的蛆虫在内蠕动。
信使的背上,插着的是一支红黄分明的旗帜,暗红色的是凝固的鲜血,明黄色的是皇家旗帜的底色,这说明,此次信使带来的消息来自太子南宫明晟本人,一定非常重要。
“报——”
一声大喝,骤然从那信使的口中传出,根本就无法让人相信,先前还虚弱不堪的信使此刻却能够吼出一道如此大力的声音。
仿佛是那道声音用尽了信使所有的气力,在吼声落下的刹那,那名信使便是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般,软软的从那奔驰的骏马背上直接摔到在了地上。身体的落下的瞬间,应许是惯力的缘故,冲出去好远。
“快,先去救人!”
城楼上的南宫临晔见此,急忙指挥着身边的侍卫救人,自己也是快步下了城楼,走到了那名信使跟前。
“陛下,他已经……去了。”内廷侍卫队长将手指放在倒在地上的信使鼻子跟前,片刻之后便是面色忍不住变了变,顿了顿才道:“陛下,这人是太子身边的贴身侍卫向忠,这……是他带回的消息。”
侍卫队长抽出信使怀中的信匣交给了南宫临晔,本该用明黄色绸缎跟丝绳包裹严密的御用信匣上仅仅缠着一道粗糙的牛皮绳子,侍卫队长脸色苍白,双手微微颤抖着退开了几步,从信使的身份跟模样中,他已经预知到信匣里装的一定不会是什么好消息。
南宫临晔将密封好的信件轻轻撕开,草草读了两句,他的脸上便蒙上了厚重的寒霜,捏住信纸的双手也是在不停的颤抖。
“啊!!!”
南宫临晔猛然将手中的信纸撕成了碎片,仰头朝着天空发出一阵凄厉的嘶吼,纷纷扬扬飘下的信纸碎片,落在南宫临晔的龙袍皇冠上,仿佛空中降雪,平添几分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