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公子很郁闷,就像此时聒噪的环境,小餐馆此时迎来了客流高峰,各种声音在空中碰撞嘶吼,让他整个人都变得很烦躁,他想让蓝柒见识见识有钱人的生活,他想让蓝柒见识见识自己多么的有钱,他也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想显摆一下自己,这是很正常的少年意气。只是蓝柒不了解他的这种想法,很不客气的没有给他这种机会。
蓝柒谢绝了刘公子请他去别的地方加餐的要求,独自沿着马路往住的旅馆走去,残阳如血,路上三五人朝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平整的水泥路面,在雨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道旁老樟树露出光洁的树干,几只小鸟在上面不停啄食,啄食藏在其中的树虫。
旅馆名叫青年旅馆,老板是一对肥胖的中年夫妻开的,一辈子守着这个店,没有想过要做大,男的喝酒打牌,女的打麻将和朋友闲聊,活得散漫自在,只是像很多凡俗的夫妻一样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今天做菜又放多了酱油,臭袜子又到处乱扔而争吵个不停,聘请了个前台小妹负责日常的招待,绕过正在和电话那头说着俏皮话的小妹,走到二楼长廊尽头,自己的房间,215室,简单的洗了个脸,关上房门,隔断和现实世界的联系。
刘公子说蓝柒的人生很没有滋味,因为他没有尝过各色美味佳肴,没有品味过恋爱的滋味,没有大把的钞票,没有体验过自由与洒脱的生活;蓝柒此时觉得自己就很自由随意洒脱放肆,每当自己一个人独自呆房间里面的时候,不受外界的打扰的时候,以前是自己家里独属自己的房间,现在是这家旅馆的小房间。对于蓝柒来说,自由才是所有一切的基础,就像此时他可以自由的选择是小睡一会,或是看书,看看报纸杂志,不受约束,不用拘瑾,在这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打滚,不用头戴面具,扮演什么角色,只做自己就好。
目光离开书本,望向窗外,夜色已经降临,外面一片幽暗寂静,像平时一样来到空阔安静的街道,无风的初秋夜晚,凉而不冷,银白色的月光笼罩整个都市,像镶上的一层水银,流光波动,自有一番别样的风味。蓝柒习惯吃完晚饭出去散步,习惯晚上看完书出去散步,习惯睡觉前写日记,就像藜蒿习惯了配腊肉,茄子习惯了配肉沫。
习惯是一种力量,习惯可以养成一个人,也可以毁了一个人,习惯在不知不觉中让我们习惯,习惯了记录,便习惯了保持一份清醒,记忆总是习惯选择性的记忆与忘记,让过往像写在沙上的字,风一吹,就了无踪迹。蓝柒习惯了让自己保持清醒,虽然这样有时会很累,但他更不想让自己莫名其妙的就老去然后死去..。。
平时空旷无人的街道,此时却出现几个年轻人,在夜色的陪伴下快步的朝自己走来,一种不详的预感在心头生出。
“还不快跑,站那里等他们打呀”一道声音在远处响起,在如此安静的夜晚显得这般嘹亮,这道嘹亮的救命福音,惊的藏在黑暗中的猫头鹰四散飞去,惊的周围房屋楼宇灯光亮了几分,惊的洁白的月色为之一顿,惊的蓝柒来不及思考,凭借本能反身抹头就跑。
口中大叫道:“杀人啦,杀人啦,有黑社会要杀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