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重新进山比不得上次,上次他们是开着汽车,几个人坐在汽车里舒舒服服地去旅游结婚。可这次是出去找人,这要到处留心探访,是辛苦的事情。
为此郭玉凤特意化了一下装。她穿了一身男人的长袍,打扮成一个学生摸样的男青年。郭玉凤还剪掉了长发,留了一个很短的分头。其实那个年代还有很多男人留辫子,但是那都是一些迂腐的老年人。为了使自己更像个男学生,郭玉凤只好忍痛割爱了。
翁赛克则一身短衣打扮,就好像一个阔家少爷身边带的仆人。翁公子之所以这样打扮,是因为他们出行总要带些行李;这行李只有他来携带,因为他毕竟是男人。他虽然平时是肩不挑担手不提篮,但怎么也比郭玉凤力气大。行李既然只能翁赛克来带,那他就只能打扮成奴仆了。
郭玉凤把一把短刀带在了身边,出门没有护身的武器是不行的。这把短刀是她出嫁的时候从家里带过来的,也算是她的陪嫁吧。翁赛克则带了一根棍子,因为用棍子挑着行李正适用,而且在遇到坏人的时候棍子还是很好的武器。
两个人告别了父母亲人,决心一定把表妹找回来。冯家老夫妇也把希望全寄托在他们这次出行上了。
他们一路打听直奔冯一英丢失的那个小镇。遇到人就向人家打听有没有见到过冯小姐这样的人,为此他们特意从家里带来了冯小姐的照片。两个人到了晚上就找客栈住下,有时候错过了村镇,两个人甚至在荒野里露宿。两个人都是大户人家的子女,那受过这样的苦,但是为了尽快的找到人,也没别的办法了,谁让他们别出心裁地要到这深山老林里猎奇结婚呢,现在只得自作自受了。
当时这一带土匪活动猖獗。但是由于翁老先生认识当地的土匪头目,翁赛克也曾亲自到匪窟送礼打点;遇到拉大棚子的土匪,只要一提当地的土匪头领王子安,那些匪徒小头目就恭敬地让路。虽然也遇到过单挑的土匪,但是两个人都武艺高深,那些小打小闹‘斗板凳脚的棒客,又能把他们怎么样呢。
那一天两个人错过了住宿,行走到前不见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看看周围青黛色的大山之下是一片原始森林。当时天色渐晚两个人也都有些累了,就在森林中选择了个树木比较稀疏的地方支起帐篷。翁赛克特意在帐篷周围喷了些许药水,那浓烈的烟草气味可以防止毒蛇的侵袭。然后翁赛克检拾了些树枝柴草生起火来,准备把干粮烘烤一下吃晚饭。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远处传来爆竹一样的枪声。两个人同时一怔,因为这枪声实在太密太响了。以前他们也听到过零星的枪响,在这****的年代,尤其是梓州蜀地山峦纵横森林密布,土匪占据山林打家劫舍本是常事。由于前几年的军团战争,枪支流落民间,较大的土匪棚子,一般也都有了枪。所以开枪杀人也不希奇了。但是这么密集的枪声,他们可是从没听到过,这是因为两个年轻人都是在大城市长大,还没亲身经历过战争。
枪声响了好长时间,由于山区有回音,所以枪响的方向难以判断。两个人细听好象是后面大山里传出来的,看来那边可能发生了激战。两个人刚从那边过来,正在庆幸早来一步,不然正赶在双方激战的旋涡里,那怕性命就难保了。
一会枪声停歇下来,四野又恢复了寂静。在这陌生的地方,枪声来的突然又走得悄无声息,在这暮色笼罩的旷野里,尤其给人一种恐怖的感觉。
两个人也管不了那么多,眼下吃饭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翁赛克烤热了上午在镇上买的馍馍和烧鸡,招呼郭玉风出帐篷吃饭。郭玉凤走出帐篷蹲下身子,拿起烧鸡把它撕开。
忽然听到身后响来急促的跑步声。郭玉凤回头一看,是一个粗壮汉子,提着一只短枪跑了过来。那汉子上身打着赤膊,满身都被树枝刮得一条条的伤痕。蓬乱的头发下的那张脸上满是污垢,一脸的落腮胡子,随着他急促的喘气上下颤动着。两只眼睛血红,就像一条被嘶咬败了的野狗,仓皇地奔这边跑了过来。
看到这情景,郭玉凤扔下烧鸡,跑到帐篷里把那把护身的短刀拿在手里。
这时翁赛克也把木棍抄在手里。等那汉子跑近,就听翁赛克哎呀一声:“王大哥,你这是怎么了?”
原来跑过来的那汉子不是别人,正是土匪头目王子安。这王子安手下有千八百人,平时在这一带打家劫舍是没人敢惹的。不知道今天怎么会自己狼狈地跑到这里来,他手下的那些喽罗都跑那去了呢?
那王子安看到前面有人,还下意识地要举枪射击,其实那枪里早已经没有子弹了。这时他发现和他说话的人原来是翁老爷子的儿子,他就像遇到救星一样,抓住翁赛克的手说:“老弟快救我!”
“你这是怎么了?”翁赛克握棍在手,不解的问。
王子安回头看看,见还没有人追过来,他站住脚大口地喘着气。王子安歇了一会说:“官军来剿是因为那被绑架的洋教父。本来已经说好,只要不杀害那洋教父,官府就收编我们。但是不承想那教父为老弟主持婚礼时死于非命。现在官府已经知道洋人已死,竟然翻脸一定要把我们赶尽杀绝消灭掉。刚才一场激战,弟兄们死伤大半,有的投降官军了。现在官军要追杀我,老弟一定要救我呀。”
听说王头领之所以走投无路,就是因为自己那场婚礼上洋教父被地震砸死了,因此惹下的大祸。翁赛克觉得这事情无论如何也要帮人家一下,不然那不是太没良心了吗。
这时就听到王子安来时的路上一声大喊:“站住!”
只见一个军官摸样的人也是提着短枪追了过来。那军官看到王子安马上举枪射击,但是一扣扳机,原来枪里也没子弹了。这时的王子安已经累得没了一点力气,再也跑不动了,看来只能束手就擒了。
那军官追到王子安身边正要抓他,被翁赛克一把拉住:“老总,古语说穷寇勿追,得饶人处却饶人吧,何必这么认真呢。”
那军官看翁赛克面色白净不像土匪,不知道他为何阻拦自己缉捕强盗。把眼前这土匪头子独自一人追赶到这里,那可是不容易,岂能再让他跑掉?于是他向翁赛克呵斥到:“你一边去,这是在追捕强盗,小心伤了你。”
这军官本以为这么一说,翁赛克马上会退避三舍。谁知道他突然听得脑后有风声响起,知道是有人背后来攻。于是赶紧纵身一越,躲过了翁赛克那一闷棍。
翁赛克本以为在背后突然一袭,那人准被打得脑浆迸裂。没想到那军官身手竟然这么敏捷,好像脑后有第三只眼,竟然逃过偷袭。翁赛克这一棍打了个空,却打在地上的一块大石头上;由于用力过猛,那木棍竟然被打做两截,只握着半截在手。
军官见翁赛克抡着棍棒要置自己于死地,知道这白面之人也是土匪死党,他马上转身朝翁赛克扑去。这翁赛克一棍子都没有伤及人家半根汗毛,知道这位决非等闲之辈;见他朝自己扑来,早吓得屁滚尿流,那还有胆量再迎战。别看他自恃会几下拳脚,平时在老实的百姓面前跃武扬威,一但遇到高手,马上就气馁了。
那军官扑上去轻易地制服了翁赛克,正打算解下他的裤带,把他的手绑缚起来。忽然听到一声孩子一样的叫喊:“放开他”。
军官扭头一看只见一个书生摸样的人站在面前。那人个头不高面目清秀,青布长衫挽在腰间,手里还提着一把短刀。
“你是谁?”军官一声喝问。
可是那书生却不再答话,抡起手中短刀朝那军官刺去。军官一闪躲在一旁,然后飞起一脚,直朝那书生持刀的手腕踢去。只听啊呀一声,那刀飞到半空。
郭玉凤虽然武功了得,但是那都是她在和平环境中练就的。她并没有亲历过战场,一个女孩子家又怎么敢轻易抡刀杀人?她那一刀其实只是急忙中为了解救丈夫,下意识地一挥而已,并没有要取那军官性命的意思。可人家并不把这生死关头的一刀小觑,那突起的一脚郭玉凤并没注意,她本来没想和人家交手,这样刀被踢飞也就是必然的了。
这时王子安经过短暂休息已经缓过劲来,他看到眼前翁赛克两个人竟然不是那军官对手。他从地上拾起翁赛克打断的那半截木棍,用那锋利的破头从背后朝军官刺来。这军官再有三只眼也顾不得前后夹攻,那木棍一下子穿透军官后腰,登时血流如注,军官倒在了地上。翁赛克检起落在地上的短刀,一刀结果了军官性命。
看到军官被自己下手杀死,初出江湖的翁赛克也楞住了。他没想到杀人会这么容易,这杀戒一开那以后自己也就是土匪无疑了。其实以前即便他没亲手杀过人,而和土匪往来密切,又与土匪何异呢?
王子安见翁赛克果然有父亲的遗风,心狠手黑关键的时候敢于下手。又是在危难的时候救了自己的性命,心中大喜。他对翁赛克说:“官军头领被杀,一会大队人马来了决不会善罢甘休,你们不可以继续留在这里,赶快与我一起上山吧。但不知这位兄弟是谁?”
王子安出于土匪职业的敏感对郭玉凤有些不放心,因为以前从没见过这人,还怕是官军派遣的密探呢。
“这是我本家兄弟,也是一身好武艺,只是没见过世面,一时手有些软。”
“既然是本家兄弟,那一起走吧。”王子安是相信翁赛克的,他们毕竟不是一辈的交情了。
翁赛克也觉得既然已经杀了官军军官,那只有随王子安上山了,否则官军来了真是有性命之虞。于是急忙和郭玉凤收拾起帐篷行李,跟随王子安上山去寻找溃散的土匪同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