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730200000154

第154章 胜者为王

“两位听我一言!”任千寻嘿嘿轻笑几声,对着空中的两位一模一样的银尸王说道。

“任道友请说?”

“请讲,任道友!”

这时,空中的两位银尸王异口同声的说道。虽然不知道任千寻搞得什么鬼,但是现在真假难辨,如此拖下去,也不是办法。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作假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我辈求道之人,何必介意那真假呢?你们两位银尸王,一决高下,胜者为王,不就是了?”任千寻狂笑三声说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万古定律。这就是修者惯用的方式。

“也罢。本王就灭杀了这个冒充的孽畜!”一个银尸王冰冷的说,语气间有一种近乎狂妄的自信。

“冒牌货,那是应该我说的话!”另一个银尸王也毫不示弱,针锋相对,两者都一口咬定,自己才是真的银尸王。这个时候,上万的铁尸也都点头,只有强者,才能是他们的王上。

“嘭!”“嘭!”“嘭!”

银尸王在空中贴身肉搏,留下许多的幻影。一般的修者无法捕捉他们的动作的。这无论是银尸、铁尸还是金尸他们没有真气,是纯粹的肉身力量。但这变异尸体的强横也不容忽视,他们是纯粹的炼体者,以自身九尺之身就可翻江倒海,上天入地。

“阴阳诀之阴阳天地!”

这时,任千寻在一旁观战,悄无声息的站来了阴阳天地领域,黑白二色的阴阳真气弥漫在整个大殿上,半径两百丈的范围,也不小了。奇怪的是,他只是开启了领域,却没有半点动手的意思。

“任千寻,你这是什么意思?”一个银尸王顿时暴怒,他感知到到这奇怪的领域竟然把他一身的实力压制了一半。只有一半的速度力量的感觉让他惶恐。修者引以为傲就是力量,没有力量的感觉,好比面临死亡的感觉。

“是啊。你要插手,本王的事吗?”另一个银尸王说着把目光投向了任千寻。两道冰冷的目光足以让普通人不寒而栗。任千寻却只是轻笑,也瞪大着眼睛注视二人。

“这么紧张干嘛?我是秉承雷锋精神,用领域保护这大殿和这些铁尸小盆友。退一步说,你们俩战斗,伤到花花草草也不好,怎么说那也是生命啊。”任千寻嘴角微翘,满口的胡话,大言不惭,没有一句的真话。

“任千寻,把这黑白的破玩意给本王撤了,快点。”这银尸王自然不会信任千寻的鬼话。还秉承雷锋精神。我呸!不过银尸王只是死尸,也不知道雷锋是何许人也?

“怎么?冒牌货,这么一个破领域就怕了。怕了就滚出万尸山,本王就格外开恩,赦免了你。”另一只银尸王,一副隆恩浩荡,勉为其难的神情。不过这说话的语气倒像一个人。

“本王会怕你这孽畜?”那银尸王闻言,也是恼怒。现在真假难辨,只有一战决胜负。

“谁是真的,手底下见真章吧。”另一具银尸王一边说着,极快的冲向,没有什么玄妙的招式,一力降十会,破空声清晰可见,双拳捶了上去,打出气爆,整个空气都震荡,有点像地震时的感觉。这一拳之力足足有几十万斤吧。那另一具银尸王,也是凛然不惧,没有防御,也是出拳攻击。以硬碰硬,以拳对拳。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御。

“轰隆!”

四拳碰撞在一起,顿时大地都在摇晃,空气都在呻吟。诡异的一幕出现了,本来势均力敌的两具银尸王,后攻击那一只却陷入了绝对的下风,非击飞出去。就在那银尸王被击飞的同时,那只占了上风的银尸王,趁胜追击,暴起,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冲了上去。这银尸王的速度比另一只银尸王倒飞的速度还快,很快追了上去。

“去死!”这银尸王霸气无边,双臂伸展两只手握在一起,呈现锤子的样子,把倒飞的另一只银尸王击到高空。这银尸王不依不饶,还要继续攻击的对手。就这般,如同单人打排球一般,一具银尸王,不停的捶打击飞另一具银尸王。

“混蛋。该死的任千寻,这不公平,你耍诈。”被击飞多次的银尸王完全没有反击之力,不停的咒骂任千寻。任千寻闻言,却无动于衷,还是自顾自的控制阴阳天地领域。

片晌后,一具被击飞不知多少次,终于落地。这银尸王鼻青脸肿,别说他爹妈,就是阎王爷恐怕都认不出他来了吧。

另一具,银尸王举起双臂,原地转圈,环视四周,大声呼喊道:“我胜利了,我才是银尸王,我是真正银尸王。”

“银尸王!”

“银尸王!”

生物都崇尚强者,连铁尸这等的死物也是很现实,他们是分不清真假,但是他们认为他们的王是不败的,这个胜利的银尸就是他们的王。

“混蛋。混蛋。我才是,我才是。你们这些吃里扒外的叛徒。”受伤倒地的银尸王,满脸的不甘,自语道。但是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具死尸认可他,相信他。

“准提心经之肉身奴印!”

就在所有铁尸拥护胜利的银尸王为王的时候,任千寻却催生出一道肉身奴印的灵印,控制它隐秘的来到失败的那只银尸王的跟前,光芒一闪,一个模糊,那灵印就进入他的体内。任千寻则是不停的变幻结印,往那银尸王体内灌输真气。

片晌后,任千寻停止了灌输真气,手里拿着肉身奴印,控制那银尸王。这银尸王,满脸的不甘,想要抵抗,却是徒劳的。任千寻让他向左,他不能向右。

“尊贵的银尸王阁下,现在滋味好吗?”任千寻嘲弄的对他说。

“任千寻,你原本就知道我才是真正的银尸王?”这银尸王现在恍然大悟,明白了其中的猫腻。

“没错。”任千寻略一点头承认了。原来,他先见过银尸王,观察他气息、模样、声音等等。然后他不惜耗损大量的真气使出阴阳天地领域封禁,同时把自己先前那降服的另一具银尸混入其中。那银尸其中有任千寻的一丝神念,改头换面之后,也会说话,外表就和银尸王一模一样,让无数的铁尸无法分辨。接着,他提出胜者为王的决斗,开启阴阳天地领域压制真正的银尸王,自己的银尸胜出成为银尸王。最后,任千寻打出奴印控制受伤的银尸王。

“没想到我被你一个小辈算计了!”

同类推荐
  • 一代魔修

    一代魔修

    一把魔剑,成就一位霸主;一位霸主,抒写一段传奇;一段传奇,引出一位佳人;一位佳人,带出一生孽缘!魔就是传奇,就是巅峰,为魔者,心狠手辣,冷血无情,勾心斗角,狡诈如狐,缺一不可!
  • 腹黑帝妃

    腹黑帝妃

    一个被家族从小各种培养成长的大小姐,却被自己当年好心救下的妹妹害死,原以为自己必定到阴曹地府之时,却发现自己投身于一个新的世界之中,得到随身空间成为绝世天才,虐心机婊白莲花,腹黑无敌
  • 《教主,爱上了吗》

    《教主,爱上了吗》

    (本故事纯属虚幻)权利相争,她变成了权利斗争中的牺牲品,十几年来她一直为了喜欢的人活着,她从来没有去选择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当身边重要的人一个一个离开,她终于看懂她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她要为自己活下去。
  • 道亦魔

    道亦魔

    封言幼年八岁时,亲眼目睹父亲被练气士所杀,母亲遭奸人所凌辱。那一幕,封言一生难忘。复仇!复仇!这个声音在他心中响起。他不甘心!天下之大,为何容不下我这蝼蚁般的生命?“为何!为何!我不甘心!既然天要拦我,那我便要和天斗。可如今,世人受奸人之蛊,视我为魔。那么从今天起,我——封言便成魔!“
  • 念卿

    念卿

    千年的时间,不变的是风景,变得却是路过的人,与他们口中的故事。千年里,她愈来愈向往那个地方,没有一成不变的风景,没有苍白而面无表情的孤魂。可突然,她可以去那里了呢……【着实简介无能】
热门推荐
  • 白色眷恋

    白色眷恋

    因为不满皇马6比2的比分,中国青年律师沈星怒砸啤酒瓶,结果电光火石间,他穿越成了佛罗伦蒂诺的儿子,且看来自09年的小伙子如何玩转03年的欧洲足坛
  • 君临天下之魔妃冷王

    君临天下之魔妃冷王

    毒舌。绝美。孤独。这是云婉婷的专利。权利。爱情。友谊。她都想一辈子拥有。有的时候,错过只是一瞬。而有的时候,这一瞬却能成为心头的殇。她和他,犯下了永生无法弥补的错误。那就是。飞蛾扑火的爱上彼此。玖清歌全力缔造。携你共同君临天下。p。.-.小情歌的部分题材采自宫斗QQ群:千城百美人。欢迎各位fans加盟!
  • 荒武战神

    荒武战神

    “佛说: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世人皆知你我永不相见,却不知你是我永生的相守”
  • 醒梦珠

    醒梦珠

    继续严巧的故事。再度返回这个世界的她,发现思慕的人失掉了右眼,世界因醒梦珠的碎裂而变得昏天黑地,前世的他也在不觉中与自己渐行渐远……今生的情与前世的缘,该如何抉择与了断?优柔寡断的她,能否完成收集净化碎片的任务,召唤出传说中的神女,让安宁再度降临人间?冒险的旅程,将在暗郁的黑夜中悄然展开……
  • 凡花蚀锦

    凡花蚀锦

    丧母,流浪,复仇。阮祺萱的童年经历注定了她不会是凡尘中碌碌无为之辈。拜师,寻亲,入宫。恩人不代表观念相同,血亲不表示一脉相承。遇险,遭叛,濒死。究竟世间谁人可信,谁人可靠?过尽千帆,她是会浴火重生,还是看破凡尘,常伴青灯。--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邪异丫鬟

    邪异丫鬟

    她被世人所遗弃,一生孤苦无依,却在一场大病后性情大变,不折手段,且看她将世人玩弄于鼓掌之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 爱上白虎

    爱上白虎

    为什么我倾尽全力去爱,为之付出性命也不惜,却只换来那人片刻回眸?前一刻温馨甜蜜,许下爱;下一刻冰霜冷漠,擦身过。什么,他不是人,而是虎?那,且看我如何赤手擒猛虎……
  • 无上王帝

    无上王帝

    一代神将之子落到下位面,且看这位神将之子如何依靠不灭神体杀上苍穹,为父报仇!等级:源气十段、源士、源师、源将、源宗、源王、源皇、源圣、源帝!
  •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帅小子传奇

    帅小子传奇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梦......帅小子传奇就是圆自己的梦的一部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希望各位GG和MM能够多多捧场和支持。星辰在此先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