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言:三思而后行。这要求我们做事前要深思熟虑,想好了再去做。对于工作也是如此。
办公室就是事情多,有时忙昏了头,再加上没有经过思考就容易草率行事,其后果就有点不如人意。因此,当你觉得自己的判断并不十分准确时,宁可稍待些时日,多多考虑斟酌一番,切勿草率从事。
在你等待的时日中,也切勿忧虑伤感。你所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多搜集一些可帮助你决定的实际材料,多参考些先例。你所搜集和参考的资料愈多,你的决定也会愈正确。
等到你对于那个问题完全了解,对于“决定”的后果,也有了充分的把握之后,那你不妨立刻加以决定,因为这时你的确已无所顾忌了。
这就是说:决定的快慢,必须依实际的情况取决,切勿在事实还未允许你决定之前,便急躁不安、草率行事。
美国著名的化学家李托,有一次若不是他在决定行动之前等待了一会,几乎就会铸下一个大错。
他说:“当我独立经营了几年化学工厂之后,有一次,忽然赔了一大笔钱,几乎使我多年来辛勤经营所得,完全付诸东流。当时我真是懊丧万分、寝食俱废。我竟认为经营这桩事是永无希望了,准备仍旧去做一个职员,因为当时刚好有许多薪水还不错的职位,可以任我去选择。”
“于是我在当天下午,就开始动手结束我几年来辛苦经营的公司,我把许多平日视为一刻不能分离的东西,都一一束诸高阁……”
“但是,凑巧就在这时,从前我曾经服务过的一家公司的经理来拜访我。我不等他问我,就把自己的烦恼告诉了他。他听了似乎有些不解,然后从怀里摸出表来,看了看说:“现在已是晚餐的时刻了,让我们吃了晚饭再谈这事吧!”
“他把我领到他所创办的俱乐部里,随便点了几样美味可口的菜肴,两人在席间东谈西扯,吃得十分高兴。当时,我的烦恼也因而逃得无影无踪了。”
“后来那位经理在言语间,问起我刚才究竟有些什么烦恼。‘没有什么’,我说,那不过是我一时的感情行动罢了。”
“晚餐归来后,我极舒服地睡了一晚。第二天醒来,立刻觉得神清气爽,精神振作了不少。想起昨天自己一场无谓的胡闹,反而觉得十分好笑。从那天起我决定仍旧从事我的工作,永不因为任何阻力而放弃。”
“同时,这次的事也给了我一个极宝贵的经验:就是一个人当他的精神受了刺激,或感到饥饿、疲乏等种种不适时,千万不要决定任何事情。因为那时你至少已经失去了一半的判断力,如果你草率决定,事后你一定会觉得悔不当初。”
的确,我们做任何事都应该三思而后行。比如,有相熟的朋友请你帮忙介绍员工,而偏巧公司里有一个适合的人选,那么,这个介绍人应否做呢?在这个问题上,就需要你小心谨慎地处理。
你心目中的人选是什么职位的?要是下属,首先你要有失去助手的心理准备,并不能让对方以为你不喜欢他,希望他离去。最好是先试探对方的意愿,如果下属也有意思,你的工作也到此为止,一切条件还是留待你的朋友与他直接商谈好了。
这人若是拍档呢?即使新职位的发展确实适合他,你还是不要提出来,因为无论拍档另谋他职与否,对你与他之间的关系必有损无益。理由是,他大有可能以为你的好意是另有居心,大家各怀“鬼胎”,将来怎能合作?除非让你的朋友有机会结识拍档,由朋友直接找他商议,则另当别论。
要是这人是另一部门的同事,就比较好办,约他午膳,告诉他有这么一个机会,如果他有意思,你这个中间人就相约他俩自行商讨(你不必在场)。日后这位同事离职,你最好忘记自己是中间人。
又比如,一位同事急急跑来请你帮忙查看一些将要送出去的文件,但你正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只胡乱望了一下,并没有细心翻阅,而且你以为对方早已将错误改正,找你翻看只是多一重保险,所以一切没有放在心上。
可是原来同事并没有小心检视,结果发现数个错处,文件要重做,招致公司损失不少的钞票。这位同事遭上司责备,希望你向其上司解释,错不在他。那你该怎办呢?
不错,你的翻看确是马虎了点,但不必承担所有责任,告诉对方:“我当然要为这件事负一些责任,但要将文件检视清楚是你的责任,我对我所造成的麻烦感到抱歉。”
要是你真的向上司认错,其实却会变成在说他的不是,因为没有参与事件的上司会怀疑,或者直接问:为什么他不自己翻阅呢?如此对你们两人都有害无益。
在偶然机会下,你获悉一个秘密——上司跟某同事勾结,利用职权套取公司的一些方便或好处。即使不是直接损害公司的利益,起码是对公司不公平的,看在眼里,你一定有揭发他们的冲动。
然而,且慢,奉劝你作出义举前先详细分析情况。
你告发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要撬走他们?还是只收杀一儆百之效?无论如何,你必须了解一下,一旦行动,后果怎样?
老板知道了这回事,必然不能容忍,肯定会辞掉两人,同时会更注意内部的各项制度,甚至立刻整顿人事。此举可能令你成为不受欢迎人物,在公司里被孤立。
只要你认定付出这代价是值得的,大可按计划行动。
如果老板是默许那种事存在的,那么你去告发,等于枉作小人了,而且多数无补于事,到头来你或许会被人瞧不起。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接受上司与同事的勾当;二便是另谋他就,实行眼不见为净。
你加入了公司只有一段很短时间,但发现一个怪现象:就是同事们为了博取“勤劳”的印象,都爱在下班后仍留在公司。即使没有工作可做,他们也宁可随便做些琐事,消磨时间。
看在眼里,你很不满意,认为这是虚伪做法,十分不齿,消费劳资双方的时间。但如果你独排众议,做完了任务就准时下班,这既是不合群的表现,又会令老板不满,很容易成为被排挤的对象。
这实在是很恼人的问题,你既不能公开说同事此举是“多余”,但更不想自己白白给比了下去,被认定为不够勤劳。大感进退维谷。
又如果你想向老板晓以大义,那更是愚不可及,因为所有老板必然喜欢员工无条件超时工作的,哪管事实是无此必要。若摆出事实,只会不受欢迎。
且慢!不要急于采取任何一个行动,那样的结果只能更加糟糕并让你处境更加艰难。
不妨考虑以下的做法:告诉上司,你下班后要上进修课程,所以必须准时下班,这样对任何人也没伤害,你自己也可以名正言顺的离去。
以上所举的事例都意在告诫大家,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马虎草率。人是冲动的动物,很容易在冲动之后犯下错误,因此,“三思而后行”的古训需要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