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渔歌心上一动,便帮婉婉脱下她的白色平底布鞋。布鞋上有一只美丽的花蝴蝶。婉婉的脚又小又白净,连丝丝血管都那么清晰。
郑渔歌忽然觉得心跳了一下。他拉了婉婉的手,扶着她一步一步走到溪里。
水流过脚背有些冰凉,婉婉显得很兴奋和高兴。
她转过身,轻轻靠在郑渔歌的怀里,吻了一下他的脸颊,自己的脸却绯红了。
“谢谢你哥哥,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男孩子。”
郑渔歌无言以答,只轻轻的拥着婉婉。这个有着和她名字一样美好的女孩子。
他们天天都见面,婉婉每天带着郑渔歌到不同的地方去摄影。他为她拍了一张照片,只是一个背影。纯洁如天边最洁净的那朵云。
婉婉开心大笑的时候,便会忍不住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其实她的牙齿非常的白净。郑渔歌便想像着她大笑时,眼角是不是向上飞扬的。
“婉婉,摘下你的太阳镜让我看看你的眼睛,好吗?”郑渔歌说。
婉婉却被吓到一般,双手捂着眼镜有些失控的叫:“不,哥哥。我的眼睛不能给你看。它们丑。”
“我不会介意,婉婉。”郑渔歌真心实意的说。
“不,不。”婉婉惊慌摇头,“哥哥,盲人的眼睛都是没有光芒的,怪异的。我只想把我最美丽的一面留给你。哥哥,对不起。”
郑渔歌自然不再强求。
有时,婉婉也会唱歌。可她只唱那一首邓丽君的“在水一方”。
绿草萋萋,白雾茫茫
……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
她的歌声如泉水叮咚,珠落玉盘,干净得没有一丝杂渍。郑渔歌有些痴醉了,这样的歌声只能被珍藏在山间。商业的包装会将它污染。虽然她唱的确比某些所谓的青春偶像歌星要好上数倍。
一周很快过去。临行那一天,郑渔歌收拾好行装才发现,今天婉婉并没有与他相约在什么地方告别。
他很想见上她一面。
他在客栈里等了一会儿,也不见婉婉到来。于是,他走到旅店的前台去问服务员小妹。
“请问,婉婉什么时候来?”婉婉既然是客栈老板的女儿,那么员工一定都是会认识她的。
小妹妹怔了一下,说:“不知道。”
有遗憾才最完美。郑渔歌叹了一口气,也许留着这未说出口的道别,才有下一次相见的理由。
“如果婉婉来了,麻烦你告诉她我走了。我会给她送照片回来。”郑渔歌说。
“好的。”小妹妹点点头。
郑渔歌想了一下,又要了笔和纸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给小妹:“请交给婉婉,告诉她这上面是我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