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希高地毕竟是帝国的腹地,哪怕是瀚石纪年后,铁权剑对帝国广阔疆域的控制力越发下降,但绿刺森林依然是由人类实施着控制。
被帝国英烈们赶回森林之中当近十纪年猴子的巨魔,和斯坦山脉下的落锤镇兽人只能是偶尔潜伏于偏僻的森林道路之旁,袭击过往的小商队,根本无力对铁权剑旗帜的威严造成任何威胁。
因此,黑衣教派们以森林巨魔和兽人作为亡灵序幕的战力主体,就注定了他们整个起事时间的漫长——横跨了整个瀚石纪年中五年末至中六年之初。森林巨魔们已经久疏战阵,习惯了按照部族编制各自为战的他们已经失去了跟人类兵团正面冲击的优势,而作为攻坚的正规部队——落锤镇兽人步兵的数量又太少,使得黑衣教派花费了长达五个多月的时间,才将莫格雷斯镇和林阿诺大区给啃了下来。
随后,黑衣教派不得不停下脚步,一边献祭尸体召唤亡灵,一边继续四处煽动森林更深处的巨魔们。直到四月,才积攒出足够的兵力,向他们计划的第三个目标——爱德华镇发起进攻。
由于年代太过久远,所以莫文卿不是太过了解“亡灵序幕”中的战事进程,但据文献记载,在瀚石纪年中六年五月份,黑衣教派就已经完成了其所有的战略目标——也就是说,不出什么意外的话,爱德华镇沦陷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了!
莫非,这就是命运?少年人心中感到了一股奇妙的宿命感,当年,他也是从爱德华镇开始对整个《边界》的征程。卡兹莫丹圣光远征军一开始确实锐不可挡,但步入爱德华大区——也就是原本的爱德华镇之后,遭遇到了新生玛勒莎的精英军团,孤军深入本应速战速决,被拖入拉锯战泥潭后,失败无可避免,最终于此折戟沉沙。
带着爱德华爵士的佩剑无奈撤退的莫文卿曾数次回望那座爵士雕像,哪怕早已残破不堪,其依旧倔强地伫立在那里,似乎是在默默地诉说着某些不甘。年轻人当时也曾感受到过那种不甘,并发誓一定会再次回到这里,只是后来,随着资料片的推进,莫文卿再也没有回到这个被剧情设计人员们遗忘的地方。
再次看向窗外的那座爱德华爵士的雕像,莫文卿觉得心中似乎被注入了某种力量,肩膀之上被压上了某种责任。
“大叔,我吃饱了,非常感谢您的款待!”莫文卿摸摸肚子,感受到了满满的力量,然后脑子里,飞快地组织着语言,他想改变一些东西,那么现在的关键,就在眼前的这位胖子镇长的身上了。
在镇子的另一头,麦考恩顶着作战后的疲惫,带着几位警备队中的年轻人在帝国大道上挨家挨户得安抚惊慌的民众。
这可是爱德华镇头一回遭遇如此庞大规模的巨魔侵袭,要不是布雷恩那胖子这次没有抠门,把那些珍藏的法术卷轴都及时贡献了出来,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铠甲上的血迹可以作证,麦考恩不愧为爱德华镇中的剑技高手,这一役中,他便已让森林巨魔付出了四条性命的代价。
然而,如此战局,依旧使得这位久经战阵的老兵心有余悸。“放心吧,老唐纳德,刚才那一架我才刚刚热了身,要是那些森林猴子敢再来,一定让它们尝尝我十字剑的厉害!”即使局势惊险,也不妨碍老兵在战后跟民众们吹吹牛。
而受安抚者脸上却表现得非常的平淡,作为狮心之傲旅馆老板,老唐纳德可是见过世面的人。从旅馆的名字就能看出,老唐纳德依旧是歌颂爱德华爵士荣光长大的那一代人——狮心旗帜风中啸,敌在悲鸣,剑在飞翔,我在昂扬!狮心爵士爱德华最后的旗帜伫立于此,此处亦应有如同此旗般的骄傲。
“靠吹牛可不能在我这骗到一杯可口的朗姆酒。”老唐纳德摸摸自己的光头,虽然他知道麦考恩称得上是警备队里数一数二的高手——二次兽人战争老兵,帝国十字剑术好手,镇上大半使剑年轻人的启蒙教练——也不能抵消他今日所见那幕的震撼之感。“不过看在你们浴血奋战,表现得是个男人的份上,今晚的酒…”
“嘿!臭小子!你在干什么!”老兵几乎就要听到自己最想要的那句承诺了,但帝国大道与共和大街交界处的一幕,却打消了他所有的好心情。麦考恩一遍大喝着,想要制止对方的行为,一手按在剑柄上,大步向那边冲去。一个少年人,居然正在攀上城镇中心爱德华爵士的雕像身上,然后粗暴地将爵士手中的石剑拔了下来!见多识广的老唐纳德看到这一幕也是有些愕然,不过他很快意识到,就要有场好戏看了!
“嘿!小子!我准备要揍你两顿!不过要是你自己识相一点,把爵士的佩剑好好的装回去,我可以考虑只打你一顿!”走到近前时,麦考恩已经怒气冲冲地拔出了自己的精刚十字长剑,甚至已经摆好了进攻姿势。
“掠影?精英级阿拉希十字起手势?没想到在这里居然有这样的高人存在!”由于时间紧迫,布雷恩镇长被说服后,已经让莫文卿支去找寻一样重要的事物。于是少年人便独自前来爵士雕像这里,再次从爵士手中,请出狮鬃。
作为最熟悉这一区域的玩家之一,莫文卿深知,哪怕在两纪年之后,这片位于阿拉希高原东部的新生玛勒莎亡灵王国也不过是五阶区域而已。
当时的史诗剧情之中,那几个曾把莫文卿等圣光远征军虐得欲死欲仙的几个黑衣贵族首领,也不过是五阶的巅峰实力。
所以当时间位于两纪年之前的此时,拥有了这把25物品阶级的史诗级别的精灵长剑在手,莫文卿有充足的信心可以搞定这一区域所有的敌人。,哪怕此刻自己仅仅是一个白板般的一阶,也足够碾压这一还没成为初阶史诗难度超级剧情副本的新手地区了
本来莫文卿就已经有受到严重阻拦的觉悟,毕竟,此刻自己的所作所为在镇民们的眼中算得上是大逆不道的亵渎行为。但未曾想,居然钓出了这么一条精英级别的大鱼,而更意外的是,眼前这个已经摆好了进攻姿势的老兵居然还有些眼熟?
“麦考恩。布雷纳克?”
“嗯?你知道我的大名?不过很遗憾,外乡人,哪怕此时你再怎么讨好我,也免不了皮肉之苦了!快!乖乖把爵士的佩剑还回去!”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莫文卿不由得苦笑着摇了摇头,果然是他!麦考恩。布雷纳克,四十年后,阿拉希游骑的剑术师范——所有选择在王旗之下奋战,想要抵抗恶魔入侵,恢复人类荣光的战技类玩家,都必须来到他的面前,学习他们进入到《边界》之中的第一项作战技艺:被称为阿拉希十字的帝国军用十字剑术。
或许以后你会学到更多更强大的剑术或战技,但你的技能列表的第一栏,永远是这位一丝不苟的倔强老头所教授的帝国军用十字剑术。
包括莫文卿,当初也曾吃过这位剑术师范的苦头。
四十年后的那个脾气暴躁的老头,没想到在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火爆的角色。
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一位“熟人”,这个日后将阿拉希十字练到出神入化境地的大师也是出身于此,莫文卿不得不感叹命运让自己来到这里,真是一场早有预谋的游戏。
感慨归感慨,年轻人还是一丝不苟地摆好了迎击姿态,对一位剑士而言,最好的交流方式则是以剑对剑,尤其是你还要尽力去说服他的情况下。
寸领。
莫文卿摆出的迎击姿态让麦考恩一愣,这其实是阿拉希十字中一个最基本的防御动作——寸领,却被这个年轻的外乡人如此轻巧地给用出来了。无论是起手抑或站姿,完美地近乎无懈可击,似乎是一名已经浸淫于剑术之中十数年的击剑老手。
当然,麦考恩不会知道的是,在进行圣武士的转职之时,莫文卿因为自己的剧情控强迫症,曾在机缘巧合之下顺带完成了一个三阶的高级史诗任务“圣剑士传承”,得到了一位隐世的圣剑侍从官所传授的一项被动技能“剑意”。这个被动技能对于属性,技能,装备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唯一的功用是增加玩家对于剑术的理解。
一开始莫文卿还以为自己捡到了一块貌似很好吃的鸡肋,直到他步入五阶的天地之后,才发现自己是捡到宝了!
老兵不由得收起了原先的轻视之心,神色变得凝重起来,然后,重心下沉,运劲,骤然发力!掠影!式如其名!麦考恩与他的长剑化作一道剑影向莫文卿刺去!
好!不愧是暴脾气老头!年轻人心中暗赞,脚下却也不慢,主动迎了上前,手中爵士佩剑抵御身前,格上麦考恩的剑影,化解了未来剑术师范的第一击!
紧接着,莫文卿毫不停留,继续大踏步向前,御在身前的长剑,提举,劈下!寸领从来不是一个纯粹的防守动作——寸领,紧守方寸领土,立稳阵脚方能反击!
看到年轻人如此迅捷果断的格挡后反击,麦考恩不由得眼神一亮,这小子不简单!居然能够吃透寸领的这层剑意!来得好!老兵以更快的速度回身,双手持剑,格上莫文卿的劈砍,左边肩头一虚,长剑一斜,便将年轻人剑上的力道全数卸走。然后怀着一股棋逢对手的热情,再起剑势,向莫文卿攻去!
十数分钟后,闻讯前来的其他警备队战士们都被爵士雕像前的这一幕战斗惊呆了——居然有人能跟警备队中的第一剑术高手麦考恩打得如此难解难分且不落下风,关键是那个外乡人还如此年轻,甚至称得上是一位少年!
麦考恩战意盎然,觉得这一架真是打得酣畅淋漓。而莫文卿的心中也充满了对这位未来大师的敬意。作为剧情控,他当然熟知各个游戏之中有名人物的出身。
麦考恩。布雷纳克,一个破落的小商人之子,在十四岁时,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加入了地方民兵队,并且在那里学习到了第一种也是他此生唯一使用的一种剑术:帝国军用十字剑术。出身贫寒,没有过人的天赋,只是凭着一股子坚毅,便将这种最平凡的剑术练到了最不平凡的地步,哪怕是被这位老头为难次数不少,也不得不对其保持最纯粹的敬意。
所以,在本次交手中,莫文卿也是仅仅使用着阿拉希十字,来表达对他的尊敬。
“住手!麦考恩!”就在麦考恩准备用出自己积蓄已久的大招,来跟这个不识时务又看似不错的外乡小子决一胜负之时,布雷恩镇长赶到了。“或者说,你继续打,我让老唐纳德一整年都不给你喝上哪怕半滴的朗姆酒!你可以试试,看看我能不能办到!”显然,后一句话比镇长的威严更有效,以这个该死胖子和老唐纳德的交情,这是轻而易举就能办到的事情。
老兵的战意迅速消退,收剑回鞘,后退了几步。“喂,我说布雷恩胖子,凭什么让我住手,那个臭小子可是把爵士的佩剑都给弄下来了的!”
麦考恩的语气依旧,不过却没有了之前的针锋相对,不管怎么说,他嘴里的这个臭小子已经从剑术层面上折服了他。能够把阿拉希十字练到这个地步的人,应该不会是出于无聊才来拔着爵士的佩剑玩的吧?因此,老兵在等待一个合理的解释。
莫文卿并没有直接回答二次兽人战争老兵的问题,和上面的理由一样,于此时此刻展现口舌之利并非一个很好的选择,所以他来点更加简单直接的。
年轻人径直走向布雷恩,然后接过镇长手上捧着的东西,就像莫文卿所预料的一样,在现在的爱德华镇里,找到它已经不容易了。随即,年轻人将手中的东西迎风一扬,一抹赤红展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鸢尾代表着它的主人只是一位平民出身,却英勇作战而受到皇帝封爵的骑士,如同烈火般的强烈的赤红宣示着在这面旗帜所代表的精神到底何等的英勇无畏,然后旗帜的正中是——一只昂首的雄狮!
麦考恩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闪耀到了自己的双眼,即使面对数倍于己的兽人也面色如常的老兵在此刻不由得也眯起双眼。
他并非本地人,来到这里之后的时间虽长,却也未曾见过这面赤红。更别说随他而来的那些警备队的年轻人了。但联想到此地之名,麦考恩的心头一跳,某种似乎失落已久的力量于心底跃然,他是探着问:“狮心爱德华。诺兰!?”
“不错,还是有人认得它的。”莫文卿微笑着颔首,然后目光飘向远方,似乎穿越无限距离,直达帝国的心脏——激流城。
“我记得,这面旗帜,以及很多这样的旗帜,曾经飘扬在帝国的天空,那时候,我们所向披靡,无人能敌,甚至诸神都曾畏惧我们的怒火!因为我们无比强大,因为我们有着不得不去守护的东西——我们的人民!为了他们,面对何等强大的敌人,我们不吝以死相击!所以,才有了帝国的强盛!所以,这些旗帜的威严才无人胆敢冒犯!”
“我记得,那个时候的贵族们,公正而严明,正直而英勇,仁慈而宽厚,谨遵着这个时代最高贵的骑士精神,为了帝国的人民舍生忘死。但是他们的后代忘却了这些,变得傲慢而贪婪,变得暴虐而懦弱,是以,帝国垂暮,各地纷争。”
“所以!那些被我们祖先们浴血奋战后,屁滚尿流地赶进了森林里当猴子的巨魔们才敢成群结队地冲击我们的领土!”
“你们!”莫文卿手上的石剑指向几个此刻听得目瞪口呆的警备队年轻人,“你们,还记得旁人如何称颂这面旗帜吗?还记得在这面旗帜下,你们的祖先如何英勇的作战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吗!”
“你们还在如同你们的祖先一般,热爱着这片土地吗!?”
“勇气为袍,意志为枪,狮心旗帜风中啸!敌在悲鸣,剑在飞扬!我在昂然!”莫文卿从一个守备队年轻人的手中拿过一支长枪,当作旗杆,将封存已久的狮心旗绑了上去,随后立了起来,将近六纪年之后,狮心爵士爱德华。诺兰的战旗在他故后的封领之上,再次飘扬。“现在,我需要几位勇士,一同前去实现这面旗帜曾经的誓言!谁人愿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