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早晨,和往常的夏天一样,阳光明媚。虽然是早晨,但阳光依旧散发着它的温度。但是这也阻挡不了一个热爱运动的少年的那颗热爱运动的心。在一条街道上,有一个少年在晨练,他一身运动装,他迈着轻盈的步伐。他就是欧阳浩轩,他一边跑一边在想:我该怎么办?高考成绩出来了,我们班大部分同学都考上了,可我却名落孙山。爸妈叫我去复读,我不想去,我不想读书了,我只想打篮球,爸妈却认为这是不务正业。唉!想到这他情不自禁地叹了一口气。跑过那个他熟悉的篮球场,他看见有一群初中生在那里快乐地打篮球,他心里既羡慕又忧愁。他放慢了本来就很慢的步伐,他想多看一眼这个熟悉的球场,可能以后他就和篮球无缘了。其实爸妈说得对,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只有读书才有出路,有知识才能找到工作,才能自力更生,打篮球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呢?他极不情愿地想着这些。跑着跑着,快到家了。他停下了脚步,定了定神,才走进了家门。
进门后,看见爸妈,他习惯地向他们问好,然后告诉妈妈他等会儿吃早餐。接着他洗了一把脸,就进了自己的房间。走进自己的房间后,他感觉很舒服,因为他的房间充斥着篮球的气息。墙上到处贴的是篮球海报,有96黄金一代的合影、有科比、有韦德、有乔丹、有梦之队。。当然,他最喜欢的还是最大的那张海报,因为上面画着的是他的偶像詹姆斯。书架上摆放着许多篮球杂志,如:《体育画报》等,桌子上也贴了许多篮球贴纸,他的电脑桌面壁纸是詹姆斯,他玩NBA2k系列的游戏,他爱看NBA比赛。总之,与篮球有关的他就喜欢,甚至可以说是达到了狂热的程度。
听见房间外没了什么动静,他便出来吃早饭,他不好意思和爸妈一起吃早饭,他想躲避。一边吃着,他又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从初中开始他就喜欢篮球,不过,那时喜欢篮球是觉得打篮球可以耍帅,可以吸引女生的注意,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他打起了篮球。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自己离不开篮球了,他热爱篮球,他把篮球当做一种兴趣,可是在初中,没多少人爱篮球,他就每天自己一个人打,看篮球视频,跟着视频练习,初中三年过后,他的篮球技术在他自己看来是小有所成。随后,他进入了高中,高中可是比初中更大的一片天地,学生多了,喜欢篮球的自然也就多了。一入学,他就迅速找到了和自己志同道合的同学,有同班的,也有别的班的。而在这其中,欧阳浩轩和同班的许书、蔡蔡、三鹿、吴健、胡长龙较为要好,因为他们不仅谈论篮球,还会打篮球。于是他们便经常在一起,而这些人也让欧阳浩轩真正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许书知道的篮球知识比他多得多,在许书面前,他就相当于一个“文盲”。三鹿则是个比一般人高的家伙,在身高上占很大优势。蔡蔡就是一个投手,三分能力不错,10投有5中。胡长龙的突破比较犀利。欧阳浩轩就比吴健厉害点,但是在这几个人里面,他的身体最壮,身体素质最好,中投准度不错。高一嘛,任务不是很重,他们下午放学后就经常一起以3V3的形式打球,只要和三鹿分在一起,赢的几率就大得多,这当然喽,三鹿高,往篮下一站,守时可盖帽,攻时无人可挡,篮板几乎全包了。欧阳浩轩和他们还经常互相学习,蔡蔡教欧阳一些投三分的技巧,胡长龙教欧阳突破技巧,欧阳浩轩就教三鹿如何更好的平衡身体和中投技巧。高一很快就结束了,进入高二,任务稍微重了一点,他们在一起打球的时间更少了,他们只有在周末会在一起打打球,偶尔还会研究一点战术。高二第一学期结束时,竟然有一个班向他们挑战,要打班赛。这6个人还没正式参加过比赛,哪能放过这样一个机会?就答应了,于是水平较低点的吴健就做替补,其余5人首发,最终他们凭借三鹿的身高优势以78-76险胜对手。到了高二下学期,提前进入了总复习,他们就很少在一起打篮球了,除了体育课上。其他五人都认真了起来,而欧阳浩轩却抑制不住对篮球的热爱,经常把时间花在打篮球上。这也就造成了现在他名落孙山的结果,三鹿等人则金榜题名。这时,欧阳浩轩苦笑着并摇了摇头。
突然,电话铃响了,把他从回忆中拉回到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