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劈腿,指的是男女双方(男男双方和女女双方亦在此列)在口头(恋爱)或法律(婚姻)层面上达成了契约关系,在其进行和维护的过程当中,其中有一方突然不想干了,或者开小差了,从而进行了一系列爽约活动。之结局当然有的是搞得不可开交,有的是讪讪收场、黯淡落幕,有的神不知鬼不觉、瞒天过海后就真的像一场幻觉。
定义如此,但生活中劈腿的表现和动机却是形形色色,令人感慨正常人与神经病也就一线之差……
最正常且主流的,不过是对原配腻了。就像你爱吃西红柿炒鸡蛋,让你连续猛吃了十年之后,上了一盆新菜,不管是啥材料做的,哪怕是皮鞋地沟油苏丹红,也扑上去奋不顾身地吃了。吃的过程中不免对自己吃了十年西红柿炒鸡蛋产生了某种大漠孤烟直的悲壮心情,我吃了十年我容易吗?!由于人的微妙心理,此前时间越长,对此时所为越没什么愧疚感。
一切皆因自己忍耐过久。
无论哪一种关系,时间一长,必然会存在着某种忍耐,而这种忍耐到了某种程度,又不想离开,就必然要找一个当口发泄出来。到了这个时候,男人面对任何一个不是太糟糕的女人,女人面对任何一个不太讨厌的男人的殷勤,都很容易动摇。
这种感觉并非相爱,而是感觉被岁月所亏欠,“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可不是为了吃几十年西红柿炒鸡蛋的啊混蛋!”在这样的心情下,罪恶感、愧疚感都会迅速被轻描淡写地掩埋,转而成为天性解放的快感。
我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心里有一个声音对自己说,喊得歇斯底里。
有一种劈腿,不是说对方不够好,对方该做到的随着岁月流逝一样没少,依然温柔,依然体贴,依然决心爱你到老。然而人生中最令人心动的东西没了,当初的一见钟情和克服千难万险后的小鹿乱跳没了。
小鹿去哪儿了?
小鹿变成了更为绵长的东西,绵长到看不见,摸不着,心中有,手上无。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人,不管是谁,带给你心跳、窒息、感动,与那么多年前睡在边上的人如出一辙。这个时候的出轨,是“想回故乡看看”的心情。
你吃了十年西红柿炒鸡蛋,突然有一天,端上来一盘鸡蛋炒西红柿!
看着依稀,又亲切,又情怯,又带着一丝似是而非的久违感。这种心动带来的劈腿是最没办法规避的,因为不是什么岁月的亏欠,不是自我的救赎,而是人生当中最美丽的心情。曾经有过,现在遗落,以为一辈子不会再有,而居然会再有,自然飞蛾扑火。
我有一个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嫁了一个很好的丈夫,一切都好,也爱丈夫,只缺烦恼。突然有一天,邂逅了初恋,虽然初恋也已经变成了大叔,但不知怎么鬼使神差地(该说是水到渠成吧),两人还是没有逃过那一步。
这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劈腿了,这是寻找已然遗落的梦,追寻一种类似童话的东西。在所有的劈腿中,至少我还尊敬这一种,因为它有一种沧绝的美感。虽然很有可能结局还是灰溜溜地发现童话只出现在小人书中,最后讪讪地回家,面对一张不知如何收场的脸。欧洲很多文艺电影很喜欢描述,中产阶级的家庭如何冰冷破碎,但票房都很差,因为童话那一部分拍得也没啥好看,只是干干干。
那一部分应该交给好莱坞去拍,至少人家是专业造梦的。
所有劈腿中,还有一种最让人悲哀,让人说不上来,又在心中暗暗掬一把同情泪。就是先是另一半劈了腿、出了轨,弄得人尽皆知,至少自己的另一半清清楚楚,搞了一番天翻地覆之后又不想分开,痛哭流涕地来自己面前忏悔,再也不会再也不会再也不会,想来想去一个家庭建立不容易,一段感情维持也不容易,不能因为另一段感情而前功尽弃,但怎么办?心里咽不下,吞不进,消化不了,午夜梦回反噬上来,这么下去早晚要分,早晚要离,反正日子过不了。
为了日子“过得了”,为了吞咽心中那一口无名悲伤的气,而去偷偷地隐秘地出一次轨,劈一次腿。
这样的劈腿,既无快感,也没犯罪感,甚至毫无感知,不觉得自己在品尝什么食物,却只是像吃一颗吗丁啉,帮助胃动力消化,帮助自己遗忘并原谅。
这种劈腿,不是犯罪,而是一种悲怆的献祭。
所谓劈腿,看起来都是一样,出现了一个新人,心动、摇摆,最后还是没能抵抗住欲望。可是看起来千篇一律的表象背后,呈现的却多种多样,有的人见猎心喜,有的人疲倦,有的人悲怆,有的陶醉在犯罪的快感中不能自拔变成惯犯,有的犯过一次才知道原来默默陪在身边的竟然已经是最好的。
所以对于劈腿这种事情,我从来无法站在道德高度去批判。要是让我遇上,我也受不了,我也痛苦,我也很受伤。但同样,当你站在一个比道德更人性的角度去看,至少我不敢保证此生此世,我不会这么干。
如果恰巧,我这辈子保证了那张履历表很清白,那也只能说我运气好,遇到你,花光今后所有艳遇的运气。
希望,你也是。
相信爱情
周迅又谈恋爱了,微博上晒合影,和男友牵手,笑靥靥的,大家又都相信爱情了。
我虽未结识周公子,但身在圈中,多少也耳闻些他俩是怎么好上的。其实也没什么惊心动魄、轰轰烈烈之举,说白了,爱情这个东西,自然而然才是最好的。“不知不觉就好上了”是最好的状态,然后才能牵着手看起来舒舒服服的。而不是一眼让人看得眼珠弹出,一副你要吃了我我要吃了你的凶悍表情,才叫爱得猛烈。当然不是,爱情的本质并非厮杀,而是和美。
但问题就在于,周公子原本的爱情经历太过于让人肝颤了,每一次都飞蛾扑火,每一次都昭告天下,每一次都脑肝涂地,好像在出演一部永无休止的系列电影。换了别人,光看上两三部,就已经累死了,回家洗洗睡了,别说亲自出演了,那真要了亲命,别开玩笑了,那不是普通人能玩得起的游戏。
但话说回来,普通人一边祝贺,一边羡慕,另一边又忍不住非议。一个世界一百人,九十九个人都已经不相信爱情了,偏偏她,每次都活了死,死了又活转,还是一副生机勃勃的样子,让人恨得牙痒痒的,羡慕嫉妒。
到了嘴中,这句话就变成了:不懂生活,只会折腾。
其实人生在世,是同时拥有两种生命的:一种是生理生命,就是从生下来到最后寿终正寝,生理机能从诞生到消亡;另一种,我把它叫心理生命,是个什么东西呢?就像你每一次谈恋爱,是不是都有一种获得新生的感觉?突然间,闻空气的味道也不一样了,同一片风景,看起来的感觉也不一样了,做事马力也不一样了,脚步也变得轻盈了,眼神也透亮了。直到最后恋情灭亡,眼神这才暗淡下来,吃什么也没滋味,酗酒,莫名其妙地哭,一听情歌就崩溃,历经数周到数月,直到最后慢慢麻木。这段生命停止脉搏,接着过生理生命,一切又恢复原状。
人一辈子,两种生命是同时并行的,就像我刚才所说,心理生命会严重影响生理生命(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生活)。一谈恋爱,就神采飞扬,一旦失恋,就魂不守舍,茶饭不思,三观混乱,无法操控。对自己生活影响那么大,还让不让人活啊?所以一般人,历经几次这样的心理生命,就再也不想玩了,不是不想玩,是再也玩不起了,再爽也不要了。
臣妾实在办不到,踏踏实实生活好了,虽然无喜,至少无悲,同时不相信爱情。
但看到周迅那样的女人,其实骨子里是嫉妒的,嫉妒她那么不知死,而且这个不知死的人,每次死了,还能活蹦乱跳地活回来,一次两次也就算了,那么多次……简直令人发指……
之前说,心理生命——狭义称为恋爱吧,是严重影响生理生命的。但事实是,这两种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什么意思呢?讲到实处:人一谈恋爱,周身生机勃勃,全身放光,恋情消失,世界一片灰暗,脸上无光,心中无爱。但反过来讲,在你单身的时候,只有自己生机勃勃,全身放光心中有爱,才会吸引到恋情,有人爱慕,牵你手,吻你嘴,说最好听的誓言,给最好看的耳朵。自己一潭死水,波澜不惊,没有生物,只有微生物的人,不要嘴巴里再嚷着我不要我不要。拜托,你要也没人给你的,不要自作多情了。
除了恋尸癖,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去爱毫无生命迹象的人。生生,才会不息,生死,只有了断。
这就形成了一个好玩的悖论,你只有自己够圆满,才会吸引到人来,分享你的圆满。你自己不圆满,一边怨妇一边缺憾,一边羡慕一边拒绝,最后落到一个狗都嫌。相由心生,人心从未不古,只有自己食古不化。
于是一个活了死,死了活,每次都笑逐颜开地迎接新生;另一个一边抱怨、一边苟活、一边嫉妒、一边不相信爱情,循环往复。有的人一生,每一天都是一样,有的人一生,像过了N辈子。
我们嫉妒的是,人一生,怎么有资格能够活N辈子?
其实话说到底,爱情是一个“没有”的东西,无形无质,看不见,摸不着,本来无一物,全是凭心造。我们所谓的相信爱情,就是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够好,够值得,够被人爱慕,相信这个世间有一股力量,让你分享我的圆满,让我分享你的圆满,带领我们一起去更好的地方。全凭这股信念,哪怕过程中历遭数劫,几乎灭亡,也会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这是强者才配有的,而弱者,即便是那些整天作tough状的人,是不会相信爱情的。
因为爱情也不会相信你。
别逗了。
如果男女之间能成为好朋友的话,那么他们一定是彼此怀有好感的。但这个好感在初期是很难界定的——这是两性之间的好感,还是纯粹对一个人的好感。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你没办法避免的是,你就是一个女人,我就是一个男人,这是生物性决定的。暧昧产生的根源是两性,在作为好朋友的过程中,也许会产生一些化学变化,这是料不到的。
人的经历就像物理上有一个测不准原理,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是我们之间会产生问题,而是你这边的经历和我这边的经历会慢慢影响到我和你之间的关系,这也许会导致一种转折性的变化。
说白了,暧昧就是只想享受好事、好心情,把恋爱中的烦恼全给屏蔽掉。所以,它带来了一定的副作用——暧昧注定是轻质化的,它不可能深刻,充其量图一乐。就像小孩子偷偷藏了点糖果,要看另一个小孩子发现后揍不揍他。
两性关系都是从互相探底开始的。在探底的过程中会动用一些智慧,把过去的经验、招数全都调动起来,探探对方的实力。比如两个人刚认识,互相有好感,只要有一方给另一方“我不是那么容易搞定”的感觉,那么另一方就会产生浓厚的兴趣。大家刚刚开始接触时都有一个心理博弈的过程,但爱情是两个人一起迎接生命中原本没有的美好,而不是一场输赢游戏。输赢游戏是有输有赢的,感情要么双输要么双赢。这其实是一句废话,但大家都在按照废话在活,因为有自我保护机制在里面。这是人的通病。
说到底,两个人相诚以待是最舒服的状态,也是最容易持续下去的。如果一直在斗智斗勇,人会非常疲惫,这时你会觉得又很纠缠、又不踏实,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甚至变得自己都不喜欢自己了。一段感情如果让你自己都不喜欢自己了,是非常可怕的。
在一段关系中,对于女人和男人最重要的是“衪”想要什么,你要有一个愿景,你想得越具体越好。比如你的愿景是从1到10,那你就不要等别人来牵制你,你就按照这个愿景走下去。走得到10那就代表这个人的愿景和你是一样的;走不到的话,就不要再谈了。我觉得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的自主意识,你到底想要什么,你要想清楚。
暧昧
如果男女之间能成为好朋友的话,那么他们一定是彼此怀有好感的。但这个好感在初期是很难界定的——这是两性之间的好感,还是纯粹对一个人的好感。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你没办法避免的是,你就是一个女人,我就是一个男人,这是生物性决定的。暧昧产生的根源是两性,在作为好朋友的过程中,也许会产生一些化学变化,这是料不到的。
人的经历就像物理上有一个测不准原理,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是我们之间会产生问题,而是你这边的经历和我这边的经历会慢慢影响到我和你之间的关系,这也许会导致一种转折性的变化。你觉得那个人怎么那么好呀,又有耐心又会开导人还那么了解我……废话,你正经和人家谈一次试试,保证你惨呼:“你变了!”
说白了,暧昧就是只想享受好事儿、好心情,恋爱中糟心的事儿全给屏蔽掉了。所以,它带来了一定的副作用——暧昧注定是轻质化的,它不可能深刻,充其量图一乐儿。就像小孩子偷偷藏了点糖果,要看另一个小孩子发现后揍不揍他。
博弈
两性关系都是从互相探底开始的。在探底的过程中会动用一些智慧,把过去的经验、招数全都调动起来,探探对方的实力。比如两个人刚认识,互相有好感,只要有一方给另一方“我不是那么容易搞定”的感觉,那么另一方就会产生浓厚的兴趣。大家刚刚开始接触时都有一个心理博弈的过程,但等到两个人真正在一起后,我特别希望大家不要再玩儿心计了,这样真的太累了。爱情是两个人一起迎接生命中你原本没有的美好,而不是一场输赢游戏。输赢游戏是有输有赢的,感情要么双输要么双赢。这其实是一句废话,但大家都在按照废话在活,因为有自我保护机制在里面。这是人的通病。
说到底,两个人相诚以待是最舒服的状态,也是最容易持续下去的。如果一直在斗智斗勇,人会非常疲惫,这时你会觉得又很纠缠、又不踏实,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甚至变得自己都不喜欢自己了。一段感情如果让你自己都不喜欢自己了,是非常可怕的。
在一段关系中,对于女人和男人最重要的是他/她想要什么。你要有一个愿景,你想的越具体越好,比如你的愿景是从1到10,那你就不要等别人来牵制你,你就按照这个愿景走下去。走的到10那就代表这个人的愿景和你是一样的;走不到的话,就不要再谈了。我觉得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的自主意识,你到底想要什么,你要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