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祂”
你遇见一个人,你好喜欢她好喜欢她好喜欢她,或者,你好喜欢他好喜欢他好喜欢他。
我每次要形容男女双方的“他”,都要用一个“ta”字,实实在在把我累死了。
我决定以后用“祂”来指代所有的男女。
记住了。
你遇见一个人,你好喜欢“祂”好喜欢“祂”好喜欢“祂”。
有时候,近乡情怯。近一见钟情、电闪雷鸣般喜欢的人,也会怯。这个怯,不是以前说过的怕受伤、怕拒绝,而是看到一个冥冥中感觉很亲近的人,不由得想放慢脚步,想慢慢地端详“祂”,带着不可置信而又几乎可以确定的心情慢慢地走近“祂”。
你几乎可以肯定,“祂”和你怀有的是同样的心情。
所以,有什么好心急的呢?全世界都不存在障碍,你们心知肚明,互相喜欢,且慢慢像动物伸出触角般试探,这个过程是如此的亲近、高兴,浑然脱于肉色、情欲。
于是你们开始倾谈。
从周围朋友,慢慢如水纹般荡漾到两个人自己中间,画地为牢,开始谈青葱岁月,谈初恋有多么糗,谈成长有多艰辛,谈琴棋书画,谈人生理想,谈普世价值,谈世态炎凉,谈彼此是怎么一路过来,直到遇到对方。
这顺滑的一路,其实静静藏着一个拐点,谁也没发现,谁也没留意,就像酣畅淋漓的过山车一样,顺滑地、毫无障碍地就过去了。
待到回首,突然发现: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呢?
人海初遇,大致分两种,一种是“啊?这人好熟悉,仿佛哪里见过”,有一种莫名的想亲近“祂”、熟悉“祂”的感觉,融入自己的人生;另一种却是,“啊,这个人好性感,我一定要和‘祂’做爱,融入自己的肉体”。到底哪种更地道,更符合爱之本能,谁也说不上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恋爱这个东西,是一定有“性”存在的。
然而在你们谈天说地的过程当中,你们忙着欣喜彼此如此合拍,终于合拍到某一个地方,“性”这个东西早已在过程中渐渐剥离,终于在某一刻砰地凭空蒸发,最终不翼而飞。你们变得无话不谈,甚至“性”这个东西也最终只变成了聊天的一部分……
说起来简直悲哀死了,明明互相喜欢,喜欢得不得了,但突然有一天发现,回首来时路,不知不觉间,你们不可能成为恋人了,这辈子再也不可能了。你们对彼此的了解已经脱离于产生爱情最佳的土壤:从陌生,到不了解,在想要去了解的欲望中,迷迷瞪瞪地上了彼此的床。
《卡萨布兰卡》里有句有名但一直显得气质很诡异的台词:这是一段美好友谊的开始。
真的是……好惨,好亏啊……
但上帝设计人生,就是要让每一段关系总有亏欠,每一种亏欠总有补偿。当“祂”和你诉说新谈恋情的喜悦时,你会难过吗?总有一点的,但更多是为“祂”高兴吧;当“祂”和你倾诉恋情不顺感情痛苦的时候,你会高兴吗?总会有一点的,但更多的是心疼吧;当“祂”跟你说,他们分手了,你会安慰吗?总会有的,但当先一句总该是,“哈哈,又见证了一个过客,你又傻缺了吧,叫你当初不选我。”于是“祂”破涕为笑——因为你们彼此确信,再也不会离开对方的生命。
这个世界上,我们接连不断地碰到新的人,中意上,痛苦,失去,从此形同陌路,我们接连不断地丢弃,在此过程中不断前行。回首过往,当时痛彻心扉的,现在面目模糊,甚至名字都一下子记不起来。所谓情深不寿,high得要命的,也会很快送命。
但竟然有一个人,从此不会离开你的人生,虽然你们彼此谁也没闲着地恋爱、分手,忙得不亦乐乎。但“祂”从不会离开,在你人生的每一处留意着,微笑着,祝福着,嘲讽着,幸灾乐祸着,不会消失不见。尽管你们什么也没发生过,甚至没有交换过一句情话。
但有些东西,心知肚明。
你突然发现,这样很好,好过一时交欢,半生厌憎。
这就是上帝给你最独特的礼物。
为了这辈子我不要和“祂”形同陌路,我宁愿放弃那耳鬓厮磨的虚妄之欢。
人生够苦,自己人不要互相折磨。
待到焚化,再共枕眠。
一派向死往生的真情
“我到底应不应该主动啊?如果我主动,被拒绝了怎么办?岂不是很没面子?还是我应该显得比较被动?等他来追我?那我又很喜欢他,被动被动着他突然不追我了怎么办?啊啊啊!”每次面对不同的女孩子对我抛出同样的问题,我的心里就有一万只羊驼奔腾而过。归根结底,作为一个男人,我对这些问题实在感到无中生有,但当超过千万头羊驼在奔腾的时候,我决定不能再让我的心遭受如此的践踏了。
被同一个莫须有的问题问到心裂成八瓣,这种死法我简直想都没想过。
哪怕作为自救,我也要努力尝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恋爱中,尤其在恋爱初期,女孩子会有这种心理很正常,而这种心理背后的真相就是,大家都认为,一旦你开始主动,就把自己搁在一个被动的位置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好像一个主权国家一直国泰民安,突然有一天想缔结盟友,就对另一个国家说:哎哟无所谓,核武器哟,生化武器哟,往这儿扔哟,我所有的防御系统统统shut down1哟,只要你跟我成为好朋友哟。
确实光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但为什么男人从来不这么想问题呢?你看看男人看到一个喜欢的女孩子,眉也开了,眼也亮了,稍微不检点的直接上去要号码了。反观女孩子,姿态也拿着,心里也盘算着,小花瓣也掰着——他爱我,他不爱我,到头来哭天抢地:他追我的时候这个也好那个也好,什么都好,一旦追到我,搞定我,就不把我当回事儿了。
你还真的觉得在一开始,谁主动谁被动,是很关键的问题吗?十五二十玩过吗?两个人划拳,输的人喝酒,那一杯酒喝完接下来干吗?继续划啊,重新出拳啊,你见过输了一局,应该喝一杯的人,喝完一杯拼命灌自己把自己灌到白痴的吗?
交往初期,只要不死,总有翻牌的机会,一旦关系达成,更是重新洗牌的时机,前面累积的所有功德业障,统统清零不算,从头来过。那是一个新局面,和以前没关系。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长得也很漂亮,她最彪悍的一点,就是从来不在追求自己的歪瓜裂枣中选一个相对齐整点儿的,她只主动迎击每一个她看上的男人。男人当然也贱,对主动送上来的女人总有点鲜格格2,摆摆架子,追求者越是优秀越要享受这片刻的虚荣。每当这个时候你看她,脸上常常镇定自若,最多也就流露出一点点奇怪的神气。
你要问她此时在想什么,那只有一句话:等我搞定你,我弄死你。
这就是深谙搞定之后,牌局重洗的精髓,事实上,后来也确实一个个血债血偿。当然,这是凭心情的事情。你要问这个女孩子为什么这么猛啊,我只能告诉你她从小不是看言情小说长大的,而是看武侠小说长大的。
言情小说的女作家,容我无礼,大多长相并不怎么样,那么白马王子、富二代、痴情男围着自己鸡飞蛋打的局面,都是在想象中脑补完成的,所谓缺啥补啥。女孩子从小看这个长大,就相当于在脑门上贴了四个字:求狗屎运。而武侠小说则不同,虽然也是男作家的想象产物,但实打实的,里面全是女追男的实际招数。我们先看任盈盈怎么追令狐冲的。贵为江湖第一大千金小姐,当然她一开始动用了一点权力,发出追杀令,号称见到令狐冲格杀勿论,为的是什么?就是留他在自己身边,片刻不得离开。当然你说这是官二代做的事,太过野蛮,那当令狐冲性命交关时,任盈盈千里背着他跪在少林寺面前:“你们若救他,我任凭你们处置。”这就不是权力,而是一腔赤忱,搞得令狐冲后来为了她,甘愿扫平少林寺。
这就是一命换一命的结果。
赵敏更不用提,为了张无忌背叛家门,扫平一二三四个情敌那都不在话下。在张无忌误会她,视她为咬牙切齿般大仇人而要娶周芷若为妻时,婚堂之上,赵敏来抢亲,众人都看不下去,说郡主,世上十有八九不如意,那也不要勉强,赵敏说我偏偏要勉强。
即便是最最被动的小龙女,也知道在武林大会,千人之堂,朗声道:“过儿是不会娶你女儿为妻的,他要和我结婚。”
我说这些,全是自信、气魄,但除了这个,最重要的,是一派向死往生的真情。
相较之下,谁主动,谁被动,全显得小气。你若喜欢,认定是这人,那么此刻的自尊,换来的是一世的英明。
当然,你也可以说,那是男作家在意淫,现实世界也没这等好事,我宁愿躲在女作家的意淫中,起码省力。那也没有问题,你需要的仅仅是一些些运气。
最后要强调的,也是最重要的,你选择言情小说路子也好,武侠小说路子也好,通通没有问题。最怕的是一会儿主动,黑虎掏心后又待字闺中去绣花,琼瑶、金庸神经质切换,那是谁都会被搞疯的。
一件事情,决定要做,就做到底;决定罢休,就遗世独立。
此篇所讲,并非主、被动,并非小招数,而是气魄与坚定。
为何偏偏却是她
好像自古以来,女人在感情方面的求知欲和好奇心都比男人要强,不是强一点点,而是强很多。非但事无巨细地体现在自己身上,比如“我男朋友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那样对我”,而且还波及很多和自己没有关联的人。前不久,地产界大亨王石先生为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女演员田小姐与自己的原配离婚,我就收到不下五个女孩子到女人的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是她?
“为什么是她”我不知道,我又不是王先生,我也不认识田小姐,但女人们的心情我大致可以理解。田小姐虽然漂亮,但扔在演员堆里也未见得有多出众,非但不是大明星,相貌也无法美艳到让人服气的地步,这又是一出现实版的“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不,该说是“国王与灰姑娘”才对。总而言之,中国人关于“为什么是田小姐”的困惑,基本上不亚于美国人关于“为什么是邓文迪搞定了默多克”的困惑。
大家都处在一个希望求得快速、简便、易懂的答案的时代,但爱情,向来不是一件条理分明的事情。我虽然不是王石,也知道以王先生的地位和经历,美女哪里见得少?就算以坊间所说,两人同读商学院,占了近水楼台的先机,但拜托,商学院又不是劳改所,见了这一个出了校门就接触不到别人吗?
我相信,一定有某一个瞬间,田小姐深深地引起了王先生的好奇心。这个瞬间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同样的这一个瞬间,对于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1936年12月某一天,对于中国人来说完全算不得什么,但对于英国人来说,简直比死还难过,他们的国王——爱德华八世,为了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辛普森太太,甘愿顶着全国人民的反对压力,自动退位辞职,成为大不列颠历史上第一位主动退位的国王。按照说法,辛普森夫人非但不是妙龄少女,还离了两次婚,早贬值贬到西伯利亚去了。可爱德华八世还是为了这个离过两次婚、还不是本国人的女人放弃了整个王国,为什么?
据传,在辛普森太太相识爱德华八世的那个派对夜晚,两人同住一个庄园,辛普森太太(当时还是人妻呢)早知全国最大的钻石王老五爱德华先生有深夜散步的好习惯,于是爱德华先生前脚出,在后面瞅着的辛普森太太后脚就跟了出去。冷飕飕的大半夜,你猜爱德华先生散步散到一半见到了什么?
一个少妇,在冬夜,穿着一件单薄的羊毛衫,卷起了袖子,在庄园的湖边洗手。
凉夜,湖边,洗手!这个场景怪不怪?简直怪死了,作为地球人的一员,爱德华八世,也没能抵挡住好奇心,不禁深深地问上了一句:“你冷吗?”
就是这一句“你冷吗”和换回来的一个怯怯的笑容,一个国王退位了。
再往近了说,列侬见到大野洋子的那一天,也是一个冷风嗖嗖的夜晚。这是我编的,事实是,那是在一个温暖如春的派对房间。作为一个粉丝无数,每一个粉丝都愿意为其献身“一百次呀一百次”的列侬,正在那儿独自嗨着玩儿呢,一转头,你猜他见到了什么?
在一个每个人都玩得自得其所的房间角落里,一个头发乱糟糟的亚洲女人,正在吭哧吭哧地爬墙。当然,她是在挂画,但是死活挂不上去。这个场景怪不怪?鉴于大野洋子的长相,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列侬在当时见到了一只急需帮助的大嘴猴,于是列侬走了上去,“May I help you?”
事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定那是洋子精心策划的一幕,因为她居然声称:她,不——知——道——列侬是谁!但这完全不妨碍她成为列侬的老婆。
日剧女王竹内结子,第一次要与如日中天的日剧男天王、优质死宅男堺雅人搭戏的时候,紧张得一晚上没睡着觉,想着怎么才能获得他的好感。第二天在片场遇到他,她微笑着问了一句:“堺雅人先生,大家都说你是一个博学的人,你能告诉我,海葵是什么科目的动物吗?”
“啊……啊……啊……这……是棘皮科动物……”堺雅人不负众望,奄奄一息地说出了标准答案。但这之前的“啊啊啊”,完全是被震惊到了,他完全料不到,一个女演员,向他问出了一个只有生物学研究生才会问的问题。
那一刻,他所有的注意力只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对男人来说,尤其对优质的男人来说,女人的美貌确实是一个吸引人的因素,但这已经远远不够。或者说,想通过提升自己的美貌来换取想俘获的男人根本就是走入了误区。上述三个例子,只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怪,非常怪,怪到那个地步,是否是经过深思熟虑和策划已经不重要了。它只有一个目的,充分引起对方对你的兴趣,惊鸿一瞥。没有这一瞥,你惊鸿得火山爆发也没用,有了这一瞥,它注定会成为一段爱情佳话的开篇序幕,永远烙印在男人的视网膜中,永生难忘。
而这样的一幕,因人而异,是需要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没有想象力,只想着怎么把自己弄得bling bling1是没有用的。告诉你们一个秘密,男人是视觉动物,但也是视觉相当迟钝的动物,就拿你们每天换来换去,又是镶钻又是漂染的指甲来说……
男人!只认得!出!鲜红色!
所以,对于想俘获优质男的女人们来说,与其好奇别人怎么办到的,不如想想怎么让你想办到的人好奇。
请发挥你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加油吧!
十二宫杀手
最近,我一个很好的朋友,一个风姿绰约的成年女性突然跟撒了癔症一样,见人就偷偷摸摸地问:“喂,你是什么星座的?”得到对方惊恐的回答之后(因为她之前从不信这个),留下一抹神秘的微笑,然后背转身去,你也不知道她窸窸窣窣地在搞什么,再等到她回转身来的时候,你就可以看到她脸上流露出的胸有成竹的笑容。
这就是一个活了几十年,笃信科学、坚决排斥星座这种伪科学的人,突然有一天在手机上被人安装了一个关于星座解析的APP后,出于无聊翻看一下,然后比照自己知道的仅有一点周围人星座的性格后,大惊之下的反馈。她反转身去,偷偷摸摸地查手机上的宝典。知道的人,就会用一种疼爱兼同情的眼光捋捋对方的头发:“哟,发现新大陆啦?”不知道的人就会觉得很像在庙门前突然走上来一个人,用一种很神秘的语气问你要不要算命一样,让人浑身一个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