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还是大律师呀,我们乡出了你,可是家乡的荣誉哟。”秋菊赞扬着,眼睛荡着秋波,直向他闪烁着,“你别说,我家还真可能要离婚……”
“离婚,来找我,咱们法庭上见;再婚,也来找我,咱们法庭下见;如果被强尖了,那更简单,我帮你没收他作案工具。”唐人杰嘿嘿一笑。
女人也灿然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看不出,你们做律师的还这么逗啊!”
两个人越说越投机,又因为座位太小,两个人紧紧的挤在了一起,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因为刚才上车前被雨淋了,秋菊的衣服有点湿湿的,靠着唐人杰的身体,唐人杰明显感觉到了来自她身体的暖意。也许的确是太累了,唐人杰又趴在前面的靠背上迷糊起来,伴着车子的颠簸,唐人杰耷拉下来的左手不时地碰到她的手。
秋菊也许以为唐人杰是在向她试探,突然,她紧紧地抓住了唐人杰的手。然后,他们俩的手紧紧的纠缠在了一起,仿佛她很长时间没有过爱爱的生活,压抑了很久想要在他身上释放,像一只发情的猫一样寻上门一样。
她的皮肤还是比较细腻的,长长的手指,滑滑的,很柔软。和唐人杰十指扣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唐人杰主观上想挣脱她,客观上却握得更紧了。妈的,旅途寂寞,过下干瘾,也没什么不好。
唐人杰依旧趴在前面的靠背上,不敢乱动,因为怕周围的人发现什么。
突然听到一声很轻微的咳嗽,虽然似有若无,但他还是听见了,凭着感觉望去,只见跟着她上车的那个男人,脸上挂着古怪的笑容,刚刚从兜里掏出手机,正对着他们,准备向他们拍照。
“妈的,好险!”唐人杰一惊,职业的敏感性,让他飞快就抽回了手,女人还闭着眼睛,正在享受之中,偏着个头,脸差不多贴着唐人杰,眼睛睁开,嘴唇动了动,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明显表现出一种不满。
还好,因为她是靠在靠背上,背对那个男人,所以唐人杰刚才的动作,肯定是拍不到的,但如果再肆无忌惮,继续下来,难免会有合适的角度让对方拍到。
虽然不知道那男人是拍个好玩,还是别有用心,但如果真被拍到,后果难以预料。
唐人杰收回手后,不顾秋菊的不满,双手抱在胸前,正襟危坐,任她再怎么挑逗,他也稳坐不动了。渐渐地,闭上眼睛,假装睡着了。
秋菊似乎也感到无趣了,就依旧靠着唐人杰,半个屁股坐在他的腿上,但手已经停止了动作,而那个男人,玩了个手机,大概觉得没什么意思,也揣了回去。
这些,唐人杰也从眼睛缝里看到,心里暗暗笑道:要出老子的丑,你们还不够格!
一个小时后,秋菊摇摇唐人肩膀,轻声对他说:“帅哥,我要下车了。”
唐人杰重重打着鼾声,没有应声,刚才的事情太荒唐,他怕一回话,会变成一把辛酸泪,干脆不吭声。
秋菊见他不反应,似乎有些生气,妈的,摸了老娘,就想不认帐啊,她狠狠地掐了唐人杰一爪,唐人杰差点叫出声来,再她掐第二下的时候,唐人杰运足内力,她的手就像掐在铁板上一样,毫无作力之处。
“胆小鬼,敢做不敢当!”秋菊嘟哝了一声,悻悻然先下车了。
唐人杰半睁着眼,斜着眼睛,看着她扭着夸张的腰肢,闪下车去,而那个跟着她一起上车的男人,也同样有她后面下车了。
“好险,莫非真是一伙的。”
唐人杰暗呼侥幸,如果继续大意下去,说不一定要被敲竹杠了,这都是小事,关键的是如果发到网上,那自己的律师生涯注定提前结束。
正要继续睡觉,坐在身边的男人突然咳嗽了一声,拿开蒙在脸上的衣服,用一种沉闷的声音说:“唐老鸭!”
这是唐人杰小时候的绰号,唐人杰睁开眼睛,惊奇地叫了起来:“二狗子!”
原来,这家伙是他小时候的玩伴,小名二狗子,大名王富贵,其实既不富,更不贵,家里一贫如洗,就是一条癞皮狗,小时候,找这个要点钱,找那个讨点米,又喜欢无事生非,东家长,西家短,嚼舌根是他最大的长处。
“你家伙牛啊,在个车上就可以泡妞,屁服呀!”王富贵咧着嘴笑。
原来这狗杂种都听到、看到了的呀,完了,回家后不知道要怎么说呢,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就是这类人搞的,唐人杰皱眉道:“不要胡说啊,我唐人杰,人中之杰,堂堂正正……”
“得了,不要装正经了,你唐老鸭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吗?不过你人长得帅,没办法,我只能干瞪眼了。你放心,你现在是大律师,我不会乱说的。有什么好事,拉兄弟一把就好了。”王富贵别有用心地说。
唐人杰很恶心,没办法,为了让他早点闭嘴,只好说:“没事,只要我能够帮忙的,说一声就好。”
说完,突然出手,把他的手拉了过来,用力一捏,沉声道:“我唐人杰懂法律,但也懂武力!”
王富贵感觉到他手像铁钳一样夹住自己,痛了差点叫了出来,连忙低声道:“好好,你放手,我不说就是。”
车到了乡政府,已经是八点钟了,两人下了车,人群散了,唐人杰才问王富贵既然早就知道是他,为什么一直不吭声。
王富贵诡诈一笑:“那女的是我们老板的马子,你说,我敢说话吗?”
因为他们村离乡正斧还有十来里路,知道唐人杰当天回来,父亲唐之仁早早就在乡场上等着了,看着父亲脸冻都紫了,得知唐之仁下午就开始来等待了,唐人杰心里感动,嘴上却埋怨道:“我这么大个人了,还怕不认识路吗?这么冷的天气,你们就找不到事情干吗?”
“都是你妈嘛,他非要我来接。”唐之仁在儿了面前,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电筒递给唐人杰,一边抢着要给他拉行李箱,他嘴上说着是妻子的主意,其实唐人杰知道这个养父从小就对自己非常溺爱,比较而言,养母还严格得多,是以要接自己,多半就是他的主意。
“唐老鸭,你爹来接你,你还不满意,你看我,有哪个管我?你知足了你!”一起下车的王富贵见唐家父子如此亲热,忍不住酸溜溜的来了一句。
“你就羡慕忌妒恨吧,就你那**样,你爹妈不气死就好了。”唐人杰熊了他一句,见父亲执意要给自己拉箱子,便不再争执,接过电筒,走在前面。
“二狗子,其实你爹妈也让我一起来接你的,你们家负担比较重,忙不过来。”唐之仁见王富贵一脸失落,急忙出言安慰。
这倒是事实,唐人杰父母在村子里并没多少地,听村里人说,他们是从城里搬去的,花钱买了几分地,主要就是种点菜,父亲懂点中医,那些在医院治不好的病,特别是跌打损伤,他可是一药就灵,就凭这医术,他在村里扎根下来,淡泊生活,倒也平静自在。家里条件说不上,但在也不紧张。反正唐人杰从初中就进城了,父母没给他大手大脚的条件,但花的钱也绝不缺少。
回到家中,母亲谢文秋已经做好饭菜,全部摆在桌子上,而她则在院子里翘首以待了。
看到儿子到了,自然皆大欢喜,放好东西,便开始吃饭,菜都是唐人杰最喜欢的,腊肉、鸡肉、鱼肉,差不多都是肉,两老口平常都主吃蔬菜,但儿子喜欢吃肉,是以早早就弄好了一桌肉。
吃完饭,唐人杰打开行李箱,里面是两套衣服,都是早上才和徐晓岚一起买的,他们也是临时抱佛脚,早的时候没想到买,直到要动身了,才想起要给双方父母买点东西,于是便才去服装店挑选,是以才弄到下午坐车。
给父亲买的是西装,唐之仁有点忸怩地不好意思试,他平时都是穿中山装,而且领子还扎得紧紧的,扣子全扣上,唐人杰笑着说:“老爸,都什么年代了,你们现在也要赶一回潮流了。主要的是,这是你们未来的儿媳妇买的,就算你不喜欢,你儿媳妇喜欢,你也得你儿子点面子吧。”
“就是,你这个糟老头子,既然是儿媳的孝心,就试试吧。”谢文秋帮着儿子。
“好好,我试。”
唐之仁穿上西装,唐人杰还给他把西装打上,一下子就年轻了十岁,谢文秋在一旁取笑道:“老头子,媳妇眼光还是不错的嘛,这衣服正合适,以后就改西装穿了。”
“再穿你那过时的中山装,我妈休了你。”唐人杰哈哈大笑,“过时衣服,过气老头。”
笑了一会,母亲也换上唐人杰买的风衣,本来谢文秋就美丽,更加优雅贵气了。
试完了,父母又换了下来,谢文秋便问唐人杰女朋友是不是上次带来的那个,唐人杰说是,谢文秋问怎么不带来过年呢,“有钱无钱,带个媳妇回家过年,儿子,你也老大不小了,是该考虑终身大事了,我和你爸还等着抱孙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