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和哈克两人意外地发了横财,这下轰动了圣彼得堡这个穷乡僻壤的小村镇。读者读到这里,也许会感到心满意足了。钱多不用说,又全是现金,真让人难以置信。人们到处谈论此事,对他表示羡慕,称赞不已,后来有人因为过分激动,结果几乎丧失理智。
现在,圣彼得堡镇上每间闹鬼的屋子都被掘地三尺,木板被一块块拆掉,为的是寻找财宝——而且这一切全是大人们的所为,其中一部分人干得十分起劲和认真。汤姆和哈克两人无论走到哪里,人们都巴结、奉承他俩,有的表示羡慕,有的瞪大眼睛盯着看。两个孩子记不得以前他们说话在人们心目中是否有分量,可如今大不一样。他们无论说什么,人们都奉为真理,到处重复他俩的话,就连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认为意义重大。显然,他俩已失去了作为普通人的资格,更有甚者,有人收集了他俩过去的资料,说他俩以前就超凡脱俗。村里的报纸还专门刊登了两个小孩的小传。
道格拉斯寡妇把哈克的钱拿出去按六分利息放债,波莉姨妈委托撒切尔法官以同样利息把汤姆的钱也拿出去放债。现在每个孩子都有一笔数目惊人的收入,平常日子以及半数的星期日,他俩每天都有一块大洋的收入。这笔钱相当于一个牧师的全年收入——不,准确地说,牧师拿不到那么多,因为那只是别人给他们开的空头支票而已。那时,生活费用低,1元2角5分钱就够一个孩子上学、食宿的费用,连穿衣、洗澡等都包括在内。
撒切尔法官十分器重汤姆,他说汤姆绝不是个平庸的孩子,否则他不会救出他的女儿。听到贝琪悄悄地告诉他,汤姆在校曾替她受过,挨过鞭笞时,法官显然被感动了。她请求父亲原谅汤姆,汤姆撒谎主要是为了替她挨鞭笞。法官情绪激动,大声说,那个谎是高尚的,它是慷慨、宽宏大量的谎话。它完全有资格永垂青史,与华盛顿那句曾大受赞扬的关于斧头的老实话相提并论!贝琪觉得父亲踏着地板、跺着脚说这句话时显得十分伟大,她以前从没见过父亲这个样子。她立刻跑去找到汤姆,把这事告诉了他。
撒切尔法官希望汤姆以后成为一名大律师或是著名军人。他说他打算安排汤姆进军事学院,然后再到最好的法学院接受教育,这样将来随便他当律师、做军人或是身兼两职都行。
哈克贝利·费恩有了钱,现在又归道格拉斯寡妇监护,这样他就踏入了上流社交圈子——不对,他是被拖进去,被扔进去的——于是他苦不堪言。寡妇的佣人帮他又梳又洗,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每晚又为他换上冷冰冰的床单,哈克想在上面找个小黑点按在心口做朋友都找不到。他吃饭得用刀叉,还要使用餐巾、杯子和碟子,他又得念书、上教堂。说话枯燥无味没关系,但谈吐要斯文,他无论身置何处,文明都束缚着他的手脚。
就这样,他硬着头皮忍受了三个星期,突然有一天他不见了。寡妇心急如焚,四处去找他,找了整整两天两夜。人们也十分关注此事,他们到处搜索,有的还到河里去打捞。第三天一大早,汤姆似有所悟,在破旧的屠宰场后面的几个旧空桶中找人,果然在一个空桶中发现了哈克,他就在这儿过夜。哈克刚吃完早饭,吃的全是偷来的剩饭菜。他抽着烟斗,正舒服地躺在那里休息。他邋遢不堪,蓬头垢面,穿着往日快活时那套有趣的烂衣服。汤姆把他撵出来,告诉他已惹了麻烦,要他快回家。哈克脸上悠然自得的神情消失了,马上呈现出一脸的愁相。他说:“汤姆,别提那事了,我已经试过了,没有用的。那种生活不适合我,我也过不习惯。寡妇待我好,挺够交情,可是我受不了那一套。她每天早晨叫我按时起床,叫我洗脸,他们还给我使劲地梳头,她不让我在柴棚里睡觉。汤姆,我得穿那种倒霉的衣服,紧绷绷的,有点透不过气来。衣服很漂亮,弄得我站也不是,坐也不行,更不能到处打滚。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到过别人家的地窖里,也许有很多年了。我还得去做礼拜,弄得浑身是汗——我恨那些一文不值的布道词!在那里我既不能捉苍蝇,也不能嚼口香糖,星期日整天不能赤脚。吃饭、上床睡觉、起床都要等寡妇按铃,总而言之,一切都井然有序,真让人受不了。”
“不过,哈克,大家都是这样过日子的。”
“汤姆,你说得没错,不过我不是大家,我受不了,管得那样紧真让人受不了。还有,不费劲就能搞到吃的东西,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就是要钓鱼也得先征求寡妇的同意,去游个泳也得先问问她,干什么事都要先问她才行。说话也得斯文,真不习惯——我只好跑到阁楼顶上胡乱骂它一通,这样嘴里才有滋味,否则真不如死了算了,汤姆。寡妇不让我抽烟,不让我在人前大声讲话,或大喊大叫,还不许我伸懒腰、抓痒痒——”(接着他显得十分烦躁和委屈的样子。)
“还有呢,她整天祈祷个没完!我从来也没见过她这样的女人。我得溜走,汤姆——不溜不行呀,况且,学校快要开学了,不跑就得上学,那份罪我怎么能受得了呢。喂,汤姆,发横财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是个非常愉快的事情。发财简直就是发愁,受罪,最后弄得你真希望不如一死了之。这儿的衣服我穿着合适,在桶里睡觉也不错,我再也不打算离开这儿了。汤姆,要不是那些钱,我根本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事情,现在,你把我那份钱也拿去,偶尔给我一点钱用就行了,不要常给,因为我觉得容易得到的东西并没有什么意思。现在,请你到寡妇那儿为我告辞吧。”
“噢,哈克,你知道,我不能这样做,这不太好。再说,你如果稍微多试几天,就会喜欢那种生活的。”
“喜欢那种生活——就像喜欢很长时间坐在热炉子上一样。我不干,汤姆,我不要当富人,也不想住在那闷得要命的房子里。我喜欢森林、河流、那些大桶,我决不离开这些东西。真是倒霉,刚弄了几条枪,找到了山洞,准备去当强盗,却偏偏碰上了这种事情,把一切都搞砸了,真让人扫兴。”
汤姆这下瞅到了机会——
“喂,哈克,富了也能当强盗啊。”
“真的吗?你说的可是真的,汤姆?”
“当然是真的,就像我人坐在这儿一样,千真万确。不过,我们不接受不体面的人入伙,哈克。”
哈克的高兴劲被一下子打消了。
“不让我入伙,汤姆?你不是让我当过海盗吗?”
“是让你当过,不过这跟入伙没什么关系,总的说来,强盗比海盗格调要高。在许多国家,强盗算是上流人中的上流人,都是些公爵之类的人。”
“汤姆,你一直对我挺讲交情,不是吗?你不会不让我入伙,对吧,汤姆?不会不让我入伙吧,汤姆,是不是?”
“哈克,我也不想那么干,不过要是让你进来,别人会怎么说呢?他们会不屑一顾地说:瞧汤姆·索亚那帮乌合之众,里面全是些低贱的人。这是指你的,哈克。你不会喜欢他们这么说你,我也不喜欢。”
哈克沉默了一会儿,思想在作激烈的斗争。最后他开了腔:“好吧,我再回到寡妇家里应付上一个月,看能不能适应那种生活,不过汤姆,你会让我入伙,对吧?”
“好吧,哈克,一言为定!走,老伙计,我去跟寡妇讲,让她对你要求松一些。”
“你答应了,汤姆?你答应了,这太好了。在一些事上,她要是能宽容一些,我就可以背地里抽烟、诅咒。要么挺过去,要么完蛋拉倒。你打算什么时候拉伙当强盗?”
“噢,说干就干。把弟兄们集中起来,也许今晚就举行入伙仪式。”
“举行什么?”
“举行入伙仪式。”
“那有什么讲究?”
“就是发誓互相帮忙,永不泄密,就是被剁成肉酱也不能泄密。如果有人伤害了帮里的弟兄,就把他和他全家统统干掉,一个不留。”
“这真好玩,真有意思,汤姆。”
“对,我想是挺好玩的。还有,起誓仪式得在半夜举行,要选在最偏僻、最恐怖的地方干。闹鬼的房子最好,可现在全被拆了。”
“嗯,半夜时分干还是不错的,汤姆。”
“对。还要对棺材发誓,咬破指头签名呐。”
“这还真有点像样呢!嘿,这比当海盗要强一万倍。汤姆,我到死都跟着寡妇在一起生活了。等将来我要是能成为一名响当当的强盗,人人都会谈到我,那么,我猜,她会为自己把我从困境中解救出来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