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现代人们已经宽容了许多,但人们仍然觉得同性恋者及其行为违背人伦,不可思议,伤风败俗。然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以一种学者的热情来描述同性恋,以至于有的学者判断这些人文主义者都有同性恋的癖好。当时在罗马、那不勒斯和威尼斯等地,同性恋者非常多。为避免天谴,威尼斯当局在每一个区指派了两个人负责制止这种丑行,并宣布凡是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的都被视为犯鸡奸罪者。公元1492年,一位贵族和一位牧师被判从事鸡奸行为,竟然因此被枭首示众,尸体还被当众焚毁。这当然是极少见的激烈的处罚了。不过,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同性恋者较往常为多,就连巨匠达·芬奇(1452~1519)也未能脱俗。
达·芬奇出生于意大利佛罗伦萨六十英里外一个叫芬奇的小村子里。生母是一个农家女,在他出生后不久就与另外一位手工业工匠结婚了。父亲是一位稍有资产的律师,在达·芬奇出生那年新娶了一个与他有同样社会地位的女人。达·芬奇在临近一所学校上学,喜欢算术、音乐,特别喜欢绘画。为了画得更好,他好奇而有耐性地研究所有事物的本质。当他年满十五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把他送到当时享有盛誉的画家、雕塑家韦罗基奥画室学画。他在这里接受了多方面的训练,不仅有绘画和雕刻,同时也包括机械制作技术。在这期闻,年轻的达·芬奇在他的老师韦罗基奥的圣坛画《基督受洗》上所画的两个披衣的天使,就表现出胜出老师的艺术才华。据说,他的老师为此放弃了绘画,潜心致力于雕刻。
也正在这个时期,达·芬奇的父亲发达起来了。他带着财物举家搬到佛罗伦萨,而且先后娶了四个妻子,第二个仅仅比达·芬奇大十岁。他父亲娶进第三个妻子时,还带来一个孩子。为了缓和家庭的拥挤,达·芬奇就搬出去与韦罗基奥同住。达·芬奇是个私生子,从小就在没有母爱的情形下被抚养大,与后母的关系很不融洽。当他日渐成人时,父亲却忙于娶亲,忽略了他的存在。由于私生子这个特殊的地位和家庭的特殊环境,达·芬奇开始厌恶女人,因为他觉得是女人使他沦落到没有情感寄托的地步。受文艺复兴习俗的影响,他开始拈花惹草,只是这些花草都是雄性的。
在当时的意大利,同性恋很普遍。但是达·芬奇却因为同性恋行为而受到公诉,甚至被拘捕,这使他至死都难以释怀。就在他二十四岁生日的前一周,他和三个年轻人被佛罗伦萨领地一个委员会传唤,出庭答辩对他们同性恋行为的指控,出庭的结果无人知晓。公元1476年6月7日,有关他同性恋行为的指控再次被提出,该委员会只得将达·芬奇暂时监禁起来,随后因为没有证据,就撤销控诉,释放了他。达·芬奇之所以因为同性恋行为而引起法律问题,可能是他的行为过于张狂,确实有伤风化的缘故。但是他并没有因为这两起公诉而有所收敛,只要他拥有自己的画室,他就聚集很多英俊的青年人跟他在一起,并带着他们中的一批从一个城市迁移到另一座城市。在他的草稿中,他称他们中一两个为"最喜爱的"、"最亲爱的"。有人根据达·芬奇笔记中的几节,断定他厌恶任何形式的两性聚会。其实,达·芬奇与这些年轻人的关系相当密切。在笔记中,他这样写道:"同时他们将猛烈地追求最美丽的东西,占有和使用他们最卑贱的部分……这生殖行为和其从事者是如此的令人厌恶以至于如果不是为了美丽的脸庞和当事人的令人钟爱以及郁积的冲动,大自然会失去人种。"从这段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达·芬奇毕竟是人,尽管他因为家庭和私生子的身份而有些变态,但是当他面对那些鲜活的年轻面孔时,他还是无法抑制内心的骚动,难以避免地从事那些令他厌恶的生殖行为。
就像我们前面所说的,达·芬奇的同性恋生活并不是天生的。在经历了没有感情滋润的早年生活后,他需要接受与施与感情。而这些他在日后搜罗英俊的年轻人时获得了满足。同每一位艺术家、作家及同性恋者一样,他有着不寻常的自负、自觉和敏感。他认为"假如你是孤单的,那么你是完全属于你自己的;如果与一位同伴在一起,那么你就只有一半是属于你自己的了"。当然同性恋的生活还不能完全说明达·芬奇对女性没有任何兴趣。尽管在他的全部手稿中,他对于妇女的爱与温柔只字未提,但是他非常了解许多阶段女性的特点,在描绘处女的纤美、母亲的忧虑和女性的精妙上,无人能凌驾于他之上。在他的素描中,也出现了很多的女性的形象。如有一百位小姑娘的丰腴而多折纹的太腿,陈示在他的草图中;有一百位青年,其中半数以上是热情的妇女;有一百位端庄温柔的美丽少女,秀发在风中波浪起伏。
这就是一个真实的达·芬奇,一个并非天生的同性恋者,一个崇尚孤独但仍对异性有着复杂感情的奇特的绘画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