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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女孩和泼妇

一场不大不小的闹剧过后,林辰宇方才闲下心来看手里的怪书,小心翼翼,生怕弄皱了。

书身尺寸比16K略大一些,一公分厚度,通体漆黑,除了封面和书脊上的四个暗金古篆“浮世绘妖”外,再没一字。

好奇怪的书,书名竟用小篆题写,就不怕别人不认得吗?而且连个作者署名也不见?林辰宇疑惑地翻看着黑皮书的封页。

书的封面不知是什么材质,轻磨砂质感入手略带生硬,但细细感觉又顺滑细腻,并且带有微微凉意,拿在手里好像端着一碗凉水,好不舒坦。

“对不起,打扰一下,你可以帮我找本书吗?”

就在林辰宇准备翻开书细看时,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女声,他下意识地应了一声:“哦,好的!”

当他抬起头看向那声音的主人时,胸中不禁鼓荡起一团燥热,心跳加速,满脸通红,连说话也结巴了,“那个……请问你要找哪本书?”手上却没忘把书放入背包。

张强则是一脸的猪哥相,长叹一声:“美女!”

少女约莫十六七岁,稚嫩的鹅蛋脸有些微微的婴儿肥,留着恰到好处的及肩短发,身上是一件蕾丝镶边的粉白色碎花长裙,配一双灰蓝帆布鞋,一身青春装扮清新而又不失可爱,正是邻家有女初长成的花样年纪。

眼前突然多出一位可人女孩,令书摊上与之年纪相仿的林辰宇和张强两人神情一阵恍惚,如沐春风。

“麻烦帮我找一本《红楼梦》可以吗?”女孩微笑着说,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随手将额前的刘海夹到耳后。

仅仅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却为女孩平添几分诱人的小小妩媚。

林辰宇见女孩对着自己微笑,脸颊更加火热,窘迫地转移视线,“大叔,《红楼梦》有吗?”

而张强则是身体力行,一边在书摊上翻找,口中一边念叨着:“《红楼梦》?有有有……”

少女见状,不禁莞尔。

一旁,刘山招呼完跟前的客人,缓缓挪了过来,“抱歉小姑娘,《红楼梦》暂时缺货,要不你明天再来吧?明天来半价,再给你八折优惠!”

“哦,谢谢,不用了。”女孩显然有些失望,又喃喃自语道:“看来明天得去书店了。”说罢,转身就要离开。

“哦。”林辰宇木讷点头。

就在这时,张强却是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领,急忙道:“诶,美女,你先别走啊!再看看别的书呗?三毛、张爱玲喜欢吗?还有四娘的《小时代》系列!要不再看看韩寒的?”

“我不喜欢这些,谢谢!”女孩见张强一脸不怀好意的样子,冷冷地丢下一句“恶心”,转身就走。

林辰宇见女孩离开,心底泛起一丝莫名的失落。

这就是书呆子们的通病,在遇见漂亮女生时手足无措,害羞又胆怯,直到失落和后悔。

而张强就不会,他正一脸花痴地说道:“哥,你看她连骂我的样子都这么可爱!”

“切!”书呆子林辰宇鄙视地看了他一眼,“牲口!”

但书呆子也有另一个优点,那就是他们喜欢一个人会深埋在心底,等待对方的主动或者暗示,又或者等到自己足够勇敢时才会说出口,不会盲目地表白,避免连朋友都没的做的尴尬,并且很多时候会很专一地只喜欢一个人。

虽然他们通常情况下会对漂亮的女生极度缺少免疫力,但内心深处却会对自己的“花心行为”感到不耻。

譬如林辰宇,他此刻的心里就非常自责,因为他以前喜欢过一个女生,也就是他初中三年的同桌。而现在,即使两个人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他依旧喜欢着她,但在离开学校以后,他们可能永远也不会再见面了。

和林辰宇一样的书呆子很多,于是一个又一个遗憾的错过每天都在上演,但遗憾并不等于悲剧。

有人说,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童话,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才是青春……谁的青春不忧伤?

“十六七岁的青涩少年哪个不是情窦初开?”刘山将两人的模样都看在了眼中,心中有欣慰,还有一些落寞,又兀自摇了摇头,自嘲一句“痴心妄想”。

……

北陵地处华夏中东部,是苏省境内的一个小城市,夜晚九点,霓虹正艳,泗水巷里早已人满为患,这里有着燕京、明珠那些国际大都市所没有的夜生活。

嘈杂的夜市街头,斤斤计较的讨价还价,你来我往的蝇头博弈……这一切,都只属于北陵。

林辰宇和张强帮着刘山忙碌一晚,临近十点,刘山也尽地主之谊,带着他们来到一家较为体面的餐馆,尽管每一次都是张强结账,但这无伤大雅。

那是一间名叫十里香的餐馆,说起来,刘山每次做东都会带他们去那里。

十里香是一家普通的街头饭店,在闹市区的尽头,玻璃门,木头桌,但门头上的招牌却是正宗的实心红木,刻着“十里香”三个朱红大字。

相比周围的餐馆,十里香的环境相对干净一些,上下两层,二楼有几个格调清雅的包厢。但即便如此,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每月收入不足三千元的刘山来说,“下馆子”本身就是一种体面,或者说奢侈。

十里香门口,张强一脸阴笑,“大叔,为什么每次都来这间餐馆呢?你该不会是有什么不良的企图吧?”

刘山老脸一红,笑骂道:“你小子连我也敢笑话!”说着便竖起了他那老厚的手掌。

林辰宇也在一旁插嘴:“十里香的老板娘也是单身哦!而且还对大叔你这么照顾,可以考虑一下的嘛!”

听了林辰宇的话,刘山顿时神情一黯,自顾叹息一声,摆了摆手,“哎,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我这个瘸子呢?不说了,我们进去吃饭!”

林辰宇和张强对视一眼,看着前头略显佝偻的背影,识趣地不再多嘴,只在心里默默叹息一声。

身体的残疾是刘山心中永远的一处痛,但这就是事实,即使谁都不愿提及,可它就像扎在肉里的倒刺,不碰不疼,一旦碰到就会疼到人无力反抗。

现在虽然已经十点,但十里香内仍然食客满座,不得不说这里的菜品别有一番风味,就连吃着山珍海味长大的张强也喜欢这里的口味。

“老板娘,我们来了!”张强高声叫唤着,引得店里的客人们纷纷侧目。

“你个小鬼,来就来了,嚷嚷个什么劲!”老板娘正在柜台上收账,白了张强一眼,风情万种。

老板娘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长发高盘,面色白皙,可以称得上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但是五年前离了婚,准确地说是被她的前夫抛弃了。

这年头,男人有钱就变坏,小三横行,无论年龄比比皆是。

后来,老板娘独自带着一个女儿生活,前夫还算有点良心,留给了她这间餐馆,经过几年的细心打理,餐馆的生意也日渐红火起来。

“方姨好!”林辰宇微笑着打招呼。

方姨也就是方梅,老板娘的名字。

老板娘对着林辰宇喜笑颜开,眼中多了几分不一样的情绪,“还是小宇懂事,你们到里面坐吧!”

作为母亲的方梅,对林辰宇这样的乖小孩有着天生的亲近感。

她又向着刘山微微点头,领着三人走向二楼的包厢。

因为要留下来吃晚饭的缘故,张强已经提前打电话来预订了包厢,以他北陵顶尖富二代的身份来说,请朋友吃饭至少得在苏杭人家那样的私人餐厅才算体面,但考虑到刘山大叔的情况,他只好作罢,但即便如此,来到十里香,包厢还是不能少的。

就在林辰宇抬脚准备上楼时,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让他把抬起的脚又放了下来。

“哎呦喂!老板娘,刚刚不是说没包厢了吗?怎么?这三位不会是要到你房间去吃吧?咯咯咯……”

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妖艳女人,脸上涂着厚厚一层脂粉,衣着暴露,但却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左手指间夹着一支细长的女士香烟,肆无忌惮地吐出一口烟雾,然后自顾喝了一口啤酒。她身边的位置空着,但摆着一副碗筷,一杯斟满的啤酒,显然还有另外一人和她一起。

林辰宇最讨厌这中放浪形骸的女人,轻贱且无知。

老板娘面色潮红,心生怒意,但立刻又恢复了正常,不卑不亢地看向那妖艳女人。

听到妖艳女人的话后,店里的客人随即跟着议论起来,对于老板娘是单身这件事,大多数回头客都是知晓的,眼前的情况足够他们脑洞大开,将想象发挥到极致。毕竟,无论何时何地,“看热闹”都是市井生活里的一件趣事。

老板娘却对耳边的议论置若罔闻,脸上陪着笑:“这位小姐别误会,包厢是他们先定下的,所以之前我才说没有的,还希望你能理解。”

离婚五年,刚刚那样的话她不是第一次听说,比这更加难听的都有,只是那又能怎样呢?在这小小的饭馆里,她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听着各式各样的蜚语流言,谣言和中伤早已成为无关痛痒的小事,这不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吗?

“谁是小姐啊?你骂谁呢!”或许是出于身份原因,那妖艳女人对“小姐”这个字眼显得格外敏感,见老板娘如此低声下气,便更加放肆地尖声嚷嚷起来:“那瘸子分明就是你的老相好,那两个小帅哥肯定就是你们的私生子啦!”说完,竟还对林辰宇和张强抛了个媚眼。

“呕!”

两人同时胃中一阵翻涌,差点将隔夜的饭给吐出来。

“你——”老板娘虽然不在意,但一旁的刘山却是怒火中烧,已经气红了眼,用拐杖指着那女人,就要开腔作骂,却被老板娘给拦住了。

“哎呦喂,我好怕哦!你个死瘸子,想打人吗?”妖艳女人娇滴滴地拍打着丰满的胸脯,但脸上却没有一丁点害怕的样子。

林辰宇在一旁强忍着吐意,面沉如水地盯着那泼妇一样的女人,而张强则是张牙舞爪,若不是被他拉着,恐怕早就冲出去打人了。

林辰宇不想让张强惹事,至少不是现在,更不能在这里。这里是餐馆,如果事后对方回来报复,那倒霉的不是他们,而是方姨和这间餐馆。而且眼前这个女人敢如此撒泼叫嚣,一幅有恃无恐的模样,身后肯定有人为她撑腰,她身边空着的位置就是最好的证明。

张强是个富二代不假,背后也有他老爹撑腰,但凡事都有万一,谁也说不准。

简单思考之后,林辰宇决定静观其变。他虽然年纪不大,但好在看过很多武侠小说和都市小说,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做事不能冲动,得靠智取。

就在这时,又一声沉闷如雷的咆哮响起:“谁敢打老子的女人!”

……

“2026年7月5日,星期日,天气晴。女人的美丽,更多的是取决于她的知性和优雅,而非厚厚的脂粉和唇彩。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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