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吻过后,便是父母致辞,然后便是新人讲述。兰若汀显然很激动,这婚礼的点点滴滴都让她感动。有些抑制不住地流泪,已经泣不成声了,于是便由闰格陌讲述他们的过往还美丽的爱情。
“我第一次见到若汀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小小的婴儿,不会说话,只知道睡觉。那个时候,我在想什么呢?其实不记得了,因为我也只有一岁,这些都是听我妈说的。真正有记忆以来,我的生活里充斥着关于兰若汀的一切。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今天做了什么,哭了还是笑了,没有人能够比我还清楚。因为父母工作的关系,我的童年少年都是在兰家度过的,所以我们的爱情来得那么理所当然。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看似无波无澜一帆风顺,但是却在别人不知道的地方出现过很多的摩擦。”
说到这里,闰格陌转头看向兰若汀,俩人相视一笑,十指相扣,他继续说:
“正是因为太过熟悉,所以对于对方,我们都是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什么缺点优点都知道。每当遇到问题的时候,那些缺点总是会无限地放大,也曾经怀疑过这到底是不是爱情。无休止的争吵让我们都觉得很累很累,便有了后来的分离,有了一段时间的冷战。我们做着各种各样的事情让对方在意自己,却不知道对方也正在做着同样的事情。”
“在一点一滴的摩擦里,渐渐成熟了起来,感情也越来越深厚。我现在,并不能保证未来会是怎么样,但是我只能是说,人这一辈子,顶多也就一百年,说短不短,但是说长也不长。今年我二十二岁,已经过了生命的五分之一,可是回想过去,其实只是在转瞬之间。那么短的日子,我只能将所有的疼爱都给我最爱的人,舍不得让她受一点点委屈,舍不得让她在这不长的生命里还经历悲伤。如果生活就这么多的时间,那么我愿意用这所有的时光让她在蜜罐里甜蜜地度过。百年之后,或许我们的生命因为没有难过而变得不完整,但是我希望能够带着这份不完整死去,因为生活本来就不完整。”
“太多的誓言我也不会说,但是我会用接下来的行动证明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话音未落,下面的掌声便雷鸣般地响了起来,就连路翩翩都被感动得流出了眼泪,更别说舞台上的兰若汀了。
他么从小就认识,真正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没有过小三,没有过虐恋,完美得让人觉得不太真实,但是他们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很多的时候,少女们都在做着豪门梦,觉得高富帅爱的肯定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美女邻居,而该是一不小心遇上的平民普通女。但是那才是不真实的,完完全全的小说里的才会存在的现实。
路翩翩认识她们也已经这么久了,从她认识兰若汀开始就知道她的身边有着一个小竹马,不管是做什么她们都是一起,就连座位都是同桌,有时候真的怀疑她们天天这么看着会不会腻味,但是事实证明,真正相爱,每一天都是新鲜的。路翩翩记得,当初苏倾也是这样对路九璃说的,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若是没有必要,一天到尾都可以不说话。但是,所有的行动却都在证明着他的承诺。
“看来我将来的压力很大啊。”苏倾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路翩翩的身旁,拿着纸巾帮她小心地擦着眼泪,巧然转开了她的注意力。
“什么啊,你还早着呢。”路翩翩扯过纸巾自己擦着,好不容易化的妆肯定不能就这么给毁了。
“呵呵……”苏倾不置可否,同样是二十二岁,闰格陌已经结婚了,而他离这个最终的目标却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扔花球了,你也去接接。”
花台下面已经聚集了一群的单身女子,路翩翩也提着裙子跑了过去,混迹在一群人中间也沾沾喜气。最后路翩翩当然也没有接到捧花,接到捧花的那个女生一脸的惊喜,路翩翩看到只是笑笑,要是这真有用,那不知道多少结婚狂会去四处参加婚礼抢花呢。
接下来的程序就是新郎新娘去各桌敬酒了,现在路翩翩这个伴娘的任务就重了,帮新娘挡酒全成了她一个人的事情。要是司徒璇在就好了,心里这么想又不经有些苦涩,抬头看向美丽的新娘子,发现她的表情也和自己差不多,俩人相视一笑,暂时忘了吧。
当然了,宾客们是不会很是为难娇滴滴的新娘子和弱不禁风的伴娘的,一般灌酒都是灌新郎,而这次婚礼来的人又多,这可就真苦了伴郎了,幸好不是苏倾当伴郎,不然真是喝酒到要喝到胃出血了,路翩翩心惊胆战地想着。
走完整个流程,路翩翩也管不上什么闹洞房了,自己都快要累死了,虽然说拿了茶冒充酒,可是喝了那么多的茶还穿着高跟鞋站了这么久,还没有吃饭,真是头昏眼花了。一屁股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完全瘫软到直不起身子了。
苏倾也跟了上来,看着她这个样子,心疼死了,心里想着再也不能让她去当伴娘了。走过去,把路翩翩抱起来放在怀里,帮她把鞋子脱去,果然脚跟都已经磨破了。路翩翩本来就有一米七,所以平时根本就不穿高跟鞋,自然也难适应了,这次不仅穿了六厘米的高跟鞋还站了这么久,不磨破皮才怪呢。
一边帮她按摩脚底一边询问:“翩翩,要不要去泡个澡?”
“嗯?我想吃饭,饿死了。”路翩翩迷迷糊糊地回答着,整个婚礼从开始到结束大半天了她还什么都没吃呢,虽然喝了一肚子的水,但是上两次厕所就差不多排干净了,现在肚子里空空的,都要快打鼓示威了。
“那就先去吃点东西吧。”知道路翩翩一直没吃东西,苏倾刚才在酒席上也没多吃什么,想着陪她一起吃。
门外的宾客都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去了新房闹洞房,所以苏倾直接将路翩翩抱了出去,穿过礼堂还是有几个工作人员在整理现场的,但是他就像没看见他们的窃窃私语一般径直就走了出去,这个时候,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路翩翩早就舒服地睡着了,此刻她只知道苏倾抱着她,并不知道他们俩被人当成了偶像剧主角讨论了很久。
直接回了她们住的酒店,叫服务员送了饭菜上来,在等待的时候,苏倾先抱着路翩翩去洗了个澡,然后再放回床上,其间,路翩翩根本就没有醒过来的痕迹,直到饭菜的香味引诱出了肚子里的馋虫,被华丽丽地饿醒。
“醒了?快来吃饭吧。”本来苏倾是打算进来喊她吃饭的,但是却发现她已经坐了起来,只是眼睛仍然闭着不愿睁开,娇憨的模样让苏倾看了心头一动,喝了些酒的路翩翩显然比平时更加妩媚可人,按捺住心头冒出的火光,走过去抱住她亲了亲,温和地询问着:“怎么,还这么累?”
“觉得浑身都要散架了,怎么穿高跟鞋还会有这些副作用啊,幸好我不是很喜欢穿,都不知道若汀天天穿着还能跑是怎么练就成的。”路翩翩靠在苏倾身上懒洋洋地说。
“呵呵。”苏倾笑笑,“电视剧里不是还有很多穿着十厘米高跟鞋都健步如飞的女生吗,若汀那样的只能算小菜了。”
“唔,我问道了鱼香茄子的味道,饭菜到了是吗?”路翩翩摸了摸已经在起义反抗的肚子,轻轻拍了拍睁开眼睛拉着苏倾走了出去。
“小馋猫,也只有吃的能够把你叫醒了。”路翩翩有着强烈的起床气,若是在她还不愿意起床的时候叫醒她,她一整天都会很生气,而且怎么哄都没有用,所以自从初中的时候试过一次之后,苏倾便再也不愿尝试了。这一点他们挺像的,只是苏倾的起床气持续时间短一点,可能是自制力比较强的原因吧。
“嘻嘻,我是吃货我自豪。”现在的男生女生不都喜欢说自己是吃货嘛,本来就是嘛,民以食为天,要是天都没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在众多的幻想自己是美食家的人群里,也有着路翩翩这么一号人物,他们对于吃不是很挑剔,但是对于吃却乐此不疲,不仅一日三顿要吃好,每天的零食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也就有了现在众多的小胖子,肉嘟嘟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个吃货。不过路翩翩可没有这个顾虑,像她这种吃不胖的体质,让她吃起东西来完全无所顾忌。
苏倾跟在她身后无奈地摇摇头,是不是要庆幸自己还会赚钱,不然可养不起这样一个小吃货。
又在巴黎玩了一段时间路翩翩和苏倾才回美国,暑假过后自己就是大三了,时间过得真快,再过不久就要毕业了。所有的课程差不多在大三就结束了,所以大三暑假要求毕业实习,这个分数占毕业成绩的百分之五十,路翩翩为了能够顺利毕业,也是十分看重这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