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雾。
迷雾。
白色的迷雾茏罩着一片巨大的原始森林,看不到它的源头在哪里,尽头又在哪里。
古树参天,杂草丛生,一辆摩托车在森林里飞奔,车上是一个孤独的人,背着一个包。
林中静悄悄的,除了摩托车发出的轰鸣外,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这里的路很难走,即使是徒步也十分困难,但他却开着摩托车冲了进来,而且已经冲了半个钟头,这简直是疯狂!
——他就是喜欢做别人认为很疯狂的事。
突然,车头一滑,他整个人从车头上飞出去,摔倒在地,脸上沾满了泥土和腐叶。他站起来,扶起车头,又开始狂奔……
路越来越难走,坡越来越陡。车轮摩擦着地面,卷起潮湿的泥土和腐败的落叶,却上不去了,他狠冲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他无奈地放弃了。摩托车躺在杂草里,他望着它,眼中带着难以割舍的依恋——在人的世界里,他没有朋友,唯一的朋友就是这辆车。
但现在,他却不得不抛弃它了。
阿寂徒步走了几个钟头了,他已经踏上了他的族途,杀人的旅途。
这条路就是卡雷西逃跑的路线,也是他追杀的路线。
也许是被杀。
不是我杀你,就是你杀我,没有人比他还了解这个道理。
他踏上的也许是一条不归路,死亡之路。
他一点都不在乎——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要勇敢地走下去。
这路倒底有多长,他不知道,他甚至无法知道自己是不是能走出这片原始森林。
他翻过了一个坡,继续往前走,然后他就看见了一个人。
这个人背靠着一棵大树,坐在地上。脚上穿着一双皮靴,身上穿着一件已洗得发白的牛仔服,外面还披着一件破旧的麻衣披风。在他旁边竟也放着一个包。
一个皮帽正盖在他的脸上,他并没有看到阿寂,却喃喃说:“又来个不要命的。”
阿寂好像没有看到这个人,也好像没有听到他说的话,他依然走他自己的路。
“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牛仔服大声喊道。
阿寂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
牛仔服自言自语:“原来是个聋子。”
阿寂嚓的停下脚步,说:“我不认识你。“
牛仔服终于摘下脸上的皮帽,露出出一张轮廓分明得英气逼人的脸,冲阿寂一笑,说:“我也不认识你,但我不希望你死。”
“哦?”阿寂对牛仔服的话产生了兴趣。
“这个森林会吃人,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会到这里来。”牛仔服脸上闪过一丝诡异的笑容
阿寂仔细看了看这片森林,到处是大藤小藤纵横交错,一些老树形状怪异,像是面目狰狞的魔鬼,毒蛇从树上垂下身子,吐着血红的信子。这确是一个可怕的森林。
阿寂回过头,看着牛仔服说:“这么说你也活得不耐烦了?”
牛仔服耸耸肩,骄傲地说:“我死不了,我是高手。”
他又问:“为了一亿?”见阿寂不说话,他又说:“钱固然是好东西,但因为钱而丢了性命那就不应该了。”
牛仔服上下打量着阿寂,又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你现在应该跟老婆在家洗***,而不应该在这会吃人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