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莫来村探险(一)
你相信有鬼吗?
从古至今,凡是与“鬼”字相关的词语,都容易勾起人们对另一个世界的恐惧。
比如:女鬼,鬼物,恶鬼……
谁也不知道,在身后,是不是有那么一双眼睛,在默默的注视着自己。那双眼睛的主人,或许是亡故多年的长辈,也许是夭折怀中的儿女,也许是恨入骨髓的仇敌……
人们,对于鬼物,大多都很忌讳,但是,偏生又有那么一群人,初生牛犊不怕虎,想要凭着年轻的一腔热血,去征服那未知的领域。
金色的阳光普照山林,凉凉的山风,透过峡谷的间隙,吹入一条山沟,摇摆的树叶,发出细碎的声音,这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寂静的林间小道上,突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惊起无数飞鸟。
两个男孩,用自行车载着两个女孩。两个男生,都穿着黑色的改良中山装,头戴鸭舌帽;两个女孩,上着天蓝色上衣,下穿黑色半裙,再套上白色鞋袜。一看这装束,就知道他们是镇上的学生。
“林想,你骑快点!”一个长发女生,戳了戳前面男孩的腰,咕哝道:“你看,韵然他们都超过我们了!”
前面的男孩,听得这话,不觉加重了脚上的力道。
“我们又超过你们了!”女生高兴的挥舞着双手,还调皮的冲着身后的伙伴扮了个鬼脸。
“你们慢点儿!我都快跟不上了!”后面那个男生,长得胖胖的,一张圆脸上,全是豆大的汗珠。他一边费力的蹬着车,一边抱怨道:“也不知道你们选的什么地方,这么久还没到。”
“快到了!”名叫林想的男孩,回过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笑道:“过了这片林子就到了!”
林想,是一名穷学生,来自一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小山沟。他在省城,用半工半读的方式,熬到了大学二年级。
他虽然长了一副好皮囊,但是,贫寒的家境,注定了他无法成为随心所欲的贵公子,我们可以把他称作,民国世代的**丝。
不论什么时代,**丝男都有同一个梦想:女神!
穷困,压弯了他们的肩膀,却压不垮他们的脊梁,毁灭不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梦想。清纯漂亮、富有活力的女生,永远是校园里的花朵,总能让男孩们魂牵梦绕。
林想也一样,在做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次心理斗争之后,他终于鼓起勇气,主动邀约了一个女生。
她叫黎慧,是学校里的校花。黎慧不仅人生得漂亮,出生也好,她的父亲,是当地最富盛名的富豪,商会会长黎青山。
也许,很多人要嘲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其实,就连他自己,也没报多大希望。可是,也许他那死鬼老爸开了眼,没事儿上来逛逛,发现他儿子春心萌动,林家香火传承有望,就显灵了!
黎慧,居然红着脸答应了。
民国时期,人们的思想还相对保守,就算引领文化潮流的知识分子,谈情说爱,也不过停留在拉拉小手的段位上。
纯洁,又迷醉,几乎成了学生们懵懂爱情的代名词。约会,去干什么呢?是陪着女孩去洋人的照相馆拍照?还是去喝杯咖啡,聊聊人生、谈谈理想?
小地方出来的穷孩子,还没学会英国绅士那些“罗曼蒂克”的本事,再说,他也没那个经济实力。
他的脑子,倒也不笨,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去探险!那时,科学正在以一种摧枯拉朽的方式,推倒封建迷信的藩篱,新思维、新文化,在学生中传导开来。
热血沸腾的青年人,纷纷宣誓,不再相信鬼神。而且,学生中还兴起了一股探险的浪潮。要想打破迷信,最直接的做法,就是以自己的亲身体验,去证明鬼神之说的荒诞。
黎慧,一向以新时代女性自居,在女生中,属于最是大胆妄为的一类。
“好,就去探险!”她的眼睛亮如星子,在男孩的心湖,投入一颗石子,泛起一圈圈涟漪。
主题已经敲定,剩下的,就是决定去哪儿。
“要不,去城西的破庙?”林想提议道。
“NO!”黎慧立即否决,那个地方,她已经去过好几次了,一点刺激感都没有。
“我们去莫来村!”她根本没有征求男孩的意见,直接就拍板决定了。
莫来村,就像它的名字:莫来,这个村子,本身就是一个禁区。听老人们说,这个村子的原名,叫仇家村,村里全村三百多家,都是清一色的“仇”姓子孙,是同一个老祖宗传下来的。
仇家村,位于山谷之中,四面环山,地势险要,只有一条夹在悬崖中间的小路通往外面。
村民们遵循着古老、严苛的宗族制度,自给自足,极少外出,几乎是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直到有一天,一个进村采购的货郎,发现整个村子,都被屠戮。全村,无论男女老幼,都被抓咬而死,死状狰狞、惨不忍睹。
做下如此凶案的,究竟是什么猛兽?有人说,是老虎;有人说,是熊瞎子;有人说,是野狼群;还有人说,怕是那个东西。
“那个东西”究竟是什么,人们互相意会,不敢言传,生怕会惊动了“那个东西”,导致灾祸上门。
虽然外面的人们,对仇家村的内部知之甚少,但是,仇家村的富足,早已经是远近闻名。仇家村有“双绝”,享誉百里。一是仇家出产的陶器,造型精美、质量上乘,二是丝绸中的圣品:紫罗绡,质地均匀,永不退色。这两样东西,都令商人们趋之若鹜。
烧陶,给村民们带来了巨额利润,有人传言,仇家村,每家每户,地窖里都放满了大瓮,瓮里装满了银元。
自从仇家村被灭之后,先后有数十拨人进入村里寻宝。他们当中,有贪财商人,有地痞无赖,有江湖豪客,也有山贼土匪,但是,全都是有去无回,连尸首都找不到。
久而久之,仇家村,就成了人们眼里的禁地,神秘、诱惑,又危险。为了防止有人误入,无辜丧命,当时的县令还专门派人用一块大石头,堵在了路口,在崖壁上刻上两个大字:莫来,以此告诫世人。
听到黎慧说去莫来村,林想的心里,没来由的就泛过一丝阴凉,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在告诉他,那个地方去不得。可是,他总不能在女生面前示弱吧?
“去就去!”林想脖子一梗,做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
不过,黎慧也并非像她自己估量的那样无畏,所以,除了林想,她还拖上了另外两个同学:胡大富、张晓云。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那天,林想起了个大早,将那堆破衣烂衫中翻了个遍,最终发现,还是校服最体面,慌里慌张的套上,正准备出门,肚子里一阵翻腾。
心急火燎的冲进厕所,过了几分钟,清空了存货,胡胖子,也就是胡大富,擂着厕所门大喊:“老林,快点!要迟到了!”他掏出怀表一看,呀,果然来不及了!
他提起裤子就准备开跑,这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年久失修,厕所顶部的白炽灯居然“啪啦”一声掉了下来,刚好擦着他的鼻子尖而过!
只差那么一丢丢,他头上就开天窗了!手一抖,他老爸唯一的遗物,那只怀表,就掉到了厕所里!
“真特么倒霉!”记挂着和黎慧的约定,林想也顾不得那么多,急急忙忙的冲了出去。他和胡胖子,骑着自行车,一路“叮铃铃”的赶到女校门口,
“你迟到了!”黎慧翻了个白眼,把手提包往林想自行车前面的兜里一扔,说:“走吧!”
第一次约会就迟到,这印象分就下去了。懊恼得要死,林想就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低着头,唯唯诺诺的跟在她身后。
还好,一小会儿黎慧就忘了这茬,坐在了他自行车的后座上。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小心翼翼的双手抓着车架子,在经过几次林想刻意制造的“偶然”转弯之后,黎慧的双手终于环上了林想的腰。
少女柔软的身体紧贴着他的后背,让他心如擂鼓,想入非非,好几次都差点和过往的车辆来个“亲密接触”。
至于胡胖子那边,更是“精彩”,这厮动作太大,拐来拐去,好几次摔倒在路边,坐在后面的张晓云,一张小脸,气鼓鼓的。
连蹬了几个小时,四人终于遥遥看见了此行的目的地:两道高耸入云的山壁,中间夹着一条缝隙,正是传说中的“一线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