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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离去

时光荏苒,转眼间已是刘秀在长安第三个年头的深秋。

秋高气爽,最适合郊游。

这天,刘秀与邓禹、铁柱、朱祜、强华、严光六人结伴四访长安古迹,一路感叹古今的盛衰,直到中午的时候,他们才到长安城内的一家酒楼吃饭。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众人随意的聊起天来。

男人间的聊天,女人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很快,他们的话题便扯到了女人身上。

对这个话题最感兴趣的是强华,他从一开始就喋喋不休,从长安名妓到大家闺秀,他都如数家珍。

邓禹喝了一口酒,用鄙视的眼神看了一下强华,道:“你说的那些都是庸脂俗粉,难登大雅之堂。”

邓禹今年已十六岁,嘴唇边上长着的绒毛,似乎要告诉世人他已经长大。

强华笑道:“邓小子,那你说说,怎样的才不是庸脂俗粉?卖烧饼的王大娘?”

邓禹没有理会强华,他一边喝酒一边看着窗外,似乎陷入了什么美好的回忆之中,一脸痴醉的样子。许久,他才回过神来,道:“今年过年的时候,我会了一下新野,遇到了一个女子,姓阴名丽华,那真是倾国倾城,据说她的美名冠绝南阳。”

刘秀听到“阴丽华”这三个字之后,心里不由颤抖了一下,一段尘封的记忆浮上心头。

那是刘秀弱冠的前一个月,那时二姐为邓家新添一女,邓晨大宴宾客,他也应邀出席,但他在喝了些闷酒后便感不胜酒力,于是趁醉离席而行,不想一时间没辨好方向,恍惚间闯入一个小径分岔的花园。

此时园中桃花刚绽放,一入此园,香气扑鼻,刘秀原本想收拾好闲情,好生将风景欣赏,突然便觉腹中一紧,喉间一松,连忙伏于桃树前,一通狂吐。吐完后,他暗道侥幸,还好四周无人,起身回头,却看见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正怯生生站在面前,一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则举着一方手帕,朝着他轻轻摇动。

刘秀看着这女孩,心不受控制的“怦怦!”激烈跳动起来,这种感觉二十年来他从未有过。这女孩虽然年龄不大,但已是个楚楚动人的少女,一张精致的脸如天然雕塑,一双大眼让看着的人无法自拔。

女孩继续坚定地摇晃着手帕。刘秀大梦方醒,匆忙接过,只觉一阵清香,熏断肝肠。待刘秀擦拭完毕唇须,手帕已脏,他攥着手帕,陷入两难。还给人家吧,这么脏,怎么好意思?不还吧,岂不成了霸占人家一女子的东西,怎么敢当?

小女孩见刘秀窘迫,于是笑道:“手帕归你了,我不要了。”远处传来一个英俊小男孩的叫喊,刘秀循声望去,是邓晨的小侄儿邓奉。女孩听见邓奉的叫喊,笑得更开心了,撇下刘秀,蹦跳着迎上邓奉。

一对小儿女,牵手而去。小女孩像姐姐教训弟弟,对邓奉道:“你长大了可不许喝酒,不然我不理你了。小邓奉嗯了一声,谄媚答道:“你喝酒我也理你的。”

那女孩离开了,这园子的万多桃花依然绽放如初,但刘秀却觉得一切都变得暗淡无光。

之后,刘秀才经过打听得知那个女孩名叫阴丽华。

阴丽华就像是受到了上天眷顾的女人,不仅年轻貌美,才华出众,而且出身显赫。

阴家有一个荣耀的家谱,他们的先世是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管仲一脉,传到第七代管修,以医术精湛闻名于世。管修从齐国迁居到楚国,被封为阴大夫,从此他的后人便以“阴”为姓。

秦汉之际,阴氏子孙为躲避战乱,迁居到南阳。阴丽华就出生在这里。阴氏家族在此时仍然是富甲一方的豪门大户,阴家名下的田地多达七百顷,车马和奴仆可以同分封的诸侯王族相比。

面对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名门之秀,情窦初开的少年郎虽然朝思暮想,心神向往,但掂量着自己的身份、家境和地位,实在配不上这位名门闺秀。

因此,他决定暂时把爱恋深深的埋在心底。但刘秀正是在遇见阴丽华再加上大哥刘演将他比作刘喜的暗讽之后,终于决定放下手中的锄镐,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家,毅然踏上了前往京都长安的求学之路。

当他走出村口那条小路的时候,驻足遥望了心中所恋的那个女人家中的青瓦灰墙许久才,才毅然绝尘而去。

“文叔,文叔!”一阵叫唤把刘秀重新拉回了现实。

强华等人正一脸古怪的盯着刘秀,还是严光眼睛毒辣,他说到:“文叔刚才是在思念那个女子吧?”

刘秀咳嗽一声,喝了一口酒尴尬的道:“嘿嘿,没有的事。额,你们讲到哪了?”

铁柱对刘秀道:“我跟强华在争论到底是他们河东的姑娘水灵,还是我们南阳的女子俊俏,作为一个南阳人,你怎么说?”

刘秀无奈的说:“作为一个南阳人,我只能觉得我们南阳的女子即水灵又俊俏。”

铁柱听到想要的答案后,欣慰的点了点头强华虽然不服,但也只能低头喝酒。

吃饱喝足休息好之后,六人走出了酒楼,准备去下一个地点游玩。

他们在林荫路走着,忽然一群执戈披甲的武士上来将他们驱逐到一侧,回头看时只见执金吾端坐在马上,由羽林郎拥着,华盖高马,光华照人威风凛凛的巡视长安的治安。

执金吾,主管京城内的巡察﹑禁暴﹑督奸,秩为中二千石,与九卿同,堪称显赫。执金吾出巡时的阵仗,也确实最为壮观好看,他有缇骑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舆服导从,光满道路,虽然官职不是最高,但却是时群臣之中,出行时最有气势的。

刘秀看着执金吾的威风,想起了心中之事,他带着些许的酒意,感慨的说到:“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众人听后,一阵喝彩,铁柱竖起拇指赞道:“文叔,好志向!”强华则说:“官还可以大一点。”

刘秀嘿嘿一笑,没有说话。

时间如水,总是在人不留意的时候匆匆而逝。

在第一朵雪花飘落的时候,刘秀才猛然醒悟——冬天到了。

长安再次被大雪覆盖,刘秀站在门外,抬头仰望天空,任由白雪落在他的身上,似乎痴了一般。

不久后,朱祜匆匆来到刘秀的身边,为他披上蓑衣,疑惑的问道:“文叔,咋了?”

刘秀这才回过神来,对朱祜笑道:“我打算雪停之后便离开这里。”

朱祜哦了一声,以示回应。

刘秀似乎觉得朱祜没有明白他的意思,继续说到:“离开以后,便不再回来了。”

朱祜这才明白过来,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化为一声叹息。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天下也没有不停的雪。

大雪初停后,天气放晴,灞桥上再次熙熙攘攘起来。

长亭外,刘秀对着为他们送行的人施礼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各位就此别过吧,有机会来南阳的话,我定会尽情款待你们。”

说完,他与铁柱、朱祜三人便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强华看着刘秀等人离去的背影,两眼泛着精光,他喃喃说到:“此去天地两乾坤,我强华不会看错的。”

“吁……”,行走了几里路后,刘秀勒住了马,铁柱和朱祜疑惑的看向了他。

刘秀神情冷漠的说:“会南阳之前,先去左冯翊,是时候跟姓王的算算账了。”

朱祜和铁柱听后,都兴奋的将手上的关节一一弄响。

今年左冯翊一直都风调雨顺,本该是一个丰年,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秋霜,使没来得及收割农物的百姓损失惨重。

当地的官员仍不顾灾情,继续强收赋税,百姓只剩那一点余粮如何度过这漫长的冬季?于是一时之间流民盗贼四起,朝廷只得紧急调集粮食,运往此地,而王睦便是这次的赈灾使。

两年前,王睦也做过一次赈灾使,不过那次弄出了民变,他也为此消停了许久,不过现在风波已去,他又可以出来捞钱了。

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不同人长的“智”却是大不相同。比如王睦,他再次成为赈灾使之后,该克扣的粮食,还是照样克扣,而且更加的变本加厉,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他从家中带来了一百多名精锐的武士,他认为,如果上次带有武士在身边的话,他根本就不拍灾民的暴动。

刘秀三人一入左冯翊地界,路上衣衫褴褛的人便多了起来,他们表情麻木,携老带幼的走着,当问他们去那里的时候,他们却说不知道,看别人往哪,他们便往哪。

走着走着,刘秀便觉察到那些人看向他们三人的眼神有些不对,那些人两眼似乎发着绿光,口水四流,分明是饥饿到极致的表现,问过之后才明白,原来他们是想吃他三人的马。

刘秀无奈只得将马寄放在一家客栈里,代为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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