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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短篇(10)

『陆』我们都被所爱的那个人牵制,失去自我,且必须如此

我们躲进储物室里,啃啃扯走了动气的莱树,独留我来陪你,你大醉,哀哀地哼着一小段曲子。

“那天福宝嘉本不想上台,说台子太高,她害怕。”

“我却不当回事,呵斥她矫揉造作,逼她上台。然后眼睁睁看着前方的木块吱嘎一声错开,她在我面前直直掉下去。”

“她跌下去时一定怕极了。”

“福宝嘉害怕的时候就会叫我的名字,皓森——她掉下去时拼命地喊我,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你在黑暗中不停地流着泪,兴许还有鼻涕,反正我看不到,但哀感的气息几乎要将我溺毙。我想点一支蜡,才要起身就被你拽进怀里。

“没有侮辱你的意思,只是想这样呆一会,你身上很暖。”

其实你不必解释这样多,我吻你时不也未经过你的同意,我们礼尚往来,我不吃亏。你身上淡淡烟草味,跟干净跟好闻的那一种,因为强忍眼泪而微微起伏的胸膛,传出怦怦的心跳。

福宝嘉喜欢吃红豆面包和冰激凌,所以你代替她继续在人间咀嚼它们的香甜。

福宝嘉喜欢浆果乐队 ,所以你找我来凑足人数让浆果继续在人间扩散声音。

我们都被所爱的那个人牵制,失去自我,且必须如此。

而在那时,我能够为你做的,恐怕也只有眼睁睁地陪你等天亮了吧。

大约凌晨三点,你在我膝上沉沉睡去,口袋里的钱夹露出一角,它泄露福宝嘉甜美可人的容貌让我瞧。我抽出你的钱夹仔细地看,十九岁的你看起来斯文有礼,白皙的胳膊搭在福宝嘉消瘦的肩上,她竟染了一头婴儿粉色的头发,素颜,淡淡唇彩,与我想的相距不远。

你们对着镜头咧一个大大的笑,灿烂得仿佛要将日光吞没,光在你们身后都显逊色。

我将钱夹还给你,可否把心还给我?这样想,为自己的矫情嗤嗤笑起来。

你在创楚里昏睡到中午,起来时问我:“艾利蒙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老实点点头,也许是闷骚劲儿被大热的阳光消耗干了。

你打量我,看我平凡的面孔,微肿的双眼,干燥的唇,一头蓬乱的发,它们组成一颗卑微的头颅面向你,还有一双麻木的腿,因你枕在上面变得高贵。

我被你瞧得心里发毛,怔怔地哭了。

“你怎么总是莫名其妙地哭?”你爬起来,遮住我的眼睛。

“不是这样。”

“什么?”

“女孩子哭的时候,不是遮住她的泪就算了,要擦干啊蠢物!”

“这样啊……”你胡乱地抹我的脸。“给我些时间吧。”你说。

“什么?”

“忘记福宝嘉是做不到的,但她那样性格,也会喜欢艾利蒙你,到时换我来跟你说喜欢吧,女孩子不要这样主动。”你说得有些费力,睫毛不住地颤,我看得晃神。

忍不住问你:“那现在吻我好吗?”

“……都说了不要这样主动。”嘴巴这样说,还是俯下身来吻了我……蓬乱的发。

“待我们在一起时,可不只是这样了。”你不自然地扭过头去。

『柒』思潘这个贱人,总是不停地、不停地,打碎我的美梦

考试结束后已是黄昏,我立即拦了辆车朝那废弃工厂赶去。你们应该早已搭好了舞台,啃啃说不定会破天荒地穿一次裙子,你呢,或许正在埋怨我的拖拉。

果然才一开机,莱树就打来了电话:“艾利蒙快来,皓森去接你,说是你已经走了,电话不通,也正往这里赶呢。”

才挂了电话,你的短信就传进来:迟到就别指望我今天吻你。

我坐在车里傻笑起来,嘱咐司机:“请快一些。”

司机应着,但车子仍没有往前继续前进的意思,我开始急了,问他:“怎么回事?”

“前面出了车祸,看样子挺严重。”又拿出对讲机说了几句,回头无奈道:“死了一个人,恐怕要等上二十多分钟。”

也只好这样,我心烦地看向窗外,竟有个粉红色头发的女孩在远处一闪而过。

呵,原来也有和福宝嘉一样可爱的女孩子活在这人间呢。如果是你看见,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追上前去。我开始莫名其妙地醋劲大发。

“算了,我在这里下车吧。”付了钱,我开始拼命地跑,你的吻弥足珍贵,我万万不能因为时间的耍弄就失去它。

我渴望见到你,与你一同站在偌大台子上,唱你写的那首歌。渴望你在我身后,手指轻轻扫过琴弦,目光停留在我的肩膀,你再不透过它看到别人的影子。渴望你像你说的那样,吻吻我,哪怕是吻我蓬乱的头发也是好的。

所以我跑得那么用力,对身边慢镜头一样的世界视若无睹。

那一天的一切都如我预想的一样完美得不可复制,巨大的露天舞台,震耳欲聋的老旧大音响,底下密密麻麻的年轻人,他们张扬热烈的尖叫声如海啸席卷一整个城市的上空,我回过头去,看见你,你向我走近,俯身吻了我的唇角。

你口腔内淡淡龙舌兰酒的味道,让我联想到柠檬,联想到盐巴,联想到浩瀚的大海。

而此刻,我正在替自己细细梳妆,要去赴你的约,你邀请我陪你喝光地下室余下的酒。我将盐巴和柠檬装进包里,为自己涂上一层薄薄的唇膏,镜子里的女孩比之前高了一些,也瘦了一些,眼眶疲惫地下陷。

陷入爱情里的女生大抵这样忙碌,容易消瘦,你大可不必担心。

这时思潘敲开我的房门,他穿一身黑色西装,真不搭,这么多年过去,我仍是看他不惯。

他悲天悯人地看我一眼,小声说:“艾利蒙,你怎么穿成这样,可是皓森的忌日啊……穿这样艳丽终归……”

你瞧,思潘这个贱人,总是不停地,不停地,打碎我的美梦。

窗外阳光肆虐,穿透我的眼睛,我的后脑,直直地打在身后雪白墙壁上,我整个人是空的,光可穿透我,风可穿透我,雨水可将我冲垮。

我听见身体里狂风呼啸,电闪雷鸣。

我问思潘:“陪我去打耳洞可好?”

思潘不说话,只是轻轻为我关上了房门,最后一线光,被阻隔在房间之外。

我伸手捂住我的眼睛。

皓森,直到后来我才发现,流泪的时候,还是捂住双眼比较妥当,不能擦,不然一发不可收拾。

我们的演唱会最终也没能顺利进行。

你在赶去工厂的路上,看见一个熟悉的影儿,粉色的发,像极了福宝嘉。你便不顾一切冲过去,忘记对我说过的话。

你导致一场长达二十多分钟的交通堵塞。

于是落幕之时,那个空空的黑白镜头里,是你躺在地上渐渐合上的眼睛,是我迎着夕阳匆匆赶路的背影。

你有没有惦念过,你尚欠人间一个吻。

『捌』那些久久惦念的,那些耿耿于怀的,都最终归为安静

啃啃蓄了长发,在莱树开的面包店当起了二当家。她时常来找我,看着我满屋的龙舌兰惊叹:“艾利蒙,你这个酒鬼!”

我笑着教她:“……对,这样,……在手背虎口上撒了盐巴,迅速舔一口盐巴,接着把酒一饮而尽,最后咬一口柠檬片……”

啃啃难过地看着我。

她摸我左边眉骨上的疤,微凉的手指轻轻地抚过鱼鳞似的伤。

伤口早已平整。

皓森,我的伤口就如同你的伤口,在时间里渐渐得以被征服,不再泛滥冒脓,亦不再隐隐作痛。

就像那些久久惦念的,那些耿耿于怀的,都最终归为安静。

那么,请允许我静静地生活,静静地思念,静静地爱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遗忘的青空

我们之间相隔着两个胸膛的距离,所以看不穿彼此的内心

01 可是,谁没有忘记什么的时候呢

我初遇顾简川时,他正被二狗子带领的村里小恶霸军团压在地上打得狼狈。一双清澈如泉的眼倔强地染着怒火,柔软的头发上沾满了灰蒙蒙的尘土。在这场以多欺少的战役里,二狗子等人明显将要取得压倒性胜利。

离他们不远处坐着一个头上插着大红花的诡异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同样在脑袋上被扎上大红花的诡异的狗,她一边给二狗子他们加油,一边痴痴地笑着,这造型导致我后来在电视里见到杨二车娜姆时我就以为自己又回到了童年。

回到了那个依山傍水没有电冰箱可用的小村庄。

当时我非常愤怒地想,好哇二狗子,你连拉拉队都带来了,明摆了欺负村里初来乍到的新同胞。于是我的正义感像一道亮闪闪的雷直劈我的天灵盖,好吧,你们不要用那种不屑的眼神煎熬我,我承认我是因为看到地上白瓷娃娃一样的顾简川,看到这个我活了六年之久见过的最漂亮的男孩子才生了英雄救美之心。

如果换做别人,估计我早已加入了二狗子的队伍中去。

我像所有的绿林好汉那样大喝一声:“住手!”然后趁着二狗子留着两行小鼻涕看着我的空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去,一脚把他踹倒在地。

那时的二狗子还小,还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所以当他颤巍巍地爬起来之后就毅然决定率领手下朝我进攻。

我咬着獠牙拼死战斗时,顾简川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对那个盗版杨二车娜姆说:“妈,咱们回家。”

我被二狗子推到在地,烈日炎炎下尘土飞扬,我隔着这层尘埃看着顾简川牵着他妈妈越走越远,伸手擦干鼻血安慰自己,顾简川一定是忘记了。他忘记了我是为了救他才加入了这场战役,他也忘记了我仅仅是个六岁的小姑娘,可那时二狗子已经七岁了,比我多吃了整整三百六十五天的饭,这些粮食足以成为他获胜的关键。

可是,谁没有忘记什么的时候呢。所以我很快就原谅了顾简川,那个干净得像清晨里还冒着热气的米饭的小小少年,美好得让我每次看见都恨不得流着口水。与此同时,我张开獠牙狠狠地咬了口二狗子的耳朵,他凄厉又悲壮的声音顿时响彻整个天空。

哦对了,我忘了说了,二狗子有个很文艺的名字,叫苏州河。

后来,顾简川的妈妈也被村里人起了个很文艺的名字,叫疯婆。

02 三毛不知道,这样的工作其实很辛苦

那天,我咬得二狗子哭爹喊娘之后,他就跟着他妈一起来我家亲眼见证我被我妈管教得哭爹喊娘。当我狼哭鬼嚎地表达内心的委屈和愤懑的时候,我看到站在夕阳下静静看着我的顾简川。他的脸在被风吹乱的橙色天空下看起来像是镀上了一层暖光,一双漆黑的眼紧紧地盯着我,嘴唇紧抿。

不可思议地,我竟然挂着满脸的泪水咧开嘴朝他笑了一下。

我想那时的我一定是恐怖到了极点,所以顾简川才会被我吓得转头就跑,瘦瘦小小的身影在夕阳下踉跄着离我远去,影子晃啊晃,就晃得我不觉得难过了。

后来二狗子以“从今天起你只能叫我苏州河”为条件,决定收我和顾简川为他的新成员。虽然我一直暗自打算着夺权篡位,但是看到苏州河对顾简川还不错的份上我也就没有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那时的我们总喜欢去顾简川家里玩,他们家有很多很多的书,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三毛的作家。她曾说过,希望将来做一个收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

有一段时间我认为,我正代替这个我喜爱的作家完成她的梦想。

每天放学,我和二狗子,哦不,我要遵守诺言,是我和苏州河,就会沿着回家的路捡破烂,什么能卖捡什么,苏州河有一次竟然还捡了一块形状怪异的石头,他说这东西当做古董卖也能卖个好价钱。

我一定是脑袋里塞满了古董才相信了他的话。我们满怀欣喜地将各自收了近一周的破烂拿去换了人民币,一块三毛八。

我握着皱皱巴巴的银子蹲在地上嚎丧一样地哭。

我以为我可以代替三毛做一只飞鸟,却被现实的子弹打得肝肠寸断。

苏州河吸着鼻涕看着我哭,良久,他跟我说,我那还有压岁钱,全给你吧。

软软的沙哑的声音夹着傍晚微凉的风给了我那么大的惊喜和依赖。我立即笑得跟朵喇叭花似的,欢天喜地地跟着苏州河回家去了。

第二天,我拿着苏州河送来的一百元人民币去市场买了件雪白雪白的白衬衫。二十三块六。这是我第一次送给顾简川的生日礼物。

我早熟的不能再早熟的小心思里那么坚定地认为,顾简川穿上这件白衬衫就会变成王子,然后小王子顾简川就会牵着我和疯婆住进糖果做成的房子里,就连梦都是甜的。

那天晚上,苏州河由于被发现偷了家里的一百块钱被打得血肉横飞。我攥着剩下的七十六块四焦急地探头看着他,虎头虎脑的苏州河哇哇大哭着求饶,却死也不肯说出钱到底花在哪了,然后,他看到栅栏后面一脸内疚的我,冲我傻傻地笑了一下。

那一刻我觉得那么难受,可是一想到刚才顾简川拿着白衬衫时朝我微笑的样子,如泉的目光,雪白的牙齿,我就丢下耳边苏州河的哭声转身跑开了。

没有人知道,那时候,同我一同奔跑在这个小村庄的还有疯婆,她的头上带着一朵大红花迎着风一路奔跑,眼睛里盛满了即将到来的漫天星辰,然后,在星星还来不及挂上天际的时候失足掉入了深水湖里。

再也没有醒来。

我陪着顾简川哭了两天两夜,他像只小兔子一样瞪着红彤彤的双眼失神地看着前方,在他的身边是那个什么也做不了的我,不懂安慰,不懂照料,只懂得扯着嗓子嚎丧。

上帝不忍心顾简川身边有个这样糟糕的我,两天后,他派来一个笑声惊天动地的女人把顾简川领走了,他的姑姑很喜欢他,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想,顾简川的人生真坎坷,才刚离开了杨二车娜姆,就被谢娜接走了。

03 他不知道为什么眼泪会选择这样的下午聚集在眼眶里

顾简川的新家在学校的北面,被划分为县城。

我和苏州河仍然住在学校的南面,被划分为村里。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钢筋水泥一样坚固的友情。

毕业那天,顾简川穿着我送给他的白衬衫对着镜头露出一抹腼腆帅气的笑容,那时的他已然有了日后帅气逼人的轮廓,我把这种现象全部归功于那件白衬衫,它果然让顾简川有了王子该具备的一切。

只缺一个像样的公主。是的,像样的公主,而我只是一个除了又懒又馋还有点暴力倾向的女奴,苏州河这样形容我。

那天的我看着在阳光下一脸淡笑的顾简川突然间变得忧心忡忡。毕竟从古至今没有哪一个王子会牵着女奴的小胖爪去往幸福的殿堂。

也许是早就被苏州河打好了预防针,所以当顾简川来找我说“安如,你得帮我一个忙”的时候,我的脸部温度立即下降到冰天雪地的地步,如果那时候有人朝我脸上泼点水,下一秒他就可以穿着冰刀在我脸上滑冰了。

顾简川温润的眼睛看着我,郑重其事地将一包话梅递到我手中。他说:“帮我把这个交给你们班的林天舞,好吗?”

我捧着话梅傻兮兮地点点头,顾简川问我好吗,我一定不会说不好,我实在没有办法以任何借口拒绝这个我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喜欢着的少年。

我曾经无数次幻想,我和顾简川,我们一起流着鼻涕(当然,主要是我流着鼻涕)度过我们的童年,然后一起笑得阳光明媚地走过我们的青春年少,接着是成年,一直到我们的头发都花白了,我们的孙女和孙子都开始流着鼻涕去上幼稚园为止,我们都始终在一起。

所以那天的我显得那么不知所措,我长远而浪漫的毕生规划被一个叫林天舞的姑娘亲手粉碎了。

林天舞、苏州河和我,是同班同学,至于苏州河为何和我同班,我只能说那是一个人的智商问题。

用苏州河的话说,那林天舞好看得都没有个人样了。嗯,没错,她是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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