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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越到后来回忆就越像一场刑役(3)

娇贵的烟,都是自己动手卷的,至今,她还会去学阮一骞年轻时的模样,将烟丝排列好了细心地卷,卷完后伸出舌尖来轻轻略过,再若有似无地粘上封口。三十年前,她坐在自家弄堂口替姆妈剥蚕豆的时候,就被台阶上的阮一骞这么卷烟的模样慑住了。他穿着被邻里街坊称为“小流氓”的行头,裤子喇叭得很可爱,还有那飞机头,心急火燎般。

像阮一骞这样的年轻男人在那个年代是不容易招姆妈阿爹们喜欢的,纵然家境好,祖父辈全是大夫,可因为打扮举止有些出奇,所以只有像娇贵这样的年轻姑娘才容易动心。在娇贵她们看来,阮一骞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野,那是任何人都羁不住的天性,他穿着小皮鞋“嗒嗒”地走过碎泥板弄堂时,就连屋檐上的鸽子也会盘旋起来配合应景。那是她们看在眼里,喜欢在心里的男人,恨不得每次坐在老虎天窗前梳头的时候,他都正好从底下走过。甚至几十年后,当娇贵看到电视里某啤酒广告歌的MV里出现飞机头时,仍然激动不已,她端坐着,浑身有些颤抖。“那就是一骞呀!”在心里这么呼唤。

可娇贵自己也知道,那个阮一骞早就死了,死在三十年前分别的那个弄堂口。即便是十年后,他又一次以阮一骞的身份出现甚至成功混乱了她的生活,也不再是当年的阮一骞。因为那个年轻男人,早已死了,死在弄堂口,死在时间里。或者说,他是死在了娇贵的记忆里。就算她对着那片记忆犁多少次,那个叫阮一骞的年轻男人也尸骨无存。

岂容走去浴室拔掉洗衣机的电源,整筒脏衣服已经滤干了水,瘪瘪地等待晾晒。她洗了洗手,将创伤膏片的包装丢入垃圾桶,然后从衣架上取下一双袜子穿上。母亲娇贵的电话已经准时来过,那提醒她是该穿戴完毕整理琴谱去弹琴了,这又是个周末。

她对着浴室的镜子仔细端详了自己,有些出神,乳黄色的灯光晦暗得情色难当,似乎是经久记忆里的片断,她想起那种橘子水的气味,还有永远光线不足的走廊,门帘,以及从里面走出来晃醒自己的母亲,她也是满身汗水的,潮热的。岂容觉得有些头疼,为了晚上不打瞌睡,她总会依赖小药片来使自己昏昏欲睡一整个下午,这令她在醒来的时候脑袋沉凉刺痛。她收拾了琴谱,给卧室开一道暗格天窗,留一盏灯,然后伸出手去打开楼梯口的灯,最后锁门,下楼,抱着琴谱钻入夜里,为了养活自己。

有时候,岂容也会想念三年前的皓仲,他那么穿着简单裤衩趿了夹指拖鞋就从二楼走上来了,小声地敲门,在她问是谁的时候伸手将楼梯口的灯拨得一闪一亮,若暗号般。他们有过清朗爽悦的一段日子,从秋天开始,到冬天结束。当皓仲拖着一大皮箱行李离开的时候,岂容竟已经有些麻木,她没有给出皓仲所期望的留恋拥抱,只一个人坐在窗口,僵直地看他把行李堆入出租车后备箱。他说,这次我可能走了,就不回来了。

岂容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说,一路平安。她看上去,表情是那样波澜不惊。

虽然,在春天到来的时候,皓仲最后还是拖着同样的行李回来,他站到岂容门前的楼梯口又一次伸手将照明灯拨得一闪一亮,可岂容却再也没有让他进屋。她只隔着门板冷冷地说,冬天都熬过去了,还会想要再一个秋天么?

虽然在心里,她还是忍不住默加了一句注释:如果那又是一场寒冷的分别。

十年来,岂容经历了太多场寒冷的分别,以至于到最后,连她的心,也快冻僵了,丝毫觉察不出任何离别的疼痛。那很可怕,她心里明白。

接下来的两年,皓仲因为没有租回原来的屋子而一直住在离原来老房不远的一栋大厦9层的单元里。每到夜晚他都站到窗口眺望岂容家天窗里透出来的灯光,愣愣地看,想告诉她自己费了多大的劲才又在公司里争取到会都里的打理权。可岂容似乎并不愿意听,但凡话题转入这,就想方设法地绕开了,捉迷藏似的。再后来,皓仲也放弃了解释,只以老板兼朋友的身份自居,无得无失。

没有得,也就无所谓失。这多好。

终于,皓仲和岂容在某个问题上达成了默契的一致。

一年前,皓仲租回了岂容楼下的那个大套间,他又一次用小货车把家从大厦9层某座搬回了原来的屋子,只是如今跟随他的,还有丽莎,他现在的女友。

岂容抱着琴谱沿东湖路直走,不知为什么,这夜她忽然非常想念自己的姐姐岂言。她觉察到身旁有酷似岂言的时髦女郎风火般地走过,穿着华贵深红色的皮大衣,姿态也是如此般称了红色。黑色和红色是一辈子的颜色。岂容想起了那句岂言最喜欢的对白。

出了十年前的那件事后,岂容就很少能见着姐姐岂言了。在记忆里,她努力捕捉岂言的眉目。方才在浴室里端详自己的时候,也是想到了姐姐那大而化之的一张脸,和上额头巧生的美人尖,它们融在一起有明艳夺人的本事。从小,那就是学校里公认的美人坯子,无论再怎么在人群里躲闪隐藏,都盖不住的美。小时候,岂容小心地看着,在姐姐岂言每次照完镜子转身的时候,又惶惶地低头咬自己手里的铅笔头。她放平了心跳,生怕素白的脸上泛起红澜,那是姐姐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心虚,就像初潮那次。

电话里,皓仲提醒岂容今晚是某外资公司的周年庆,他们需要欢快而优雅的琴声,他说。声音还是那样温软不加防备,贴着耳朵平静地传来,难以觉察出任何情绪波动。有时候他也会坐在台下听岂容弹琴,坐在角落的沙发上,想象会都里只有他们二人;他双手支在软榻后,脑袋后仰,闭起眼睛静静地听,那是他以为世上最宁静的时刻,一个女人因为他而演奏。一曲罢,岂容就走下台来要一杯苏打柠檬水,远远地也坐在吧台望向他;她觉得那才是世界上最宁静的画面,一个男人因为她而睡去。

可往往丽莎的突然出现,会割破所有宁静。她蹦跳着扑向皓仲,把身体塞进沙发,细碎地说话。皓仲也由着她,有时候眼神里还有疼爱怜惜的目光。岂容看得到那种眼神,她低下头去吸干净杯子里的苏打水,像是吸干净所有的记忆。

西蒙站在岂言家门口按门铃前,先整理了下领结,从金属门牌上他看见自己的身体被由上至下地扭曲放大,那使得领结看上去像一只随时能紧缩窒息的项圈。于是他收回了放上按钮的右手,撩拨着先给脖子松口气,有些出神地愣愣看着一个变形的倒三角,看着自己。他忽然很想再看看镜子里的岂言,很想看看她是不是还能和三个月前一样低着头将双手背在身后提起一只慢跑鞋来笃出“嗒嗒”声。那是在电梯里,三平米大小的地方,西蒙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模样。

西蒙,你的女友来吗?

来。

他被口袋里的手机震动得有些战栗,头皮也禁不住酥麻起来。是同事。他们十分好奇于能让西蒙一见钟情的女子,因为这是个看上去诸事井井有条万般小心翼翼的男人,“一见钟情”的恋爱模式,对他而言,无疑类似滔天大罪,罪不可恕。他再次定了定神,然后伸出胳膊去,以最果断的力度按下门铃,一下,两下,三下。

岂言被梦里母亲和阮姓牙医的那幕偷愉惊住,感觉到心脏渐渐紧缩起来,于是梦境中,她狠狠地捶打自己,要求醒来。很多次,只要一梦到那个场景,她都会有意识地猛烈唤醒自己,睁开眼睛。当天花板和门铃声同时入侵意识时,她又显得有些动弹不了,挺直着僵在床上,感觉到冰凉从光着的脚底板渗透蔓剿,这种随之而来的恐惧感令人由不得多想什么,只努力地去挪动下肢麻了。

仿佛是过了很久,岂言才从床上攀爬着竖起身子,那“很久”之前,她脑海里迅速掠过了一长段岁月,它们围合着记忆神经笼出另一个自己的模样,她往往被藏在一辆贴膜的汽车里,或是某个酒店的大堂角落,戴一副面目不详的太阳眼镜,恨不得将整张脸都塞进风衣内,飘移而过。她还记得那些男人的名字,能够清楚地将每一次细微的伤害对号入座。是格外记仇的吧?很多次,她都这么来界定自己和妹妹岂容性格上最大的不同,因为岂容很快就能以最为柔和的方式熨平了伤口。

她摇摇晃晃地走去给西蒙开门,眼睛还有些模糊,晚礼服也折皱了对不齐边襟,它裹得岂言有些别扭。门打开的瞬间,她看见一只胳膊伸向自己,手掌冲着脸庞而来,不由自主反感地躲开,用力倚在门后,只轻轻唤了一声:你好。有点嘶哑,又有点陌生,以至于两个人都回不过神来。西蒙再次伸开了手,去揉岂言的脸,冰凉。没事吧?他问。

岂言摇摇头,从门口松出身体来,她将门开得更大些,然后转过身去看镜子里的自己,用一双手将褶皱抚平;镜子里的西蒙显得有些松垮,领圈歪在一旁。不觉得,岂言笑出声来,右嘴角的小酒窝随弧度浅陷下去,那是她非常标致的一种笑容,摄入至心。

西蒙看得有些呆了,想称赞几句,又回不过神来,他其实忘了有多少次是这样去凝视身前的这个女人,通过镜子,因为在镜中,那个人实在太缈遥,既不是当初电梯金属门里映射出来的模样,也不是平日挽着自己胳膊春风拂面的姿容,而是另外一个人,一颦一笑,一个细微的动作迁移,都迥异。

博古架上的555座钟浑圆地响了一下,娇贵转身去看,已入十点有半。她搬了只板凳坐去晒台上,细细地抽,眯起眼睛来。十年来,她再也没有进过任何牙诊所,甚至连医院都很少去,说不清在害怕什么,可能只是气味,它席卷而来的记忆过于彪悍,那是消毒药水的气味,伴随着一丝漱口水的凉洌。如果说娇贵婚后第一次和阮一骞在诊所里做爱是带着了却少女时代蒙昧之恋的心情,那么,那之后的一发不可收拾,则是始料未及。

早春的夜还是拔凉侵脊,娇贵闻见自己呼出的烟草气,混杂了一些身体的香,她还能清楚地回忆起十年前那个午间在阮一骞的诊所里发生的一切,那是他们重逢后的第三天。她捏着阮一骞在菜市场边递给她的名片,忐忑不安地寻来。之前的两个夜晚,娇贵都没能安然入睡,她显得有些懊恼、羞愧和焦躁,因为那一次猝不及防的重逢在她看来,有诸多的不美好成分在里边。当她又一次看见阮一骞,心还是不由得急促跳动一阵,连她自己都分不清缘由,究竟是为了这个名字,还是眼前的这个人?只忙不迭地后悔了绝不该散着头发,穿早过时节的大衣,提一只菜篮,一副邋遢模样地去菜市场。而如若不是那一次的重逢,也许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原来这个叫做阮一骞的男人在记忆里住得那么深,而她又竟会如此同少女般那么在意了他的看法。那两个夜晚,娇贵都呆呆地僵坐在卧室梳妆台前,面对镜子里的自己,像是凝视一具暴露在阳光下的白腐色尸体,不说话,也无法思考。

睡吧。这是薛事日复一日睡前会叨念的一句话。平日里,在娇贵听来,这两个重复了几万次的字,就像一把无关痛痒的尘掸,轻轻地掠过神经上轻薄的灰,而在这日,它们却好似一枚已经锈拙的纽扣,缠着快要断去的线,晃在胸口。她很想伸出手去扯下它,因为即便不能铿锵落地,也会有点雀跃的画面。

娇贵的记忆就像一部在浴室里播放的老片子,她吹开烟,很想看得清楚一些,却又被下一股烟草末熏得两眼发湿。只是她永远都记得第一次和阮一骞做爱的感觉,那好似毛细孔全都张开,身体平铺在了那张黑色皮椅上,带着半推半就的姿势。整个过程,她一言不发,紧闭双眼,却落泪了。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呢?她记不得了,只不过,那时是在阮一骞父亲的诊所,那时候的他们还年轻得可怕。阮一骞随手扯下一块白毛巾,垫在娇贵的臀下,便要了她。没过多久,阮家搬走了,那块白毛巾也不见了。

当他们又一次在黑色皮椅上做爱,娇贵显得很自然,少女时代的那种躁动与蓬勃像是一管烟花,被点燃了导火线,从每一寸皮肤末端蜿蜒上来,她竟然没有半点的负疚感,好像又变回了那个坐在弄堂口替姆妈剥蚕豆的少女,看得见和青春有关的每一个细微节点,而身体上的阮一骞,也好似变了回去,她爱过那个少年吧,她伸出手去,小心地抱住他,像是掩护着深藏的感情,心里擂起鼓来。

那次之后,只要有可能,娇贵都会想方设法地借口带岂容出门,而后用少量的麻醉剂在诊所的外间安抚了女儿。她也会心生出羞愧来,每当看见岂容瘫睡在沙发上,安详若天使,自己就好像是恶毒的母亲,因为欢愉而对其下药。可就像吸毒,她根本无法抗拒,直到那天大女儿岂言推开了那扇挂有“午休,停业”的诊所大门,罪恶感才如决堤江水,扑面而来。

会都里的门外散停了一些车,岂容习惯性地用目光去寻找皓仲的那辆,她看见丽莎送给他的平安符就吊挂在反光镜下,红色的丛簇一把,很显眼。停在一旁的另一辆车,有些眼熟,岂容却想不起来了,只深深吸一口气,然后带着户外的空气扎进门去。

客人到了有八九成,将场子挤得有些逼仄,他们扎堆地聊天,灯光明媚。岂容看见皓仲正站在一旁和一位客人聊天,便没有上前,只从他们身旁擦过,走去吧台。今天丽莎没有来,往日里,她总能把场子嚷嚷得欢天喜地,不可否认,如果没有皓仲的原因,岂容也是会和其他人般喜欢这个女孩的。

容容,皓仲看见了吧台边的岂容,伸出手来招呼,示意她来到身边。那是在分手后,岂容唯一允许他沿袭的习惯。“容容”——这个连她父母都未必唤过的名字,这些年来却在皓仲口中如迷药般。有时候,岂容觉得自己稍有不慎便会完全颠倒记忆,突然就以为自己还在过去,可过去已经过去得很遥远。

在调酒师的提醒下,岂容回过神来,她放下怀里的琴谱,大方地朝他们走过去。

容容,这是薛事,A公司的薛总,和你算是本家。皓仲礼节性地介绍道,这是岂容,薛岂容,我们的琴师。

话音刚落,岂容便像是被什么击中,冰凉感从脚底迅速攀升,她看不清眼前的一切,脑袋开始嗡嗡作响,碎去的记忆片断在挣扎着重新契合,可却是一场徒劳无功。她只是又一次看见了姐姐岂言的脸,她觉得害怕,害怕的时候,多想抓一抓岂言的手。

幸会。你的名字很眼熟。皓仲身旁的男人,伸出红酒杯,示意。

岂言坐在出租车上,忽然觉得胸口剧烈的疼痛,她摇下窗户,想给自己多一点的新鲜空气,窗外却飘来了小雨。

又下雨了,西蒙侧过脸去,这才发现岂言的面色有所改变。他刚想问怎么了,岂言却摆摆手,径自回答:可能有些晕车,但她心里清楚地记得这种感觉,这种突然而袭的慌张、疼痛和塞闷感,和十年前一样,胸口里的心脏正急促地收缩,像被别人捏在了掌心,狠狠地收一把,又立马松开。而十年前,在她感受到这种突袭的疼痛和塞闷感后的第二天,乘务学校的老师便通知她,家里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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