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警察的科学文化素质简介
科学文化素质是警察素质的基础。包括文化素质与科学素质。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是对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也是进一步提升警察专业素质,实现警察现代化的基础。
1.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是指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文明素养。文化素质是警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本保证,较高的文化素质可以使警察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与空间。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是其他一切素质培养的基础,也是人的素质构建的基础。高素质的人民警察,必须首先提高自身的文化知识水平。事实证明没有一个较高水平的文化知识作基石,其他素质就失去了可靠的载体,当然不能用提高民警的文化知识水平来代替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人民警察具有言教身范的特点,因而必须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和较高的文明素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既规定了人民警察基础文化结构的基本标准,又强调了人民警察职业知识结构的要求。基础文化结构包含综合基础文化和专业基础文化两部分:综合基础文化是指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及其运用的基本技能,如计算机操作、外语、文学写作、车辆驾驶等;专业基础文化是指人民警察基本业务知识,如公安业务、法律等。职业知识结构应当具备“通才”加“专长”,或者是一种“T”型人才知识结构。文化知识是知识结构的基础,专业知识是知识结构的核心,公安其他学科知识是知识结构的主干,相关科学知识是知识结构的外围,从而形成有机联系的体系。
文化素质是其他各种素质的基础,高素质的民警是科学文化孕育出来的。警察职业是一个充满智慧与正义的职业,其活动的每一方面都渗透着文化的因素,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知识密集化、警务国际化,人民警察每一项任务的完成都将取决于对科学知识和技术的熟悉、掌握和运用。文化素质低下,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提高民警文化层次。人民警察面对挑战,除通过自学、参加高等教育,不断更新自己的文化知识结构外,还应掌握了解历史、地理、文学、艺术、方言土语、风土人情等基本知识和常识。因为警察职责广泛,每天处理形形色色的事件,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只有具备宽广的知识面,才能在实际工作中驾轻就熟,得心应手,沉着应战。塑造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不仅是公安机关执法的需要,而且也是体现党和政府紧密联系群众优良作风的需要。良好的警察形象主要是靠具有一定文化修养的人民警察严整的警容风纪和文明执勤体现出来的。人民警察的文化素质主要指两方面:
第一,法定文化程度标准。学历属文化素质的基本要件,即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录用人民警察和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要分别“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这一规定只能是人民警察文化素质的最低法定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人民警察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警察要达到本科学历,必须学习并通过《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门课。
第二,运用文化知识的能力,即在一定文化程度的基础上,形成获取知识和运用科学文化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修养,这是文化素质的核心内容。
2.科技素质
科技素质是指与文化素质相结合的科学素养。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化和科学技术社会化,使科技素养成为人民警察适应社会发展的基本素质。公安工作的发展取决于现代科技的普及和应用,提高人民警察运用现代科技的能力和水平,是“科教强警”战略的重要步骤。人民警察要了解科学技术原理,树立正确的科学技术观,学习科学技术知识,把握科学技术对公安工作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掌握信息通讯、计算机应用、安全防范、专门科技运用等知识,从而运用科学技术成果,提高和促进公安工作,适应同违法犯罪活动日益智能化、科技化、现代化的斗争需要。从现代警察和现代公安工作机制的需要来看,科学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将是关键性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利用高科技手段犯罪即智能型犯罪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公安工作中的科技含量也在不断增加。另外日常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也朝现代化方向发展,各种现代化管理方式不断替代了过去简单的、经验型的方式。因此,无论从对付新形势下的犯罪,还是适应现代化管理工作的需要,都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具有扎实的文化知识和一定的科技水平。人民警察的科技素质主要包括:
第一,现代科技知识水平。这是指对现代科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当今世界,新知识、新技术层出不穷,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现代警察也必须与时俱进,及时了解和掌握现代科技知识,用先进的科技知识来武装自己。
第二,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已经被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所证明。公安部也明确提出了“科技强警”的战略方针,必然要求每一个警察都要具备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
第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公安工作也需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这就要求每一个警察要具有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不断开拓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二)中国近现代史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
1.由于落后,近代中国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1840年英国侵略者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清政府的腐败落后,软弱可欺,助长了西方列强的嚣张气焰,西方列强不断加强对中国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侵略,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积弱的清王朝在强权的威迫下,唯有任人宰割而无力反抗,前后被迫签订了一千一百多个不平等的可耻条约。其中四十多个条约影响深重。有诗说:条条和约事可鉴,自古外交看强权。强者刀俎弱鱼肉,闭关自大太可怜。
清朝签订的主要不平等条约一览表
和约 中方签约人 失地 赔款 签订时间
1.中英 广州和约 余保纯 六百七十万两 27-5-1841;
2.中英 南京条约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万两 29-8-1842;
3.中英 南京条约补充条款 耆英 22-7-1843;
4.中英 虎门条约 耆英 8-10-1843;
5.中美 望厦条约 耆英 3-7-1844;
6.中法 黄埔条约 耆英 24-10-1844;
7.中俄 瑗珲条约 奕山 六十万方公里 28-5-1858;
8.中俄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13-6-1858;
9.中美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18-6-1858;
10.中英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6-6-1858;
11.中法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7-6-1858;
12.中英 天津条约补充 桂良 8-11-1858;
13.中英 北京条约 奕欣 一千叁百万两 24-10-1860;
14.中法 北京条约 奕欣 25-10-1860;
15.中俄 北京条约 奕欣 四十多万方公里 4-11-1860;
16.中俄 勘分西北界约记 明谊 四十四万方公里10-7-1864;
17.中美 增续条约 前美公使蒲安臣 7-28-1868;
18.中英 新修条约善后章程 不详 23-10-1869;
19.中日 修好条约 李鸿章13-8-1871;
20.中日 北京条约 奕欣 31-10-1874;
21.中英 烟台条约 李鸿章13-9-1876;
22.中俄 里瓦几亚条约 崇厚 2-10-1879;
23.中俄 伊犁条约 曾纪泽 七万方公里 二百八十万两
24-2-1881;24.中法 会议简明条款 李鸿章11-5-1884;
25.中日 天津条约 李鸿章18-4-1885;
26.中法 新约 李鸿章9-6-1885;
27.中英 烟台条约 续增条约 不详9-6-1885;
28.中葡 北京条约 奕匡1-12-1887;
29.中英 印藏条约 升泰17-3-1890;
30.中美 华工条约 杨儒 7-3-1894;
31.中日 马关条约 李鸿章 二亿两 7-4-1895;
32.中日 辽南条约 李鸿章 叁千万两 8-11-1895;
33.中俄 密约 李鸿章 3-6-1896;
34.中德 胶澳租借条约 李鸿章 6-3-1896;
35.中英 展拓香港界址条约 李鸿章9-6-1898;
36.八国联军 辛丑条约 李鸿章 十亿二千二百七十万两 7-9-1901;
37.中英 续定印藏条约 罗生戛尔曾 7-9-1904;
38.中日 会议满州善后条约22-12-1905;
39.中日 二十一条条约 陆征祥9-5-1915;
40.中日 军事协定 靳云鹏16-5-1918.
2.由于落后,日本近代一直侵略我国
1874年入台湾向清政府勒索白银五十万两。
1894年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中日战争,强迫清政府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
1900年参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1904年1905年在中国土地上发动与俄国进行争夺中国东北的侵略战争。
1915年向袁世凯提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想独占中国。
1931年发动侵略我国东北的九一八事变,把东北三省变为它的殖民地,扶持溥仪建立伪满洲国。
1932年又发动入侵上海的一二八事变。
1935年制造华北事变,妄图把华北变成第二个伪满洲国。
1937年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大肆屠杀中国人民,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大肆掠夺中国财物,推行奴化教育、妄图吞并中国,但中华民族众志成城,经过八年浴血奋战,终于彻底打败了侵略者。
3.由于落后,在近代中国出现了一些傀儡政权。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第一,广州政府(近代中国第一个地方傀儡政权)。1857年12月12日,英法侵略者以亚罗号事件和马神甫事件为借口向两广总督叶名深发出通牒,要求进入广州城。叶名深虚妄自大,没有答复照会,但也没有作任何防备,采用“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六不对策,听任敌人从容攻城而不抵抗。12月29日敌破广州城,叶名深被俘,而广州将军穆克德呐和广东巡抚柏贵无耻投敌,广州城为英法联军占领。1858年1月,联军在广州成立外事委员会,对广州实行“军事管制”;委员会由英国的巴夏礼、哈罗威和法国的修莱三人组成,由巴夏礼操纵,驻广东巡抚衙门办事。为了更有力地对被占区进行统治,他们还让柏贵和穆克德呐继续担任原职,柏贵和穆克德呐在他们的控制下以广州政府的名义对群众发号施令,这便是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在中国制造的第一个地方傀儡政权。这个傀儡政权在各方面协助英法联军进行侵略,严密注视着中国人民的动向,禁止任何反抗行为,并建有一支巡警队,负责维护“治安”。广州傀儡政府发布的文告,都要送交外事委员会加盖印章方可发出。柏贵和穆克德呐却隐瞒事实真相,欺骗清政府,说他们为国为民,“苟且忍耐,曲为羁磨”,清政府对此深信不疑,直到1859年2月,在骆秉章查明广州情势上报清廷后清廷才恍然大悟,但无可奈何地默认了。骆秉章报告说:柏贵和穆克德呐在投降后是联军任命续职的,受联军监控,并代表联军收缴了清朝军队的武器,“柏贵既与夷酋商办,彼此同住一署,柏贵所陈必皆夷酋之意”。1859年秋,柏贵病死,清廷又派劳崇光去广州任巡抚,劳祟光又投降,1860年8月进入了广州城和侵略军的外事委员会“合署办公”,继续维持傀儡政府的局面。到1861年10月21日英法联军撤出广州为止,傀儡政权前后存在时间长达3年零10个月。
第二,满洲国。1932年3月1日,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划下,一小撮汉奸发表所谓“建国宣言”,宣布伪“满洲国”成立。3月8日,清朝废帝溥仪在一伙日本特务、汉奸和清朝遗老的簇拥下,来到长春,次日,举行就职仪式,溥仪出任“满洲国”执政,定都新京(长春),1934年,溥仪由执政升级为“皇帝”。伪“满洲国”所有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权力由日本人控制。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18日凌晨,溥仪举行了退位仪式,存在近14年的傀儡小朝廷覆亡了。溥仪在逃亡日本途中,在沈阳机场被苏联红军俘虏。
第三,蒙疆联合自治政府。1933年8月24日,在侵华日军的扶植下,内蒙古封建王公德穆楚克普鲁栋在百灵庙发表“自治”宣言,成立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德穆楚克普鲁栋任主席。所谓“蒙疆”是当时日本对内蒙古、热河、察哈尔、绥远等省即长城以北地区的统称。汪伪政权成立以后,“蒙疆联合自治政府”虽然名义上归属“中央政府”,但实际上是一个由日本侵略者独自控制的政权,连“国旗”也各树一帜。日本投降后,伪政府垮台。
第四,冀东防共自治政府。1935年10月,日本侵略者策动汉奸进行所谓的“华北五省自治运动”。11月,在日本唆使下,国民党河北省滦榆、蓟密两区行政督察专员殷汝耕在河北通电发表“自治”宜言,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自任“政务长官”,致使冀东22个县脱离中国政府的管辖,沦于侵略者之手。
第五,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伪华北临时政府)。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陷南京。次日,在日本华北派遣军的扶植下,北洋遗老王克敏在北京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以五色旗为“国旗”,《卿云歌》为“国歌”。1940年3月30日,汪伪政权成立之日,临时政府发表解散宣言,改组为“华北政务委员会”。抗日战争胜利后,大汉奸王克敏在狱中畏罪服毒自杀。
第六,中华民国维新政府。1938年3月28日,在日本华中派遣官操纵下,“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成立,北洋遗老梁鸿志任行政院院长。日军利用梁鸿志加强对华中沦陷区的控制。1940年3月30日,汪伪政权建立之日,梁鸿志发表维新政府解散宣言,原维新政府并入汪伪政权之中。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大汉奸梁鸿志因叛国罪被枪决。
第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40年3月30日,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汪精卫任国民政府代主席兼行政院院长。不久,汪伪政权与日本签订《汪日基本关系条约》。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卖国条约,依照该条约,中国将完全沦为日本的殖民地、附属国。1944年11月10日,汪精卫在日本名古屋死亡,12日运回葬在南京紫金山南麓的梅花山,入棺时,尸体覆盖一面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1946年1月21日,大汉奸汪精卫的坟墓被炸毁。1944年11月12日,陈公博继任国民政府代主席。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次日,陈公博发表汪伪国民政府解散宣言。汪伪政府历时5年4月又17天,1946年大汉奸陈公博被枪决。
(三)人民警察必须掌握现代知识,实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