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中堂外,灶也有灶神。后来人们把灶神作为一家之祖,腊月二十三要举行“祭灶”。《论语·八佾》中便有“媚奥媚灶”之说,可见祭灶之俗由来已久,应来源于原始先民对火塘的信仰。许多少数民族都崇拜火塘,有许多地方火堂在中堂中央,周围是公共活动场所,因而也是圣地。对于灶神有各种说法,有的甚至说是炎帝。可见灶神在人们观念中的至尊。门也有门神。最初为神荼郁垒,唐以后又有秦叔宝、尉迟敬德之说,其作用是镇鬼。古仪有五祀,《礼记·曲礼》里说天子祭五祀——五祀即户、灶、中留、门、行也。还有一种说法是;门、户、井、灶、中留也。可见古代五祀基本上都与房屋有关,而且是大祭。后世流传下来的只有祭灶。
房屋的被神化,使得房屋的建筑者也被神化。人们把房屋的起源归于传说中的有巢氏,甚至归于造人补天的创世大神女娲;把宫室之制归于华夏民族的先王——黄帝。历代能工巧匠则集体化身为家喻户晓的鲁班形象,鲁班仙师被称作为建筑业的祖师。传统的中国人对居住的信仰带有浓厚的原始万物有灵观的色彩,当我们走进一所建筑时,就犹如进入了一个神话的世界。
居住与文化心理
在中国老百姓的传统观念中,住居与人事、社会和世界息息相通,并且可以合为一体,人事、社会和整个世界可以反映在任何尺度的住居中。“家”(房子)可以代表“夫”,“室”(房间)可以代表“妻”,“家室”之合为“夫妻”。“室人”、“内人”的称呼都来源于住居。“高堂”(高高的堂屋)可以代表父母,“廷”(院子)可以代表中央政权。“宇”(屋子的边缘)、“宙”(出入于屋宇),合起来就可以代表整个世界。这种观念与传统社会结构相吻合,从个人而家庭,从家庭而社会,从社会而天下,即所谓“夫妇、父子、君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结构。总之中国的家庭社会原理都体现于其中。
中国人的宇宙观念也同样体现于住居之中。本来,住居是自然与人类隔绝的界限。西方的建筑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他们注重实体,把建筑本身孤立地来欣赏。金字塔、神庙、城堡、教堂,都是个体孤立的建筑,用石块把人与自然完全隔开。中国的建筑强调空间,注意和周围自然环境的联系。木构架的抬梁式建筑使这一特色得以充分发挥,通过镂空的窗门和外部自然沟通交流。典型的木构建筑几乎四面都是门窗。中国人通过这种内外的空间交流,可以将宇宙容于一室之内。“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山月临窗近,天河人户低”,“云生梁栋间,风出窗户里”,“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幕卷西山雨”,说的都是这种意志。颐和园里有个匾额叫“山色湖光共一楼”,表达了人们希望通过一个楼造成把所有景色尽收其中的境界。
中国民间从来都不是把生活中的建筑样式孤立出来作为艺术欣赏,因而中国的建筑也就未能发展成为一门艺术。与此相应,中国的雕塑也不发达,因为雕塑作为一个独立的艺术实体,也很难表达人与环境、神灵的有机联系。应该看到,人与自然和神灵的感应关系是观念上的,而不是实在的,这又是中华民族和欧洲民族在观念上的差别。西方民族的思想总是希求在实际上穷尽于无限,故而有一种不断追求和探索的精神。教堂的尖顶、苍穹顶、佛塔等等总是仿佛在向上探求天国的奥秘。近代科学中的火箭多么像尖顶房屋的延伸。中国人对于空间的关系总是表现在主观心灵上,“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凭观念可以达到任意的境界,故而,天坛凭数米之高的圆台便可以与上天发生联系。
中国人的人生观也同样体现于建筑之中。住居的窗子帘子既可以相隔,又可以沟通交流伸缩自如。隔帘看月,隔水看花是中国式的艺术感受,古典诗词里面大量运用这个意境。与外界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距离,以一种悠然自得的态度去欣赏,这是中国人的审美观,也是中国人的人生观,或者说中国人的人生观本身就是一种审美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的另一方面就是“隔岸观火”、“坐山观虎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围观和幸灾乐祸。这种人生观使得人们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为了一个目标完全投身其中,而是在任何时候都进退有余,“穷”、“达”自若。只要结一草庐,便可心远地偏与世隔绝。实际上这种隔绝与隔帘隔窗一样,并非完全隔绝,而是隔帘看人隔窗看世,是用欣赏的与己无关的眼光看待污浊的世界,而不是投入其中去改造。
中国式建筑几乎没有个体的建筑,简单的民居也以中庭天井为中心合成一个组群。个体形象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宫廷、宗庙等权威式建筑也不孤立突出个体。西方的教堂的尖顶象征着至高无上的上帝的权威,美国国会大厦的高耸的苍穹顶象征着神圣尊严的法律。而中国至高无上的不是任何个体,而是整个系统,是神、人、自然的组合系统。因此权威的建筑更体现出整体组合的特点。另外,对称平衡是中国建筑的又一特点,也是中国观念的一大特点。商代的饕餮纹、龙纹等纹样已表现出严格的对称。对称源于对偶,对偶的来源是阴阳观念。从这点出发才能明了为何我国传统建筑的间数为单数(似乎有失对称的原则)。实际上一明两暗的三间,中为阳,两旁为阴,是阴阳两性结合的极为对称的形式,因此成为我国传统住居的基本格局。此外的一切格局都是这个基本格局的推衍。后来阴阳观念从民间而成为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故而这种对称布局在宫廷、宗庙建筑上的反映最为严格。
一左一右为崇文门、宣武门,与周王城三门制类似;天安门居中,两边分左祖右社。整个城市以纵轴分为东单西单、东四西四,东直门、西直门左右对称。这种对称平衡的布局是中国传统的中庸、不偏不倚的观念的充分体现。中国建筑组群讲究曲折含蓄,民居院落也多设有照壁屏风,挡住人们的视线。园林亦多幽深委婉,连最为堂而皇之的宫殿面貌也要徐徐才能展现。北京故宫就好像是一个手卷画,以前门为序幕,天安门、午门为正场,以三大殿为高潮以景山为尾声,起承转合,决非一目可以了然一览可以无余。这是中国人内向含蓄的民族性格的体现。中原河南人建房切忌窗子高于门,老百姓说这是不知眉高眼低(不知高低,不知深浅)。由此可见,民族文化心理已经体现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少数民族居住风俗
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巢穴风篱式——这是一种极为原始简陋的住所。在地面上有风篱挡风,在地下有地穴,在树上有巢居的树屋。风篱是用树枝、树皮等搭建的近似于鞍形的窝棚。营建的这种挡风棚,约出现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在四五十年前的高山族山地支系中,在黑龙江流域的赫哲族渔民中,以及在兴安岭的鄂伦春、鄂温克族中,还看得到相类似的建筑。高山族的房屋多为茅草顶的木板房,有些地区的房屋,屋内地面要回下去数尺,地下铺板石或小石子,石上再铺木板,屋檐很低。赫哲族的地窨子是茅草盖顶,地面挖坑成半地穴,主要是为了防御风雪。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的圆锥形仙人柱,是以木杆搭架,外覆树皮或兽皮构成,便于搬迁。
第二阶段是穹庐帐篷式——这是游牧民族的创造,有蒙古族的蒙古包,藏族的帐篷,哈萨克、塔吉克、柯尔克孜等族的毡房。帐篷有坡面顶的,也有“人”字形的。蒙古包与毡房的下部是用条木结成网状圆壁,壁上留一木门框,挂门帘;蒙古包和毡房的上部是伞骨形圆顶,俗称穹庐顶,顶端留有可开合的天帘。估计在没有纺织和擀毡技术之前,蒙古包、毡房和帐篷都是用牛羊皮来蒙盖的,在会擀毡之后,便以毡或结实的篷布来覆盖,并用毛绳固定之。居无定处的游牧生活使劳动者创造了这种便于迁移和搭建的住所。在定居之后的居民点上,当然是永久性更耐用的建筑越来越多。
第三阶段是土石砖木结构的房屋——这个阶段的住所建筑有墙壁和屋顶,越来越结实宽敞和美观。由于各地气候和经济条件不同,在建筑形制与风格上也形成了不同的特色。总的来说固定于某地的永久性建筑,是属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产物。
建筑分类
以使用功能作标准来划分,可笼统地分为世俗建筑与宗教建筑。世俗建筑中又可分为官用与民用。官用中又可分为宫廷与地方官府;民用中又可分民居和公共活动场所、陵墓、桥梁等。宗教建筑中可按不同的宗教种类来分,如伊斯兰教、佛教,佛教中还有大乘、小乘及藏传佛教(喇嘛教)之分,宗教建筑中还有灵塔、石窟寺等。按民族所属可划分为各个民族的;按历史阶段可分为古代、近代、现代的;按地区可分为南方、北方,东北、西北、西南、东南等地区;按城乡可分为城市和乡村;按形制可分为平房、楼房、大屋顶、平顶等;按建筑材料可分为石头结构、木结构、竹结构、干打垒等等。这些划分法基本上是在建筑发展到有墙有顶的形制之后才能进行的。
这里以民居的建筑形式为主,进行大致分类。
北方草原民族民居主要包括内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和裕固等民族,以其牧业区的蒙古包和毡房为典型建筑。青藏高原、云贵高原牧业民族民居。以藏族为代表包括部分纳西族,在放牧中常使用帐篷。藏族农区多土木石结构的平顶房,西南中甸的纳西族农民住房使用木料也比较多。
东北内蒙古地区民居蒙古族农区、朝鲜、满、锡伯(东北和新疆都有分布)、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的民居,在定居之后,基本上都是砖瓦房。满族有四合院。朝鲜族的村落里各家新建房屋多成行排列,布局非常整齐,带有篱笆或栅栏围的院子。屋顶为“船”型或“宇、殿、阁”型,四个斜坡面。按平面图来看呈长方形的矩形房为基本形制。大部分房屋带前檐廊,有中廊房、偏廊房和全廊房三种。全廊房是房屋的前端或后端全部有通廊。屋内一铺大炕隔成数间,进屋即上炕,脱鞋于廊上。
西北地区民居如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的干旱少雨地区,回、东乡、保安、撒拉、土、维吾尔、乌兹别克、塔塔尔等兄弟民族的农村和乡镇,主要是土木结构的平顶土房,有干打垒的院墙,院里有花池菜畦,有一部分是四合院。过去房墙多为土坯垒外抹泥,现在乡镇有部分砖墙瓦顶房,但在农村里,多数仍是泥顶缓坡的(几乎是平的)土房,显得很敦实稳重,冬暖夏凉,抗风沙。以维吾尔族的民居为例,吐鲁番和喀什两地最典型。
吐鲁番的民居厚墙平顶,多有前廊和半地下的券顶居室以避酷暑,庭院中都搭有高大的葡萄架或凉棚,并有渠水引流通过院落,庭院为开放型有高大的门,壁上窗户少而小天窗较大。
喀什市的民居特点是为节省地皮而多建这类二至三层的楼房。聚居区的街道狭窄,且有许多过街骑楼。院中四面房屋的窗户皆向内开,庭院较小。北疆西部地区伊宁、塔城的建筑最有特色,住宅多为坡顶平房,砖木结构,门窗宽大,庭院绿化突出。住房人口常有小型门廊代替外廊。新建的住宅,门廊栏杆和柱子都油漆彩饰得很美观。吐鲁番地区各家的葡萄干景房用土坯搭垒而成,带有很多“窗孔”,阴凉通风独具特色。
青藏高原民居主要包括藏、门巴、珞巴和羌等民族的住房。门巴、络巴和部分藏族以木结构两层楼房为主,有的依山势而建,一层的房顶是二层的平台院落,很有特色。比较典型的是羌族和部分藏族的碉楼式木石结构住房。最独特的是羌族的石碉房和碉楼称之为“邓笼”。
西南山地民族民居主要包括彝族、哈尼族的土掌房,傈僳、怒、独龙族的木垒房,白族、纳西族的“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瓦房,具有普米族特点的木楞房(即木垒房),布依族的石头房、石板房,仡佬族的“穿斗房”(高架房)等。彝族干打垒墙的木瓦房,是以木板作“瓦”引流雨水,覆盖屋顶的房子。木垒房是以圆木垒墙建筑的。白族的“三坊一照壁”民居堪称民居建筑的艺术杰作。白族木石工匠早在南诏时期就以精湛的技艺饮誉周围地区。以大理市和剑川县为代表的民居,多采用卵石、块石和大理石为建筑材料,木构架的连接多用串枋和扣样,以加强整体性和防寒能力,用硬山石板挑檐的处理以防风,门窗、门楼、照壁等装饰得既华丽堂皇又典雅庄重,有浓郁的古典美和书香味。
建筑的文化内涵
建筑是一部石头的史书,是人类文化的纪念碑,建筑的综合性使其最能代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形象。万里长城和天安门就代表了中华民族和中国。看到它们就能联想到中华文明史和伟大的文化成就。金字塔能代表埃及,凯旋门和埃菲尔铁塔能代表法兰西,自由女神像能代表美国,悉尼歌剧院能代表澳大利亚,克里姆林宫和彼得堡的彼得大帝塑像能代表俄罗斯,如此等等,都与建筑文化的丰富内涵有关。
建筑作为人类最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具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普遍性,即每一个人从生到死都要时时事事与建筑打交道,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群内或建筑文化的氛围里生活;二是复合性,即建筑既要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又要体现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哲学、宗教、美学观念等精神方面的要求,还得满足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的需要。复合性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各种文化的综合表现。
在我国现实的民族建筑中,至今仍能看到窝棚式、帐篷式、窑洞式、干栏式、灯笼式、土墙瓦顶式的各种民居建筑,它们几乎包括了人类早期建筑的各种形态,并鲜明地勾勒出了建筑发展的轮廓。自秦砖汉瓦出现以后,不但大量的建筑物单体式样与形制得以确立,斗拱与梁柱的使用也成为基本定制,砖砌结构与石砌结构得到发展,中轴对称式的布局方式被熟练地广泛使用在建筑物组合中,中华建筑体系得到确立。从三国到两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的传播使中华建筑吸收了不少外来文化与艺术样式,并加以融合发展。
我国虽然是个地域广阔的多民族国家,但绝大部分地区的建筑都采用木构架的建筑体系。我国木构建筑物的主要特点是:木料是主要建筑材料,梁柱是主要承重构件,墙不承重,所以门窗安置自由灵活;外轮廓壮丽而有动感,大屋顶的屋脊、角梁、翼角、飞椽、檐口曲直相得,奇特美观;利用一切工艺手法把建筑物装饰得气象万千;总体布局符合传统道德礼仪规范,尊卑贵贱、长幼主从十分明确;重视建筑物的环境选择,强调“风水”,很注意正直空灵观念的体现。这些特点在许多少数民族传统建筑中都有表现,反映了中华建筑文化的多元一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