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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灿烂一笑(1)

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

这是一种青春的活泼,这是一种不满现状的感觉,这是一种向更高远目标跋涉的动力。

汪国真

友人住在风景秀丽的西子湖畔。

去年,我应邀参加了在杭州举办的一次笔会。那是我第一次到了“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杭州。

一天,友人陪我游西湖。那天细雨潇潇,水天一色,风景怡人的西湖尽在蒙蒙细雨之中。放眼望去,烟波浩渺,如诗如画,不由感叹:西湖风光,名不虚传。

不料,友人淡淡一笑:“西湖虽秀,见得多了,不足为奇。”

友人的话,使我缄默良久。

不由想起,前些年在广东上学,暑假回家陪外地的同学游京都,瞧他们到了故宫、长城、颐和园,一个个欣欣然、奋奋然的样子,不由觉得好笑。

几天下来,他们游兴不减,我却已感到精神怠倦。每每在他们玩得兴高采烈之际,颇生打道回府之念。只是怕扫了同学兴致,方才一忍再忍,舍命陪君子。

大凡最好的地方,若被自己的步履趟平了,也就会觉得兴味索然,诚所谓: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

记得第一次发表作品的时候,尽管脸上还装模作样一副镇静漠然的样子,心中却早已乐得快不知姓什么了。最后,毕竟按捺不住心头的狂喜,终于撕下“假面具”,吆喝上三五好友,去学校附近的馆子,结结实实嘬了一顿。

及至作品发表多了,那份“漠然”才弄假成真。大概,这也是因为: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

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这是一种青春的活泼,这是一种不满现状的感觉,这是一种向更高远目标跋涉的动力。

在人生中,长久保持这种感觉并非易事。特别是对于那些走过了许多名山大川和在事业上取得辉煌成就的人来说,更是这样。

对于这样的人,很容易产生的是“黄山归来不看岳,五岳归来不看山”的感慨和“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踌躇满志。

应该说,能在一片“景色”中沉湎,在满堂“喝彩”中陶醉,是人生的一种幸福,因为毕竟没有多少人能有“景色”可以回味,能有“喝彩”声可以慰藉;但这更是人生的一种不幸,因为这无疑是生命和才智的巨大浪费。

漫漫人生之路,自然的风光没有穷尽,人类的事业没有顶点。

我想对自己和友人说的是:凡是遥远的地方/对我们都有一种诱惑/不是诱惑于美丽/就是诱惑于传说/即便远方的风景/并不尽如人意/我们也无需在乎/因为这实在是一个/迷人的错/到远方去到远方去/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

是的,快乐永远存在于追求的过程中:到远方去,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

乡 村 生 活

每一种生活的难处和隐痛只有过这种生活的人去细细品味,这是永恒的定律。

秦文君

父亲在家乡有一所祖传的旧居,一溜平房,圈起一个偌大的院子,单是这一院子就令我常常念及:早起推拳,夜间赏月,当院一站,八面临风;冬日可依院墙晒晒太阳;夏日一壶凉茶,备几样小食,听蝉声阵阵。这样的日子旷久、悠然,闭上眼就能想见岁月宛如安静的小河潺潺流过。

然而,乡村生活的妙处还在院门外。我在旧居小住时,时常穿一双布鞋,换一身便装出门采风。走在青山绿水中,视觉上最为舒服的是山村姑娘那大红大绿的衣装,而听觉方面的享受则是那些耳目一新的鸡鸣虫叫,庄户人家打开院门的声音,这种艳俗的色彩以及拙朴的音响与这大片的麦穗,蹒跚前行的牛群最为亲和。往前再行,在民宅集居的远处有一酒肆,店号为“快活林”。心里甚欢,脚下生风,仿佛沾上点中国功夫的仙气。

站在村口的大路上观看风尘仆仆的行人也是乐事一桩。看奔波着的人从一端出现,又从另一端消逝,却不知他们来自何处,奔向哪里,也不知他们几多欢喜,几多忧,见一长相颇似黄梅戏里的董永那样的年轻人,骑一辆旧车,驮着米面、干枣、花布,一看就是那种舍得为过日子花力气的人。花布也许是带给心上人的,在乡村的日子里较少变迁,还适合山盟海誓,一生相守的爱情观。

去小铺子里替祖父买了烟、酒、白糖,沉甸甸地拎往旧居,可途中却让一个五岁的孩童抱住双腿,无论如何要我去他家。不知是村里难得一见城里人,物以稀为贵还是天下小孩同一生性,喜好有热情的客人上门。

不过,城里来的客终究是乡村生活的局外人,那些买回的烟、酒又被原封不动地送回铺子。去换回食用油、大袋的面粉以及若干现钱。乡村的生活原则是勤快、节俭,是手心里攥着钱仔细地算计着。想想也是,乡村生活不容易,还得靠老天给个好年成才能过有声有色的日子,那种对大自然的仰仗,这一个“靠”字是极易让人从骨子里生出些许规矩而又小心翼翼的人生观。

最难忘却的是返城前夜,亲友相送,围坐叙旧,讲的都是老话;朴实、厚道却又落伍得任凭时光不知退回多少年。人往往就是如此,长在哪里,就比较多的有那地盘上的思想、见识,这也是我发现自己并不像想像的那样爱乡村生活的原因。当然,我还不爱那里乡镇厂放肆的烟囱;不爱人们把茶叶渣随手泼在地上:

更不爱当地的小官趾高气扬地说大话……我们曾数次将祖父接回城市居住,他往往扛着行李做出打算久居的样子,可实际上他住不了几天就心急火燎地执意赶回去,说他得去守着他的果树,他说起果园的神情,仿佛是像讲叙天堂一样。

我的祖父现已作古,就葬在他视若天堂的果园旁。这位在年岁很大时双眼仍亮若星辰的老人酷爱乡村生活,认定那才是有根底有滋味的日子。然而,老人在世时最爱做的事是给村里人讲叙活泼泼的城市生活的浮光掠影……也许人会厮守着一种生活而向往另一种生活,可谓人在此,心在彼。我想,作为一个城市人,只消匆匆几瞥就能将那乡村生活美丽和妙处尽收眼底,反之亦然。而每一种生活的难处和隐痛只有过这种生活的人去细细品味,这是永恒的定律。

交 换 地 址

当你们彼此交换了地址,就为相识提供了发展的线索,这样的时刻不能不珍惜。

洪烛

或许发生在灯火辉煌的晚会上,当一曲终了,你和配合默契的舞伴已不再陌生,你不无留恋地松开她的手:“能把你的名字告诉我吗?”那极其恳切的探询,容易使人联想起一部叫做《请问芳名》的外国电影;也有可能是某次郊游,你因之而结识了几位朋友的朋友,归途中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互相留一留地址吧,为了再见”……无论火车或轮船上为打发时间的一番闲谈,抑或少男少女们名目繁多的聚会,无论什么原因什么理由,都可能使本来相距甚远的心很自然地碰撞在一起,从而产生邂逅的故事。人生之旅永远是美丽的,当获知又一个新颖的名字,当你们彼此交换了地址,就为相识提供了发展的线索,这样的时刻不能不珍惜。说不定,茫茫人海又要增添两扇相对敞开的窗户呢。

因而回想青春时代,你忘不掉那一个个写在小纸片上、书本边缘,甚至仓促间记于手心的姓名和地址,那友谊最初的契机,好多已长成青枝绿叶、让人庆幸终生的大树了。无论它们是趴在膝盖头、伏在自行车座上或者伫立在人来车往的站牌下写就的,都证明了一段心灵的流露和坦白:它们,以及它们所代表的一切,对于你将不再是秘密。

友谊也是一种缘分,你们从各自的房间里走出,终于结识到较之丰富千倍的世界,你所缺乏的,你所渴知的,你所需要帮助的,都可以从友善的心灵那儿得到补充——通过一句教诲、一段交往、一次如约而来的微笑。你留下了自己的地址,说不定哪天门铃真地被掀响,一位让你惊喜的客人出现在面前。而孤独,则躲得远远的了。

交换地址实则是付出自己的信任,并接受别人的信任。别以为这个动作微不足道,这是心与心之间的通行证,凭着它你就获得拜访、了解一片新大陆的机会,避免了与另一个也许充满诗意的心灵失之交臂、形同路人。和每一位朋友的交往都是一部书,而交换地址标志着相识——友谊正不易察觉地抵临,它是每部书共同的序言。

读钱钟书的《围城》,有一个小细节总忘不掉:唐晓芜和方鸿渐分手,索回了自己写给他的一叠信件,发现盒子底衬一张纸,上面是家里的住址跟电话号码,记起这是跟他第一次吃饭时自己写在书后空页上的,他剪下来当宝贝似地收藏着,于是唐小姐心里一阵难受……那最初由一张小纸片所联系的,是怎样美丽、易碎的两颗心,当懂得珍惜它时,它却已失去,仅仅象征着一份让人感伤的纪念。

在一位同学的生日晚会上,我结识过一位像唐晓芜那样可爱的女孩,交谈得很投机。直到在门口的电线杆下相互作别,那女孩说声再见,我才意识到“再见”有可能仅仅是礼貌用语——如果错过眼前的机会。我们生活的世界毕竟太大,好多机遇都是稍纵即逝的。于是我不再顾忌那么多了:“给我留下地址吧,为了再见!”她埋下头给我写着,突然抬起眼睛:“本来我也想到这一点了,只是没好意思说。”有几分抱歉,更多的则是感谢。

我小心地把她写的字条装进衣袋,并且递了一张名片,她却活泼地递过纸笔:“重新给我写一遍好吗?因为名片可以给无数人,而亲手为我写的地址才属于我,否则我不敢肯定你真的想认识我。”我照办了。也许她只是开个玩笑,却教会我懂得了一点什么。

情书美在情

在求爱情书中应多为羞怯、含蓄;在初恋情书中应多为亲切、热情;在热恋情书中应多为兴奋、热烈;在婚后情书中应多为体贴、深沉、凝重。

王相亭

情书,是多情的鸿雁,爱情的使者。在情人求爱、初恋、热恋、婚后等阶段,它都为之忠实服务。

情书情书,写情自然是其核心和主旋律。一封感情洋溢、文采飞扬的情书,不失为一件爱情珍品,有着一种独特的美感。有道是,文如其人,作为情书之文则尤其如是。一个人的职业性质、文化修养、性格特征、趣味爱好、审美能力、表达水平,特别是感情世界,都能通过情书反映出来。

情书贵在写情,但在爱情生活的不同时期所写的情应该是不一样的。大致如下:

求爱时——衷情。一般地说,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求爱,或出自仰慕大名,或出自一见钟情,或出自感情升华,是情真意切的。写情书的中心应该是向对方敞开心扉倾诉衷肠和心曲。由于求爱者的文化水平高低不一,表达感情的方式也不一样,文字也可有长有短,但必须写得富有感情,动人心弦,能把自己的爱慕之情充分表达,使被求爱者能看到一颗赤诚火热的心。有的求爱者不写真情实意,而是从小说上抄几段华丽词藻,动不动搬出:“您是阳光、空气,没有您我就活不下去”一类庸俗语,这种不严肃的虚浮感情,只能给爱情之花蒙上一层灰尘,而不会得到对方赏识的应答。

初恋时——恋情。法国哲学家拉·布利伊尔说:“人真正由心底深处发出感情来恋爱的只有一次,那就是初恋”。初恋以生理冲动为基础,以友谊效应为目的,以感情相悦为指南。恋人往往屏弃了情感之外的客观机制的考虑,体现出感情的纯真。他们受神秘感、朦胧感和陶醉感的驱使,提笔便会写其恋情,此乃恋爱的本义。也只有靠这种恋情的相互感染,才有可能建立继续谈下去的感情关系(当然也有不能继续谈下去的可能)。抒发恋情起着培养、密切双方感情的作用,写些爱情言语原是应该的,但切不要流露出不健康的情调,更不要故意编造谎言,如说“有病”想“告吹”等以所谓“考验”对方。

热恋时——痴情。热恋时的双方恋情达到高峰,像火焰一样炽热。这种感情当然包含性欲的因素,但不能归结为性欲。痴情是经过社会文明所净化的美好的感情,是一种高级的心理现象,具有排他性、热烈性、持久性等心理特点。这时的情书应当是也自然如胶似漆、如醉如痴的心情。如燕妮在热恋情书中对马克思说:“我对你的爱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是无止境,永恒的和无法衡量的。”“我的全部生命,我的整个身心就是思念你”。马克思给燕妮的热恋信更是滚烫:“在这爱情上集中了我的所有精力和全部感情。”以至后来要“跪倒”在燕妮的眼前。热恋写痴情有利于保持热恋的高温,以便双方充分获得恋爱的美好精神享受。但切莫以为双方感情业已成熟,放松感情闸门的严谨控制,放进一些格调不高的乃至肉麻的性挑逗语言。

结婚后——感情。恋人结为夫妻,双方在心理上将会发生一系列的显著变化,具有与婚前相异的特殊色彩。所谓“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之说就是这种变化心理的反映。求爱情书写情,初恋、热恋情书写情,婚后情书更应该写情,才能助于避免那种“坟墓”感。遗憾的是,许多人随着婚后的神秘感、新鲜感逐步破坏殆尽,写起信除了些米油盐酱醋茶,便是房子、车子、鞋子和孩子,夫妻生活中同“感”而产生的“情”呢,疏忽了。这不能不是爱情生活中的一大失误。婚后生活若不至归于单调、平淡、枯燥、乏味,就必须注意感情的不断深化,时时更新,此间,情书写情的确是有效手段之一。

要写好情书的情,须注意讲究其表达方式。一般地说,主要表达方式有含蓄式、直露式和奔放等。具体些说,在求爱情书中应多为羞怯、含蓄;在初恋情书中应多为亲切、热情;在热恋情书中应多为兴奋、热烈;在婚后情书中应多为体贴、深沉、凝重。

要写好情书的情,还要注意语言的酣畅、流利、朴实、有趣。每句话每个字,只要是自然发自心灵的,就一定是令人有情可动的。

愿情书多情!

再 看 一 眼

命运的轨道,有时就是在“再看一眼”中转弯的……

祝勇

一位读者曾经给一份生活杂志来信,问道:“我与一位男孩子一见钟情,我该怎么办?”专栏主持人巧妙地回答她:“那就再看他一眼。”

命运的轨道,有时就是在“再看一眼”中转弯的。本来一切似乎已经注定,而前景也已明晰地呈现在眼前,只是因为多看了一眼,便于蓦然间惊觉出曾被忽略的重要细节,使我们改变初衷。

心理学家分析,“第一印象”会十分容易地欺骗我们的眼睛。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第一印象。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女孩子给你的第一印象是爱笑,那么即使在她陷入愁苦的日子,你依然会觉得她的心底更多感受到的应是灿烂阳光的照射;如果一个陌生人在你面前暴露了一些令你不适的习惯,这样的感觉就会影响你在以后的日子里对他作更深入的了解。诗人何其芳曾说他年轻时曾对拜伦心怀厌恶,因为他那时阅读的法国著名的传记作家安德烈·莫洛亚所写的《拜伦传》中,拜伦被刻画成一个沉溺于勾栏酒肆,醉心于妩媚小曲的风流鬼。直到多年以后,他读了勃兰兑斯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流》,拜伦在他的心海里才恢复为自由民主而战的英武勇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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