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观和政绩观紧密相连。发展观引导着政绩观,政绩观体现着发展观。如果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就是要明确“发展什么”和“如何发展”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明确“为谁发展”的问题。只要领导干部都能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下为民求政绩,就能在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支配下科学谋发展,也就一定能够在新世纪开创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基于此,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包括正确看待政绩、科学衡量政绩。胡锦涛同志的这一要求,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更新政绩观
要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切实改变政府的政绩观,要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确确实实,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谋求什么样的政绩,不仅与领导干部的成长息息相关,更与党的事业和国家的前途密切相关。因此,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领导干部要在工作中干出实绩、造福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干出党和人民所需要的扎实的政绩,才能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先进文化的进步、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相反,在错误政绩观支配下干出的所谓“政绩”,也一定是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背道而驰的。改革开放以来,广大领导干部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克己奉公,埋头苦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他们是真正的“三个代表”。但不可否认,也有一些干部并没有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去做,在不正确的政绩观支配一下,有的违背客观规律,盲目追求高指标,铺摊子、上项目,其炫目的数据中隐藏着经济危机;有的摆花架子,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靓丽的表象遮掩着腐败。因此,在当前加强对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教育,促使其按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历史检验和群众检验的政绩,十分重要和紧迫。
(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
本世纪头20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是我们党最大、最现实的政绩,是可以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政绩,是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政绩。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归根到底要靠领导干部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去努力奋斗。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同党员、群众一起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业绩,才能使宏伟蓝图变成现实。因此,领导干部能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关人民的福祉、国家的兴衰,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党的建设的需要
领导干部是一个地方的当家人,作为执政党来说,就是整个国家的当家人。这个“家”如果当得不好,执政党就有被撵下台的危险。苏联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把经济搞上去,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穷。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会时刻想着努力创造出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就会用辉煌的政绩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从而获得人民一如既往的拥护与支持;同时,我们在正确政绩观引导下创造佳绩的过程,也是提高自己应付各种复杂情况本领的过程。在新的形势下,有许多新的情况,要创造新的成绩,就要有新的思路、新的举措,而探索新思路、新举措的过程,也是提高领导干部各种能力的过程。由此看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关党的历史使命与执政能力。
(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与领导干部本人的成长和命运息息相关
政绩观关系到我们的工作能否做实,关系到干部有没有实干精神,对我们事业的成败至关重要,对领导干部的个人成长至关重要。实践告诉我们,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为官之道。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领导干部有了正确的政绩观,就能干出实实在在的政绩。如果政绩观错了,为了个人私利,沽名钓誉,搞虚假政绩,不仅会贻误党的事业,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会妨碍个人健康成长。试问一个不能出政绩或者只知道为己创“私绩”的干部,能够在群众面前,在上级领导面前扮演多久?即使暂时钻到了领导干部的队伍里,其无能与贪婪一旦暴露,必然身败名裂,如成克杰、胡长清、王怀忠之流,爬到那么高的位置,最后不也站到了人民的审判台上?所以,领导干部要想有更好的发展,要想在更广阔的舞台施展自己的才能,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客观规律,按照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去创造利国利民的政绩,才能获得上级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护,上级领导与人民群众也才会放心地将其推举到更重要的岗位上。
二、科学谋发展,为民创实绩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总的看法,包括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衡量政绩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政绩,是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工作实际。
胡锦涛同志指出: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因此,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绩观的科学内涵。要用政治的观点看待政绩,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要用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用实践的观点看待政绩,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发展观决定着我们的发展方式和速度与质量,政绩观决定着我们的行为模式和成效。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要使我们的事业健康发展,就必须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办实事、重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
共产党的领导干部的政绩观,至少应该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引领政绩观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引领政绩观。也就是说,领导干部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校正和确立自己的政绩观,而不能偏离科学发展观的轨道。换言之,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既定框架内来运作和建树自己的政绩,而政绩则必须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是科学发展现实践的结果。首先,科学发展观阐明的发展是一种全面发展,那么政绩就不能是单打一,仅仅体现在经济发展方面,而置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于不顾,更不能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去实现所谓的发展。其次,科学发展观阐明的发展是一种协调发展,那么就要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上来统筹考虑、创造政绩,尽量减少与避免社会中的“长腿”与“短腿”现象。再次,科学发展观阐明的发展是一种可持续发展,那么就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努力创造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绩。
政绩只有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是党和人民所需要的政绩,才叫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当然,对于每一个领导干部来说,由于其分管工作不同,不可能面面俱到。但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有全局意识,在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大局为重,不搞地方保护主义,要尽可能协调好与其他领域和部门工作的关系,实现“双赢”。同时,在创政绩时,既要防止不思进取守摊子,又要防止不顾民力乱铺摊子,绝不能造成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
(二)依照“万事民当先”的准则创政绩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回答好什么是共产党人的政绩、共产党为谁求政绩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都应该认识到,共产党人的政绩,说到底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为民造福。
为民造福,就是让老百姓远离贫困,走上富裕之路;就是要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开辟致富之路,不仅是给他们送钱送物解决一时之需,更要给老百姓一只点石成金的“金手指”,让他们依靠自己长久富裕。
为民造福,不仅要让群众物质上富裕,也要让群众精神上幸福。坚持这一尺度,就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不能放松精神文明来搞物质文明,也不能脱离物质文明搞精神文明。而在干部的考核、任用上,要形成上述两方面的政绩同等看待的衡量机制。
为民造的福,不是少数几个人的福,而是全家福——全体人民群众都走共同富裕的路。因此,坚持用为民造福的尺度衡量公仆政绩时,不仅要看他为民造福多少,而且要看他所造的福是否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也就是说,不能迷惑于表面取得的成绩,而应该透过“报表”看贫富。
为民造的福,不仅指显福,也指潜福,即不但看目前为人民创造了多少财富,还要看为人民创造的财富,是否今后长期给人民带来幸福。
我们领导干部要想切切实实为民造福,就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为名利所困,不搞形式主义,不搞“面子工程”,真正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当作衡量政绩的标准,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
新时期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郑培民有句名言:“当官先做人,万事民当先。”这就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绩观。对这句话,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当官先做人”告诫我们,要想创造真正的政绩,须先做好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万事民当先”则告诫我们,创造政绩须把人民的利益摆在优先的位置。那么,这个优先的位置,又是什么位置呢?对此,胡锦涛总书记讲得更彻底:“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按照胡锦涛所强调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切实把中央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正确的政绩观要突出一个“实”字
所谓“实”,就是办实事、重实效、务实绩。
什么是实事?就是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事情,就是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什么是实效?就是办的事有效率、有效应。什么是实绩?就是办的事有效益、有实惠。三者紧密相连。领导干部创政绩时,必须将三者连起来思考。要做的事情,既要实在,又讲实效,更要对社会、对群众有实在的好处。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天天也在喊办实事,实际上也在办实事,如修公路、建楼房、建开发区……但这些实事,就不一定都有实效。例如一些地方搞安居工程,这本来是实事、是好事,但一些工程主持者,或者是大手大脚造成大量的浪费使造价大大提高,或者是借工程大发横财,把大量工程款中饱私囊,然后偷工减料,使实在的工程变成“豆腐渣工程”,根本上与实绩不沾边了。“实”,就是要作风务实;就是要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精神,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群众办实事,通过办实事来凝聚民心、树立威望、密切关系;就是要呕心沥血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下岗职工再就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减轻农民负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干部为政清廉等难事上,敢于啃硬骨头,做出让群众满意、高兴的成绩来;就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探索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新途径,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创特色、求实效,造福于群众,在人民群众的心中树立起“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难事”的丰碑。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事实证明,那些能够心系民生,促进地方经济的振兴,为百姓的脱贫致富打下可持续发展基础的为官业绩,方可视为真正的“政绩”。我们已置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代,政府的政绩观也应该与时俱进。政绩不应仅仅是追求GDP多少、基础设施投资多少等,领导干部应该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摒弃摆花架子、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定脱离实际的超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搞只顾眼前的虚假繁荣,不求劳民伤财的虚假政绩,存实心,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切实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问题。把这些事办好了,政绩也就自然地体现到了老百姓身上,成为领导干部为老百姓谋的实惠。
三、摒弃错误的政绩观
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摒弃错误的政绩观。现实中,有一些错误的政绩观并不是那么泾清渭浊地摆在我们面前,而是笼上了正确的光环,让人难以分辨。因此,有必要对它们加以辨析。
(一)走出政绩观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