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金融作为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的行业,又是高风险的行业,风险存在于金融往来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金融风险除具有市场经济国家具有的一般风险和金融市场发展初期的特殊风险外,更具有经济转轨时期的特征。风险既有金融机构内部原因造成的,也有外部原因带来的;主要包括不良贷款居高不下、银行亏损包袱严重和各种违规经营、金融诈骗、逃废银行债务造成的损失等多个方面。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快速发展,当前的金融风险增加了一些新的表现形式,如不尽快将风险的潜在因素予以化解,在外资银行大举进入的将来。国内银行将面临竞争乏力的艰难局面。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金融作为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的行业,又是高风险的行业,风险存在于金融往来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金融风险除具有市场经济国家具有的一般风险和金融市场发展初期的特殊风险外,更具有经济转轨时期的特征。风险既有金融机构内部原因造成的,也有外部原因带来的,主要集中不良贷款居高不下、银行亏损包袱严重、各种违规经营、金融诈骗、逃废银行债务造成的损失等多个方面。随着中国银行业快速发展,当前的金融风险增加了一些新的表现形式,如不尽快将风险潜在因素予以化解,在外资银行大举进人的将来,国内银行将面临竞争乏力的艰难局面。
一、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的表现及成因
1.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
(1)金融风险,特别是信贷风险的集中趋势。风险集中性趋势主要体现在金融风险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高度积累,尤其是贷款投向集中造成的风险呈增加趋势。银行只用8%的资本金就支撑了100%的负债,本质上是依靠别人的存款来进行自己的资产运营。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运行日益复杂化,风险的潜在因素也会因此而增加。众所周知,资产的集中也意味着风险的聚集,但是目前,几乎所有银行都在追逐为数很少的“大优”企业。据调查,目前贷款集中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贷“大”,即向大企业、大城市、大项目这“三大”集中;二是贷“长”,即投放贷款的期限加大。贷款中流动贷款呈下降趋势,而1—3年的中长期贷款却是增长的;三是贷“上”,就是贷给上市公司或准上市公司,很多信贷资金贷到上市公司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反而促使一部分资金注入股市。资金离开生产领域,没有带来新的价值;四是贷“垄断”,就是贷给垄断行业,例如“两路”(公路、铁路)、“两电”(电力、电信)和烟草。
(2)票据市场循环贴现的泡沫效应。近年来,各家银行纷纷大力发展票据业务,总体上是积极的,但也要注意到票据市场上存在的“循环贴现”中潜在的风险因素。循环贴现是由存入保证金、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贴现、再贴现而形成的“怪圈”,呈现为信用放大的一个倒“金字塔”。假设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A亿元,进行循环贴现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则可从银行累计签发如下金额的银行
这里存在一个非常巨大的乘数放大效应。而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又无新资金补充进来的话,这个金字塔就会马上垮掉。
(3)套取银行信用。为了套取银行贷款,企业利用各种相互关系达到贷款目的,这种利用相互关系套取的贷款被称为关联贷款。主要有集团关联、法人代表关联、跨国公司关联、人际关系关联四种表现形式。前三种情况可以使银行资金以比较隐蔽的方式在集团、法人名下的企业乃至国际间转移流动,贷款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即可“丢车保帅”,用一个公司主动破产来换取其他集团成员的平安无事。由于银行贷款都推给了破产公司,企业的部分风险变为银行风险。
(4)抵押物高估多抵现象。目前商业银行在发放抵押贷款过程中,由于抵押物存在一个评估环节,就为投机者提供了机会,抵押物在高估后,可以高估多贷,亦可以高估多抵,甚至是重复抵押,银行对此情况或根本不知情或明知高估但由于某种非法的“默契”而心照不宣。这样,原本规避风险的抵押却成了风险源;贷款人以抵劣的抵押物换取了宝贵的信贷资金,以不动产替换流动性,风险也全部转嫁给了银行。评估抵押品作为一种风险补偿和价值替代的重要手段,仅仅成为了贷款审查中一个公式化的审贷环节。
(5)银行信贷资金向自有实物资产转化。由于银行自有资产占用逐年增大,挤占了信贷资金,导致非生息资产增加,收息资产减少,主要表现为用信贷资产购置自有资产及抵贷物收回后自用。殊不知收回的抵债物是用信贷资金换来的,只有税后利润部分才是银行自己的;还有一个表现为递延资产占用增加,银行每年的维修、改造费用支出巨大,同样会造成信贷资金自有化。
2.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
(1)国有银行为追求“高效益”、“零风险”而制定政策的结果。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实行的都是一级法人制度,由于历史原因,四大商业银行占据我国整个银行市场90%左右的市场份额。目前,各商业银行为了提高自身经营利润,稀释降低不良资产纷纷制定了经营战略,成为信贷集中的主要原因。例如建行提出的“双大”,农行提出“双优”,工行提出的“有进有退”,即“退小”、“进大”等战略,一些股份银行也提出搞“双高”、“双上”,双高即高利润、高回收率,“双上”就是上市公司、准上市公司。这些策略的提出对银行自身经营的确起到了较好的导向作用,使银行的经营效益、资产质量明显好转,但在客观上和总体上却造成了银行信贷的集中,隐含了整体上的风险性。
(2)国有商业银行多年来实行垂直管理,缺乏制约。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机构庞大,实现垂直领导,缺少部门间的横向制约,地方政府无权干涉银行业务,而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既不能单方面决定对各家银行采取关闭或停业整顿等严厉措施,也无权对其各级负责人的任免起到实质性的影响,监管力度比较有限。同时,由于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至今仍没有量化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难以对风险起到预防作用。
(3)社会信用制度尚不规范,商业信用水平普遍低下。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与社会信用较发达的西方国家相比尚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商业信用普遍低下,企业往往有意无意地将自身的风险转嫁给银行,使银行成为风险的集中地,导致金融风险的增大。
(4)各级政府的干预弱化了人民银行监管积极性。我国政府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是十分重视的,但政府部门采用的多为行政手段,虽然具有能迅速有效地控制局面的优点,但也存在代价较大、遗留问题多、需要时间长等缺点,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在化解金融风险的问题上出于对自身的考虑,往往过于强调社会稳定,并在风险化解进程中直接出现或进行最后决策,而人民银行仅是再贷款的发放者,这既削弱了人民银行在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权威,同时也使其监管和防范风险的积极性降低。
二、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建议
1.对信用风险的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