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很快,特别是银行业在改革春风的沐浴下迅速发展壮大。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业竞争将愈演愈烈,我国商业银行也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育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要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逃避银行债务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较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不仅降低了资产的赢利性、安全性、流动性,成为横亘在银行重组上市之路上的巨大屏障,而且随着外资银行的进人,股份制银行迅猛扩张,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进行创新,国有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受到威胁,使得不良资产引爆经济社会问题的可能性逐渐增大。不良资产是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也是各专业银行一直研究的一个难点课题。在此我就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特征及防范对策谈一些看法。
一、形成因素
1.体制性因素
(1)政府管理模式。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国家机关的色彩浓厚,官商积习甚深;另一方面,政府干预银行的行为模式由直接方式表现为间接方式。国有银行也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高风险的产业部门放到市场环境中去运作,而是处处希望得到国家的政策保护,甚至觉得出了问题国家可以最后“兜底”。因此,危机感和风险意识严重缺位,这是导致不良资产大量生成的体制性、也是深层次的原因之一。
(2)行政化组织制度。近年来,金融改革虽然在打破垄断、鼓励竞争、规范市场秩序、防止盲目扩张等方面推出了一些措施,在约束银行经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银行行政化组织体制问题。现行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国有商业银行组织制度虽然为总分行制,实际已演变成层次分明、规模巨大的行政机关。并且按国家行政区划自上而下设置分支机构,空间上分布均匀。由此,不仅付出高昂组织成本,助长了地方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行政干预,而且,分支机构的地方化倾向削弱了总行的调控能力。
(3)贷款行为政策化。政策性的影响主要来自政府计划主导商业银行投资方向。商业银行的贷款投资方向的自主性决策是非常有限的。政策性的影响还表现在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税收政策、价格政策等变动间接造成的不良贷款。
(4)国有企业改革代价。一般意义上说,国有企业在改革进程中的低效率和普遍性亏损,是国有商商业银行风险生成的微观基础。国家是国有企业的直接所有者。国有企业资不抵债破产,依靠国家财政弥补国有企业亏损。但是,国民收入流程及分配格局由传统体制下的“集财于国转向分财于民”,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递减,导致国家财政无力承担国有企业的巨额亏损补贴。于是,对国有企业亏损的弥补就不可避免地受国家严格管制的国有商业银行承担。其结果是国有企业亏损不断向国有商业银行转移,形成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的恶化和信贷风险的不断积累。
2.机制性因素
一方面,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本身沿袭行政机关管理模式,法人定位模糊;另一方面,信贷风险内控机制粗放化。如1997年之后,建设银行信贷体制经过了二次改革,信贷体制运作日趋合理,信贷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几近完善。但不良贷款新增长比例仍然相当高,除历史遗留问题作祟外,一个主要症结仍然在于信贷体制改革缺乏配套的内控机制保障,缺乏政策、制度、管理、规则、观念对信贷权利的平衡制约。
(1)基层行信贷风险组织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基层行风险与内控管理的职能组织体系不健全,与业务部门关系不清楚。尤其是二级分行,以风险与内控管理为主线的管理组织体系并不明确。
(2)信贷风险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目前,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内控制度建设,从管理对象的划定到管理部位的责任办公室、管理操作程序的设置、职能部门工作规则、管理人员要求、奖惩条例等,均留有较大的制度空白,无法达到风险与内控管理的目标。如贷款审批,没有事先多环节的风险评价,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定不完善,市场风险的程度在贷款评估报告中也只是一般的分析而已,对贷款发放后会不会产生违约风险、抵押与担保风险以及抵押物的变现风险和法律上的风险等,在制度上都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同时,信贷风险与内控管理的理论并准备不充分,相应的各种职能部门定位不明确,信贷风险实务操作缺乏统一标准,其结果影响信贷风险内控制度建设。
(3)是受传统的信贷观念影响较深。近几年,在决策层大力倡导下,商业银行上下逐渐形成较强的信贷风险意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措施办法日臻完善。但是,现代信贷思想观念仍然没有深入各个层面。具体来说,虽然在合同风险上的工作力度较大,也开始逐步重视信贷风险,但对市场的风险、运营的风险、其他风险的研究和实施防范较少。对事后的审计、静态的、历史的风险研究较多,但对事前的预警、动态的、未来的预测则很少,影响了风险管理水平和对风险的控制能力。
二、不良资产的特征
1.不良贷款结构中呆滞贷款所占比重大
以建设银行为例,2001年不良贷款中逾期贷款占不良贷款的10.3%,呆滞贷款(逾期6个月以上)占不良贷款的83.8%,呆账贷款占不良贷款的5.9%,双呆合计占不良贷款的89.7%,比2000年增11.1个百分点。从贷款预期的账龄分析,逾期2年以上的呆滞贷款占全部呆滞贷款的54%。这里面的绝大部分都有可能是难以回收而最终会形成损失的贷款,预计全部呆滞贷款的损失率在60%左右。
2.新旧账信贷资产风险转嫁
2001年,建设银行老账(1999年底前贷款)不良率(按一逾两呆口径,以下同)比年初上升308个百分点。同期,全行新账(2000年起)不良率为3.42%,比年初上升1054个百分点。在全部贷款总的不良率下降的情况下,新老账分项不良率比年初上升。这从一个方面也表明了老账贷款的风险正通过借新还旧、债务重组等途径转移到新贷款中。
3.对不良贷款缺乏有效遏制
每年12月后半月,有些分行出于完成计划的压力和希望考核排名靠前,存在集中审批转贷,将部分本应划入不良贷款的借新还旧贷款转到正常贷款科目,而进人新年度后,又重新认定为不良贷款。从贷款审批角度看,2001年建行系统审批通过的信贷业务中,存量贷款倒合同业务占审批总量的36.6%,比2000年上升16.6个百分点。可见,存量贷款倒合同掩盖了一定量的不良贷款。
4.审批中存在非均衡误区
建行总行多次强调信贷审批均衡性的重要性,但纵观2001年信贷审批时间分布情况,1—8月全行系统审批信贷业务量基本稳定,但是自9月份以后,尤其是12月份,为配合年底前完成信贷投放任务的需要,全行信贷业务审批量激增。1999年、2000年、2001年三年中,12月比1—11月在总行审批权限中平均投放增长714.5%;在一级分行审批权限中,平均增长207.9%。值得关注的是,随着规律性年底全行审批量的突击上升,审批否决率有所下降,特别是12月,随着审批量急剧增长,否决率却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下降。这很容易误导分行在年底前项目易通过而集中上报。并且,可能会对贷款审批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埋下隐患。
三、防范对策
1.风险认识对策
一方面,总行和一级分行要通过各种形式和不同渠道,对各级领导和员工进行长期、反复、持续、始终如一的教育,牢固树立资产质量是银行生命线的共同理念;另一方面,要把风险管理纳入业务决策、产品创新、市场开发过程中去,改变过去就业务谈业务、就风险谈风险,业务、风险两张皮的状况,把风险管理变成全员参与、渗透到所有业务环节的业务管理过程。要通过科学、透明、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信贷操作规程来推动、强化经营管理观念的切实转变。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责任制。按照权责对应原则,有必要给决定贷款的人员给予较高的报酬和责任压力,以强化对个人责任权利的尊重。
2.风险分散对策
实行贷款的相对分散,可提高银行抗御风险的能力。具体做法是将贷款客户、行业相对分散。贷款客户分散包括两方面,在贷款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实行客户数量分散和贷款额分散。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第九条规定,监管者必须限制对单一借款人或相关借款人群体的风险暴露。根据概率论原理,如果贷款总额不变,贷款给更多的客户,其风险发生的概率相对要小的多:若贷款额度过分集中在极少数客户,就有可能使商业银行的全部贷款风险程度系于少数客户身上,风险急剧扩大,从而给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造成威胁。贷款行业分散是指商业银行将其贷款分别投放到不同的行业或产品上,使贷款客户的行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多样化,并且各行各业之间有较强的独立性。若贷款行业间关联性较强,一旦某行业发生波动或风险,必然涉及相关或关联行业,使通过客户分散策略分散了的风险又因行业相关或关联而集中,形成群体风险。
3.风险转嫁对策
风险转嫁对策主要研究两种途径,一是借新还旧,二是资产证券化。通常在借款人贷款出现非正常现象时,可以通过这两种途径的任意一种,使得银行信贷风险转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全银行信贷资产。因为实行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条件还不具备,当前应当着重推行借新还旧的办法转嫁信贷风险。借新还旧只是银行将贷款风险向第二方转嫁的一种贷款重组方式。银行利用借新还旧的机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较好的信用保证、转保证为抵押、更换优质的抵押物、更换保证人、增加保证人等。这样银行就可以将贷款风险部分转嫁给第三方。此外,更主要的是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利息,然后再给予借新还旧。
4.风险处置对策
(1)积极探索运用投资银行手段。从保全资产的目的出发,以债权人的身份对不良资产进行兼并、重组,并提供相应的财务顾问服务等战略性投资银行业务,帮助其实现产权的流动与重组。当然,做投资银行业务还需要许多政策及技术支持,现在资产重组较多地局限于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及资源。今后,应积极探索面向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推进企业资产重组,从而盘活不良资产。
(2)积极尝试委托经营的方法手段。对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商业银行不能直接经营的业务,可以委托给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经营或处置。目前,商业银行委托经营的主要方式有委托管理和委托拍卖两种。尝试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运用市场化的购并、重组等手段,在规定期限内使闲置或亏损企业的资产重新启动或经营,达到改造和回收不良资产的目的。委托拍卖即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进行拍卖处置。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拥有商业银行没有的优惠政策,业务较为专业化。将商业银行部分不良资产委托资产管理公司拍卖,进行专业化处置,不失为一种可行办法,也可以使资产保全部门在具体实践中学习、探索和积累经验。
(3)完善和推广招标收贷的办法。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对那些直接经营处置回收有较大难度,涉及问题复杂,需要借助全行和社会力量实施保全的不良贷款,可以采取招标收贷办法,确定招标收贷范围,明确职责,任务到人,谁中标,谁负责,直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目前,要在总结部分行开展招标收贷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补充完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招标收贷试行管理办法,全面推广,力争使之成为资产保全的新亮点。
(4)试行经营和管理不良贷款项目经理制。可以借鉴正常贷款的经营管理经验,在资产保全部门的对应岗位试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将不良贷款按项目落实到责任人,细化责任、量化目标、明确期限、强化考核,按照劳动贡献大小奖惩。对行内按选定的盘活项目,制定项目盘活方案,经一定的、必备的审查决策程序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带领项目小组去实施,并以实际效果定奖罚,以此推动个案化研究,科学评判、决策、建立新的责任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5)深入开展大额“双呆”不良贷款项目专家会诊活动。实施专家会诊大额“双呆”不良贷款,目的在于整合各方资源,汇集专家力量,发挥集体智慧,实施重点攻坚,加大直接经营力度,探索盘活化解不良贷款的新形式、新手段、新途径,推动资产保全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