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述认识情况有关,对当前反腐败急需解决的问题,被调查者的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其一是实现对权力的制约,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如有的被调查者主张应将财物公开化,有人主张加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必要时成立相应的监督机构,还有人提出应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其二是加大惩治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在这一方,有的被调查者甚至提出要先杀一批再说;其三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要求有权力的人做到自我约束,同时相应提高全民反腐意识,不给腐败分子提供机会;其四是无论如何都不解决问题,如有的被调查者坦言没有太好的办法,有人称自己“无语”。
四、被调查者对甘肃的腐败和反腐败形势的判断
腐败行为的存在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外国如此,中国也如此,它省如此,甘肃也如此。那么,甘肃省的腐败处于何种程度呢?在本次舆情调查中,有509名被调查者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回答。其中,152人认为很严重,178人认为较严重,140人认为处于中等水平,36人认为较轻,3人认为很轻。做出上述各种判断的人在被调查者总数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9.86%、34.97%、27.50%、7.07%和0.59%。
被调查者对甘肃的腐败程度做出的判断虽然从总体上看不容乐观,但对其所在单位领导能否廉洁从政,总的来看评价却较好,其具体情况为,在496名被调查者中,认为能廉洁从政的168人,占33.87%;认为在廉洁从政方面有一定瑕疵的108人,占21.77%;认为有较严重腐败行为的51人,占10.28%;认为有严重腐败行为的26人,占5.24%;称自己不清楚的143人,占28.83%。
对甘肃在反腐败中取得的成效,在492名被调查者中,约有半数选择了“一般”,而选择“很大”、“较大”和选择“较小”、“很小”的则大致上各占四分之一。这表明,民众认为甘肃反腐败工作的形势,既不算好,也不算差,处于中游水平。
至于甘肃的腐败和反腐败形势在未来会如何发展,在488名被调查者中,有228人认为将更加严重,占46.72%;125人认为会保持现有水平,占25.61%;124人认为会有所减轻,占25.41%;11人认为会基本消除,占2.25%。这里,选择“更加严重”和“保持现有水平”的人总计达到353人,所占比例达到72.34%,而认为腐败在未来会“有所减轻”和“基本消除”的只有135人,所占比例仅为27.66%。这反映出,大多数民众对腐败之风在未来能够被有效遏制感到信心不足。民众的这种心理情况,值得引起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并按照十七大精神的要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也要求我们宣传思想理论领域在正确认识和判断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方面正面宣传为主、增强民众信心。
五、被调查者在腐败和反腐败问题上的行为选择
在这方面,我们设计了如下两个问题,其一是“如果能够确保腐败行为不被察觉并不会因此受到惩罚,您会腐败吗?”其二是“您在看到腐败行为时会怎么办”。设计这两个问题的用意是了解民众在腐败和反腐败问题上如何进行行为选择。其中前一个问题要求单选,后一个问题可多选。
调查结果表明,在不会被察觉并因而受到惩罚的情况下,506个被调查者中有185人认为自己不会腐败,107人觉得自己可能不会,112人认为自己不一定,69人承认自己可能会腐败,33人声称自己当然会腐败。上述各种回答分别占被调查者总数的6.52%、13.64%、22.13%、21.15%和36.56%。
由此可知,即使不受外部因素制约,大多数人仍然不会腐败或可能不会腐败。这反映出价值观和道德伦理观念对人的制约作用是很大的。不过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认为自己依然不会腐败的人之外,还有102人承认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会腐败,这类人约占被调查者总数的20.16%,j特别是其中还有33人认为自己当然会腐败,这类人约占总数的6.52%。从反腐败角度看,这显然是一个值得注意、思考的现象。起码可以说明,反腐工作中的制度建设以及对权利的有效制约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进一步分析还可发现,在不受外部因素制约的假设前提下,被调查者对自己是否会腐败的回答似乎与其性别、文化程度和所属社会阶层有某种关联。
就被调查者整体而言,男性与女性之比为100:72.01,但认为自己当然会腐败的比例却只有100:26.92,而认为自己不会腐败的比例则为100:87.76。这说明,在不受外部因素制约的情况下,女性选择腐败的倾向性明显弱于男性。
在不受外部因素制约的情况下,文化程度越高的人,认为自己当然会腐败和可能会腐败的人所占比例越大,文化程度越低的人,所占比例越小。而且,具有大学及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在做出自己是否会腐败的行为选择时,较少表现出犹豫性。
在不受外部因素制约的情况下,被调查者是否会腐败与其所属社会阶层似乎有某种关系。概括地讲,专业技术人员和经理人员中认为自己当然会腐败或可能会腐败的人所占比例最大,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办事人员、私营企业主次之,而在下岗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中所占比例最小。反之,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中认为自己不会腐败或可能不会腐败的人所占比例最大,以下依次为经理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员工、农业劳动者、私营企业主、产业工人,比例最小的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认为自己不会或可能不会腐败的比例如此之小,这一点实在有些令人感到意外。当然,还应该考虑到在回答如此敏感的问题时,某些阶层的人有所顾虑和戒备,有违心填写的情况。
关于被调查者自己是否会腐败的行为选择已如上述。那么,他们在看到腐败行为时,又会做出何种行为选择呢?
可以看出,看到腐败行为时,被调查者中向司法纪检部门揭发检举的有147人,通过媒体将腐败行为公之于众的131人,挺身而出制止腐败行为的53人,觉得自己无力制止腐败行为因而不采取任何行动的214人,认为腐败行为与自已无关而听之任之的39人,想与腐败行为作斗争但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不敢采取行动的18人。选填上述各项的人在被调查者总数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8.88%、25.74%、10.41%、42.04%、7.66%、3.54%。
挺身而出制止腐败行为,或者是向司法纪检部门揭发检举,抑或是通过媒体将腐败行为公之于众,这些选择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要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其区别仅在于斗争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已。而认为自己无力制止腐败行为因而不采取任何行动,或者是认为腐败行为与己无关而听之任之,以及那些想与腐败行为作斗争,但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不敢采取行动的人,其共同之处则在于看到腐败行为后都无所作为。由上述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后一群体的人数很多,其中觉得自己无力制止腐败行为因而不采取任何行动的人就占到被调查者总数的42.04%。这种情况,对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和取得成效显然是不利的。
六、被调查者对各种力量在反腐败上所起作用的判定
腐败是一种丑陋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从哲学上讲可以归结到人的自私性,从伦理学上可以用道德素质低下来解释,但是从政治学角度讲,制约力量的有无以及这些力量是否真正起到了作用,则是这种现象得以存在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
哪一种力量对杜绝或减少腐败起的作用最大?
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对反腐败所起作用最大的四种力量依次为纪检监察部门、媒体和社会舆论、公检法、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做出这四种判定的人数在被调查者中所占比例分别为71.94%、61.66%、54.35%和39.13%。同持有上述四种认识的人相比,做出其他判定的被调查者数量便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