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体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群众体育广泛开展,国民体质普遍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竞技体育发展较快,在世界体坛已经拥有一批优势项目,总体实力处在国际体坛的前列。体育设施显著改善,部分场馆达到国际标准。体育产业发展逐步加快,体育市场正在形成。体育国际交往日益扩大,我国在国际体育事务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改革中渐显活力,体育发展势头渐趋强劲。
一、体育文化的价值取向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已经认识到体育对人的发展决非仅仅是简单地强化人的体质和体能,而更深刻、更本质地认识到了体育的个体价值对于人的全面、自由、和谐、平衡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1996年,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在论述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时,提出“必须要把人民的利益和需要摆在第一位”、“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并将之提高到公民的“合法权益”的高度。所谓公民体育权利,它是社会个体作为权利主体对体育相关利益的追求和维护。使用“权利”一词,就包含着承认个体价值的正当性,以及要维护个体价值的必要性。197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0次会议颁布的《体育运动国际宪章》序言中,就阐述了保护体育权利的思想,“有效地行使人权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每一个人应能自由地发展和保持他的身心、心智与道德的力量,因而任何人参加体育运动的机会均应得到保证和保障”。
关注体育的个体价值,早在18世纪就有一些哲学家、教育家做过详尽的阐述,并为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卢梭在“天赋人权”的社会政治观支配下,提出儿童中心的观点,倡导自然体育。20世纪30年代引进的美国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其价值取向就建立在促进人的发展,尤其是人格发展方面,强调体育要适应人的生理及心理本性,从“个性自由”、“个性发展”出发,认为“体育活动之价值,即体育对于品性与人格教育之价值也”。今天重新关注体育的个体价值,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向30年代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复归,而是要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正确认识体育的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的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界发展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表现为无数生命个性有目的的活动,尽管个人的目的往往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并不一定都一致,但无数由生命个体活动所形成的合力,恰恰表现着历史的必然性。因此,任何生命个体的活动都必然具有个人目的性与社会必然性两种性质。一个人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他的目的是维护自身及家庭的生存,但客观上也起到了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作为文化活动的体育也同样如此。体育活动的主体是人,以人的需要及其活动为内在依据。它一方面与个体的需要、目的相联系因而带有个体特征,一方面又与社会历史的必然性相联系因而带有社会特性。从价值论角度看,体育价值是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复合体。体育的个体价值代表着体育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社会价值则代表着体育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具体说,体育的个体价值,代表着个体内在本质力量的充分实现和展示,它至少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使个人生理和心理素质、认识和实践能力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自然进程赋予人的各种潜能素质,都被唤醒,使天赋“潜能”得到充分发挥,产生创造性的表现,从而不断挑战和超越极限,满足自我实现的需求。所谓自我实现,就是生命个体通过全身心的努力,使自身的能力体现于某一活动过程及活动结果之中。由于人所处的环境不同,他们的素质、积累、兴趣、爱好不同,因此主体能力也就不同,具有不同主体能力的人满足自我实现需要的方式也会有差别。既可以在简单的活动中,也可以在复杂的活动过程中满足自我实现。在竞技体育活动中,主体生命的价值具体表现为对一个又一个的极限的超越。“更快、更高、更强”这句奥林匹克格言,充分表达了对极限不断超越的追求。在群众体育或健身活动中,同样也存在挑战与超越极限,正如有学者所指出:“对于每一个生命个体来讲,也有相对于自身的各种各样的极限,比如体质状态的极限,生存时间的极限等等。群众体育所反映的正是一个个体对自身极限的挑战。”第二,满足情感的需求。对于情感压抑与情感舒泄问题,心理学上有较深入的研究,表明人处于强烈情感压抑状态到一定时间时,就会出现生理学上的变化,并产生疾病。精神病学更早已证明,人的心理变态、精神病与情感压抑有直接关系。由于这些心理学和生理学上的原因,舒泄被压抑的情感乃是人的精神系统和生理系统自我保护、自我调节的方式。因此,人人都有情感舒泄的需要。体育运动不仅使人的情感积累得以舒泄,而且又使情感的内涵和性质得到升华。运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优势兴奋中心是一种展示自身的体验,其他各种困扰人的思绪、观念、意愿等等都会悄然退去,进而激发起精神上的振奋、昂扬之情,使人的主体性得到高扬。因而,这种情感价值是慰藉人们疲劳的心灵,培养自由的品格,又是超越自我、超越现实的一种价值体现。
体育的社会价值不仅是与社会对体育的需求直接相关,而且还反映出体育的发展规律。体育发展的规律,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体育同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文化形态的相互关系,构成体育发展的外部联系;二是体育内部诸要素、结构之间,特别是体育同人的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了体育发展的内部联系。从体育的外部关系来说,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既给体育发展提供条件,又制约着体育的发展,还对体育发展提出了一定要求。遵循体育发展规律,就必须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主动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要求。正是从这个角度讲,体育为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服务,是体育发展规律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根本上说,体育的社会价值是特定社会集团利益和愿望的转换形式。其中,政治需要是极为敏感的问题。这是因为政治意识在整个意识形态系统内最具功利性,它对体育的制导作用并要求体育为其服务的力度特别强烈。而对政治的社会功能的认识,往往直接影响甚至转化为对体育的社会价值的认识。
从以上分析看出,当我们把体育作为一种活动来看待时,它的价值主要表现为满足个体的需要;当我们把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看待时,它的价值主要表现为满足社会其他系统的需要。从根本上说,体育的个体价值是社会价值的基础。体育的个体价值也是体育最基本的价值,社会价值是个体价值的社会表现或外化。二者的关系还表现在社会价值对个体价值的渗透上。这是因为,不存在离开社会的纯粹生命个体,个体的需要本身就带有社会性。就大众体育来说,导致健身需求高涨的社会根源之一是人力资本学说,体现了社会的经济需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在论证人力资本投资时,把延长公民寿命和增进他们体质的保健措施列为人力资本的首位,他认为这些保健措施不仅提高了劳动力的数量,也能提高劳动力的质量。
综上所述,体育目标取向,无论是仅仅依托于社会价值,还是仅仅依托于个体价值,都是片面的。只有承认体育价值的两重性并充分注意到两种价值之间的密切联系,使二者有机结合,才能建立一种全面的价值取向。
二、农村体育发展的重点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我国的农村体育与整个农村的发展一道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的农村体育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极不平衡的。如果让我们以最简单的语言来概括.中国农村体育发展的难度,可以用八个与“太”字有关的句子表示:中国农村的地域太大了,经济发展水平太低了,区域发展太不平衡了,农民的收入太少了,劳作时间太长了,居住得太分散了,受教育程度太差了,从而发展农村体育太难了。在这样的现实和如此的难度面前,要想使中国农村体育的发展在同一个水平上取得全面开花结果的成绩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寻找一个既符合国情,又能真正带动农村体育发展的突破口,这就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的方针指引下,将小城镇作为中国农村体育发展的战略重点,优先发展小城镇体育。优先发展不是孤立发展,在探索小城镇体育发展模式和推进小城镇体育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将农村体育的发展置于视野之中,辐射农村体育,从而带动整个农村体育的发展。
1.小城镇基本概况
1978年至今,中国农村发生的剧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民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并释放出大量劳动力;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使农民走上致富之路,而且撑起中国经济的半边天;村民开始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小城镇的崛起,既成为中国农村与城市的连接点,又成为中国农村城市化的新动力。
小城镇是介于城乡之间,在农村中发展和建立起来的,具备城市的一些基本功能,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小型社区。包括县城、县城以下较发达的集镇或乡级行政机关、文化中心所在地,以及在大城市周围郊县建立的卫星城。是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服务中心,是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小城镇具有社会经济聚集与辐射、社会经济要素配置和城乡结构协调整合等基本功能。它的社会效益体现在:突破了长期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了乡镇工业的堀起,催化了农民的职业分化和人口的社会流动,开始启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推动了弱质农业向强质农业的转化和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拉开了我国城市化双向驱动的序幕。20多年来,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迈出的这四大历史步伐,带来了农村非农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的快速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全国小城镇只有2173个,2001年底已发展到20312个。现有镇区总人口约为2.8亿人,占全国市镇总人口4.8亿的58.3%。”这是巨大的历史跨越。但要达到最低限度的城市化标准,全国还必须有2亿多农民转变为市镇人口。预计到2020年,全国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提高至54%以上。
2.以小城镇中介地位的优势来推进农村体育的发展
小城镇虽小,但它点多,面广,背靠城市,根植农村,既不乏城市的特点和功能,又与农村保持着较强的联系,体现着城乡两种文化的结合与交融,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充足的缓冲力。小城镇不仅是农村工业的基地,作为城乡一体化的接点和城市化的重点,它的作用还在于能综合提高农村的社会发展水平,丰富农民生活的内涵,为农民创造各种发展机会,促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向现代化演变。小城镇地处城乡结合部,上可承接城市包括体育在内的社会生活方式的辐射,下可带动农村体育的发展。因此,选择小城镇作为中国农村体育发展的战略重点,使其成为拉动农村体育发展的支点和使城市体育向农村渗透的接点,从而促使城乡体育在不断融合中走向一体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基本固化的历史条件下,正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建设,推动了农村工业化与农村城市化的起步,开创出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新道路。在中国,小城镇的发展无疑较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都显得特别重要。尽管小城镇不是我国城市化的惟一道路,但却是我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一个现实而理性的战略选择。我们同样可以说,尽管小城镇体育不是农村体育的全部,但却是带动我国农村体育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使城乡体育在不断融合中走向一体化的一个现实而理性的战略选择。
3.从城市化的需要出发来构思农村体育的发展
城市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高级表现形式,城市生活是国际社会的主流生活方式。任何国家的城市化,均是由农村向城市的转化过程,作为农业国的中国并不例外,也必须走城市化的道路。但是,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形成的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使得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甚至在一个时期曾实行过“反城市化战略”,使我国城市化问题积蓄、矛盾累积。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化虽有较大发展,但仍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32%,整个工业占全国总产值的比重是50%,也就是说工业化率和城市化率之间相差18个百分点”(国家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刘鹤)。也正是因为这18个百分点之差,我们的很多商品卖不出去,城镇人口过少,必然很难刺激社会需求。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大约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2.6~2.8倍,到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两者的差距扩大到3.5倍的水平。
“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是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在2050年之前,中国的城市化率必须从现在的30%提高到70%以上。这就意味着只有每年平均增加1%的城市化率才能达到现代化的要求。按此计算每年将有1000万以上的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将会对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压力。”(《21世纪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摘自《2001,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我们该如何应对这一巨大的压力呢?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从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小城镇建设的深远意义。”“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还包括其他行业,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不往城市跑,而是建设大批新型乡镇。”“大量劳动力转移到新兴的城镇,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在未来中国的城镇体系中,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无疑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是国情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