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除积累了大量的嘉言懿行,形成了系统的规范德目之外,还有着深刻而丰富的道德理论。应该说,这是传统伦理道德的灵魂和核心,它是建立道德规范的理论基础,也是人们道德思想和行为的指导依据。要深入了解中国优秀的伦理道德文化,继承、弘扬传统美德,就必须要了解这些传统道德理论。
传统道德理论概述
一、中国传统道德理论的主要内容
中国传统道德理论极为丰富,涉及人类道德理论的几乎所有重要方面,其中最重要、最精彩的是德刑论、天人论、人性论、义利论、理欲论、公私论、人生论、知行论等几个方面。
德刑论阐述了道德与政治、法律的关系,反映了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对于道德的社会功能、特点及其在国家、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等方面的探索和认识。它是千百年来历史经验的总结,并成为我们民族道德传统的重要起点和归宿。
天人论是阐述天人关系的问题,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乃至中国古代文化思想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涉及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其中涉及如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之所以为人之所在、道德对人生的意义、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等等问题。这些思想是我们民族伦理道德的思想理论基础。
人性论在中国传统道德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围绕着人性善恶的问题,古代哲人曾经进行了长期的讨论,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学说。争论的实质,是什么是善恶的根源和如何去恶成善的问题;从道德理论角度看,这里就涉及到道德根源的问题。从今天的道德建设需要来讲,古人关于人皆可以为尧舜;内养外化,皆可成善;纵情外诱,恶之所生的理论,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人性论在中国传统道德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围绕着人性善恶的问题,古代哲人曾经进行了长期的讨论,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学说。争论的实质,是什么是善恶的根源和如何去恶成善的问题;从道德理论角度看,这里就涉及道德根源的问题。从今天的道德建设需要来讲。古人关于人皆可以为尧舜;内养外化,皆可成善;纵情外诱,恶之所生的理论,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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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论、理欲论、公私论是中国古代论理学中最重要的三个问题,实质上是论述道德与利益、人的精神追求与物质欲望、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等问题,这是社会和人生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人与禽兽的根本差别在于人具有社会性,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首先是劳动实践中,结合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并产生了特有的思维、语言和精神生活,又产生了道德。每个人不单是以个人的方式存在,而且时刻离不开与社会集体的关系;人类不但有感性的物质生活,而且还有丰富的精神生活,特别是具有深刻的理性思维;人不但有着自身的物质利益要求,而且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人群还有不同的道义需要。义利论、理欲论和公私论,这三者虽有内容的区别,却又相互联系和渗透着,它是社会伦理道德关系和伦理道德观念的集中体现,也是个人道德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人生论主要论述生死、苦乐、荣辱、义命四个问题。对待生死、苦乐、荣辱的态度,反映了对人生价值的理解,体现了我们民族的道德精神,也是前三个问题即义利论、理欲论、公私论在个人生命中的具体体现。义命是论述人的主观追求与客观命运的关系,它涉及人生基本态度问题。
知行论主要从道德角度着眼,具体论述道德理性与道德践履的关系。这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直接关系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是道德教育和修养的理论基础。
二、中国传统道德理论的两重性
与一切事物一样,传统道德理论也有其两重性。古人立足于当时的社会,为回答、解决当时的道德问题而提出他们的认识,其思想自然受到时代、阶级的局限,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阶级性。然而,传统道德理论所探讨的问题,许多又是任何社会都会面对和需要解决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古人在探索这些问题时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可供我们借鉴、吸取。时代性、阶级性同普遍性、恒常性同时存在、密不可分;具有普遍意义的思想,正是存在于有时代性、阶级性的认识和主张中,通过具有阶级性、时代性的具体理论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必须注意分析中国传统道德理论的这种两重性,从具有封建性的具体形态中找出其普遍性的因素,在新的形势下赋予它新的时代内容,使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人的认识是一个逐步由浅入深,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发展过程。我们对道德理论的认识也不例外。古代的许许多多思想家提出的种种关于道德的学说、思想,尽管在今天看来还有许多不足,或有很大的片面性,甚至有的在总体结论上也是错误的,但在这些学说中往往也包含着某些宝贵的真理颗粒。他们认识到了事物和问题的某一局部或某一方面、某一点。这都是人类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思维成果,可以为后人所借鉴、吸取。这也是古代道德理论两重性的一个表现。
应当指出,由于时代和认识的局限,古代道德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积极与消极影响往往是相伴而生的,又往往采用抽象的和神秘的思想形式表现出来。例如,重道德、重德教的思想一方面形成了我们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同时也带来了忽视科学知识、忽视法治等消极影响。我们应该从古代思想理论的错误思想形式下发现其实际的合理内容,使传统道德理论的合理成分得到继承和发展。
三、中国传统道德理论是古代文化、古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代道德理论是古代文化、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所讨论的许多问题,其意义并不局限于道德领域,而且涉及政治、哲学等广阔领域,如德刑论同时也是政治思想中的重要问题;天人论、人性论、知行论等,同时又是甚至首先是重要的哲学问题。同时,道德理论作为古代文化思想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中也有它自己的发展史。因此,无论从其涉及领域的广度还是从其历史发展的时间长度来说,它都有极其丰富的内容。
道德理论既是古代哲学、古代文化思想的一部分,当然也不可能把它完全从古代哲学、古代文化思想的整体中分离出来,孤立地进行研究。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建立起新的道德理论。这种新理论应该是适应社会主义时代要求的、不同于传统的理论;同时它又应该具有中国特色,是传统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批判继承、借鉴吸收传统道德理论的优秀成分,是建立社会主义道德新理论的重要条件和途径之一。
德刑论
中国古代有着重视道德教育的传统。早在春秋末年,孔子就针对以刑政治国的现实,提出了“为政以德”、“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主张,把道德教化看做为政治国的基本手段,认为刑政不足以使社会安定,只有进行道德教化,才能使百姓自觉遵守社会秩序,达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尽管当时的诸子百家对此看法不尽相同,以致德治与法治、王道与霸道之争,成为先秦百家争鸣中的一个基本问题。而是在社会变革、动荡、冲突尖锐激烈的条件下,法家的法治主张一度为统治者所接受,儒家的德治主张暂时受到冷落,但是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统治者就接受了儒家的主张,在以后两千年的封建社会里,这些思想一直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的基本原则。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讨、阐发,发展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看法和理论,形成了重视道德教化的传统,在古代社会发展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古代封建统治者重视道德教化,无疑是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服务的。后来,道德教化演变成封建礼教,愈来愈成为禁锢人们的精神枷锁,阻碍了历史的进步。“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伟大历史功绩,就是对封建礼教进行了彻底的批判。今天,对于封建礼教的残余影响,也还要发扬“五四”精神继续予以批判和肃清。但是,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道德和道德教育是任何社会所不可缺少的。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在解决封建社会道德建设问题的同时,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对有关道德和道德教育的一些基本问题,诸如道德的社会功能、特点,道德与刑、法的关系,以及道德建设中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道德风气养成之间的关系等等,进行探讨并作出回答。我国古代人在这些问题上所取得的认识,凡经实践证明曾对社会发展起过积极作用的,都有着可借鉴的意义。在德刑关系问题上形成的传统,是以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为基础的,有其可借鉴的意义。
一、德教乃为政之本
道德教化是为政治国的根本。这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基本思想。先秦时期,在治国问题上,有依靠刑政还是依靠德教两种主张的争论。孔子提出了“为政以德”的主张;管子提出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的思想。他们的主张为后代政治家、思想家们所继承和发展,形成了以道德教化为治国根本的传统。汉初贾谊说“教者,政之本”;唐代名相魏征说“人君之治莫大于道德教化也”,都鲜明地反映了这一点。正是从这个基本原则出发,历代有作为的政治家和众多思想家,都重视对道德理论和道德教育的探索,形成了关于道德教化的一整套理论。这个理论体系涉及许多重要问题,诸如道德的特点及其社会功能,道德教化与刑、法及经济生活的关系,社会道德风气的重要性,社会风气与个人道德修养之间的关系等等。
二、道之以德,有耻且格
为什么道德教化是治国之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涉及对道德的社会功能及其特点的认识。
第一,孔子说依靠刑政只能使百姓“免而无耻”,不敢做坏事却没有羞耻之心;依靠道德教化才能使百姓“有耻且格”,有知耻之心而自觉走上正道。这一认识基本上正确反映了道德不同于法律的特点,指出了道德教化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贾谊说教化是“禁于将然之前”,刑罚是“禁于己然之后”,教化的目的和功能是“使民迁善远罪而不自知”,这都是对孔子思想的阐发。董仲舒把“圣人”和“天”的作用过分夸大,但他把教化喻作“堤防”,也有一定合理因素。王符提出心与行的关系,认为心是本,行是末,“行起于心”,行为是由思想支配的,由此说明治国要“务治民心”,是对这一问题进一步的论证。贯穿于这些思想中问的一个基本精神是重视道德的教育作用,认为刑罚只能治标,教化才能治本.不应停留在消极的惩罚犯罪、禁人不得为非上,而应当积极地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引导人们自觉从善。应该说,这个思想或原则很重要,具有积极意义。
第二,孟子、荀子等人单纯从人性来说明道德教化问题,固不足取,但其思想中也含有一些合理的成分。孟子说人类无教则近于禽兽,把有无道德提高到人与禽兽的区别上来认识,是很有意义的。苟子、董仲舒说人待教而成善,强调了道德教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是有积极意义的。董仲舒还说“王”是以“成民之性为任”的,把国家的职责归结为对百姓进行教化,这是片面的,但把教化看做国家的一个重要职责,却是正确的,可以说是灼见。
三、德主而刑辅
在强调道德教化的同时,怎样处理教化与刑政的关系?孔子虽说过“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宽猛相济,政是以和”,并不完全否定刑杀的作用,但他追求一种“胜残去杀,必也无讼”的思想。苟子他既指出单靠赏庆刑罚势诈不能尽人之力,致人之死,也指出了尧舜不能改造奸险诡诈之人,教化不是万能的;提出了要把教与诛、礼与刑相结合的思想。但其基本的立足点还是道德教化,强调以教为本。徜子·议兵》中的一段话充分说明了他的这个基本立场:“凡人之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故赏庆、刑罚、孰诈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为人主上者也,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无礼义忠信,焉虑率用赏庆、刑罚、孰诈除陀其下,获其功用而已矣。大寇则至,使之持危城则必畔,遇敌处战则必北,劳苦烦辱则必奔,霍焉离耳,下反制其上。故赏庆、刑罚、孰诈之为道者,佣徒粥卖之道也。不足以合大众,美国家,故古之人羞而不道也。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仪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长养之,如保赤子。政令以定,风俗以一,有离俗不顺其上,则百姓莫不敦恶,莫不毒孽,若祓不祥,然后刑于是起矣。是大刑之所加也,辱孰大焉?将以为利邪?则大刑加焉,身苟不狂惑陋,谁睹是而不改也哉!然后百姓晓然皆知修上之法,像上之志而安乐之。于是有能化善、修身、正行、积礼、尊道德,百姓莫不贵敬,莫不亲誉,然后赏于是起矣。是高爵丰禄之所加也,荣孰大焉?将以为害邪?则高爵丰禄以持养之,生民之属,孰不愿也?雕雕焉县贵爵重赏于其前,县明刑大辱于其后,虽欲无化,能乎哉!”董仲舒进一步明确提出“刑者德之辅”,“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未也”,由此确立了德主刑辅的传统模式。
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一般认为他的思想有非道德主义的倾向。但他提出的“誉辅其赏,毁随其罚”,“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的原则,强调道德舆论的毁誉必须与法的赏罚相协调,实际上提出了道德与刑、法的关系问题,与苟子的论述可以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他的立足点是法,而不是教。他提出了关于实行政治、经济改革与旧道德之间的矛盾,这一点是很深刻的。但在看到了这种矛盾之后,他不是主张以新道德来代替旧道德,而是得出了道德无用甚至有害的结论;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企图用法来代替道德,陷入了非道德主义的错误。今天我们也处在改革时期,韩非在这个问题上的正确方面和错误方面都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