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国是一间小影楼的老板兼摄影师,宫尚名两人到达影楼时,他正在为客人拍婚纱照。这间影楼虽然小,但是生意却不差,时近黄昏,仍然有不少客人来前来询问。
在等候的过程中,宫尚名跟一名客人聊了一会,当然这名客人是个美媚:“你打算在里拍照吗?”
“是啊!趁着年轻多照些相照,以后可以留念。你们是打算来拍婚纱照吧!”美媚看着白梅娇笑道。
才不是呢!我们是来……”白梅立刻澄清,但宫尚名拉了拉她的衣角,示意她先别说话。然后又跟美媚说:“我们还没打算结婚,只是想先拍些照留念。听说这影楼拍的效果不错,是真的吗?”要我花几千上万块来换几本相册,我才不愿意呢,那怕相册中的我比希哥更帅。
“这里的老板很厉害的,我是朋友介绍来的,我有好几个朋友在里拍过照,都对老板的技术赞不绝口。你要是看过他拍出来的照片就知道,他很懂得运用光影效果,照片中只能看见被拍者最美好的地方,不好的地方全凭光影效果遮盖。而且他还是用传统的胶卷相机,拍出来的照片根本不用修改……”美媚滔滔不绝地称赞林老板,仿佛对方能为她拍出天仙般的照片。
宫尚名对美媚之后说的话不感兴趣,她的一大堆废话在宫尚名脑海里只浓缩成一句话——张志国善长运用光影效果。
张志国为客人拍摄完婚纱照后,便接受宫尚名两人的询问,他对突然有警察上门显示很愕然,但从他的神态又察觉不出罪犯应有的心虚。这块老骨头肯定不好啃。
“张先生,我们在调查三宗命案时,发现案中死者都曾经认识你的女儿张纤凌,请问你的女儿现在……”当宫尚名说出“张纤凌”这个名字时,张志国的身体忽然颤抖了一下,双眼随即涌现泪光,长长叹了口气:“张纤凌早就不在了。”
?张纤凌已死是意料中的答案,但她怎么死,死后尸体处理等问题则是宫尚名需要知道的。所以,纵然对方神色黯然,宫尚名还是要求他讲述有的女儿的事情。
张志国显然不愿意揭开心底的伤疤,但他最终还是向宫尚名诉说了这段封尘了十三年的回忆,然而他的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在交谈的过程老是咳嗽,但这不影响宫尚名对事情的了解——
纤凌是我和妻子唯一的女儿,她自小就很聪明,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而且人又长得漂亮,所以很讨人喜欢。我们那些生了儿子的朋友,见过她之后都有再生个女儿的冲动。
我妻子是个舞蹈员,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跟母亲学跳舞,而且跳得很出色,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已经能独自编排舞蹈。她编排的第一支舞蹈叫《梦里王国的狂欢节》,舞姿欢快雀跃,且新奇有趣,妻子看过后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然而,这支舞不但是她的第一支舞,也是最后一支舞。
女儿编排的舞蹈需七名少女同时表演,而且她选用的配乐很冷门,我们手上有的只不过是乐谱。为了完成女儿的心愿,我们两夫妻没少奔走,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市少年宫的张老师,在她的帮忙下,女儿终于如愿以偿。可是,可是,谁也没想到,最终结果竟然是这样……
十三年前的夏天,女儿跟其他六名女生在张老师的指导排练她所编排的舞蹈。开始时一切都很顺利,但是有一天晚上,张老师突然打电话过来,说女儿跳楼了。我们赶到少年宫时,女儿已经断气了。
女儿离开的时候衣衫不整,而且下体有血迹,我们怀疑她被人强奸了,毕竟在此之前她每天都过得很开心,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自杀。可是,当时警方的调查似乎受到阻挠,没经我们同意就把尸体火化了,而且至今也没能把事情弄清楚。
女儿的死给妻子很大的打击,而且女儿还死得不明不白,她因此而变得郁郁寡欢,一年后也离我而去……
讲述完这段悲伤的往事后,张志强的感情得以释放,泪珠一滴接一滴地划过沧桑的脸庞。此刻的他,只是一个疼爱女儿的父亲。
离开影楼后,宫尚名回到重案组办公室,大壮和小志已经翻出过去二十年内与市少年宫有关的案件记录,其中有宫尚名最为关注的张纤凌自杀一案。
这宗案件的记录很简单,案情就是张纤凌因一时情绪不稳跳楼自杀。但是死者为何会情绪不稳,证人的口供没给出答案,所有口供都很含糊,模棱两可。但这并不代表这份记录毫无价值,因为十名证人有三名就是之前被杀的死者。证人中除了已经遇害的三人外分别是:舞蹈老师张爱玲,舞蹈学生王欣、罗美美、范可、静宜以及音乐班学生李小强、杜礼贤。
难道凶手就是张志国?为女儿报仇是杀人动机,善长运用光影效果也能用于解释凶手诡秘的杀人方式,也许该重点调查他。但在此之前,必须先调查一下张爱玲,因为张纤凌遇害时,她也在少年宫里,而且当时她并没有课要上,也就是说她有可能是凶手或帮凶。
一大早回到重案组办公室向队长王仁发汇报调查情况,根据昨日收集到的情报,宫尚名把所有有嫌疑的人一一列出:
首先是张纤凌,虽然她在十三年前就已经跳楼自杀身亡,但凶手一再自称张纤凌,而且从凶手与死者的对话中可以得知,凶手知道很多应该只有张纤凌与死者才知道的事情。因此,虽然十分荒谬,但也不能排除厉鬼索命的可能。
?其次是张志国,女儿死得不明不白,为报仇而杀死涉嫌与女儿跳楼有关的人也在情理之中。而且,他还善于运用光影效果,与凶手诡异的杀人方式不谋而合。
其三是张爱玲,她有杀害第一名死者的动机,不排除杀害其余两名死者是为了搅乱警方的调查方向。而且范可遇害时,她虽然身处少年宫,但并没有与其他人同行。也就是说,她有作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