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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世事多艰(1)

(第一节)坎坷少年

洪迈,洪皓第三子,字景庐,生于徽宗宣和五年,正是北宋虚华盛世的最后几年残光。当时的北宋刚刚和金国联手灭了辽国,以一百万钱的代价从金国手中买回了燕云十六州;同时国内轰轰烈烈的方腊起义也被残酷地镇压。虽然此时国家已是满目疮痍,原本是钱粮所出的东南半壁一片残败景象,但北宋统治阶级还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他们完全忘记了北边那个新兴的邻邦,一心以为只要把过去侍奉大辽的劲头拿出来,金国便不会染指中原。

对于洪迈的出生地,人们一般没有争议,普遍认定是鄱阳。但对于他的籍贯,也就是他到底应该是哪里人,向来有着三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应该是乐平人,根据之一是同治年间乐平人石景芬编纂的《饶州府府志》中称洪氏是“乐平人,居鄱阳”。其二,清代道光以前的鄱阳县志,均未将洪氏列入县籍,并把他们看作是“寓贤”——借住于此的贤人。第二种看法则认为应该是鄱阳人无疑。首先,《宋史·洪皓本传》中有明确记载“皓,鄱阳人”。其次,在洪迈与洪适等人的作品中多次提及故乡为鄱阳。洪迈《容斋三笔》卷六《蕨萁养人》云:“吾州外邑,乐肦山在乐平、德兴境,李罗万斛山在浮梁乐平、鄱阳境,皆绵亘百余里,山出蕨萁。”明指乐平为外邑。而洪适《盘洲文集·盘洲老人小传》中亦记:洪氏始居乐平之金山,自曾祖府君士良种德重义以气节闻,子中大夫炳早逝,二孙彦先、彦升府君慨然思所以成立,计即挈诸城中访求先生之贤力教之,因占籍“鄱阳”。明言迁居鄱阳已历四世。第三种意见则是认为两可。主张如洪氏一家这样的历史名人,本非一乡一邑所能私有,既然两家都各有证据,那就仿照徐孺子是南昌(县)人也是新建人的故例,各自引为先贤也可以。

从目前的史料来看,认定洪迈为鄱阳人更为妥当。毕竟洪迈之时已迁出乐平在鄱阳定居五世之久,如果当真追溯祖籍,那洪氏就应该是安徽人。不过时下在乐平,仍然有人们坚持将洪迈等人列入当地历史名人行列,这种热爱本土、倾慕前贤的热忱值得赞赏,同时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洪迈及洪氏家族的文化影响之广远。

根据一些野史记载,洪迈在初出娘胎之时,即感染风寒,落下了不由自主微微摆头的风疾。也许是洪皓对这个儿子寄予厚望,又或者他希望儿子将来不会受这胎病的影响,他沿袭前两个儿子名字中都带走字底的特点,为这孩子取单名迈字。事实上确如他的期望,这个叫洪迈的孩子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超越常人的天资。洪家本有勤奋好读的家庭传统。父亲洪皓自己就是一个好读不倦的学者。《四洪年谱》转引洪迈《先君述》有云:“先君天性强记,书无所不读,虽食不释卷,稗官小说亦暗诵连数千言。”又云:“善琴弈,好古,能别三代彝器。见书画不计直,必得之乃已。有书万余卷,名画数百卷,皆厄兵烬。居穷绝域复访求捆载以归。”既有博学强志的父亲在前引导,又有万卷诗书的家藏宝库在后奠基,洪迈对书籍的兴趣远远超过旁人。《宋史》中记载:“(迈)幼读书日数千言,一过目辄不忘,博极载籍,虽稗官虞初,释老傍行,无不涉猎”。洪迈读书一样是广收博取,并不偏执一门。这样早慧的智力加上如此勤奋广博的阅读,洪迈很早就具备独到的文学批评眼光。据《容斋三笔》卷五:

予甫十岁时,过衢州白沙渡,见岸上酒店败壁间,有题诗两绝,其名曰犬落水、油污衣。犬诗太俗不足传,独后一篇殊有理致。其词云:“一点清油污白衣,斑斑驳驳使人疑。纵饶洗遍千江水,争似当初不污时。”是时甚爱其语,今六十余年,尚历历不忘,漫志于此。

十来岁时看过的两首小诗,以至于终身不忘,其记忆力之强当真罕有其匹。尤其可贵的是,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初步的文学鉴赏取向和文学批评观点,能够对欣赏到的文学作品进行黑白分明的分析品评,充分显露出一位文学和文化大家的潜质。

但是,这位少年天才的成长之路布满坎坷。他七岁那年,父亲奉命出使金国。此后,一直是母亲和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兄长在支撑着这个家。就对洪迈个人成长的影响而言,他名满天下的父亲还不及默默无闻的母亲。由于年纪幼小,对于父亲他更多的是从别人嘴里听说,只有母亲,才是对少年洪迈言传身教的唯一典范。

太夫人沈氏,常州无锡人。祖讳宗道,赠朝请郎;考讳复,仕至朝奉大夫,赠左中奉大夫;妣令人陈氏。政和五年,先君及进士第。太夫人之兄太学博士松年在京师闻先君名,定昏焉。先君既调官,与太夫人归乡。家故贫,有妹未行。太夫人倾箧中装资遣之。先君官浙东西,奉祖母安与太夫人,承颜色一以顺。朝晡所食。寒燠所衣,节适尽志。祖母得时病,视絮汤液不去侧,夜分不脱衣,倦则假寐。建炎三年,先君奉使朔庭,时祖母年出七十,方寇盗旁午,外无宁居。洎家秀州,长子适十三,孱儿多未免怀,不敢以家事辞,系太夫人是赖。它姬有子,太夫人恩之有过于己出者。一姬甚嚣,以太夫人钟爱其女,意小不怿,故笞辱之,以挠太夫人。唬声一闻则蹙然见颜面,必俟其嬉戏复常乃悦,终不少谴其母。盖其仁厚出天资,行于自然,未尝有所强勉,数数然也。生理既薄,所仰以给者唯先君奉入。衣服饮食取财足,至诸子买书或捐钱数万不靳。训之曰:尔父以儒学起家,尔曹能一人趾美,我不恨!曾为之迎师千里外,虽隆寒盛夏不使辍。叔氏之妻既移天于他门矣,复失匹,无所依归。太夫人并其母畜于家,不与娣姒时异,讫又嫁乃已。平生郑重,口不挂人之过差,心不念人之旧怨。左右童侍不闻一厉声,见一怒色,盛德着于闺庭,放乎乡党,远近亲疏识与不识,讲太夫人贤以为口实。绍兴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不疾而终享年五十。

在这样一位坚强、仁爱、细心与豁达的慈母教育下,洪迈茁壮成长。从母亲的坚强中,洪迈学会了坚忍不拔、百折不挠;从母亲的仁爱中,洪迈知道了严于律己、宽以恕人;从母亲的细心里,洪迈懂得了耐心细致、严谨治学;从母亲的豁达中,洪迈领悟到隐忍以待、自强不息。可以说,日后洪迈能够成为在政治、文学、文化、史学等诸多方面广有建树的栋梁之材,含辛茹苦的母亲居功至伟。

不幸的是,过分沉重的生活负担最终压垮了原本在精神上已经是心力交瘁的沈夫人。绍兴八年,年仅五十岁的沈夫人带着对丈夫的深深思念和对儿女的殷殷期望离开了人世。十六岁的洪迈从七岁父亲离去之后,精神上再次受到沉重的打击。一年之后,洪迈和两位哥哥护送母亲的灵柩回到她的故乡无锡下葬。无处可去的兄弟几个干脆就在母亲墓旁结庐而居,一方面为母亲守孝,聊解对母亲的无限思恋;另一方面静心苦读,准备参加四年后的科举考试。当时他们的生活条件极其清苦,但就在这样困苦的环境里他们手不释卷,刻苦攻读。《四洪年谱》中记载:“十一月辛丑葬魏国于无锡县开化乡白茅山之原。既葬,兄弟即僧舍肄词业,夜枕不解衣。”他们知道,父亲远游,母亲谢世,洪家的门户重担从此就落在自己的身上。因此,为早日担当重任,他们刻苦学习,连天累夜,甚至到了晚上睡觉都不脱衣服的程度。

苍天不负有心人。绍兴十二年,学业有成的兄弟三人来到临安,住在南山净慈院中,为科举考试进行最后的冲刺。对于这次考试,洪迈信心十足。在南山等待考试之时,他还有余暇去亲自观看当时省试的盛况和威仪,油然心向往之:

绍兴十二年壬戌,予寓南山净慈,待词科试,见省试官联骑,公服戴帽,不加披衫。每一员以亲事官一人执敕黄行前。是时,知举、参详、点检官,合三十一员,最后一中官宣押者,入下天竺贡院。

考试开始了。考试中还发生了一件趣事:

叶绍翁四朝闻见录:洪遵试克敌弓铭未知所出,有老兵持砚水密谓洪曰,即神臂弓也。凡制度轻重长短无不语洪,有司以为神。

这件事可以说恰恰表现了当时朝野上下对忠臣之后——洪氏三兄弟的爱护之情。

很快,考试结束了。也很快,考试结果公布了。理所当然二哥洪遵高中魁首,不出意外大哥洪适喜得探花。可是命运难料,三人之中最有文学天赋的洪迈,居然落第了。

(第二节)“长怀千里驾,每被五斗逢”

变幻莫测的无情现实给了初出茅庐满腹经纶的洪迈一个不大不小的下马威。迄今为止没有直接材料向我们证实洪迈当时的想法究竟如何。我们只能根据洪迈一生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有时近乎矜持的自信来揣测:这次打击对于年轻气盛的他来说,应该是很难接受和消化的。但毕竟事实已成无可奈何,惟有艰难地咽下这一杯烧喉的苦酒。眼看着自己的两位哥哥风光无限地走上新的舞台,洪迈的内心极其失落和孤独。

但命运的风向标再次戏剧性地来了个转折。刚刚在科场中失意的洪迈迎来了久别十五年,历尽沧桑而名满天下的父亲洪皓。南宋绍兴十三年,洪皓冲破十五年的燕山风雪和北地胡尘,回到故国。自母亲去世之后,洪迈终于能够重新感受到父母之爱的温暖。同时,不同于女性的温柔和婉,他从父亲身上体会到一种男性的刚毅勇武,这给他的精神世界里注入了某种强健的生命气息。洪皓也极为喜爱这个聪明博学的少子。他似乎从洪迈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少年时的影子,对其寄予了极大的期望。洪皓不仅命洪迈为自己代笔了大部分的文章奏表,还正式地向朝廷推荐洪迈担当出使金国的重任。声名煊赫的父亲给予的充分重视,无疑极大地增强了洪迈的信心。他一切的失意与痛苦顷刻间化为乌有。

经过痛苦而焦急的三年等待,绍兴十五年春天,洪迈再一次来到临安,借住在临安城里三桥西一个叫沈亮功的主簿家里,准备参加博学宏词科的考试。据《四洪年谱》记载,在沈亮功的家里,他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沈亮功发现由于人地生疏,加之言语有异,洪迈出去买饭很不方便,于是就每天在家里为洪迈专门做好饭送来,使他能够专心温习。朝廷不少大员也在关心洪迈的情况,时任宰相的汤思退亲自到沈家来看望他,详细询问了他的衣食住行各方面情况。洪迈把沈亮功亲供膳食的事情一说,汤丞相感叹地说:“主人亦贤矣!”这段故事耐人寻味,至少它给我们提供了两条很有价值的线索。首先,一位当朝宰辅降驾屈尊去看望一个年方二十出头,尚无功名的小伙子,并且亲自过问他的饮食起居;其次,汤丞相在赞誉主人之时说的是“主人亦贤矣”,一个“亦”字玄机自现。这些线索表明,年轻的洪迈已经被当时的舆论所瞩目,并毫无疑问地被视为栋梁之材。可以说朝野内外都对他寄予厚望。

这一次,洪迈没有辜负大家的期待,他轻轻松松便高中探花。一时之间,“三洪文名满天下”。南宋朝廷授予他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随即又封为左承务郎敕令所删定官。一颗闪亮的新星在万众瞩目中冉冉升起。当时他的心情是极其兴奋的,四十多年以后他在编写《夷坚志》时,刚刚登第的风光往事仍然是历历在目:

绍兴十五年三月十五日,予试临安试词科,第三场毕。出院时尚早,同试者何善伯明、徐搏升甫相率游市。时族叔邦直应贤、乡人许良佐舜举省试罢,相与同行,因至抱剑街。伯明素与明倡孙小九来往,遂拉访其家,置酒于小楼。夜月如画,临栏望月,两烛结花,粲然若连珠。孙固黠慧解事,乃白坐中曰:今夕桂魄皎洁,烛花呈祥,五君皆校艺兰省,其为登名高第可证,不疑愿各赋一词纪实,且为他日一段佳话。遂取吴笺五幅置于桌,升甫、应贤、舜举皆谢不能,伯明俊爽敏捷,即操笔作《浣溪纱》一阕曰:“草草杯盘访玉人,灯花呈喜坐天春。邀郎觅句要奇新。黛浅颜娇情脉脉,云轻柳弱意真真。从今风月属闲人。”众传观叹赏,独惜其末句失意。予续成《临江仙》曰:“绮席留欢欢正洽,高楼佳气重重。钗头小篆烛花红。直须将喜事,来报主人公。桂月十分春正半,广寒宫殿葱葱。娥相并曲栏东。云梯知不远,平步蹑东风。”孙满酌一觥相劝曰:学士必高中,此瑞殆为君也!已而予果然奏名赐第,余四人皆不偶。

细味洪迈与何伯明的词作,实有天壤之别。从词艺来看,何词韵脚破落,纯以鼻音入韵,险窄而无亮音。同时,遣词委琐造句生硬。如“草草杯盘访玉人”,又如“邀郎觅句要奇新”;而洪词则不同。韵脚统一而错落有致,每阕头句破韵二句转回,既有变化又能和谐。韵音响亮宽宏。用词生动自然,结句体式多变,精心雕琢而不露凿痕。如“桂月十分春正半。广寒宫殿葱葱,娥相并曲栏东。”从词味而言,何词如大白话,一五一十平沙万里,过眼无余;洪词则通过比喻,对仗,夸张,借代,拟人等多种修辞手法的运用使短短一首词有峰回路转一唱三叹的奇妙效果。多种诗歌意象的融合更是扩大了词境,开拓了想象空间。再从词境着眼,何词境界低下,不过是一首与倡女的调情俚曲而已;而洪词清俊豪迈,直是洪迈一吐胸襟的快意之作。其中“直须将喜事,来报主人公”与“云梯知不远,平步蹑东风”两句尤为出类拔萃。其雄姿英发之态度,当仁不让之豪情几可直追以豪放见称的苏东坡。故此,即便是倡女孙小九,也立知高下而举酒相贺。一首短短的游戏之作,就已经初步表现了洪迈在文学艺术上的卓越天资和出众才情。

就在踌躇满志的洪迈准备大显身手的时候,一场政治风暴悄然袭来。由于父亲忠宣公直言无忌,触怒权臣秦桧,被外放饶州。犹然不能解恨的秦桧转头又指使走狗们对洪迈进行诬告。绍兴十五年十月,御使汪勃上奏折,弹劾洪迈与父亲洪皓“同恶相济”,参与“不靖之谋”。什么是“不靖之谋”呢?靖,就是安定的意思,顾名思义,“不靖之谋”就是阴谋破坏安定。原来,秦党给父亲洪皓罗织的罪名就是说洪皓当年出使本为名利。如今拜和议所赐,他被金国放还。但他却以忠义自许,一再地在朝廷上主战排和,这是因为他还想通过破坏朝廷的和议大局来为自己进一步邀取名利。所谓参与“不靖之谋”就是说洪迈和所有这些事情也有牵扯,一向干些破坏朝廷和议的事。由此看来,这时的洪迈和父亲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主战派。很快,昏庸的宋高宗听信了秦党的谣言,把洪迈也赶出京师,让他去福州当了个小小的添差教授。被污蔑的父亲无处诉说满腹冤情,心情极度抑郁,使得身体也日见羸弱。为了照顾父亲,他没有去福州就职,而是陪着父亲流放,伺候老人家的饮食起居。

流放的生活充满了艰辛甚至危险。秦桧的走狗无处不在,他们抓住一切机会向主子邀功请赏。幸亏老天也在暗中帮助忠臣义士:

闽人倪察老矣,以承务郎守郡,自谓秩卑无奥主闻。新兴守以巧中迁客取使节,意跃然效之。钩先君为奇货,使主兵官左右狙罅隙捕锻家奴狱中,欲持一两事酿成罪以梯已。未及发察死。

此时的洪迈年纪虽轻,已经是名动天下的文章大家了。虽被贬斥,与他交游,向他求文、求题的人倒是越来越多起来。如《容斋三笔》卷十一《何公桥诗》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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