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里的森林散发着原野芬芳,受惊的小兔子四下逃窜。
光头老大被林风扛在肩膀上,反抗不得,他大声道:“小哥你到底要干什么,要杀要砍说一声,我绝没有怨言,你刚才砍断那群天狼佣兵的手臂,已经为我那兄弟报仇了,你便是我风月佣兵团的恩人!小哥……你倒是说句话呀,你拿着我那断掉的手臂,到底要干什么?”
林风不由笑道:“你这断掉的手臂?哈,刚才肚子饿了,拿来烤了吃果腹!”
一下子,光头老大脸色煞白,但是依然咬牙道:“好!你是我风月佣兵团的恩人,别说烤一手手臂,你就算把我给烤了,我莫问鼎也绝无怨言!”
林风哈哈一笑:“算了吧,看你皮厚肉燥的,我怕吃了塞牙缝!”
莫问鼎立刻憨然一笑,道:“我就知道你在跟我开玩笑!”
林风问:“这里距离小道已经很远了,天狼那些人不会追过来了吧?”
莫问鼎点头:“嗯,他们每个人都受伤不轻,肯定没有力气追过来了……咳咳……”
几滴鲜血溅落在林风胸前,莫问鼎的伤势实在太重,已经开始吐血了。
林风当即停下,把莫问鼎放在一颗大树下,让他靠在树根旁,然后拿起那条断臂,隐约感受到其中还有些灵力波动,生命气息尚未消失。
“啪嗒~!”
林风将断臂一下子捅在莫问鼎的伤口断裂处,这一下却让莫问鼎惨痛大叫,但是他也算是条硬汉,马上抓过旁边的一根树枝咬在口中,满头大汗也不再哼一声。
林风的医术承自青囊天书,虽然天书里对麻醉有着独到的见解,但是条件不足,为了骨骼和肌肉的接合,林风根本就不敢冷冻伤口,莫问鼎这时所承受的痛苦也就可想而知了。
“呼~!”
一团温和的绿色治疗灵力被林风捧在掌心,手掌翻转就将灵力注入了莫问鼎的伤口处,只见那绿色的木系灵力迅即化为千丝万缕的灵力线,寻找着断臂处的肌肉纤维,一一进行原般配的接合,而骨骼则也在灵力的牵引下迅速生长融合!
青囊书何等玄妙,几分钟的时间竟让莫问鼎的伤口处有了一些知觉,他松开口中的树枝,惊喜交加道:“这……不会是真的吧?我以为这条胳膊已经报销了……”
林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笑道:“或许,碰到别人算是报销了,但是今天你运气好看到了我,只要不是脑袋被砍掉,我都能给你接回来!”
莫问鼎立刻挣扎着起来,扑通一声就给林风跪下了,虔诚道:“兄弟,从今以后你就是我莫问鼎的主人,任意驱使,除死方休!”
林风起身,傲然立于一旁,道:“莫问鼎,希望你记住今天的话,你之前是流浪佣兵等同于流寇,我林风之所以救你,是因为你的部下能够恪守不欺平民的原则,并不是想要你受我驱使!”
莫问鼎抬起头来,铮铮道:“从今以后,风月佣兵团唯你马首是瞻,我莫问鼎以母亲的名义起誓!”
林风心中一动,便说:“你真的愿意听从我的号令?”
莫问鼎当即用力在地上磕头,额头触及坚硬的数根发出一声闷响,已然出血。
“行了,我知道了。”
其实林风心中也有计较,在月华大陆这乱世中生存就不可以没有自己的势力,既然眼前有风月佣兵这支可以为兄弟卖命的流浪佣兵,那此时不收了更待何时?
说了一句后,林风拔出斩风剑,把树旁的细小藤条斩断数根,然后又削了一根笔直的粗大树枝,回身将莫问鼎的断臂固定,用藤条将那手臂捆了个严严实实,结果莫问鼎的上半身就被捆成了粽子的形状!
莫问鼎略显尴尬,感激道:“多谢主人!哎,我那群兄弟真是……大难临头居然逃的没影了……”
林风刚要说话,这时林间的开阔地那里突然传来嘈杂的声音,隐约听到有人在呵斥——
“都给老子快点,再晚了老大铁定被那群天狼混蛋大卸八块了!老巫师,你别咳嗽了,快点走啊,娘的!”
另一个人问:“老大会不会被那些天狼佣兵砍断双手双脚?”
“不怕,老大说了头可断,命根子还在就行!”
……
没过多久,一大群风月佣兵浩浩荡荡的拥着一个老头走出了森林,最前面的人很快的发现了大树下的林风和莫问鼎,马上兴奋的大叫:“老大在那里!老大在那里!”
一大群人马上亢奋的跑了过来,当看到莫问鼎满手臂的鲜血时,一个手持斧头的佣兵立刻大喝一声,冲林风吼道:“小子,是不是你下的毒手,把我们的老大打成了这个样子?!”
林风还未说话,莫问鼎就已经瞪眼道:“没礼貌!这位是我们风月的新头,叫啥来着……哦对了,叫林风,都来拜见新老大!刚才若不是他,我早就被天狼佣兵杀了,而且他还帮我们报了仇,留下了天狼佣兵每个人一条手臂!”
一大群痞子佣兵立刻涌了上来,一个个恭敬道:“参见新头!”
林风目光一扫,落在那个老头的身上,于是问:“这位老人家,是怎么回事?”
一个佣兵立刻道:“这老头可不简单,他是十里八村最厉害的术士,我们请他来救我们老大,这小老儿居然还敢不同意!”
“那,你们怎么把他请来的?”
那佣兵立刻挥了挥大刀,道:“我们看到了他女儿上山,就骗他说,我们已经抓住了他的宝贝女儿,不跟我们来的话,我们就把他女儿先奸后杀!不过老大请放心,我们风月绝不干伤天害理的事情,他的女儿现在已经挎着小篮子上山采野花去了!”
“靠……”
林风看了眼那老者,发现他灵力波动虽然并不强烈,但是神光内敛,看起来像是另辟奇径的高人!
这时,莫问鼎喝骂道:“混账!就算为了救老子,也不能掳劫人家,你们这些混蛋赶快把大师送回家,他要是少一根毫毛的话,你们都吃不了兜着走!”
林风道:“那我们亲自送老人家回村吧……”
莫问鼎点头,道:“您现在是风月佣兵的新任团长,一切由您说了算!不过,我建议现在还是回去看看天狼佣兵那群混蛋怎么样了。”
林风并无意见,于是一大群人回到刚才激战的地方。
郁郁葱葱的田野之中,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堆尸体,一股刺鼻的腥味飘在风中。
尸体中,大约有二十具尸体是属于风月佣兵团的,而天狼佣兵则也死去了数十名,全都是断掉一条膀臂也昏死过去的,在尸体旁边,七零八落的很多手臂散落在草间,鲜血到处都是,天狼佣兵也没有收拾也离开了,大概是害怕林风这个杀神会再次回来。
看着这血腥的场面,风月佣兵们目瞪口呆,根本就无法想象林风这个看起来不算很健壮的年轻人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一群人就地挖开了一个大坑,把自己人掩埋进去,也没有立碑,就那么一个没名没姓的大土包。而莫问鼎又命令重新挖个大坑,把天狼佣兵的尸体也一起掩埋掉,不过风月这些流浪佣兵很节俭,有的人扒下天狼佣兵尸体上的盔甲,这些盔甲的都算的上是高级货,是流浪佣兵做梦也得不到的东西!
林风和莫问鼎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样子,压根就没想管,当所有人完事之后,便浩浩荡荡的想附近的镇子行去!
路上,林风与莫问鼎并肩而行,问道:“风月佣兵,拥有自己的驻地吗?”
莫问鼎摇头苦笑:“没有!大型佣兵团已经把可以占据的驻地全部收归囊中,我们这种实力低下的小型流浪佣兵团根本就分不到一杯羹!”
“那,我们就只能靠抢劫商队生活吗?”
莫问鼎点头道:“暂时也只能这样,有些佣兵团如同虎狼山贼一般的洗劫村庄在发财,但是我们风月不屑干这等龌龊事,所以,我们只抢劫富人的商队!”
林风点点头,心中暗暗盘算着发财大计。
……
在密林中前行了大约一个多小时的样子,前方豁然开朗,出现了一派山明水秀的美好景象!
青山绿水的画面中,一个小小的山村坐落于山脚下,炊烟袅袅,大概有千户的人家,零星的坐落在山涧之外,也有些比较密集的凑在一起,在山地上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广场,而在村庄外,一条碧绿的小河流经村外,刚好形成了村庄的护卫河流,而在小河上,一座竹制的小桥横在上面,成为唯一的交通要道。
莫问鼎远远的看着这小山村,道:“这就是远近闻名、风景秀丽的清水镇,小镇总共三个村子,三千多户人家,在这深山里他们以为可以避世生活,可惜的是,上个月这里刚被天狼佣兵洗劫了一次,几乎失去了所有的牲口,好在镇里的年轻女子都被藏进地窖中,否则的话肯定被天狼佣兵那群败类抢回去当成泄欲工具了!”
林风展开眉头,笑道:“问鼎,你去找来镇长,咱们跟他谈一笔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