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要说的是跳舞。
跳舞是迪厅的主要内容。我其实身体协调性比较差,不太擅长这个,但是当Hip-Hop的音乐响起,当全场都热血沸腾,加之自己几杯酒下肚,身体还是会自然而然地摆动起来,摆不好瞎摆。巨大的声响下,客户也不会扯着嗓子和你聊,所以肢体与眼神的交流,胜过一切。
为了应对可能在迪厅中进行的应酬,平时我会在iPod和车里多放一些Akon、Lady Gaga或者黑眼豆豆的音乐,经常听听,找找节奏感。
恋爱是恋爱,生意是生意
不过显然,在夜店谈恋爱和在夜店中谈工作,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我就吃过这样的亏,陪客户开商务party,自顾自地猛嚎,结果人家客户客套地称赞了我几句,喝了几杯酒,就找借口回家了,生意自然也没了下文。有过这么几次以后,我突然明白了,我不是去玩儿的,是去工作的。我爽了,客户了;客户了,我也快不爽了。
所以,诸位带着"任务"去夜店的同志们,千万别兀自沉醉,千万长点儿眼力见儿,照顾客户的感受。譬如,关照客户少喝点儿,客户喝完酒递上一张餐巾纸,问问对方想唱什么歌,他要是不太放得开你就主动邀请他合唱一首。诸如此类。
无论喝多少酒,你都要时刻保证自己的清醒,特别是最后能顺顺当当地把账结了,还得坐出租车把客户安全地送回家,这一点很重要。我遇到过宴请客户结果先把自己灌翻了的二百五,这给客户留下的印象是非常不好的。
多年的夜店经历,让我总结出一个道理来:
在夜店中谈恋爱和在夜店中谈工作,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一个角色的转换。当你在夜店中谈恋爱的时候,要努力突出自己,五分钟的自我魅力展示比赖在姑娘身边献上半年的殷勤都管用;当你在夜店中谈工作的时候,主要任务就不是展现自己的魅力了,而是甘当绿叶,愿为陪衬,对客户鞍前马后,百般体贴。殷勤这一时三刻,结果可能让你连爽好几个月。这就是传说中的事半功倍啊。
最后也不要忘记我在第一个故事中强调的,真诚。无论是工作,还是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