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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桃李满天下,恩情似海深(2)

事后,她气极了,委屈的泪顺着洁净的脸庞簌簌而落。她不远千里,不辞劳苦地从北国之都前往这片荒村支教,却万万不曾想到,这些在贫困中成长起来的孩子,竟然会如此淘气。

她一个人,肩负三个年级的课程。偶尔哪位同学病了,她还得充当临时医生。一日下来,筋疲力尽。她时常会想念她曾经所在的城市。直到此刻她才明白,之前那座生自己养自己又让自己怨声载道的城市,其实,是多么美丽与诱人。她不止一次想要回去,可总觉得对不住那些村民。她刚来的第一天,还未当上班主任,便已向那些前来热情迎接的村民许诺,要在这穷乡僻壤待足三年,教会这帮孩子读书写字。

他不喜欢读书,即便他真切地知道,知识可以改变他的命运,可以带他离开这片贫瘠的土地。若按“调皮孩子多聪明”的常理来说,他该是班上最聪明的孩子。一无所有的荒村里,他总能找到让大家开心娱乐的法子,他总能让每一个老师哭笑不得,他总能让班上的那几个男同学都听他发号施令。

为了让他有责任心,发现自己的不足,她让他当了班长。原本以为,颇有威信的他会管理好班上的课堂纪律,殊不知,他却带着全班同学提前早退,逃到后山腰上采野果。

他的学习成绩每次都很稳定,保持倒数第一。所有的老师都对他绝望了,劝她不要再在他身上花半点心思,他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她不信,说要证明给他们看,他只要努力,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他逃课游泳,碰上大雨,浑身湿透,不敢回家,怔怔地坐在教室里等待衣服被身体烘干。殊不知,却发起了高烧。她背着他,来不及换鞋,踏着高跟皮鞋,“噌噌”地迈上山路。他伏在她的背上,勉强地撑着雨伞。

躺在诊所的病床上,他看着她因崴倒而水肿的右脚,断脱的鞋跟,一言不发地流泪。她以为他怕自己回家后会被父亲责打,于是就轻抚着他的肩膀,安慰地说:“别怕,别怕,待会儿到家了,我就跟你爸爸说,你在我家里补习功课。这样,你就不会挨打了。”

他哭得更凶了,“呜呜”地喘不过气。她不知道,他根本没有父母。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一同南下打工,结果,一去不复返。这些年,他与奶奶相依为命。他之所以不敢回家,只是怕年迈的奶奶伤心罢了。

第二日,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何他听课忽然认真起来了。可与那些故事里的结局不同,现实中,没有奇迹发生。他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在做表面工作,他实在不想读书,可又不想让她伤心,只好这么做了。

毕业之时,尽管他的学习成绩仍旧保持“第一”,可性格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不再恶作剧,不再喜欢让他人难堪,不再内向、孤僻、乖张。短短三年,他变得高大、强壮、开朗、活泼、乐于助人,如换了一人。

离去的当天,所有孩子依依不舍地将她送上了山路。绿树滚滚,模糊了她的视野。她再三驱逐,都无法将他们撵去。她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孩子们站在松涛呼啸的山间,哭了。

他隐在人群中,几次欲上前告别,都未能鼓足勇气。他多想上前亲口说声“谢谢”,抑或说声“对不起”,可最终上前时,却如鲠在喉,只得奋力地挥了挥手。

很多年后,在黄土地上徘徊过后的他和当年的父母一样,踏上了南下的列车。一笔工资,他用来买了一双崭新的高跟鞋。

她收到这双高跟鞋时,几乎忘了他的名字。在城市中,她已经送走了很多届优秀的学生,他的名字,已在这些记忆中模糊。直到目及盒中的相片,她才恍然记起,那个在很多年前,让她难堪落泪的大眼眼的调皮男孩儿。

照片背后,是一段让她落泪的拙劣笔迹:“感谢您,老师,直到我们别离的最后一刻,您都未曾将我这位最差的学生放弃!”

因为我是老师

万安峰

那时,教我们文科班语文的王老师每次上作文课都有个特点,就是喜欢在全班点评一篇他认为写得最好的学生习作,而每次点评的总是沈君的作文。

50多岁的王老师清清嗓子,摇着满是花白头发的脑袋,用他特有的带点赣南口音的普通话,抑扬顿挫地读着沈君的作文。每当这时,沈君总会不由自主地低下头,他的旁边便会响起一些不合时宜的嬉笑声。

“老师,他的作文是抄来的,我在作文书上看过!”有一次,一个学生举手提出异议。

这时,王老师的目光静静地拂过全班每一个人。他是一个慈善的人,也是学识颇为渊博的一位老师,据说他写的书和发表的文章有一大摞。

他的目光总是那样深邃,让人想起沧桑的岁月。

他庄重地说:“我们应该相信沈君同学的实力,他应该写得出这样的好作文。”说完,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沈君一眼。

沈君乱蓬蓬的头埋得更低了,仿佛要藏进课桌底下。

下课时,王老师叫沈君去办公室一趟,有人便幸灾乐祸地向沈君挤眉弄眼。沈君红着脸,低着头,慢腾腾地随着枯瘦如柴的王老师走进了办公室。

当沈君出来时,他的脸上依旧红扑扑的。有同学问他,老师是不是骂了你?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背过身去,用衣袖拭了拭眼角。

以后,王老师依旧会念沈君的作文,只是班上的嬉笑声少了,沈君的头也渐渐地抬了起来。

后来的高考,沈君超水平发挥,考上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中文系,这对我们那所普通的学校来说是破天荒的,甚至连整个县城也轰动了。

许多人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沈君以前只是个默默无闻、极其普通的学生,有的人便酸溜溜地说:“这小子运气好。”

只有王老师说:“我们应该相信他的实力。”

在大学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寒假,我们一些曾经要好的中学校友,冒着风雪来到母校专程看望教过自己的恩师。沈君也来了,他说虽然一直忙着写论文,这次说什么也要见到已经退休的王老师。我们急匆匆地赶到王老师家,王老师的家人却凄然地告诉我们,积劳成疾的王老师因为肝癌,退休不久后便逝世了,他临走时还翻阅着以前学生的作文……

沈君的泪当时就流下来了。

离开王老师家时,沈君迎着寒风说:“我永远记得那次作文抄袭事件,在办公室里,王老师拿出一本刊物,里面的一篇文章与我的作文一模一样,而那篇文章竟是老师发表的作品。老师用的是笔名。我竟然抄袭的是老师的作品。那一刻,我愕然了。我问老师,您为什么不当众揭穿我?他只说了一句话:因为我是老师。”

那一刻,我们都默立许久,任由雪花飞舞,披满一身。

后来,毕业的我们各奔东西,沈君放弃了读研究生的机会,回到母校工作,成了一位像王老师一样的普通语文教师。整个县城再次轰动了,亲戚朋友都说他疯了,放着大好前程不要,回老家做甘坐冷板凳的教书匠、孩子王。

只有我们知道,其实沈君比谁都清醒。

老师无法拒绝美

李树彬

熊老师是我的中学语文教师。由于他手脚特大,又爱戴副大黑框眼镜,常使人想起憨厚的狗熊,于是背地里同学们都叫他“熊哥”。

那时,同学们都喜欢恶作剧。上课时,常悄悄往老师背上甩墨水,同学们称之为“梅花铭”。有一次“熊哥”穿了件雪白的衬衫来上课,我暗地心喜,心想表现自己天才技艺的机会来了。整节课,我都在找机会,终于在他讲得得意之际,我把钢笔轻轻一晃,一排清晰的墨色梅花便在他雪白的衬衫上傲然开放。不知是同桌暗示,还是他背上长有眼睛,快下课的时候,他终于发现了梅花。我心里一乐,想:这下可好了,看戏的机会又到了。

我假装若无其事地注视着他,想看他如何大发雷霆,如何苦口婆心地教训我们。谁知他却脱下了衬衫,只穿件背心,指着“梅花”,笑着说:“同学们,看来我和你们的感情还没有你们班主任和你们的感情深。你们甩在我身上的墨水还没有你们班主任身上的多。看来,我还要努力……”“哄……”他的话还没说完,同学们就大笑起来。从那以后,再没有人从事“梅花铭”的工作了。

还有一次作文,为了交差,我便抄了一篇交上去。没想到下次作文课,我的作文居然成为当众宣读的范文。我既受宠若惊又忐忑不安,心想要出事了。果然没读几句,我的反对派便站起来指责道:“老师,李树彬的作文是抄的。”我的脸一下子便红到了脖子根儿。“熊哥”看了看窘迫中的我,又看了看趾高气扬的“告密者”。他顿了顿道:“孩子们,这篇文章太美了,老师无法拒绝美,所以让我们一起用心欣赏。在此之前,我们要感谢李树彬同学,谢谢他给我们推荐了一篇这么美的文章。我也相信总有一天,李树彬同学也会写出同样美的文章来。我想他不会令我失望的。”说完,静悄悄的教室,又回荡起熊老师特有的那种抑扬顿挫的朗诵声。

我脸上的烧退了。“老师无法拒绝美”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萦绕。坐在座位上,我深受感动,觉得非要把书读好不可,否则对不起熊老师的宽容和赏识,同时也使我见识到作为一名教师的人格美和平凡中的伟大。

去年9月,我特地去拜访赋闲在家的熊老师。一见面,他便笑着说:“当年的捣蛋鬼果然没令我失望,如今都成作家了。”

惩罚

江继峰

我是在一所县城念的小学。五年级时,学校成立了许多课外兴趣小组,有美术小组、音乐小组,还有生物小组。每个同学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报一个小组。

当时,我对音乐和美术都没有多大兴趣,于是便选报了生物兴趣小组。

生物兴趣小组共有21位同学,给我们上课的是我的班主任李老师。李老师三十刚出头,鼻子上架着副眼镜,略微有点儿胖的脸上总是带着浅浅的笑容,看上去一点儿也不严厉,同学们都很喜欢她。

兴趣小组开班的第一天,李老师便给我们布置了一道作业题——利用课余时间观察一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并每周写一篇观察日记。

生物兴趣小组的同学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家住县城的城里孩子;另一类就是像我这样家住城郊的农村娃。由于城里孩子家中的经济条件普遍较好,因此,他们平时在我们面前总会有意无意地显露出一种优越感,好像高人一等似的。对此,我心里一直都不服气,总想找个机会挫挫他们的锐气,灭灭他们的威风。这次,我觉得机会来了。因为这些住在钢筋水泥“丛林”中的城里孩子,平时除了猫和狗之外,很少见到其他动物,因此,他们选择的观察对象大多是猫、狗、鸽子之类的小动物。我决定选择一种他们城里孩子没有,而且非常难得一见的大家伙来观察。于是,我大声地告诉老师,我将把我家饲养的一头大黄牛作为观察对象。果然不出所料,我的话音刚落,便有几个城里孩子向我投来既羡慕又略带妒忌的目光。他们的这种眼神让我暗自得意了好几天。

其实,我家并没有养黄牛。当时报这个观察课题,完全是出于一时的冲动。为了完成观察日记,我翻箱倒柜地从家中找出几本有关家畜饲养的科普书,然后将上面描写生活习性的文字摘抄下来,再凭着自己对黄牛的一些了解,添枝加叶地修改一番,便作为观察日记交给老师。

转眼三个多月过去了,一个学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在我们生物兴趣小组的最后一堂课上,李老师对我们说:“在兴趣小组开班的时候,我曾给大家布置了一道观察题。同学们做得都很认真,每周都按时交来了观察日记。其中,尤其以汪继峰和吴军两位同学的观察日民写得最为详细生动。今天,我就组织大家一起去这两位同学的家里,亲眼看一下他们饲养的黄牛和山羊。我已经从外单位借来了一辆面包车,现在我们就出发吧!”

听完老师的话,我的脑袋顿时“嗡”的一声乱作一团。老师和同学们要去看我家养的黄牛,这可怎么办?当他们发现我家并没有养牛时,老师会怎么批评我,同学们又会怎样嘲笑我……

我昏头昏脑地跟随大家上了车,坐在最后一排。随着车轮的转动,我的心跳得越来越快。当汽车驶离县城,快要开到村口时,我紧张得都快要晕过去了。在一个岔路口,李老师突然让司机把车停下来,看了一下手表说:“哎呀,时间不够了。这样吧,我们还是去看看吴军同学家养的老山羊吧。对不起,汪继峰同学,我想我们没有时间去看你家的大黄牛了。”

老师的这番话,让我那颗已经提到嗓子眼儿的心,终于又放了回去。当时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至今都忘不了。从老师看我的眼神中,我清楚地感觉到老师其实早已知道我在撒谎。老师之所以没有揭穿我的谎言,是怕伤害我的自尊心。她巧妙地用这种“道而不破”的方式,既给了我惩罚,让我认识到错误,又没有伤害我的自尊。

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但我至今依然记忆犹新。正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发誓今生今世永不撒谎。在以后的岁月里,尽管因为拒绝撒谎,我曾失去一些只要撒一句谎便可轻松到手的利益,但我毫不后悔。没有谎言的日子,我活得很轻松,很有尊严。撒谎也许能够谋得一些不正当的利益,但这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谎言终有被揭穿的一天。当谎言即将被揭穿的那一刻,后悔、自责、恐惧、难为情等诸多情感一起涌上心头,那种感觉会非常难受。

嵌在心灵深处的一课

胡子宏

自从两岁那年一场重病夺去了我健康的左腿后,小儿麻痹症就开始成为我生活的羁绊。等终于能够靠拐杖支撑起自己的身体走路时,我又发现,我一斜一歪的姿势常常引起同学们对我有意无意的歧视。

我一天天地成长起来,我的皮肤白皙,我的双眸清澈明亮,我的笑容妩媚动人。这些都是同学们说的,可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有什么比缺乏健全的双腿更让人痛苦的呢?我不敢穿裙子,不敢大步地走,甚至在雨天路滑时,我还要重拾早在上小学时就扔掉的拐杖。我怎么能比得上那些四肢健全的同学们呢?

好在我是一个勤奋的女孩,我的成绩在班里乃至全年级都是第一名。但这并不能消除我的自卑和别人对我的歧视。我心灵深处常常沮丧到极点,直到初三时,一节英语课改变了我几乎一生的心情——

那节课其实是很普通的一课,当时我任班里的学习委员,每篇课文我都要预习,凭自己的勤奋,我早已将老师即将讲解的新课熟读许多遍了。可是那篇课文是讲一匹骆驼——偏偏是一匹瘸骆驼,那个Lame(瘸子)的单词使我的心狂跳不已。我仿佛感到:自己高高的身躯偏偏摊上一条瘸瘸的左腿,就像瘸骆驼。我不敢想象:王老师带领全班同学读那个英语单词时,定会有许多同学把目光投向我这个“瘸骆驼”。我的心惊跳着,晚上睡觉前淌出了痛苦的泪水……

令我胆战心惊的英语课终于来临了。预备铃刚刚响过,王老师就来到教室,镇定地站在讲台上,未等班长喊“起立”,王老师就说:“同学们,今天要讲新课。糟了,我忘记带备课本了,还有五分钟,来得及。学习委员和课代表,麻烦你们到我宿舍好吗?把我的备课本拿来……”

我和课代表王颖出了教室,去王老师的宿舍,王老师的宿舍很乱,我们找了好大一会儿,才在一堆书本中找到了他的备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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