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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什么时候看总是远远的(2)

“不让。”潘宁的声音轻轻软软的,一点点啄食慕远的心。他搂住她的腰,将下颌搁到她发丝上,无比舒适地闭上眼。

雨声在寂静中大了起来,刷刷、刷刷……好像长在耳边,无边无际,无始无终。

“我饿了。”潘宁转个身,脑袋抵在他胸口,深深嗅着他的气息,“好闻。先让我尝一口吧。”

她舔了舔他的胳膊,叹了口气,“你的身体比较瘦,吃起来肯定柴,会塞牙缝。抽骨头炖汤可能会好一点?适合红烧的,要数摔跤、柔道这类选手,浓油赤酱,微火慢炖,不过略显肥腻。口感最好的嘛,恐怕得是——”

她本想说唐末那种肌肉发达,肥瘦相宜的,还是住了嘴。

“你真是个妖精啊。偏偏还没人能拒绝你。”慕远叹息,放开她,“走吧,不给你肚里填点东西,恐怕真要被你吃了的。”

慕远带潘宁到江边美食城。未及走近,各种香味争相扑鼻。爆炒螺蛳、油炸小鱼、麻辣龙虾、香熏叫化鸡……

美食城店铺众多,可惜人流寡淡。放眼望去,都是空闲的座位。慕远和潘宁于是受到热烈的欢迎。慕远找了处好位置,可以透过竹林俯瞰脚下一波万顷。

潘宁胃口很好,吃掉两只龙虾,半只叫化鸡,又起劲地嘬着螺蛳。慕远担心她的胃,又喜欢看她饕餮的样子。吃,是生命力的象征,正如性欲,可惜自己在这两方面都有所欠缺。

“你为什么不吃?味道很不错的。”潘宁忙中偷闲,关心起他来。

他呷口茶,摇摇头,“我老之降至,牙口不好,而你还像七八点钟的朝阳。跟祖国的花朵在一起,油然而生一种叫希望的东西。”

“怪不得你的目光都慈祥了。”潘宁扁扁嘴,又上下牙床一咬,“切,别拿这个调调充长辈占我便宜。”

她动手舀了碗汤给他,是用本地的一种野生菌类熬制成的,口感清苦。“这个清热解毒,多喝几碗没关系。”

“谢谢!”慕远说。

潘宁闻言连忙把汤碗夺回来,“你不戒了这个词,我就不给你喝。”

“那你教教我,用什么词语来表达我心潮澎湃的感受。”

“可怜的孩子,看来是饿坏了。一碗汤都让你感动成这样。以后跟着姐吧,管饱。”

她夹了多多的菜到他碗碟,自己又挖了勺螺蛳来。只见她捏起一个,嘴巴一吸,舌头一卷,螺蛳肉就被吞进了无底黑洞。

慕远看着她灵巧的舌头,不可遏制地想,如果把自己身体的真相告诉她,她会不会,避之如蛇蝎。他想象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脸上却浮起淡淡的笑来。

“笑什么,说出来,一起乐乐?”潘宁道。

慕远指着江心一座隐隐绰绰的岛说,“看到了吗?那上面全部种着香蕉树。等雨停了,我带你去。”

2

雨几乎下了一夜,慕远也差不多失眠了一夜。

夜浓黑,他摸索着回到受伤的起点。

高考结束的日子,空气里都是一股子解放了的气息,可是他却在与死神作着殊死搏斗。

他觉得有股力气拽着自己,直往一个阴冷的地方坠,他不想掉下去不想掉,就手舞足蹈,拼命让自己往上撑。

两股力量不停权衡,你下我上,你追我赶,他出一身一身的汗,后来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他怕自己是没有力气拒绝死神的拥抱了。就在这时,他听到有人在叫他,陆生哥——他的生命里只有一个人有这样清甜的嗓音,他浑身一震,想着无论如何要找到她。

好像置身充满回声的迷宫,四处都是宁宁的呼唤和咯咯的笑声,却难觅她的踪影。

他急啊,可那种急是有希望的。他知道只要声音在,他终将找到。

身体渐渐有了暖意,他恍如置身夏日暮暮时的房间,西晒的光投进来,散出黄铜一样的光泽。屋子乍然飞起烟尘,在一片昏黄中波光潋滟地晃荡着。他觉得这地方似曾相识,等房中落了淡淡的影子,才知道是《老男孩》里的场景。那个说不上是宁宁还是姐姐的女孩子正坐在沙发上笑笑着叫他,陆生哥。

他急切地跪到她面前,把脸埋在她膝上。

女孩子穿着短裙,露出两条长长的富有弹性的腿。可惜的是,那两条腿紧紧夹在一起。

他气血翻涌,情急说:我可以看看吗?让我看看吧。

女孩子神情娇羞,那样子更像怂恿。他颤着手不管不顾去拉她的底裤。

终于是脱下来了,是意料中的淡淡的粉红色,后部绣着一只扎着蝴蝶结的猫。可是裙子遮蔽下依旧是她交缠的双腿。

他火烧火燎,更加焦躁地说:我喜欢你。我要娶你的。我保证。

女孩子漾着微笑站了起来,在他面前转了一个又一个圈,裙子向伞一样开放,但他究竟未曾看得清楚。

他觉得这样子真是煎熬啊。一个熊抱扑上去,压住她。她却似没有体重,轻飘飘地飞了起来。影子淡淡,好像要消失了。

宁宁,你别走啊。宁宁——他大声叫了起来。

醒来,发现自己置身窗明几净的病房。黄昏时分,云像蘑菇一样在天上丛生。

一个戴粉色护士帽的姑娘在给他换裤子,脸面潮红,卷起衣物后一溜烟走了。

野狼在不久后现身,当然,慕远那时候不知道他叫野狼,只听他自称是慕远父母的朋友,姓丁。

这位丁伯伯,着布鞋,唐装,眉目和蔼,说话不疾不徐,像研究传统文化的学者。他告诉慕远,他的血液出了点状况,白细胞偏低,但确诊的话还有待时日。“不过不要紧,”他颇有把握地向他保证,“就算确诊,这种病也不是不能控制。”

慕远并没有追问自己的病情。大概因为年轻,对身体有种盲目的自信,好像疾病这种东西,只有对老年人才有杀伤力。

“你有什么打算?”野狼又问。

慕远惋惜没有参加高考。野狼一笑,说,“没事,国内没真正的好大学,要念咱就出国念。”

“去哪里?”

“美国。愿意跟我去吗?”

慕远想象自己躲到国外,而潘宁遍寻不着,油然而生振奋之情,“好。”

他相信,潘宁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而他不想给她认错的机会。

有一种爱,是低眉顺眼,有一种爱是剑拔弩张,有一种爱默默奉献,有一种爱互相厌弃,老死不相往来。不原谅,实在是爱情里的高姿态。太看重自己的伤口,所以,伤口迟迟难愈。

野狼在美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漂亮娴淑,儿子可爱聪明。他算是老来得子,分外珍爱。在去程的飞机上,他抑制不住幸福感,给慕远展示了他儿子的相片。照片上还是个粉嘟嘟的婴儿,但五官周正,毛发浓郁,有朝一日,必然英姿勃发。野狼说,小名叫毛头。太太起的。俗是俗了点,但是据说俗一点好养。

他开始说孩子的事,比如,在他身上画地图,比如最先学会说的话是爸爸,比如每次看他回家就要他抱换别人都不要。慕远很诧异,像野狼这种人也会津津乐道这些琐事,并且容光焕发。

野狼还说,自从有了这个孩子,对生意看淡了不少,那些应酬能推就推。钱嘛,身外之物,有什么意思,还是家庭最重要。

慕远在大学附近租了房子,他先读一年预科,功课不紧的时候就去野狼的公司打工。

有一天,野狼请他参加家里的冷餐会。

慕远拎了瓶红酒,应邀而往。因第一次去,不识路,正在园门口东张西望的时候,听到有个女子仿佛恶作剧般在他身后响亮地“嗨”了一声,而后用中文问他,你也是中国人?他回过身,有些惊讶,女子20来岁,烫了一个复古的发型,穿一件宫廷风格的小礼服,看上去明艳动人,堪比好莱坞明星,不过她手里举着烟,眉宇之间那股颓废气息,跟那身精致的服装构成了游离效果,就像一个渴望独立的孩子被母亲硬逼着打扮成一个不习惯的自己。

当然对慕远构成惊讶的并不是女孩子的漂亮,或者说服装的不相称,而是她给他带来的熟悉感,他总觉得他似乎见过她,这张脸在人山人海中并不曾被健忘的记忆抹得干净。

他一本正经介绍了自己,易慕远,说是丁伯伯请来的。女孩子点点头说自己叫潘。中文名,潘悦。

来不及思考,他直接问:“跟潘宁什么关系?”好像这世界上凡是姓潘的,都必然与潘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潘悦蹙了蹙眉,说,“你认识我妹妹?”

慕远感叹地球真小。野狼的太太居然是潘时人的前妻。离开潘宁的他又以某种机缘与她藕断丝连。

“妈妈。”潘悦朝园内挥挥手。野狼携夫人南子走了过来。

南子用中文同他寒暄,慕远边应承边仔细观察。潘家姐妹从长相上来说,潘悦更似母亲,潘宁更近父亲,潘悦是表面任性其实圆融,潘宁是表面随和其实疏离。一个是外向的,头脑与行为高度一致;一个是内敛的,只把自己的一小部分拿出来,其余都锁闭得很好。

“妈妈,他认识妹妹。”潘悦说。

“哦。”南子显然很感兴趣,“你跟宁宁在哪里认识的?她好吗?”

“她是我高中同学。”

“是吗,太巧了。快,跟我讲讲宁宁现在长什么样?是不是高考了,考上什么大学?随便什么事,我都想听……”南子几乎是迫不及待地问。慕远一一回答,不过拿捏的是普通同学的尺寸。

一阵后,南子不得不去应酬客人,她尚未尽兴,请求慕远常来玩。

慕远拿一杯酒在角落里独酌。目光偶尔会划过人群里那对耀眼的母女。不过,并不是为她们吸引,只是在玩拼图游戏,这一处那一处组合,再加上想象来修饰,最后盈盈落到心上的还是宁宁的倩影。

要说不怨她是不正确的。他可以承担欺骗的后果,却不能承担欺骗本身。欺骗等同于背叛,是把两人用点滴日子积累的信用一下子花光了。

然而,明明知道爱情是个病变的器官,切除它,可以获得健康,但毕竟有切肤之痛。

潘悦周旋一圈后坐到他对面,抽一种薄荷味道的烟,很轻佻地将烟圈袅袅喷向他。他很不适应,只好把头扭开。

“喂,你是不是暗恋我妹妹?我妹妹现在有我漂亮吗?以前别人都说,我比我妹漂亮,但她比我有气质。你说说看,气质到底是个高不可攀还是令人沮丧的词?”

“我跟我妹妹不怎么打电话,但妈妈时常会打过去问问情况,妈妈觉得对不起她,她却毫不领情。宁宁有时候很冷漠,妈妈离婚,又不是妈妈一个人的错。”

“丁伯伯对妈妈不错,可是妈妈心里还是有爸爸。当初分手,妈妈负气的成分比较多。虽然是妈妈先提的,妈妈只是威胁而已,可爸爸毫不犹豫同意了。这让妈妈非常失望。女人经常会犯傻,以为可以用情感作赌注?情感能延续多久呢?没有情感照样可以活得风生水起。”

……

慕远听潘悦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她似乎并不在乎对象,也不在乎回应,只要她想说,决不允许那些话在肚里多存一秒。

“唐末不知道还是不是那么酷?唐末,你估计不认识吧?我们一个院的,自小一起长大,他母亲现在做了我父亲的妻子。我打赌他喜欢宁宁,因为宁宁不鸟他,他这人就这样,喜欢尝试做那些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说做警察,我听说他做了警察,简直笑抽了,这种人怎么可能是警察?这就像说《飘》里的白瑞德是个老好人一样。”

她把烟掐灭,狠狠地,一点灰烬都不留,“我正式交过三个男朋友,上过床的男人一打没有,十个总数得上。可我总觉得空虚,特别是做爱之后、一觉醒来,听到枕边人沉酣的呼吸,我仔细看他们,越看越觉得陌生,那种时候,特别想念唐末,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了,我拒绝去落实,就让自己想象。忘了跟你说,他是我的初恋。初恋如果没有自然而然的死亡,就会刻在骨髓里,永生怀念。”

她站了起来,笑一笑,那张红艳艳的唇令慕远想起水煮鱼。麻辣,过瘾,可惜吃完后总要怀疑够不够卫生。

潘悦走后没多久,野狼过来了,“你跟我来。”神情看上去有点严肃。

慕远跟着野狼在大而空旷的房子里七拐八拐,终于进了书房。

书房朝北,窗子对着后山,视野里全是树,一股冷萧之气传进来,衬得屋内更加幽谧。

房间里毋庸置疑都是书。慕远随便扫了扫,发现不少线装书籍,很多是中医方面的内容,比如说《本草纲目》、《黄帝内经》、《脉诀》之类。野狼看出他的兴致,说,好些是我爷爷留下来的。你要有想看的,可以随便拿。坐,这边的确诊报告也出来了——

他从抽屉里取出报告书,朝慕远扬了扬,去没马上递给他,而是说,“在说你的病情前,我想先跟你讲讲我自己,讲讲改变我生命的两件大事。”

他在皮圈椅中转了半圈,望向阴森的北窗,说:“我有个代号叫野狼。不知道你父母有没有跟你提过。”

慕远如雷贯耳,却没有过激反应。野狼的名头跟他的形象实在相差太远。若非跟他亲身接触,他不会相信眼前这个起居规律生活朴素乐于助人在华裔圈有良好口碑的人就是国内臭名昭着的走私巨鳄。难道他有两副面孔吗?一个人又如何能将天使与魔鬼完美统一在一起的?正是这个疑问促使慕远按捺住震惊不动声色听他说下去。

“我们家其实也算书香门第。我祖父曾经是沪上有名的老中医,父亲自小接受西式教育,在美国读书,学成归来遵照父母之命娶了同为名门闺秀的母亲。听母亲说,我们家族原先有个公馆,门前的草坪就有好几亩。她给我看过解放前大家族在公馆前照的全家福,好多都是声名赫赫的人物,不过多半随历史的风吹雨打去了。这些都不说了。只说我。我从小跟我祖父生活,那时候,父母亲划成右派蹲监狱去了。祖父因有一技之能,在一个小镇的医疗诊所做中医。祖父对自己的境遇似乎也很安详。我记得很清楚,他穿一袭长袍,留长长的胡子,每天早上都要泡一大搪瓷缸的粗茶。搞过诊所的卫生后,和着暖暖的阳光喝上一口,然后咋咋嘴,很享受。晚上,吃好晚饭,他照例又要泡一壶茶,这回是烫烫地喝上一口,然后就着灯光翻书看。那些书都是抄家遗漏的,虽然书里的内容已经烂熟于心,他仍旧冒着风险收藏阅读。现在想来,那大约是祖父在严酷环境下,唯一的精神享受吧。祖父喜欢看书,但从不要求我认真学习。不晓得是不是凭阅历觉得拔尖不是什么好事,平庸才能换来平安。所以,我虽然出身名家,但腹内草莽,实在愧对先人。祖父为人温和,对每个求诊的人都不厌其烦,细心解答,尽上十二分的心意。名声传出去,好多人都远道而来求医,付不起诊金的,祖父也不强要。逢年过节,我们家时常有山里农民捎来的野味土菜,祖父不敢独享,都要我将大半送给邻居。在我心目中,祖父就是一个好人的标本。

日子在祖父一早一晚两杯茶水里绵延下去,似乎可以一直苟活下去。但是慢慢的,我忽然发现祖父不喝茶了,老是发呆,温和的脸上难掩忧虑。与此同时,我们学校也不正经上课了,从早到晚,念的都是毛主席语录。学校组建红小卫兵,我开始填生命中第一份政治表格。其中有一栏要填家庭成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看看别的同学,都填的是贫农下中农之类的,我隐隐感觉到,填这个才是受尊敬的。我想我祖父给人看病还经常不要钱,绝对可以归为受尊敬的行列,于是郑重地填了。但是没多久,我的谎言就露馅了。有一天我回家,看到祖父的诊所前贴满了大字报,祖父诊所上的名字被人用黑笔大大画了叉,触目惊心地写着:历史反革命,国民党残渣余孽。我的脑袋轰地一下,好像被什么重重砸了一记,我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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