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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隐士与叛徒(3)

抗战胜利之初,周作人理应杜口防嫌,闭门思过,他却抱有幻想,希望国府文教部门的接收大员沈兼士派他到东瀛去接收被日本军方劫掠的珍稀文物。如此天真确实令人啧舌。当时,胡适尚未归国,傅斯年代理北大校长,他对北平学界的汉奸(尤其是在伪北大任职的教授)深恶痛绝,务为驱除,周作人即被傅斯年亲手开除教职,因此他对傅胖子恨之入骨,多年后笔下仍要肆其楚毒,鞭尸而后快。

1946年7月19日,国民政府首都高等法院公审周作人,媒体密切关注。周作人在诉状中声称:“学校南迁,教授中年老或因家庭关系不能随行者,有已故之孟森、冯祖荀、马裕藻及被告四人,由校长蒋梦麟特别承认为北大留平教授,委托保管校产。”1946年8月13日,首都高等法院院长赵琛致函蒋梦麟,请蒋梦麟再次核实他出具的证明文书“是否即为台端手笔”。蒋梦麟回信表示无误,其中有这样一句话,颇为关键:“查本人在前北京大学校长任内,于华北沦陷时,确曾派已故之孟森、冯祖荀、马裕藻及现在押之周作人保管北京大学校产。”这句证词在很大程度上使周作人得以从轻发落。

五、什么选择最理想

1949年7月4日,周作人给中共中央领导人写了将近六千字的长信,为自己洗刷罪名,他踌躇良久,迟至翌年才付邮寄出。唐弢看过周作人的那封亲笔信,有关苦茶先生的“丑表功”,他在《关于周作人》一文中是这样叙述的:“周作人为自己辩解的最根本的一条,便是说自己反对‘说空话’、‘唱高调’,主张‘道义之须事功化’。因此与其‘跑到后方去,在那里教几年书,也总是空话,不如在沦陷中替学校和学生做得一点一滴的事,倒是实在的。我不相信守节失节的话,只觉得做点于人有益的事总是好的。名分上顺逆是非不能一定,譬如受国民政府的委任去做戡乱的特务工作,决不能比在沦陷区维持学校更好’。”周作人在信中列举了自己的多项功劳:出面保全了北大理学院的房子,收回了北大图书馆、文史研究所和北平图书馆。他忠实践履了“勿怕死是要拼命做事”的一贯主张。最可见他四两拨千斤之功力的辩解是关于自己出任伪华北教育总署督办一职的那段文字:“及汤尔和病死,教育总署一职拟议及我,我考虑之后终于接受了。因为当时华北高等教育的管辖权全在总署手里,为抵制王揖唐辈以维护学校起见,大家觉得有占领之必要。”好一个“占领”,简直就有“灭此朝食”的气概。值得注意的是,他在信中引出儒家的三大叛徒——汉朝的王充、明朝的李贽、清朝的俞正燮——来为自己辩护,他说这三人都反对封建礼教,“疾虚妄”,“离经叛道”,与自己的思想十分合拍。他的意思不言而喻,所谓“贞士守节”,那只是封建糟粕,他既然是儒家的叛徒,不守节又有何不可,有何不妥呢?太奇怪了,周作人是淹通群学的文化精英,对中国人的心理痛点不会不清楚,国难当头,归附外寇,即使是将以有为,事后也绝对不可能得到国人的原宥和宽恕。他要做儒家的叛徒,却变成国民的公敌。这样的逻辑推导一点也不复杂,倒是他的自我辩解在主流文化背景下显得过分苍白。

建国后,新政府该如何对待周作人?这个问题,胡乔木和周扬都请示过毛泽东,领袖的意见是:“文化汉奸嘛,又没有杀人放火。现在懂古希腊文的人不多了,养起来,让他做翻译工作,以后出版。”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有了最高领袖的这句话,周作人如获大赦,一度槁木逢春。另有一种说法是,章士钊在毛泽东面前能讲上话,他不止一次为周作人缓颊,还从毛泽东“还”给他的稿费中匀出钱来救济周作人,使周作人受益匪浅。据文洁若(周作人译稿的责任编辑)回忆,周作人着手翻译古希腊的经典著作,定期从人民文学出版社预支稿费(起初是每月二百元,后来提至每月四百元),但出版时只准署名周遐寿或周启明,不许署名周作人,这一刚性规定令周作人的自尊心很受伤害,他认为官方对他实施了默杀的手段。周作人的生活待遇可算优厚的了,比当时的普通老百姓强出一大截,但他仍将自己收藏的文物字画寄到香港去售卖,与海外友好通信,也多半是叹老嗟悲,诉苦道穷,自谓“乞食为生”。他还用“长年”(绍兴称地主家的长工为长年)的笔名在小报上发表文章,暗示外界他只不过是在做一份苦工而已。周作人是鲁迅的胞弟,他吃鲁迅饭的优势举世无双,无人可望其项背,他撰写了大量的回忆文章,结集出版,仰仗生前失和的兄长又找回了昔日文豪的一点落日余晖。他回忆从前兄弟反目,有过这样的表白:“我也痛惜这种断绝,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人总只有人的力量。我很自幸能够不俗,对于鲁迅研究供给了两种资料,也可以说对得起他的了。”周作人应该清楚,伤口一旦形成,别人牢牢盯住的就永远只是那道刺目的疤痕。尽管从客观上来讲,他所提供的原始回忆和独到见解价值远远超过许多鲁迅研究专家所做的无用功,但他的角色却是最为尴尬的。

林语堂在《两个鬼》一文中说,每个人的心头都住着两个鬼:“其一是绅士鬼,其二是流氓鬼。……这是一种双头政治,而两个执政还是意见不甚协和的,我却像一个钟摆在这中间摇着。”有时,流氓鬼会占据优势,有时绅士鬼会抢得上风。周作人的口头禅是“怪好玩的”,因此得诨名“怪好玩先生”。有两个鬼时不时在心中绊嘴和打架,他是否也觉得怪好玩的?绅士鬼终究敌不过流氓鬼的胡闹,经不起它的怂恿,而至于一同堕落,一齐跳入粪坑,那就半点也不好玩了。周作人素来痛恨奴化,而甘心去做日伪政权的傀儡,最终还是让流氓鬼抢得先机,敲响了得胜鼓。

在《泽泻集》的自序中,周作人说过类似的话:“戈尔特堡批评蔼理斯,说在他里面有一个叛徒与一个隐士,这句话说得最妙;并不是我想援蔼理斯以自重,我希望在我的趣味之文里也还有叛徒活着。我毫不踌躇地将这册小集同样地荐于中国现代的叛徒与隐士们之前。”叛徒的角色似乎比汉奸更周正些许,但也是极其危险的,俟周作人看清隐士和叛徒都不可高调去做时,他已经丧失资格去扮演这两个角色中的任何一个。

南宫博的《于〈知堂回忆录〉而回想》一文中颇有回护周作人并为之开脱的意思,他这样写道:“要知政府兵败,弃土地人民而退,要每一个人都亡命到后方去,那是不可能的。在敌伪统治下,为谋生而做一些事,更不能皆以汉奸目之,‘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说说容易,真正做起来,却并不是叫口号之易也。何况,平常做做小事而谋生,遽加汉奸帽子,在情在理,都是不合的。”这样的辩护于普通人确实有用,而且通情达理,可是周作人不是普通人,其影响力之大超乎寻常,他也不是“做做小事而谋生”,他出任的是伪南京国民政府委员、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教育总署督办。

“立身一败,万事瓦裂。”周作人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是百年身,他敝屣气节,趋奉敌寇,始终无法取谅于仇日憎日情绪异常炽烈的国人。我们回头细看这幕悲剧,可以肯定的是,周作人的文化理想与主流价值观发生了不可调和的致命冲突,一介书生,当然是处于弱势的一方,他不成齑粉谁成齑粉?儒家讲求恕道,但真能慈悲为怀的恻隐者和大度者永远只是相对沉默的极少数。胡适是不折不扣的自由主义者,其多所包容的海量举世公认,沈兼士曾出面求情,希望他为周作人的汉奸问题向全社会发出谅解的呼吁,对于这个不情之请,他回复的并非“Sorry”,而是一声断然否定的“No”。

相比于“汉奸”的刺眼标签,也许我们称周作人为“叛徒”更为稳妥。叛徒的下场又能比汉奸好到哪儿去呢?“文革”之初,正值周作人生命的暮晚时分,他含垢忍耻,欲求“安乐死”而不可得,遭到非人的折磨(八旬老翁挨红卫兵皮带抽打),爱子致残,图书被毁,手稿被抄,八道湾的大宅院被瓜分,困毙于自家的小杂屋,骨灰下落不明,他所付出的代价足够高昂和惨痛了。钱谦益卑躬降清,后悔无及,早已成为翻不了身的咸鱼。周作人觍颜事寇,自作聪明,盖因心太冷,对国家的前途极度看灰,对日军的战斗力过于迷信。这就很难说他是一位智者。“读书太多,结果脑袋不是自己的了”,用这话去形容他,不会有太大的偏差。从感情上讲,周作人极端亲日。钱钟书的中篇小说《猫》中有个人物叫陆伯麟,影射的笔触百分之八十指向周作人,“除掉向日葵以外,天下怕没有像陆伯麟那样亲日的人或东西”,这样的写照画皮还画骨。周作人至死也没弄明白,日本那么“明净直的民族”何以对中国总拿不出善意,只拿出恶意,“而且又是出乎情理的离奇”。鲁迅一字以骂之“昏”,还真是没骂错。但无论如何,周作人罪不该死,更不该是那种受尽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的惨死。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依附纳粹,为希特勒捧场,虽在欧洲臭名远扬,为人所不齿,二战后一度失去教职,但他并未受过任何肉体的折磨,安然活足八十七岁,寿终正寝。两相比较,周作人遭遇之惨,令人叹息。

周作人留下的遗嘱中有一句断言:“人死声销迹灭最是理想。”但对于他来说,肉体的死亡仍不是终结,他长留在世间的精神生命将受到无休无止的拷问,这才是未竟的悲哀。极左的“法官”主张因人废文,极右的“法官”甚至称赞他为瑕不掩瑜的“圣哲”,似乎施施然到孔庙去吃冷猪肉也完全够资格。钱穆治史,主张对古人对前人多表两三分同情。说白了,就是要讲点恕道。耶稣死前完全宽恕了那些加害于他的恶人,恕道之难就在于需要这种大悲悯大宽容的宗教情怀作为基石。哪怕他开门揖盗了,认贼作父了,你也要能够宽恕他。因此在周作人的“汉奸问题”上,今人肯用点恕道才行,因人废文大可不必。钟叔河先生在《知堂集外文》序言中写道:“陈婆虽有麻子,所烧的豆腐固未尝不好吃也。”此论堪称公允。然而众口难调,世间也有高手认为周作人的文章并不给力,掉书袋太多,追求趣味而事与愿违。钱钟书曾用小说家而非学者的尖刻笔锋酷评过周作人,可谓极尽揶揄之能事:“他主张作人作文都该有风趣。可惜他写的又像中文又像日文的‘大东亚文’,达不出他的风趣来,因此有名地‘耐人寻味’。……读他的东西,只觉得他千方百计要有风趣,可是风趣出不来,好比割去了尾巴的狗,把尾巴骨乱转乱动,办不到摇尾巴讨好。”钱钟书谑而至于虐,这个“狗摇尾巴骨”的新奇比喻用得是否高明?读者的意见恐怕也不会一边倒吧。

“悲歌自觉高官误,读史应知名士难。”在中国历史上,“半截人”(前半生誉满天下,后半生谤满国中)的名单可以开出一长串,周作人无疑是其中的典型。他原本只想做儒家的叛徒,孰料“方向盘”跑偏之后,竟做成了民族的罪人,南辕北辙,误差何其之大。盛名之累不可小视,过得了生死关的人竟过不了舆论关,强悍的舆论何尝不是起落无情的断头台,根本不由分说。历史的“公正”绝对可靠吗?在这个谜题面前,它也是大犯躇踌的,难下其准确判断。

我想,周作人纵然具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惊天勇气,也过分高估了自己清空地狱的能力。一旦身心堕入阿鼻之中,再想挣扎着爬出生天,挺直身架,洗净污点,就是要完成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周作人常在人前和文中自称“我是和尚转世的”,这也无济于事啊,毕竟他不是地藏王菩萨。

选自《随笔》201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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