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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当记忆的潮水远远退去

即便在最困顿的时候,苏西依旧未将音乐遗弃。她保存着一个爱华的WALKMAN——那是千禾送给她的淘汰货,还有几十盒她喜欢的卡带。当一天收梢,躺在床上,她总会听上一段以静心。磁带的效果在时光的摧残中,越来越沙哑,然而那颗粒般爬行的声音,很像老电影胶片上闪烁的光斑,适合怀旧。苏西便想,对音乐,对千禾,乃至对青春的记挂,其实都只是人对时间的一种把握。

就像她现在,倏忽已到了而立之年,除了多了个小念,很难有什么可告慰自己。青春毕竟是一段明丽的日子,哪怕当时是自说自话,重新回味的时候,也会因为已逝去而多了点别样色彩。对于千禾,她现在其实已经释然。

如果没有欲望,她与千禾还是很不错的。她是他的知己,虽然他给她打开新的境界,她也补充着他的视角。在精神上他们是平等的。

千禾无非自我一些,无处安放的才华让他对周身人事都不免轻视,大学那4年对他而言好像过于漫长,他实在等不及要放飞,一颗心便斜溢了出去。他固然看不到苏西,也不会看到别人。他那时候的生命在更远处,他目中只有青春的盛筵。

苏西与千禾的关系没再有升华的机会。两人偶尔路上碰到了,就说一程的话,多是千禾发点无谓的牢骚。有时千禾写了好歌会找她评点,有时,拿了额外的钱,也会想着请她下馆子。更多时候是发出邀请,结果忘了,害得苏西白等一场。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大略崇拜近爱,而谁先爱谁就要俯身做那渺小的一方。

随着黄梅季节的降临,千禾也就要走了。苏西其实很想找他说说话,没什么企图,就是很单纯地跟他一起回味下曾经的共鸣与飞翔。可是,他忙着跟朋友们告别,天天醉眼朦胧,无暇顾及她。

她只能在他宿舍楼下,打一把伞,听着单调的雨声孤寂地等上大半夜,仅为远远地看他一眼。

他同他的狐朋狗友迈着踉跄的步伐喧嚣着过来。目光有时候会移到她这个方位,却没有丝毫停留,他意识不到她。这个渺小的女子,在他心里不就是风吹落叶一样的轻松吗?

苏西呢?不过在完成自己的祭奠。

阳光把霉味驱散的时候,已到了六月末。天空划过了火红的日头,风渐渐驻足不出。只有知了一声一声宣告着夏日的到来。千禾在礼堂举行告别演出。苏西因晚上当班,无缘去听。回校后她匆匆往礼堂奔,演出已经结束,礼堂前的草坪上却还聚着不少人。

千禾和他的乐队也在。一个很大的圈子,大家歪扭着身子边喝酒边海阔天空地侃,从克林顿到伊拉克到导师再到院系美女,都有了七八分醉意。然后不知道谁说了千禾什么,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千禾像喝了鸡血一样跳起来,扭头四顾,可怜的苏西进入他的视线。

“嗨,过来。”他朝苏西摆摆手,身子是踉跄的。

其他人开始吹口哨起哄。

苏西感觉不好,背过身要跑,千禾三步两步过来了,一把将她拽到圈子中。

“干什么,你。”

他没回,径自抱了她吻下去。

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吻,在她那里只有狼狈与窘迫,屈辱与愤怒。耳边是尖锐的笑声、掌声,嘴中是千禾的胡搅蛮缠,舌头与舌头的战争。她摆脱不了,就踢,他不放弃,她又加大幅度,慌乱中好像碰到了他的敏感部位,他哼叽了下,在更加肆无忌惮的笑声中狼狈弯过身。

那是她最难过的一次。

却很要命地记住了他口腔的味道。酒意过滤后,有薄薄的清凉,在余后的日子里丝丝缠绕她。

他后来找过她,好像是为道歉,张口却是埋怨:“你怎么那么毒,专让人绝子绝孙。”她怒目而视。他摆手:“好了好了,别跟贞洁烈女似的。以后想要求我亲你都不行。”他把WALMAN和几盒卡带给她,“送你的,当赔礼吧。”

要走,苏西叫住他,“你,分配上哪了?”

“打哪来回哪去,南京。某局副局长秘书。嘿嘿,大小也算是个官僚,以后有用得着的动口吧。”

她很难把他跟公务员联系起来。他显然也适应不了自己的角色,很是烦恼。说:“我爸安排的。他病泱泱一个人,我没法拒绝。”

苏西说:“其实,你去机关收收性子也好。”

千禾诧异:“你的话怎么跟我老娘一模一样。”不知道那晚,月色是不是太好,千禾的手突然触到苏西脸上。苏西要发作,那手一点点摸索起来,不知道是他眼神太过天真,还是指间的动作太过温柔,苏西没有缩。

“你原来长得挺标致的,肤如凝脂……以后想摸怎么办?”

“你摸冷冻的猪肉骠呗。”苏西说完,才觉说错,把自己跟猪等同了。千禾自然不会放弃嘲笑她的机会,笑后道,“毕业后到南京来找我。嗯?”

“嗯。”

他的食指停在她唇上,轻轻勾勒唇线。她的心悸了下,似乎要飞起来。

他凑向她,“我想吻你,上次醉醺醺的,什么都不记得。”

这话让苏西火了,她一把推开他,“你赶快滚,越远越好,再不要来烦我。”

这就是他们的告别。

有什么呢?没有。要不是她后来去找他,她的结局会跟别的暗恋的女生一样,埋一个玫瑰色的小故事,但不妨碍自己嫁人、生子,在琐碎中度一生。

现在的苏西,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稚涩的女孩,她从容、优雅,有一种被粗砺的生活雕琢过的特殊风采。

千禾感觉自己的心有异样的湿润。他抿唇的时候,已将前尘粗粗地犁过一遍。

这么多年,他一直处于等待的状态。不,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也并未刻意去拒绝什么,但是他的心从来没有被什么占据过。喧嚣之后,他总有一颗寂寞的心。隐隐地,觉得自己把什么丢失在了风中。

大约一周前,他约京城几家网络公司的负责人碰了个面,商谈业务合作。他是第一次见SEED的叶隽,叶隽听到他自报家门后,不似别人来个“久仰大名”之类,而是说:“我有个朋友喜欢你的歌。嗯,我记得她喜欢《印象》那张唱片。”他早不唱歌,《印象》更是他印象中最耻辱的唱片,有最差的销售记录,却也是唯一留有他音乐梦想的。他对他那朋友不由好奇起来。

从酒吧出来,跟叶隽握别,叶隽的目光忽然闪了下,神情瞬时紧张起来,他好奇侧过身,顺着叶隽的视线看去,他即将兼并的振凯公司的销售经理吴东南搂着一美女正从里间出来,看样子是要春风一度去了。美女似醉得不轻,弯着身子,一副想吐又吐不出的样子。吴经理不客气地伸着咸猪手。叶隽走上去,直接从吴东南手里扯过女子,女子趁势倒入他怀里,他焦躁地呼她:“苏西,苏西——”

苏西。这个久违的名字一点点撞开了他尘封的心。

“你谁啊?”吴东南扯着嗓子要闹事。他一招手,吴东南抬头,脸瞬间白了。来自吴东南嘴中的信息与他记忆中的苏西全对得上。时间已经过了7年,可他知自己不曾忘记。

当记忆的潮水远远退去,生命的沙滩上留下嶙峋的不规则石块,他知道最锋棱的一块属于她,印着无法弥补的伤害。

千禾坚持送苏西到楼下。

出租车走后,他说:“不邀我上去坐坐?”

“下次吧。没有准备,家里乱得很。”

他也没勉强,就在要告别时,只听一阵咚咚的脚步声朝着他奔来,伴随着“爸爸、爸爸”的呐喊。他还未及反应,腿就被抱住了。

当然更震惊的是苏西。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念“爸爸爸爸”的朝千禾奔去,千禾呢,爸爸一样蹲下身,揽过他。两人对视时,有一模一样的眼睛。

只是片刻,她心就松了,一个是认错,一个是配合。纯属巧合。

“啊,你不是爸爸。”小念讪讪松开手,退到苏西身边。

“妈妈,他谁?”小眼睛有了戒备。

“你儿子这么大了啊?我还想今天运气够好,先碰到老朋友,又做了爸爸。”千禾调笑。

苏西推推儿子,“叫叔叔。”

千禾重新蹲下,搂着小念的小肩膀,纯属讨好,“你叫什么名字?”

“那你叫什么名字?”小念毫不怯场。

“千禾。千里马的千,禾苗的禾。”

“哦,”小念眼睛骨碌碌转了下,“我有个同学叫爱米粒,你们俩的名字合在一起,就是一首《悯农》诗。锄禾日当午……”他得意地念着。苏西想斥责小念,结果自己笑了。

小念调侃完千禾,就当人家不存在,对苏西说,“妈妈,这几天我都睡在爸爸那里,跟爸爸一起打游戏。”

“他有毛病,跟他说过不许让你玩电脑的。”苏西脱口而出。

“爸爸说,适当打游戏可以开发智力。我这么聪明,就是打出来的。妈妈,待会爸爸来,你让他进屋吧。我们一起吃晚饭。”

千禾丈二摸不着头脑,对苏西:“你离婚了?”他记得她的履历上写得是“未婚”。

小念怒目而视,“你才离婚。我爸爸和妈妈很好,不允许你追我妈妈。我妈妈不喜欢你这类型。”

千禾恐怕是第一次被人这样数落,啼笑皆非。“那你妈妈喜欢哪类?”

“爸爸那一类。”

“既然你爸爸那么好,你妈妈怎么不让他进门。”

“那个,是,考验。你肯定没交过女朋友。告诉你,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修理男生,越修理越表示喜欢。”

“不明白。”千禾故意道。

“笨哪,要不喜欢,修理干什么?多浪费精力啊,比如我妈妈,对爸爸凶得要死,可是晚上一个人哭鼻子——”

“你胡说八道。”苏西急了。

小念闪到一边,对千禾授业解惑传道:“看到没,这就是女人。爱米粒就老喜欢欺负我,反正我知道她其实是喜欢我,我才好男不跟女斗。”

千禾忍俊不禁,道,“理解理解,女人是奇怪的生物。哎,你爸爸是谁?”

苏西想阻止,可是小念已经忍不住夸耀:“叶隽。听说没?他开一个很大的公司。这么大。”他撑开怀抱,只能抱个枕头。

千禾心念一动,也没听说叶隽结婚啊,居然有了这么大的儿子。

“跟叔叔再见!”苏西无暇多作解释,领着儿子仓促走了。

没过多久,振凯果然易主。开始大换血,裁人的刀子异常锋利。那些日子,苏西每天都要看着平日里生龙活虎的同事在接到电话后灰溜溜地进入财务处领取最后的遣散费,而后抱着纸箱落寞地穿过走廊,跨进电梯,再出现在公司宽敞而明亮的开放式大堂。在旋转门前,总有人扭身上望,阳光从玻璃幕墙穿进去,投到钢化栏杆上又反射到同事们无着无落的眼睛里,那样一种注目,无法不让人生出兔死狐悲的伤感。苏西一直在等着那个宣判她出局的电话,因为太过肯定,她已经开始整理她的私人物品,但是那个电话却迟迟未来,等公司已经散掉三分之一的人员,办公室主任召集全员大会,引见新任总裁,她才惊讶地确认,没错,那个刚过试用期没任何资历也无突出业绩的苏西被留了下来。

隐隐约约听说并购公司的老板是这几年某个靠炒资本而神秘起家的人物。关于他,有很多小道消息,然而苏西并没太多了解的兴趣。对她来说,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可以让她和小念在北京立足,便足够。

还没平静多少天,吴东南又给她透露了一个意外的信息。

他把苏西叫到办公室,言辞恳切地说了一堆褒扬和勉励的话,最后道:“你准备一下简历和材料,明天一早给我,我会给你传到总部,然后本周五等待面试。”

苏西从来没听说过有无须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应聘。

吴东南看她惊愕,解释道:“是去总部新开发的事业网络部。你以前不是在SEED做吗?千总看了你的简历,觉得你去那边更合适。今后,还请苏经理多多关照。”

“千总?”苏西一头雾水。

“你不认识?”

“哦,”苏西明白过来了,原来是千禾把振凯吞了。他就是业界盛传的资本大亨。是她孤陋寡闻了。

苏西去应征了。没错,去网络部发展总比做销售好。她是单身妈妈,要照顾儿子,不能够三天两头出差。千禾大概是在帮她了。

她去得有点早,千禾的助理把她领进休息室等待。闲得无聊,苏西拿过企业的宣传册翻看起来。

千禾的企业叫:Narcissus。拥有一个庞大的企业链条,简称N系。

他在业界的崛起宛如神话,但是并不完全是机遇,与他的天资是脱不开干系的。他毕业后在南京政府部门做公务员,两个月不到,就辞职,去酒吧驻唱。据说物理系的范教授在得意门生要加入公务员队伍前就为物理界丧失一个好苗子惋惜不叠,及至风闻其去酒吧唱歌恨不得当场吐血,而后某日在电视上看到他出现在某部偶像剧上时,不由得彻底无语。“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可是人家千禾却说,成就一个人的是爱好,跟专业无关。在娱乐圈混了几年,他悄无声息地下海。在谁也不知道的时候,一支“千氏科技”的股票突然崛起,以强劲的姿态吸引了全体股民的眼球。当他在金融市场驰骋的时候,没人知道,他一开始玩的是一出空手套白狼的游戏。

在对国内外政策与经济形势深入了解后,他跑去西部某地,选中一块地,竖起“西部信息走廊”的牌子,而后开了一个发布会,宣布了自己的计划与理念。当时,正逢全国各省市掀起信息产业化建设的高潮。当地政府将信息产业列入重点发展的第一产业,然而却很少有拿得出手的项目。千禾的“信息走廊”项目可谓与政府一拍即合,在“政绩”的气息笼罩中,当地给予了极高的支持。中央部委也表现出空前的热情,在经济发展整体滞后,一向不被重视的西部地区,突然冒出一个“信息发展集约发展的典型”,哪有不扶持的道理?千禾的项目遂被纳入“国家某某计划”。几乎是一夜之间,还没有任何实际运作项目的“千氏科技”俨然成为高科技企业,尚在空中的“信息走廊”给了千禾巨大的荣誉和财富上的实惠。当地政府将一个上市不久便遭遇困顿的国有公司当做壳资源送给千禾,千禾运用自己的聪明演绎了一出高潮迭起,充满血腥气息的资本大戏。

一边资本运作,一边并购企业,进行战略重组。现在的N系号称国内民营企业航母,千禾已然站在他事业的巅峰。

可巅峰是什么?

下一步不是悬崖,就是回头下坡。

“中国商业的游戏规则实在是非常神奇,有时候,你辛苦做好一个产品,不如某个夜晚灵光一现喊出一个概念,财富的聚与散随着大势摇摆而动荡。不过,投机,是早晚要付出代价的。中国有句古话,‘聪明反被聪明误。’”叶隽后来当着苏西的面如是评价。

当然这个时候,苏西对这个企业还不清楚,跟别人一样,只知道用崇仰的目光静观。

不久后,苏西被带到千禾办公室。在门口,助理轻敲了下门,然后示意苏西进去。苏西推开门,只见她的新老板千禾陷坐在老板椅内,目视窗外,两腿悠闲却近乎无理地架在窗沿上。

这个老板果然“不同凡响”。

“苏西,你又提前了。”虽知道她进来了,他依然未转身,只对着窗静静说。

苏西想到以前,每次他约她,她都会早早守候,而他要不是干脆忘掉,就是姗姗来迟。

“没什么,我不像你们日理万机,我,时间比较充裕。”苏西打哈哈。

“坐。”

苏西找了个位子坐。等着老板问那些常规的面试题:“处理过什么大项目?”“对N系有什么了解?”“网络血液的补充会给N系带来什么新变化”等等。可是千禾没。只悠闲说:“知道为什么让你来吗?”

苏西想了想,“补偿?”又说:“送女人房子、车子、珠宝很俗套了,那换成送职位、送男人的事业,是不是?”

千禾哂笑:“可不是,那些都很俗,取悦苏西,总得换点不一样的。何况,这企业不就是我亲自设的一场局吗,在手气好的时候,希望能让我身边的人沾点实惠。”

这玩世的话却让苏西嗅出一点悲凉的味道。但只是瞬间,她看到千禾的眼睛睁大了,目中露出猎手看到猎物的那种嗜血的光。

“我想拿下SEED。”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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