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的“经国理身”往往与“理心”紧密联系。道教认为,人通过修炼,可以达到身正而德纯。身正而德纯的人,必然能感化周围的人。“修身理国,先己后人,故近修诸身,远形于物,立根固本,不倾不危,身德真纯,物感自化矣。身既有道,家必雍和,所谓父爱、母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信、妇贞,上下和睦。如此则子孙流福,善及后昆矣。”(《道德真经广圣义》,《道藏》第14卷,第509页)如果每一个人都能“身正而德纯”,如果每一个家庭都能够“尊其长老,敬其幼小,教诲愚鄙,开导昏蒙,少长得宜,尊卑有序”,就会促进这一地区风气的改善。如果每一个地区都“风教肃肃,礼乐诜诜”,就可以促进整个国家和社会“礼行化美,君信臣忠,境内无虞”。如果领导者能够体道恤民,敬天顺地,那么就能实现“王道无不被”的天下太平了。这种由“理心”而至理身理国的过程,就是将“道”由个体推及家、乡、国乃至天下的过程,也是道教终极理想得以实现的过程。
第三,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已经呈现出丰富性和多样性的发展趋势。虽然今天道教会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但是以“经国理身”为终极理想的道教依然会以其独特的思想魅力在人们的精神文化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这主要是基于三方面的原因:
(1)道教不仅积极寻求长生成仙之道,而更为重要的是向往建立一种合道而太平的理想社会。道教的“经国理身”思想所表现出的与世俗生活相衔接的济世利人的精神,在今天也将成为人们努力创造美好家园的理论依据。
(2)道教很重视修身养性,这正好适应了当今人们对不断提高生命质量的热切关注。道教既重视在人的内心精神世界树立一种少私寡欲、恭谦无争的观念,以促进人们能够自觉地去追寻“声色不能诱,自归柔弱之道”的高尚精神,同时又重视“养神养气”的身体修炼。这种双修的理身观念中所包含的许多宝贵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今天人们希望通过强身健体从而延缓衰老,长生久寿的要求,满足了人们在有限的生命中不断提升精神境界、活得快乐充实的要求。
(3)道教的“经国理身”所强调的“理心”,包含着通过每个人的修道向善来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和全社会道德风尚的向往,希望通过效法清静无为的自然之道,保持纯朴,来抵制社会中物欲横流的现象,这对促进现代社会顺应自然之道,和谐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道教的“经国理身”既是它的终极理想,也是它从宗教的角度为封建社会所构建的一种学说,我们用今天的眼光来看,“经国理身”思想中所体现的顺应自然,尊重生命,提升道德,关怀社会等现实主义价值,对于我们如何安身立命,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还是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和借鉴意义的。
【国学小讲堂,人生大智慧】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孔子说:“居于高位的人不能宽以待人,举行礼仪的时候不庄重,参加丧礼没有哀情,我如何看得下去啊?
所以,为政者参加各种礼仪活动,一定要充分展示出一个“敬”字。去看望群众的时候,为群众的疾苦,要痛于心,并动容于形。参加升旗仪式,要严肃、肃穆。国家有了喜事,更要有适当的喜色显于形,这才是真正的于民同乐。
【品故事,明心志】
十三郎脱险妙招
北宋时,一个叫十三郎的小孩非常聪明,一年正月十五,五岁的十三郎由家人领着去看花灯。由于人多,他与家人走散了,一个陌生人把他扛在肩上就走。十三郎并没有害怕,他明白自己被人拐走了。
十三郎被坏人扛着走了很远,忽然,他看见四五乘大轿从他身边过,就大声喊道:“救命!救命!”坏人吓得扔下十三郎就跑,十三郎因此得救。
三、对于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思考
从古至今对于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一句话的解释有很多种,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不扰民”这一方面上。比如在《韩非子·解老》中说:“工人数变业则失其功,作者数摇徙则亡其功。……故以理观之,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其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败伤,烹小鲜而数扰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治大国若烹小鲜。”
韩非子也指出,正如“烹小鲜而数扰之则贼其泽”(即失去其光润的鳞次)一样,治理一个国家的政策如果反复无、经常变动,这样的话就会让老百姓不能及时适应,会深受其害。这其实就是韩非子所理解的“治大同若烹小鲜”的道理。
在这以后的一些研究《老子》文化的人也常常是赞成,甚至是遵从韩非子的观点的。宋代的苏辙在《老子解》中更进一步发挥说:“烹小鲜者不可扰,治大国者不可烦。烦则人劳,扰则鱼烂。圣人无为,使人各安其自然,外无所烦,内无所畏,则物莫能侵,虽鬼无所用其神矣。”韩非认为烹小鲜而数扰之则“贼其泽”,苏辙认为“扰则鱼烂”,两者的程度虽然显不同,但是两者都以此句的蕴义为“治大国者不可烦”。
实际上,老子关于治国不可扰民的主张,就是源于他的“无为”思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以“无为”的姿态来达到“无不为”的目的,这样的道理自然是非常深刻的。至于以烹鱼来说治国的巧妙比喻,则更是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代人马其昶曰:“《毛传》云:‘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烹鱼则知治民矣。’义本《老子》。”(冯振《老子通证》引)
看来,以烹鱼来比喻治国,在秦汉时期就已经成为人们经常使用的比喻了,而其根本的思想来源于《老子》。再后来,更有不少的政治家,还运用类似的比喻来阐述老子的这一主张。比如唐代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驰传》便以种树为例,阐明了“不害其长”,“不事苛扰”的居官理民之道。就是到了今天,这种“不扰民”的思想也越来越得到一些进步政治家的肯定,而“烹鱼”、“种树”之类的喻意更是深入人心。
我们应该说,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中的“不扰民”的思想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如果我们先要更深的去了解它,至少有两点是我们不能忽视的:
第一,“一”与“多”和谐统一的思想。要想烹鱼,前提就是要有鱼,这便是“一”;但光有鱼还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烹鱼的各种材料,这便是“多”。而将鱼与各种不同的佐料放在一起烧制,从而烹出味道鲜美的鱼来,这便是“一”与“多”的和谐统一了。
其实,早在春秋时期,晏婴也以烹鱼为例,来谈“同”与“和”,其实也就是“一”与“多”和谐统一的问题。当齐侯问晏婴“和”与“同”有什么不同时,晏婴便告诉他:“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焯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左传·昭公二十年》)
晏婴认为,烹鱼肉必须要加上水、醋和盐等调料一起放在火上煮,然后由“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足,以泄其过”,才能做出可口的羹来。由此,晏婴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君臣亦然。”
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治理国家也需要社会中各种因素相互补充,也需要倾听各个阶层的不同意见。当然,在各种因素中会产生一种主导的作用,例如烹鱼,佐料虽然很多,但是鱼明显应占据主导地位。所以我们发现,晏婴的观点与老子的观点是十分接近的。
第二,要准确把握好事物发展的程度。我们看,烹鱼是一种过程,具体地说就是把一条鱼与各种作料,比如醋、盐、味精等和水放在一起,然后放在火上烹制的过程,这样最终的结果自然是完成了各要素自然和谐统一的过程,也就是美味的鱼出现了。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各种要素之间不能做到和谐统一,那么就无法得到美味的鱼。所以,我们应该明白,在烹鱼过程中的火候掌握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火候不足,必然会导致各种要素无法充分发挥与融合,鱼肯定是不好吃的;那么火候过足呢?很明显鱼是会被煮烂的,佐料变质,鱼也不能成其为美味。因此,要将鱼烹的恰到好处,美味可口,就必须准确地把握烹鱼过程中的火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适度原则。
其实治理国家就像烹鱼一样,要使各种复杂矛盾之间取得平衡,要将各种不同的事物协调一致,并让各种事物之间能够共生共存,互相促进,这也需要把握和谐统一过程中的“度”。这一思想在后来曾被孔子概括为“中庸”。
应该说,孔子“中庸”之道的提出,既是对尧、舜以来“允执其中”(《论语·尧曰》)思想的继承,也与前面晏婴所论述的“和”是分不开的。由于客观事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所以必须重视“和”,即“和而不同”与“和实生物”;而要实现“和”,最好的途径便是“中”。
我们具体到老子来说,他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和”或“中”,但他通过“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一巧妙的比喻阐明了道理。当然,老子在烹鱼的这一比喻中所阐明的只是治国的道理,而孔子则将其发展为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即“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
总体来说,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一语所蕴含的意义是十分深刻的。在老子看来,治理国家既不能扰民,同时也要注意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把握好一个“度”。而作为在领导者,绝对不能一意孤行,为所欲为。
因为领导者失去了信任,所以才会有不信任的事情发生;最好的治国之道应是顺其自然,不予勉强;领导者如果没有过分的欲望,天下自然会稳定、太平;相反,如果法令森严,反而盗贼会越来越多。其实这讲的道理再明显不过了:最好的管理应是顺应民意,不加勉强。如领导者为了自己的利益,用严酷的法令来干扰和束缚老百姓,那么,他们不仅不会得到人民的信任,甚至还会制造出更多的麻烦。
老子对于和谐相济思想还有过这样的论述:“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老子认为应该减少过分剩余来补给不足,这样才能达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当时的社会现实却正好相反——本来老百姓的生活就不富裕,但是领导者却还要剥削老百姓的财物来供自己享受。这样下去只能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贫穷老百姓的利益得不到关注,社会怎么可能和谐有序呢?
最后还要指出的是,老子之所以要用“烹小鲜”来比喻“治大国”,其实与他的整体思想有关系。老子思想具有明显的阴性特征,也就是尚阴观念,或曰雌守观念。而鱼和水都具有阴柔的品性,所以老子不但常常把水比作道,称赞水的美德——“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也经常用鱼以及和鱼有关的事情来阐明道——“鱼不可脱于水”、“民忘于治,若鱼忘于水”。这么一来,不但加深了人们对老子“道”所具有的阴性特征的理解,同时也使《老子》一书充满了鲜明的文学色彩。
【国学小讲堂,人生大智慧】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孔子说:“不仁的人不可以长期处于穷困之中,不可长期处于安乐之中。仁者都能安于行仁,智者更是懂得行仁对于自己的好处。”
行政领域的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肯定是有权力大小之分的,无权、权小的状态就是“约”的状态,有权、权重的状态就是“乐”的状态。对于有的人来说,没有权利的时候能够勤奋工作,安于无权。等到手中有权了,也能客观看待手中的权力,能够“长处约”、“长处乐”,这就是行政领域里的“仁人”。
【品故事,明心志】
官印失而复得的计策
唐宪宗时期,有一个名叫裴度的中方侍郎,有一次,他正和当地几名官员在园内赏花的时候,一个手下慌忙来禀报,说:“报告大人,官印被盗了。”在场的所有官员无不脸色大变,为裴度担心。可是裴度却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依然坦然自若,还吩咐下属准备晚宴。在吃晚宴的时候,手下又来禀报,官印找到了。
在场的官员都大为惊奇,对刚才裴度的表现除了佩服之外,更多的是不可理解。裴度对大家说:“我想盗我官印的人只是想借我的官印一用,如果我下令追查,反而会有可能逼他作出毁坏官印的事情。
四、法家法、术、势对增进领导力的启示
第一,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法家,以及法家所推崇的理想管理目标
法家出现在战国前期,发展在战国中期,到了秦朝时期最为兴盛,后来伴随着秦朝的灭亡而地位迅速下降,最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家被儒家成功地进行了改造,从此儒法合流。
法家的创始人应该是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李悝师从子夏。子夏正是孔子的嫡派弟子。李悝《法经》的颁布、实施及其理论的阐发,标志着法家作为学派正式诞生了。前期法家除了李悝外,主要还有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战国晚期,韩非子结合前期法家各流派的优点,融会贯通,成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我们大致来说,前期的法家可以分为“法”、“术”、“势”三派:
商鞅重视“法”,认为“仁义不足以治天下”,圣明的君王“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在商鞅看来,只有法令昭彰,刑罚严格,才能够让社会稳定,政策得以实施,达到“民安”、“国治”的目的。
申不害重视“术”,认为君主只有将自己的意志、情感和内心想法深深的藏在心中不让别人知道,让别人对自己有一种不可窥测的感觉,这样才能洞察大臣的思想,从而加以控制。
慎到重视“势”,“势”也就是权势。在慎到看来,“贤知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诎贤者”,贤人之所以屈服于那些比自己差的人,是因为“权轻”;比贤人水平低很多的人之所以服从于贤者,是因为贤者“位尊”。所以,君主只有拥有绝对的权势,才能治理好天下。
最后,韩非子在此三人的基础上,分析各自的优劣,认为必须综合采用三派的长处,才能完成统一天下的霸业。于是韩非子从务实、功利的价值观出发,提出人性自为自利,并由此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法、术、势的政治学说。
韩非子以道为旨,以国家的强大为目标,以法为行为的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对属下以势驭之,以术制之,以法来决定赏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