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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台风爱情

爱情原来就是一场台风,一场心碎暴力,只有在最年轻的时候才有,而时过境迁之后,爱情就成为过期的食品,扔都觉得费事。

素色这个名字好听。宁卓说。

那时素色还是何季江的女友,宁卓那时住在何季江的上铺,他的女友名字亦好,向夏。但宁卓说,我的女友不如素色好听。

宁卓那时是A大公认的王子,女生们趋之若鹜,但向夏很快就把宁卓追求到手,因为向夏不仅有几分姿色,重要的是,向夏的老爸还是这个城市的市长。想想吧,市长,在我们还穿杂牌子衣服时,向夏就穿达衣岩和自然元素了,而且每个周末,他父亲的司机会开着宝马车到达学校大门口,那辆红色的宝马车分外醒目。

为此宁卓把这个城市中的五星级酒店几乎全吃遍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会在毕业后结婚,但此时,素色出现了。

和所有爱情发生时一样,意外总是给人惊喜和难以捉摸,何季江把素色带进宿舍介绍给宁卓时,他并没有抬头,他有自己的傲慢和得意,一是他有骄傲的资本,二是他的女友万众瞩目,他根本不屑于看别的女生。

A大的女生,以恐龙居多。

但素色显然不是。

素色有一种超然的气质,不爱笑,短短的黑发,穿黑色紧身衣,宁卓拿下手中卡夫卡的书,看了一眼素色。

素色恰巧也在看他。

后来宁卓才知道,很多爱情的发生,其实只是一眼,或者只是一秒。

他感觉自己心跳加快,然后又埋头去看书。

后来,何季江请客吃饭,招呼着,宁卓,走走,去大排档吃饭吧,我请客。

宁卓很少去参加这种场合,他习惯了五星级酒店的优雅和服务,但是这次,他说,好吧。

向夏来了电话让他陪着逛街,他撒谎了,我老家来人了。是谁说过,当一个男人学会撒谎,那么,是他变心的前提。

那天何季江还叫了一个男生,他们四个人,坐在海边的大排档吃饭,宁卓记得素色一直沉默不说话,他们要了很多的烧烤,素色吃得很少。

晚风吹过来,有两个抱着吉他过来的歌手,一首歌二十块,何季江小心问素色:要听什么?

素色摇摇头。

宁卓掏出一百块钱,点了歌,只点了一支,老狼的《恋恋风尘》,他嚷着,唱五遍。

他掏出烟,点着,然后看着素色,素色仍然不动声色。真好,她不动声色,宁卓喜欢不动声色的女生,向夏太外向了,总是吊在他的肩膀上,不,他其实更喜欢这种凛冽且带着冷漠表情的女子。

啤酒喝了有二十瓶了,他有些微醉,而何季江早已经醉倒,另外一个男子也醉倒了。

只剩下他和她。

她忽然说,我喜欢《恋恋风尘》。

他答,你喜欢就好。

他和她眼神交缠在一起,一人举起一瓶啤酒,一饮而尽!那个夜晚,他们只说了过一句话,可是他知道,他被一种什么东西击中了,他喜欢她的黑衣,她有些苍白的脸,甚至,她说话的语气。

她亦喜欢他苍茫的眼神,和任何男子不一样,她终于知道,她认识何季江,只是为了认识宁卓。

在她离开的时候,他一直跟在她身边,小声说,我想要一种东西。

什么?她问。

电话号码,你的电话号码。

他打开手,她掏出笔,写下几位数字。她写完了,何季江从卫生间也出来了,她和他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

原来。原来爱情是这样。

宁卓的手心里出了汗。

有一个数字模糊了,他不能肯定那是几?但他知道,他必须打电话,必须打。

因为,他的心里有一头兽,在吞噬着他,他在念着一个名字,素色,素色,素色。这个名字不断地在心里放大,最后,占据了他。

他打了二十几次,最后一个声音他确定了,是素色。

是我,他说。

我知道。我知道是你。

他们对话一直很简单,他说,我想见你。

好,她说,我来。

第二天,她出现在他和何季江的宿舍门口,他假装一无所知,而何季江很意外,因为她才刚刚走五天,他们离着有五百公里的距离。她和他仍然演戏,她想,这是一对完美的戏子,那时,向夏也在场,她正在打理给宁卓买的新衣,并且问她,你看,这件牛仔上衣好看吗?不贵的,才一千八。

她漠然。

她觉得,宁卓不适合穿牛仔,他更适合穿麻色衣服。再后来,他们四个一起去吃饭,何季江和向夏的话很多,他和她话一直少,何季江说,宁卓这个人不错的,向夏也对她说,宁卓啊,特别骄傲。

她和他仿佛陌生。

这次,向夏把他们拉到一个叫做金柜的KTV里,四个人唱歌,他们四个轮流着唱歌跳舞,轮到宁卓和素色跳的时候,他们不看对方,亦不说话,但素色感觉到,她的身体和他在一起,他用身体在表达他的爱情,而她回应着他,他们看起来离得很远,其实各自明白。

这是一场极为精彩的演出。

午夜,他们又去吃夜宵,这个城市在夏天好像是一个不夜城,到处是人,他们四个挤在人群中,在最拥挤的地方,他会挤到她身边,然后扣她的手心。她照样回应他。

她想,他们真是一对龌龊的男女。

他不可能离开向夏,马上毕业了,向夏可以让他很顺利地留在这个城市,所以,他不能因为喜欢一个女孩子就断送了自己的一切,不,他需要留在这座充满了大海味道的城市,他不要回山村去了。

这一点,他很明白。

而她在帮助他演这一场戏,虽然她不想演,但是,她必须演,因为女孩子的自尊,也是因为,她爱他。

从看到他的那一眼起,她就陷落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后来,她发短信说他穿牛仔不好看,他就再也没有穿过,后来,他偷偷跑到B城找过她,他们拉着手,在她的城市,好像一对亲密的恋人。

她请他吃早饭,在那个城市,吃早饭叫过早,是蔡林记的热干面,真干真辣啊,他咽不下去,不如北方的面条好吃,但是他说,好吃。

有些时候,他总是口是心非。

在分别的时候,他叫她的名字。

素色,素色。

她起头,眼里有泪水,她问,为什么不能永远在一起?

他没有给她答案,恶狠狠地吻了她就上了火车,后来,他看到她跟在火车后面跑,一边跑一边叫着他的名字,他没有再回头,而是掏出手机给向夏发短信,亲爱的,我回来了。

他是这样一个世俗的人。

毕业后他和向夏就订婚了,而素色和何季江分了手。

何季江一直追问理由,素色的回答是,我不喜欢你了。

那你为什么还一直往A城跑?

她沉默。

不久之后,她听说了他和向夏结婚的消息,那时,她回到家乡的小城,有人给她提亲,介绍人说,是咱这儿局长的儿子。

她起初不相见,但收到宁卓的短信,宁卓说,我买了一所房子,160平方米,5000一平方米,你说,装修成什么风格合适?她笑了笑就删了,从一开始,他是这样虚荣的人,甚至与她的相爱,不过是他的另一场游戏,他爱过她吗?她问自己。

到现在,他居然还这样炫耀。

于是她去和这个陌生的男子见面。

她举止放荡,穿了露脐装,然后抽烟,头发染成金黄,她的做派完全是另一种样子。

但这个男子却爱上了她,说没有一个女孩子放荡得如此纯洁。

那一刻她忽然想掉眼泪,不,她不纯洁。

一点也不。

她喜欢上一个坏男人,这个坏男人在游戏于她,可是,她居然还是忘不掉他,好像她欠了他的,她盼望着他的短信,他的电话,哪怕他骗她。

怎么会这样呢?

这是一场无形的暴力。

一直逼着她向墙角里退着退着。

就像她吸引着这个林业局的男子,这个男子如此老实稳妥,可是,却迷恋她,说她有一种说不出的绝望气质。

是的,她绝望。

但她又离不开他,每过半个月,她去他的城市看他,找一个最私密的地方,幽会、亲吻、拥抱,他把手伸到她内衣里,她低声叫着,他轻浮地笑着,说她是他的小云雀。

这一切,居然达一年之久。

林业局的男子叫沈什么?对了,叫沈默。她总是记不住,叫错他的名字,总是,没有一次例外。

他派人来提亲,并且送了很重的财礼,在小城里,还是特别讲究这个,五万块钱的东西,实在不少。她笑着应了,好。

但她仍然去A城和他私会。

乐此不疲。

她和他,仍然是最龌龊的那两个人,她把自尊降到了最低点,一毛钱也不值,直到向夏发现了他们。

向夏冲上来撕破她的脸,骂她婊子,并且派人打了宁卓,向夏说,宁卓,我告诉你,你从穷山沟里来,我还让你滚回到穷山沟去。

她很泰然,最坏的结果是她和宁卓成为一对夫妻,这坏吗?不,这很好。

但宁卓说的话让她想吐,她实在太恶心,他信誓旦旦,向夏,一直是素色勾引我,她想调到A城来,让我给她想办法。

到最后,她仍然配合他,笑着说,是的。

她觉得自己既然当戏子,就演到底吧。

后来,小城传遍了她的故事,沈默不见了,她退还了人家的五万块钱,辞职南下深圳,在深南大道上,她看到有一个小店,叫素色。是她的名字。

她念着这两个字,看到旁边还有一行小字,素色的心,但愿有一颗素色的心。

曾经,她有。

现在,她没有了,她只有一颗烂掉的心,深圳在下雨,她走得很快,在那些紫荆花和榕树下穿行,她想,即使没有心,她也应该活下去,因为,活着是件难事。

想到这儿,她去小摊上买了一个和路雪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她的眼泪掉到冰淇淋上,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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