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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白骨司机(2)

安瑶管这幢别墅叫“玫瑰园”。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不过倒很符合实际。钟辰轩不喜欢里面种的那些鲜红的玫瑰,它们太艳丽,艳丽到狰狞的地步,钟辰轩知道那是这种类型的玫瑰的特性,她们原本就有这么红。但是他每次看到这一大片红玫瑰,总觉得像是吸饱了鲜血一样,令他不由自主地怀疑,在玫瑰花根下面,是不是有尸体在提供养分?就像最喜欢从腐烂的垃圾堆里吸取养料就能长得无比娇艳的胭脂花一样?

他也不喜欢安瑶买回来的蓝玫瑰。在知道了蓝玫瑰是怎样染成之后,钟辰轩总觉得蓝玫瑰就是一种假花,假得让人难受。那种蓝也不是一种喜庆的颜色,在暗淡的灯光下看来,几乎是一种鬼气森森的颜色。

除了楼梯两侧的壁灯,钟辰轩并没有开别的灯。他上了楼。一楼,二楼,三楼。最终,他停在了顶层的阁楼门口。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停留在这里,那是一扇雕花的木门,却跟整幢别墅的风格格格不入。这是一扇非常典型的清代杉木门,通体雕着花鸟。这样的门,是可以透过雕花的缝隙看到里面的情形的,但是门里却糊上了一层牛皮纸,凑上去看,也什么都看不到。

门上挂了一把铜锁。

钟辰轩曾给这把铜锁拍了一张照片,传给一个收藏古董的朋友看。那个朋友看了之后告诉他,这种锁叫“广锁”,是古代的一种横式锁。这把锁上面通体雕刻着龙凤花纹,被称为“龙凤呈祥广锁”,新婚夫妻的房间是最爱用的。钟辰轩虽然起了好奇心,但还不至于撬开安瑶家里的锁悄悄进去看。

但是今天,安远在临死前紧紧抓住他手的时候,塞了一样东西在他手里。这样东西,钟辰轩当时就放进了自己衣袋里,没有给任羽等人看,甚至没有给程启思看。

那是一把铜制的钥匙,样式相当古旧。

钟辰轩取出那把钥匙,插进了锁孔。果然不出所料,钥匙跟锁是完全相配的。只是因为长年累月没有人用过,钟辰轩轻轻一转,却没有拧开。但他对于这样的情况是早已料到的——事前,他在厨房里找了半瓶油,这时候就派上用场了。锁孔里上了油,他再用力将钥匙一转,只听“嗒”地一声,锁应声而开。

钟辰轩的心顿时也提到了嗓子眼。他伸出手,轻轻地把门推开了,门发出了刺耳的“咯吱”一声,敞开了。紧跟着,灰尘也纷纷地从门顶下落了下来,呛得钟辰轩不停咳嗽。看来这扇门,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开启过了,钟辰轩手里拿着一个大功率的电筒,一圈圈的光晕投射在黑暗的楼道里。

钟辰轩一时有些恍惚。那些被尘封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灰尘,被电筒的光照亮了,像金色的雨点一样飘散。空气里除了那种长期闭塞的霉味之外,还充斥着一种奇怪的味道。仿佛是一种香味,钟辰轩脑子里依稀地闪过了一些破碎的记忆,但一时却无法把它们拼成一幅完整的图画。

他犹豫了片刻,才慢慢地举进了手电筒,照向了门里的一片黑暗。他顿时怔在那里。

这是一间只有在民国的老照片或者是老电影里才会见到的屋子。雕花的木床,高高的脚踏,床上甚至还铺着被子。那是一床大红色的鸳鸯戏水的缎子被面,枕头也是一对大红色的鸳鸯戏水的枕头,早已经褪色了。屋角放着一个雕花妆台,妆台是古老的式样,但妆台上放着的东西,却是不折不扣的“洋货”。

他走到了妆台之前。地板是木头的,走上去,嘎嘎地作响。妆台上放着一排大大小小的盒子,罐子,钟辰轩随手拿起了一个,那是一个白搪瓷描金的小圆子,他打开一看,里面还有一些淡红色的、已经变成了胶状的东西。胭脂?他又拿起一个透明的水晶瓶,水晶瓶里的香水早已挥发干了,但空气里依然浮着一丝香气。因为这个房间几乎是完全闭塞的,所以香味也一直跟霉味混在一起,萦绕不散。

这是一个女人的房间。而且是一个民国时期的女人的房间。钟辰轩看了一看自己的手指,手指上沾满了灰尘。他的眼光落在地板上,自己踩在地上的脚印也是清晰可见的。他突然地打了个寒噤。

地上,和妆台上的灰尘,一眼便能看出来是长年累月积聚而成的。那么,自己这段时间,天天听到楼上的走动声、呻吟声、叹息声,又是怎么回事?

钟辰轩转动着手电,照射着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忽然,他停住了。在墙上,挂着一幅照片。这样的照片,钟辰轩甚至只在博物馆或者是收藏家那里见过实物。那是一幅老照片。黑白的老照片。

照片里是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她以那个年代常见的方式,略有些做作地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她有修长的腿,丰满的胸膛,身材是玲珑有致的。钟辰轩把手电慢慢地向上移去,看到那女人圆圆的发卷,一串串地落在肩头上,那是民国时期的上海非常流行的一种发式。

当手电的光射到照片上的女人脸上时,钟辰轩发出了轻微的“啊”的一声,手电“砰”地一声落到了地板上。夜里静得可怕,这“砰”的一声,简直跟爆炸声无异。钟辰轩呆了好几秒钟,才慢慢地俯下身,把手电捡了起来,对准了墙上的照片。

那是安瑶的脸。至少,是个跟安瑶一模一样的女人的脸。同样的鹅蛋脸,尖尖的下巴,同样的妩媚的凤眼,同样的丰满的嘴唇。只是照片上的女人的眉毛,修成了又细又弯的形状,而安瑶的眉毛,则是这两年流行的略显杂乱的向两侧斜扫的较粗些的眉形。

钟辰轩的目光停留在照片右下方。那里题着一句词。

“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有两个小字,“安然。”盖着一个鲜红的篆字小印,钟辰轩皱着眉头看了半天。后一个字,应该是个“之”字,但前一个蝌蚪字,他却认不出来了。他正想再看看,突然,他的眼光被照片下方一张供桌上放着的东西吸引住了。

供桌上放着几个木制的盘子,盘子里有一些早已腐烂得不成样子的果子。还有一个青瓷的花瓶,里面插着一束干花。钟辰轩依稀分辨得出,那束干花原来应该是一束玫瑰。而且,是一束大红色的玫瑰。

在花瓶和木盘之间,有一盏油灯。铜制的灯座,因为年代久远,灯座上锈迹斑斑。这盏灯模样有些奇怪,普通的油灯顶部都是平的,这盏油灯却像是一个碗一样。盛油的碗里,自然也早已没有油了,只是有些黑黑的污迹,大概是当年残留下来的油迹。

钟辰轩觉得有些奇怪。这间屋子里的东西虽然古旧,但都是相当精美的。只有这盏油灯,就像是那个年代的普通人家里用的一样。这间屋子的主人——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钟辰轩不由得朝那张挂在墙上的照片瞟了一样,一定是个奢华而风雅的女人。那时候流行的,应该是“洋货”,漂亮华丽的水晶灯,而不是这样一盏铜制的油灯。

钟辰轩在衣袋里摸了摸,摸出了一个打火机。他不抽烟,平时也不会带打火机,但今天因为算是来“探险”的,所以顺便带上了。他按了一按,火机燃起了小小的一团火苗,他把火机慢慢地凑近了那盏油灯。

他的手指接触到油灯上的那个油碗时,突然有种奇怪的发冷的感觉,好像是一股冷风自身后灌了进来。那油碗给他的感觉也很奇怪,冰冷的,坚硬的,但却绝不是铜。这种触感,他在今天白天的时候,似乎也曾经感觉过。他还来不及思索,程启思的声音在他身后不远处,冷冷地响了起来:“你在这里做什么?”

钟辰轩一时间连呼吸都几乎停止了。他手里的火机,“啪”地一声落到了地板上。他有些僵硬地转过头去,看到程启思正站在门口。程启思并没有拿手电,只是用手机屏幕在照亮。钟辰轩记得,程启思用的手机桌面跟“海洋”有关,很漂亮,是一种幽幽的蓝色。但在这时候,那种幽蓝色,在一团漆黑里,却是种近于恐怖的颜色,尤其是把程启思的脸和眼睛也映成了蓝幽幽的颜色。

“我……我……”钟辰轩不知道如何解释,他没有想到程启思会放下不舒服的安瑶,冒这么大的雨赶回来。他也实在无法解释,自己怎么会站在人家家里上着锁的阁楼里来。这跟一个小偷的行径,并没有两样。

“你是怎么拿到钥匙的?我舅舅给你的?在下午发现那具白骨的时候,你已经拿到了钥匙了,你却瞒着我?”程启思的声音很冷,很清晰,刺着钟辰轩的耳膜。

他一说到“白骨”两个字,钟辰轩脑子里顿时像划过了一道闪电。他觉得像是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了脚,整个人仿佛都浸在了冰水里。他的目光,不自觉地再次投射到了那盏锈迹斑斑的铜灯上。

他终于想起来,那个光滑的“油碗”所带来的奇怪的触感,以及自己那种莫名的不寒而栗的感觉,来自于何处了。

钟辰轩不由自主地向后一退,撞上了供桌,青瓷花瓶落在了地上,摔碎了。盛着供品的刻花木盘也掉了下来,但那盏铜灯,却还是牢牢地立在原处。也许,是用什么东西,比如几颗特制的钉子,将它固定在了那里?钟辰轩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脑子里又浮现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景象,这让他更觉得如同置身冰窖一般。

“看你的表情,你已经知道那盏灯是怎么回事了。”程启思朝他走近了一步,眼睛里依然带着那种冷得像结了冰的表情。钟辰轩跟他认识好几年了,程启思并不是没有发脾气的时候,但他从来没有见过程启思这样的表情。钟辰轩几乎觉得,自己已经不认得眼前这个人了。他想再往后退,但背后已经是墙壁。

“启……启思,你想干什么?”

“我想干什么?”程启思慢慢地重复了一遍。他一步一步地向钟辰轩走过来,越走越近,已经走到了钟辰轩的面前。“你说呢?”

钟辰轩的手电早已落在了地上。晕黄的一圈灯光,射在墙上,他隐隐地能在程启思的瞳仁里看见自己的脸,那是一张惊恐万分的脸。程启思突然朝他伸出了手,钟辰轩爆发了一声大叫,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将程启思一掀掀开了,发疯一样地向楼下跑去。他跑得跌跌撞撞,有好几次都险些从楼梯上摔了下去,但总算是跑到了一楼。

客厅的大门没有关,冷风和暴雨正朝客厅里灌进来。钟辰轩冲出门,一直冲到了别墅外面。他一眼就看到安瑶那辆红色的跑车停在门口,车门是半开着的。看来,程启思也是急匆匆地上来的,他甚至忘了关上车门。钟辰轩朝里一看,车钥匙居然都还插在里面。

钟辰轩刚坐进车里,就看到程启思的身影出现在了那条玫瑰花间的小径上。钟辰轩心里一慌,手也在开始发抖。他越急,越发动不了车,他用的力气几乎快要把钥匙给拧断了,钟辰轩急得对着车猛踹了几脚。

“辰轩,回来!”程启思对着车的方向大叫,他已经看到了钟辰轩上了车。这时候又是打雷又是下雨,甚至还有几道闪电。“你别走,下来!辰轩,你想干什么?”

钟辰轩终于把车发动了,他猛踩了一脚油门,车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险些把刚跑到车前的程启思撞倒。他不顾一切地开着车,向别墅区的大门冲去,八十码、一百码、一百二十码……安瑶这辆跑车的性能很好,但是这里的道路是曲曲弯弯的,很有点曲径通幽的味道,钟辰轩已经提到了上高速公路的速度,又在暴雨里,不一小心,就会出车祸。他开车的技术,本来就远不如程启思。

“辰轩,你疯了!快停下来!停下来!”程启思的叫声,透过雨帘传了过来。钟辰轩充耳不闻,疯狂地开着车,向外冲去。

他已经知道了那盏油灯是用什么做的。没错,油灯的底座,确实是铜制的,但油灯上面盛油的碗,却不是铜的。

那是用人的头盖骨做成的!因为职业的关系,钟辰轩接触过足够多的尸体,甚至包括足够多的白骨,他决不会怀疑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判断力!那不仅是人的头盖骨,而且还是年代久远的人骨。这盏油灯,一定曾经发挥过它原本的作用:照明。头盖骨上黑色的污迹,可能是灯油,可能是铜锈,可能是人血,甚至可能是……人油!

雨越下越大,铺天盖地。钟辰轩机械地打开了车前窗上的挡雨帘,看着挡雨帘扫来晃去,不停地试图把溅在车前窗上的雨迹清除掉,但视线在下一个瞬间又再次模糊了。

他已经把车驶出了“听潮苑”。他已经把那个“玫瑰园”远远地抛到了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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